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
仿佛阴森黑暗的角落照进了一道光,周慎眨了眨眼,长睫毛随着眨眼颤动。 他没有庆幸也没有觉得解脱,反而觉得身上像是背了千万斤重的东西,压得他喘不过气。 两个月后。 临江市春溪路,正值深夜,一家招牌名叫好再来的馄饨店忙得热火朝天,馄饨的老板姓杨,是个和善的老大哥。 他的馄饨店面积不大生意却红火,此刻他正跟他的媳妇在店里忙碌。 馄饨店里坐满了顾客,外面也支了两个桌子,座无虚席。惹得路过的人都想来排排队,看看这家馄饨是有多好吃。 外面的两个桌子上坐的全都是男人,几人说笑着正吃得热火朝天。 其中一个最年轻的男人还穿着警服,他叫郑寻,是市局刑侦支队最年轻的警员。 郑寻一口一个馄饨,塞得腮帮子鼓鼓的,可美食还是堵不住他的嘴。 他冲身旁一个穿着长风衣的男人含糊不清说:“历队,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正宗的馄饨,皮薄rou多,咬一口里边的汁沁香,真是绝了!” 对面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越过身拿筷子敲了年轻人的头笑骂:“好好吃你的馄饨,喷饭喷到我身上了都!” 年轻男人果断低头道歉:“贺嘉哥,我错了。” 贺嘉欣慰点头,又去看被叫作历队的男人:“历队,感谢你请客带兄弟们出来吃饭,虽然不是什么大餐,但我们很满足……” 历思凯自馄饨汤腾起的水雾中抬头,笑起来眼里像是有星辰:“好说,这家老板杨哥人好手艺绝,以后兄弟们多来照顾人家生意。” “会的会的”,贺嘉点头笑回。 眼下历思凯端起碗囫囵喝了口馄饨汤,又拿纸巾擦了嘴,环视一圈后发现众人也吃得差不多了。 他一挥手指示众人:“都吃饱了吧?吃饱了就回去吧,局里一堆公务等着处理。” 众人顿时连连叫惨,谁也不想回去值班。 历思凯也不顾众人反应,站起来潇洒甩开了黑色长风衣就冲收银台走去。他利索结了账,又给老板让了支烟,两人站在收银台前谈笑风生。 郑寻拿筷子戳了戳身旁的贺嘉,目光落在历思凯身上,眼珠子转得飞快说:“贺嘉哥,你说咱历队家境优渥,开着几百万的豪车,为什么对吃的这么不讲究?你看啊,这馄饨店开得年份久了到处都油渍,晚上还有苍蝇乱飞……” 不等郑寻说完,贺嘉果断冲他翻了白眼:“穷讲究!你历队吃得是馄饨吗?人家吃得是生活!多姿多彩柴米油盐的生活!” 哦。郑寻也不懂,只能干点头。 历思凯是典型的开豪车吃路边摊那一挂的人,他从不过度讲究服务和卫生,只要条件不是太差,哪里的食物好吃他就往哪家店里钻。 而且他从不端架子,跟什么年龄段、什么阶层的人都能说上话。 曾经一度让郑寻觉得,历思凯如果不当警察,做个痞子混混照样也能混得风生水起。 历思凯很快抽完了手里的烟,他灭了烟蒂跟老板告别,杨老板忙去拉他客套:“别啊历警官,你还没吃饱吧,我再给你煮点馄饨去……” “别忙活了”,历思凯笑回:“局里一堆事,我得赶紧回去了。” “好说好说”,杨老板笑回:“知道人民警察不容易,辛苦你们了。” 历思凯弯着眼睛笑,转身挥手跟他告别。 杨老板的媳妇从厨房出来,拍了他的后背问:“这两天怎么不见那流浪汉来,你不是每天都会给他盛饭吗?” “我哪知道”,杨老板不耐烦回:“我给人家盛饭怎么了?你还不乐意了?” “哪有,我就是好奇原先他每天都来,怎么这两天倒不见踪影了……” 历思凯留心侧耳听了几句,然后若无其事地出去集合众人。 临走时,历思凯又挥了手跟老板告别,才迈着长腿走向了自己停放在马路边的那辆大G。 正处夏初,天气不定早晚温差也大,历思凯身上套着的长风衣裁剪匀称,衬着他的身材修长。一阵风吹来,衣角迎风摇曳,竟有些薄凉的味道。 郑寻跟在历思凯身后,气场远远不足活像个小太监。他崇拜似的盯着历思凯高挑的身影,吸溜了下鼻子。 郑寻刚进刑侦支队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历思凯他就肃然起敬不敢懈怠。 以前不熟悉,他总以为历思凯是个外貌出众能力一流的富家公子,甚至能媲美男模明星。后来一点点熟悉之后他才知道,自家队长那是有气质没想法。 他一心只扑在案子上,前仆后继为刑侦支队贡献,简直堪称市局著名劳模,不破案子誓死不休。 所以郑寻时常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日后自己要成为的就是历思凯这样的人。 众人分成了两队,历思凯开车载着贺嘉和郑寻,其余同事同坐队里的警车纷纷赶回了刑侦支队。 刑侦支队清一色的男人们加班加点各忙手里的工作,郑寻还十分体贴地给每个人都泡了咖啡提神。 历思凯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埋头苦干签署着各式文件,又处理了所管区域管城区的各种大小案件卷宗。 他的烟瘾极大,每隔半小时就要抽支烟。 每逢这种加班的夜晚,他的办公室就烟雾缭绕,办公室里的绿植跟着遭了殃,一个个叶子都蔫巴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