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花瓶美人[快穿]在线阅读 - 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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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抱住自己瑟瑟发抖的肚皮,缓慢的站起来,喏喏的看着少年。

    宋宁屿跟他照片上的少年已经不太一样了,他出落的越发高挑挺拔,眉目精致清隽,皮肤依旧白皙。

    他穿的是红色球衣,手臂和大腿小腿上都拥有健硕的肌rou,线条流畅富有美感,身高一米七五以上。

    宋宁屿刚打完篮球回来,大汗淋漓,面色红润,男性荷尔蒙爆棚。

    倒是比宋稣这个哥哥更像是哥哥。

    也不怪宋稣一下子没有认出来,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年一个样,变化很快。后来宋稣没回过几次老家,忘了宋宁屿的模样也很正常。

    宋宁屿把宋稣的内裤丢到洗衣机上面,掀开自己已经全部汗湿了的衣服。

    看样子是想要把上衣脱掉,但下意识瞥了一眼宋稣,还是忍住了。

    宋稣硬着头皮没敢看他,喉咙有点干涩,“宋宁屿,我来玩几天,奶奶让我睡你房间。”

    宋宁屿环顾一圈卧室:“哦。”

    这时候他们两个已经处于开始疏离的状态了,虽然宋稣也不懂为什么。而且宋稣现在也很疑惑,宋宁屿跟他出事故是意外,那为什么宋宁屿后来会选择复活他呢?

    宋稣拎起自己的两套衣服,勉强把自己身体遮住,不方便站走路,他有点局促的问:“那我把我的衣服放你衣柜里了,行吧?”

    宋宁屿看他一眼:“随便。”

    宋宁屿进来后就开始抽纸擦汗。

    宋稣想了想,说:“刚才不好意思啊,我没看见你来了。而且你也没有敲门……”

    宋宁屿打断他的话,“我进自己的房间,还需要敲门?”

    “你这种在家就裸着的习惯还是改掉吧。”

    说罢,宋宁屿就摔门而出。

    宋稣:……

    “喂!我只是刚巧要洗澡啊!”

    作者有话说: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2章 弟

    宋稣终于听见这人叫他名字了, 准确无误的叫他,突然有点高兴。

    俩兄弟之间没有哥哥弟弟之类的称呼,记忆里, 似乎连名字都没有叫过。

    住在一起时, 是因为距离很近, 不需要有名有姓的称呼;分开时,两人没有任何联系,则根本不需要称呼。

    宋稣说:“哦,也对,那要不你先去洗澡吧。”

    宋宁屿似笑非笑的看了眼洗衣机上面那条内裤,转身走出去了。

    独留宋稣在卧室里,无措的问系统:“系统, 这个宋宁屿为什么这么冷漠呢?”

    系统:“叮, 系统已离线。”

    宋稣支棱起耳朵仔细听着。

    系统忍不住冒泡:“你干啥呢?”

    宋稣:“听他走远了没。”

    确定人走远了, 宋稣这才蹦蹦跳跳的过去把内裤拿出来。

    系统:“你偶像包袱……”

    晚饭, 宋奶奶做的油泼面。

    油泼面闻起来就很香,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 面条是宽面,有葱姜蒜,有一些豆芽菜小炒,还有每顿必备的榨菜腌菜, 一层淡黄的油包裹在上面,微辣,味重。

    符合宋奶奶的口味。

    吃完面就感觉很渴,宋稣匆匆拿了个玻璃杯, 从茶壶里倒了满满一杯, 接着一口气咕噜咕噜的喝完了。

    还轻微的打了个饱嗝。

    然后他发现宋宁屿站在边上, 看着自己,面无表情,“这是我的杯子。”

    宋稣:“……”

    宋稣回过神来,“这里只有一个杯子,我没有带杯子。如果你介意的话……”

    看宋宁屿这幅模样,宋稣还以为自己在他杯子里留了口臭。

    “我把杯子洗一下吧。”宋稣心想,莫非宋宁屿有洁癖?

    宋宁屿一把夺过杯子,“不用了,我要喝水。”

    傍晚,夕阳延照。

    宋稣缩在被窝里玩手机。宋宁屿在客厅看电视。

    又玩了一局游戏,宋稣决定不能让自己继续堕落下去了,便走到了客厅。

    沙发上,宋宁屿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电视。

    宋稣走过去,以为他在看篮球比赛,或者当下爆红的电视剧。

    现在九点钟,正好是偶像剧时段。

    “你在看什……”

    宋稣的话募地停住了。

    电视上播放的是:苍茫的草原上,金黄色的天幕下,一只凶恶的狮子在追捕一头鹿。

    鹿是幼崽,跑的很慢,狮子把它追出了鹿群,然后就不紧不慢的跟着它。

    其他鹿都一窝蜂散了。

    最后,狮子猛的扑倒了幼崽鹿。

    然后画面切换,开始讲一群大象的故事。

    这是动物与自然。

    记录频道。

    宋宁屿似乎发现了他在说话,两人对视一瞬。

    他满脸惊讶,“你喜欢看这个呀?”

    宋宁屿随意的嗯了一声,又继续看电视了。

    宋稣只好另起话题,“为什么不看电视剧?”

    宋宁屿却皱了皱眉,似乎是误解了他的意思,语气冷硬,“不喜欢看就别看。”

    一晚无语,相安无事。

    次日清晨,宋稣六点起床,洗漱吃早饭,二十分钟后出门晨跑。

    他没戴耳机,风声在耳边呼啸,裤兜里的手机有一下没一下的拍打在腿上。

    计步器上显示,他已经跑了四公里,半小时,浑身的衣服已经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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