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修真小说 - 每天都在暗杀死对头的路上在线阅读 -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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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侍?!

    服侍你大爷!

    我在心里骂了路时修一万遍!

    然后转头,脸上赔笑,态度转了一百八十个弯:“好!但是你必须包吃!”

    好汉不吃眼前亏!

    待本公子他日回了景州城,不放把火烧了路时修后院都对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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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吃和穿我终究放弃了穿,出门在外,还是吃重要。

    要路时修敢不给我买衣服,我就去扒拉他的衣物,让老板给我改号,谁怕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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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时修似乎很满意我的选择,不多时召唤云二进来。

    云二进来后将一张纸递给了我。

    我摊开一看,纸的最上方赫然写了两个字——契约。

    修饰都不带修饰两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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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家伙!还说不是故意为之?

    这下彻底坐实了路时修就是想羞辱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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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方甲:路时修

    受约方乙:燕游

    契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合约,双方各自履行自身权利和义务。

    我读到这忍不住暗骂路时修虚伪,自愿个屁自愿!

    等本公子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就找机会溜的。

    在路时修的注视下,我不得不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这张花白的契约上,仿佛这上面印刻着我余下的一生。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服侍,包括但不限于跑腿、更衣、沐浴等贴身服务,不得有懈怠、不满等个人情绪。若有,甲方有权利克扣工钱。一切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啧啧啧,路时修怎么知道我日后会带情绪。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俸禄及吃行。俸禄按月计算,乙方可提前预支。每日一两。为鼓励乙方今后工作积极性,甲方可根据乙方表现适当增加俸禄。

    嗯嗯嗯,这条不错,算路时修还有点良心。

    三、本合约有效期自今日起至一年止。合约期内,乙方不得离开甲方视线范围内超过三里。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做适当惩罚。所有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我读到这,便觉得路时修不愧当初理法学的好,考虑可真周全,连我要跑都给算计进去了。

    四、所有未涉及条款,在不侵犯乙方利益的前提下,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可提出异议,甲方会做适当考虑。

    五、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请双方认真遵守,积极履行。

    读到最后,我真是气笑了,这还合约呢?这明明就是个奴契!!!

    而我,就是一个签了卖身契的小奴仆,在路时修面前根本支愣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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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没什么问题,便签字吧。”寂静的车厢里,路时修低缓的声音传来。

    “有啊,怎么没有,你这没写我每月可休息的天数,万一耍赖怎么弄?”我故意挤兑道。

    虽然我知道从小到大,在路时修面前,只有我耍赖的份。

    谁知路时修根本不生气,跟个没事人一样,轻飘飘地来了句:“那便补上。”

    补就补。

    我接过笔,将契约铺在长椅上,蹲在一旁气鼓鼓地补充。

    谁知外面的云二突然拉住了马,一个骤停,我没蹲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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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地好像有点软,还有垫子。

    于是,干脆就这么坐着了。

    随后听到大石骂骂咧咧的声音:“他大爷的,这群人是赶着投胎吗!眼睛都不带看的。”

    “怎么回事?”路时修淡淡问。

    “公子,是虎虎生风镖局的人,看他们这阵仗,押送的货物不是一般贵重。”云二恭敬答道。

    路时修:“知道了,此路通往潞州,不宜多事,继续赶路吧。”

    云二:“是,公子。”

    我边写,边竖着耳朵听他们谈话。

    潞州?

    就是那个穷山恶水,出门在外时时都得防备的潞州?

    好端端的路时修带我去潞州干什么?

    难不成真去密会他那潞州小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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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路时修在潞州有小情人的事,从我们还在学堂时就在传了。

    当然,罪魁祸首,就是我本人。

    每年路时修都会回趟潞州,起初还有家里人陪着,后来他就自己一个人去。

    等人回来了,我又好奇,眼巴巴地追着他问了半天,这人闭口不谈。

    那天我也是气急了,开玩笑问路时修:“我说路时修,你莫不是在潞州养了个小情人?还是定了娃娃亲?就这么宝贵着。”

    路时修当时脸就黑了下来,盯着我看了半天,看得我心里慎得慌。

    结果这事被路过的同门给听了去,谣言便这样四散了。

    想了想,今年路时修好像还没去过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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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想着呢,头顶传来路时修的声音:“坐的舒服吗?”

    我没想到路时修还挺关心我,偏头实诚道:“还行,挺舒服的。”

    只见路时修不轻不重地“嗯”了声,抬起右脚踹了我一屁股。

    “路时修你干什么?!”我被踹的一个踉跄,捂着屁股扭头怒瞪他。

    结果就见到路时修目光扫了眼左脚,说了句:“可它不舒服。”

    我:……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刚一直坐在路时修左脚上,那靴子还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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