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壤土在线阅读 - 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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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魔药店买了三份除疤魔药,跟老板聊过以后才知道所谓的除疤魔药就是最高品质的治疗药剂,普通治疗药剂能使伤口加速愈合,而最上等的治疗药剂不但能愈合已有伤口,还能调整服用者的身体状态,使其到达最为健康的巅峰状态,对普通药剂没法作用的陈旧伤病也有效果,所以才价值千金。

    好嘛,怪不得两瓶就能买一条我们家的阿旺,这玩意在希连希亚本身就是包治百病的神药。

    我闲着无聊瞎看,竟然找到了改变体毛颜色还有眼珠颜色的魔药,喝下去以后持续时间长达五到十年,以后效果会慢慢减弱恢复原样,反悔了也能随时喝解除剂变回来

    这就让人很心动。

    价格也不贵,我负担得起。

    买了两份黑色体毛跟深棕色瞳孔的药剂,自己仰头喝下去一份,给我的小宝贝王杰瑞灌一份,抵达希连希亚帝国都城之前我们父子俩都成了黑发棕眼珠,照镜子的时候我美得不行,这回没人会怀疑我不是华夏族裔了吧?

    借口也简单得很,就说以前缺某种营养,身体没法正常合成色素,开始治疗以后人工注射了缺乏的成分,我的身体已经恢复正常我可真聪明。

    至于别人信不信,那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

    王杰瑞为自己拥有了跟老爸一样的头发和眼睛而开心地蹦蹦跳跳,这下谁怎么看也不怀疑他是我的亲儿子了,黑发棕眼珠的人在这边毕竟少。

    真的是赶不完的路,稍作休整,第二天我们就又出发从陆路前往国都,本来能让兰泽带着阿福和阿娜跟随商队在后头走,我们坐飞行巴士直飞国都,不过我舍不得阿福阿娜,而且现在也不赶时间,所以继续坐在阿旺背上的帐篷里慢悠悠前进。

    鲁米妮娜没耐心跟我们慢慢耗,她骑着夜鸦先一步飞去王都了,留了地址让我去找。

    躺在阿旺身上的帐篷里,这条件比我们当初在荒原上赶路舒服太多太多了,希连希亚气候温暖,农业很发达,沿途经常能看到成片的田野和劳作的农民和漂亮的庄园。

    真是山清水秀的福地,他们这里水田很多,种植的是类似水葫芦的水生植物,气候好的时候每年能采收四五次,富含淀粉的果实里还有些糖分,是粮食也是水果和蔬菜,本地人把这种作物做出了十八般花样,这些果实的干制品被运输往世界各地。

    正是富饶的三河冲积平原让这里成为整个希连希亚帝国的粮仓,也造就了法尔宾西港那个举世闻名的贸易都市。

    这里太美了,这个季节正是气候最宜人的时候,我们的家乡高谭此时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而这里却是一片翠绿,草木葱容。

    在驿站休息的时候壮劳力们卸掉了阿旺身上的鞍鞯和帐篷,兰泽引领着阿旺下了河,平静的河流二十多米宽,水流速并不快,隆山巨蜥沿着堤岸爬入水中,激起大蓬浪花。

    阿旺在水中玩得非常开心,它埋头潜入河底,半个多小时都不上来,巨大的阴影在河中游动,我端着录像机拍摄,它就像一头可怕的水怪。

    如果足够了解隆山巨蜥的话就会知道它们的驯化历史要比另一个世界的水牛更加久远,温顺的隆山巨蜥世代跟人类一起居住,它们要比另一个世界作为驮兽的牛或者马可靠得多。

    午后阳光正好,我铺了垫子跟儿子在河岸上野餐,王杰瑞的猫鹫最近在学飞,拍打着小翅膀在嫩绿的草地上扑抓飞舞的小虫。

    阿旺趴在河岸晒太阳休息,附近农户的小孩们胆大包天,在阿旺身上爬上爬下,还采来浆果喂食小山一样的巨蜥。

    淳朴的民风,秀丽的风景,澄净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这地方真美得让人不舍得离开,我拍摄了很多录像记录这个地方,如果国都不合我心意,那么带着儿子在这里生活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第121章 98年1月云影

    十来天路程悠闲而惬意,在地平线上看到拔地而起的黑色巨峰时真的被它的宏伟所震撼,通天之门,在古希连希亚语中黑色巨峰的顶端是通往天界的入口。

    天界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我非常怀疑,但那根直径超过二十公里、从大地中直刺出来指向天空几乎突破大气圈的结晶柱很难让人相信是自然的杰作。

    永夜水晶,这是一种只在希连希亚永夜长廊区域存在的奇特晶石,它具有吸收光线的特性,裸露在地表绵延上千公里的复杂永夜水晶矿脉遮蔽了天空,也造就了下方暗无天日的漆黑世界,自古希连希亚人搬迁到这里以后他们的后代就居住于此,并把这条狭长的区域命名为永夜长廊。

    都说阳光和雨露是生命的必需品,世代生活在永夜长廊中的希连希亚人对这种话嗤之以鼻,希连希亚帝国中有六成以上的国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没离开过永夜长廊,他们一辈子都没有照耀过阳光。

    越向前走,地平线上的黑色线条就变得清晰,那是连绵不绝的黑色群山,你无法看清巨大的山峰的真实色彩和结构,因为它们不反光,将光线吸收了,于是你只能看到深邃的漆黑。

    越接近,地平线上耸立的黑色群山就越有压迫感,周边的颜色都仿佛变得暗淡,这是因为光线转暗,人眼再无法精确分辨颜色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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