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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大人陶秩收到了很多礼物,在派对上,他还被严述在众人的注视下牵着从楼梯上走下来,屋顶的大灯照在他的脸上,让陶秩有种不真实的快乐,把自己之前因为分化受的罪都忘光了,连带着阴霾也扫干净了。 虽然,陶秩活了那么多年,遇到了很多不喜欢他的人,但是他是个忘性大的小孩,他更容易记住对自己好,喜欢自己的人,所以等他休息够了回到学校,才发现郑尘转学了。 而且自己也出名了,陶秩之后遇到跟着郑尘欺负自己的人,对方看见他跟看见什么危险大型武器一样,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缩着身子走,再没有欺负他时的威风。 作者有话说: 当你凝视陶陶的时候,严述也在凝视着你罒 - 罒 第74章 初次见面 十二月末,Z市下了一场初雪,道路上积了层薄雪,鞋子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响。 下课铃一响,成群的学生从教室涌出向校门口涌来,陶秩夹在这堆学生中间,脖子上围着一条驼色的小羊羔围巾,校服外套着一件白色的长羽绒服,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羽绒服里,显得他的脸更小了,过长的羽绒服下摆让他有点迈不开腿,再加上雪天路滑,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笨拙的滚圆小企鹅。 陶秩一眼就在人流中看见了等在校门口的严述,他心里一喜,拼命扑腾自己的腿想跑过去,可还没跑几步,就被身后的力猛地一冲,“哎哟”了一声整个人往前趔趄了一下。 眼看陶秩就要摔个狗吃屎,王思宇随意一伸手,揽住陶秩的腰把人整个拉了回来。 陶秩愣愣地眨了几下眼睛,才恼怒地回头一拳打在王思宇的胳膊上,皱着眉头气吁吁地说:“你干嘛呀!” 初二郑尘转学后,陶秩安然度过了初中,以艺术生的身份顺利直升了本部高中。 高中的学习生活比初中还要繁重和枯燥,老师的讲课速度又快,陶秩脑子转得不够快,一到上课时间就昏昏欲睡,但是自从和王思宇坐了同桌后,陶秩一天天都瞪着自己那两只大眼睛,佯装认真地看着黑板。 王思宇是班上脾气最不好的男生,听说在之前的学校还经常打架,陶秩初中被郑尘欺负过,他最怕的就是郑尘这类人,而王思宇和郑尘又有很多共同点,特别是王思宇比郑尘看上去要高大强壮多了,这让陶秩更害怕。 陶秩战战兢兢地和王思宇坐了几星期的同桌,发现王思宇脾气似乎也没有那么坏,也不会仗势欺人。 但为了自己后续校园生活的安全,陶秩还是勤勤恳恳地帮王思宇收拾课桌,王思宇平时认真上课的时间屈指可数,书本试卷都随便塞在桌膛里,陶秩和他不同,虽然陶秩也不认真上课,但是他把自己书本试卷都整理得整整齐齐,文具也分门别类地放好,整个桌面都干净整洁。 王思宇第一次看见陶秩为他收拾的整齐课桌,他面色变了又变,看陶秩的眼神像在看一个傻子,而陶秩则自以为狗腿地冲他示好,把自己新买的笔放了两支在王思宇的桌子上,“我看你的笔要不就是没有笔盖,要不就是只剩个笔芯,我的笔给你用。” 王思宇实际上很嫌弃陶秩的审美,但还是臭着脸捏着印有色彩绚丽的卡通图案的笔身写作业。 后来他才知道这破笔是某个艺术家的联名,上面那一串麻花一样的线条就是那个艺术家的签名,一支笔就要八百,而陶秩面不改色rou都不疼一下就送了他两支。 虽然王思宇自己不缺钱,也是随随便便拿几千不当钱的主,但这不妨碍王思宇越看陶秩越觉得他是个没有脑袋人傻钱多的漂亮小混血,还特别容易被人欺负,别人叫他做什么事他都不大会拒绝,很好说话脾气也很温顺。 不过这些都是初期印象,现在他俩熟了,陶秩脾气比谁都大,整天闭着眼睛就凶巴巴“王思宇,王思宇”地叫,比如现在。 陶秩的叫嚣没有多少气势,还没王思宇家里养的那只缅因蹬人疼,王思宇搓了一把陶秩的脸蛋,把他脸蛋揉圆捏扁,压着声音故意做出磨牙凶状说:“看见什么了?跟我家小狗看见rou骨头一样,尾巴都甩成陀螺了。” “泥,奏凯。”陶秩脸颊被王思宇揉得通红,口齿不清地说话,说出的话含糊不清,让王思宇恶劣地笑出了声,但他没能笑多久,一个人就过来把陶秩拉过去了。 陶秩逃脱了王思宇的魔爪,捂着自己的脸往那个人身后躲,只露出自己一对眼睛,撇着嘴告状:“严述,就是他,就是他欺负我。” 王思宇微微抬头,看清了对面人的样子,王思宇的五官是张扬热烈型的,明艳外放的帅气,在十几岁的年纪他就清楚知道自己的外貌是一张便利好用的通行证,所以他日常也仰着鼻孔看人,但看见严述的第一眼,他心里就升腾起了强烈的危机感。 在野生动物的世界,雄性动物求偶都要展示自己健美的一部分,人也不例外。 严述的五官端正大气,没有王思宇那么张扬,却别有一番内敛疏离的气质,或许是因为他比王思宇高了那么几公分,让王思宇莫名有种矮人一头的憋闷感。 “你可别含血喷人啊。”王思宇往前一扑,就要去逮陶秩,陶秩“哇啦哇啦”地躲,在严述身后玩起了捉迷藏。 严述用身子遮挡住陶秩,陶秩躲在他身后搂着他的腰笑,对王思宇做了好几个鬼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