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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我狂恋 第148节

    ……怎么凑到800字啊。

    祁凛托着下巴,乍一看心里没什么灵感,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他自小相当于没爹,写不了深夜发烧对方送自己去医院,也写不了mama送自己去上补习班时的一步三回头,也写不了学习时被家长端进来的一杯热牛奶,没有关于父爱母爱可以煽情的种种回忆,只有冷清,孤寂,孤独。

    什么“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从小到大是一个也没感觉到。

    ……所以随便瞎写绝对会被那家伙发现,到时候又不理他。

    ……啧,伤脑筋。

    祁凛无聊地转着笔。

    倒是可以写友美和,但那相处的时光也很短暂,也没什么太深刻的记忆,大部分的时间里他还是一个人,孤独地往前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十六岁之前和小舅舅住过一段时间,结果两个人都不会做饭,孙应堂烧菜时把厨房给炸了,再也不敢做饭,之后他俩点外卖,然后一直吃到吐。

    在十七岁的十月份炎热秋日之前,他人生的前面没有任何希望,人生的后面也没有什么人等他。

    黑暗,死寂,没有尽头。

    想到这,祁凛的指节轻轻动了动。

    笔尖在空白卷面上划过轻轻的痕迹。

    ——但是,后来变得不一样了。

    ——是发生在这个秋天的事。

    飞快转动着手里笔的时候,旁边的少女抬起指尖,轻轻拨弄了一下鬓边的发。

    他见状眼睫轻动,略微抬起眸子,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作文纸。

    祁凛蓦然想到了一个人,似乎很可以写。

    ——眼前的少女。

    作者有话说:

    作文题取自网络

    第109章 晋江文学城正版首发

    从隔壁帝都的学校转学过来的女孩, 是同桌,同学,在在一个小区住的邻居, 时不时凶巴巴的怪脾气的美少女,也是他……很喜欢的人。

    平生第一次喜欢的少女。

    为此,我打破了很多原则,也尝试了很多不同的新事物。

    他忽然有了想法,沉吟一会,提笔这么写道:

    我平生大概没见过什么“光”,从小到大获得的冷眼不少,鄙夷不少,欺侮不少,一路走来,浑浑噩噩,无人扶持,不知所属,唯有拳头够硬, 性子够野,眼神够狠, 因为不反抗就会被吞噬, 不同化就会成为弱者,不自己站起来会像垃圾一样被人一次次丢弃, 我受够了这些无止尽的耻辱,于是我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没人爱的怪物, 谁若敢来欺负我, 我必揍到他跪地求饶。

    ——于是没人再敢欺负我, 我如愿成了镇子上人人敬而远之的疯子,没人敢来找我,我成了孤家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都怕我,视我如洪水猛兽,可是我自卑又堕落,阴郁又悲伤,大多数时间郁郁不乐,我常常思考每天像这样如同行尸走rou一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又会在哪天真正迎来死亡。

    我自己找不到答案,也没人会来主动告诉我。

    香烟盒和啤酒瓶是常客,堆满了我客厅的茶几。

    我用彻夜的游戏音效和漫无目的的宿醉消耗我所剩无几的浪荡青春。

    一个人住的房子每到半夜就静的可怕,水龙头滴水的声音听了好几年,习以为常又冰冷透骨。

    小时候时常会害怕有翻窗户闯进来的“鬼”,他们长着人的模样,进来之后就翻箱倒柜,把珠宝和钱财放进黑乎乎的口袋,扑在床边恐吓我一通再离开,第二天我在街上碰到它们,那些鬼还可以若无其事地拦住我,句句指责我的不孝,我的错处,还有我的血统。

    他们说我是野种,下贱肮脏,不配拥有好的东西,还说我阴鸷狂妄,狂放又暴力,说不定骨子里也有着疯子的基因。

    那时候我也一直以为自己会是疯子。

    所以十几年来,我一直如孤魂野鬼一样活着,自暴自弃,无可追寻。

    ——或许干脆死了也没人在乎。

    少年握笔刷刷地写着,黑漆漆的瞳孔里淡漠无温。

    “但在这个夏末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我遇到了一个人。”

    初次相逢她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和四周肮脏的巷子口和灰尘格格不入,她站在那里,像一颗被清水刚洗过的草莓,又或是沾着露水的山茶花,干净又叛逆,莫名有种不驯服的倔强。

    她提着一只破掉的水果袋,不知何故站在那里,朝我投来隐晦而大胆的目光,我眯着眼看她,女孩却不躲不闪,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乌黑的长发披肩,皮肤白的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她执拗地问他原因,为什么揍人,眼底带着不易察觉的冷意。

    被勾起了淡淡的兴趣。

    “一双桃花眼,很薄的樱桃唇,微卷的黑色长发,皮肤白得像块嫩豆腐,再冷的天也要穿很漂亮的小裙子,喜欢涂樱桃色玻璃唇釉,体力很差,性子乖张,脾气有点躁,而且多变,有时候很可爱很开朗,有时候又冷冷淡淡的,让人捉摸不透。”

    写到这,他发现身侧的女孩打了个小小的哈欠,似乎是有些倦怠了。

    她略微低下身子,趴在桌上。

    略微垂下眼睑,抿起绯色的唇,继续写着卷子。

    祁凛见状,唇角勾着一抹几不可闻的笑意,握着笔,在眼前的作文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

    “脾气大,她生起气像个跳脚的小兔子,或者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白猫,眼睛红红的,被惹急了会咬你一口。”

    “一开始的印象是个自以为是的小麻烦精,似乎坚守着一套自己的正义,被触及原则会坚决抵抗,而且乐于助人,不知为什么总是能和她碰到,是个闪闪发光又很受欢迎的家伙。”

    身上有魔力,他抗拒不了。

    ……还有,扇人还挺疼的。

    祁凛写到这,回忆似的摸了摸脸,轻轻啧了一声。

    这个小麻烦精脾气大,不好哄,但是很可爱。

    混乱邪恶又善良,有时候很爱捣鬼,但却让人讨厌不起来。

    “最开始觉得逗弄着这个丫头好玩,看着那张生气的脸,好像自己阴郁的心情也变好了。”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发生了变化。”

    祁凛的眼睛轻轻动了动,这么写道。

    “我开始变得不一样,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我暴躁,情绪时常低落又高昂,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发烧了。”

    或许隐约知道那是什么,又别扭地不想承认。

    慢慢的,他开始变得在乎起来,或者从一开始,就被吸引着。

    目光逐渐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好像被那人关注了,即使是随手的帮助,最普通的话语,可是那些发生之后,我奇迹般地感到喜悦,忐忑,和不敢相信。”

    “好像原本一成不变又死寂的生活里,忽然有了一个名为“希望”的前路。”

    少年的笔尖滑动,眉眼舒展起来。

    “我逐渐开始改变对四周和人生的看法,秋天的叶子很漂亮,阿华田的味道苦涩而醇香,午后的图书馆适合睡觉,从画室的窗户往上看,天空是一块四四方方的蓝色,我开始看之前特别讨厌的语文课本,终于知道《雨巷》是爱情诗,追求理想却幻灭,雨中的姑娘哀怨彷徨迷人,《凤求凰》的音律很好听,《蒹葭》我终于背下来了,学校的流浪猫开始喜欢蹭另一个人的裤腿,她的校服上沾染一些白白的猫毛。”

    他写到这里,指尖轻轻勾了勾笔袋上丑兮兮的毛绒小狗,这是旁边那个姑娘昨天送给他的。

    “嫌丑?那你还给我。”当时友枝鼓着嘴巴不满地说完,就要把它夺回来。

    祁凛立刻把它握紧放进口袋里,冲她扬了扬眉:“谁说我不要了。”

    其实很喜欢,做的丑也喜欢。

    ——香烟变得不再那么难以戒除,啤酒的味道也不是日日非尝不可。

    犯了瘾的话,其实草莓糖也挺好吃的。

    庆幸自己染香的习惯保留了下来,云荼茶白檀香。

    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之中,我们在向彼此靠近。

    “或许就就是这么巧,自以为地狱一样没劲透顶的人生,原来不那么可怕,难以忍受的时候,却明白在没有料想到的很久的之前,就有人曾经为你而来。”

    原来真的有人笨手笨脚到连三步上篮都不会,可我愿意一遍遍教她。

    拧瓶盖的活以后我来。

    数学好好学能得高分。

    讨厌的科目,因为她的话,也可以慢慢变得不再那么讨厌。

    似乎一切都在变好。

    “如果一直过着这样的日子,我不会再惧怕任何事。”

    他这么想。

    那年他十七八岁,没有前路,看不见尽头,被黑暗始终笼罩着。

    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愿意为一个女孩子变成更好的人。

    “忽然有了抬头面对一切的勇气,即使是最不堪腐烂的人生。”

    既然没有死去,那就可以改变的吧。

    “我记得第二次在学校里看见她,她穿着格裙子,坐在我前面,指尖将裙摆拂开,又向上捋了一下鬓角的碎发,我的耳机里正好放着那首《ting stars》”

    正好唱到那句。

    ——“那些凡置我于死地之者,必赐予我新生。”

    所以。

    或许是命中注定吧。

    “她来了,然后告诉我,我该醒来。”

    祁凛这么写着,指尖微凉,心却火热。

    于是我不再是一个人。

    忽然一切有了色彩。

    ——好像是我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