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记忆之莲/吉赛尔在线阅读 - 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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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身高、三围,了解她们的专长和风格,却时常忘记自己和其中哪几个约会过,每当一场欢爱结束,出了房间就好像患了健忘症,他却觉得自己浑身充满晦暗的魅力,并为此扬扬自得。

    直到二OO三年初夏的一天,他在北京,方杰雯走进那间甄选特的舞蹈教室,站在他面前,带着一种难于归类,不属于任何时代的风格。

    他记得自己问她:“你为什么怨要做模特?”就像问其他无以计数的女孩子一样。

    “我要赚许多钱,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一个人生活。”她回答,最简单的词,最简单的句式。

    Eli知道,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在比赛中名落孙山的女孩子,十七岁零九个月,五尺十寸高,黑头发黑眼睛,没有任何摆得上台面的经历。但这样的答案是他不曾听到过的。

    “美国够远吗?”他反问,脸上带着不太认真的笑。

    她想了想,认真地回答:“够了。”

    那个时候,他以为她只是个极其常见的离家出走的厌世少女,却破例没有追究监护人同意书上签字的真假,就给了她一个新名字,一张单程机票和一份工作。

    于是,那个夏天,她就在纽约了。在那里,她是G,十七岁零十个月,五尺十寸高,黑头发黑眼睛,和暑假里无数蜂拥而至的年轻女孩儿一样,她颀长孱弱美丽,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Eli带着一种一视同仁的冷漠提醒她们:没有聚会,没有酒吧,没有男朋友,保持身材。但又无法无视她的与众不同,他欣赏她,却不明白为什么。她算不得很漂亮,完全没有经验,唯一受到过的指点来自于一个无名的中国摄影师,那个人曾对她说:“做这一行其实简单得很,甚至脸好不好看都是无所谓的,别笑,别东张西望.目光要迷茫,态度要散漫,走路要又快又直,做到这几点,你就成了。”也正

    是因为简单,她才会选择走这条路,因为她什么都不会,又急于远走高飞。

    Eli感叹她的无知,教给她许多东西,要她目标高远,远离邮购目录、末流广告和默默无闻的退休。他给她许多工作,猜她的极限在哪里,袖手旁观她什么时候会跑来叫苦不迭,结果却发现她是他所见过的最奇特的人,很吃得起苦,看起来比绝大多数年长她许多的女人都要自信,也没有那种小女孩的无知和胆怯,如果她觉得好,便会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不会扭捏。他不知道这来自于什么样的经历。她没说过,他也不屑去问,只是带她去见各种各样的人,去许多不同的地方,有些带着异国的风格,有的又宛若石英矿坑般璀璨而黑暗,到头来却发觉她终究还是个稚嫩的孩子,自始至终都在想些不相干的事情,每当置身在这种黑就极端的黑,亮就亮到极点的地方,便会觉得神思恍惚,眼睛发涩。

    仅仅两个月之后,E1.就把G送上了时装秀,甚至还专门跑到后台去看她。在那里,粗花呢、薄纱、软缎、大大小小的串珠堆满房间。鸵鸟的羽毛被染成深深浅浅的米色;模特、裁缝、摄影师、杂志编。

    辑、送咖啡点心的小工,打招呼,亲吻,各式各样的人忙作一团;貂毛、山羊毛的刷子,食指和无名指在她脸上飞舞;水、发胶、缎带,把黑头发约束;一转身就脱掉衣服,一件白色贴身长裙随即披上身,背后的缝合还没来得及做,立刻就有两个手工精湛的女人围过来把那

    条裙子开口的部分缝起来,动作干净利落,速度快过消防队员。

    终于,音乐响起来,女孩子们在通向白色天桥的入口处排成队。现场指导伸手朝G示意,而她却站在原地没动,仿佛困在脂粉、缎带和纯白色丝毛织物之间,转过头茫然地看着他。

    那个单纯无助的表情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他揽过她的身体,把她带到台边,退到她身后,一只手搭在她肩上,轻推了一把,在她耳边 几乎不出声地说了一声“G0”。她在水波般层层展开的音乐声里走出去,脸上仍旧带着那种迷茫的表情,在一片白色的眩光里只看得到一个背影。

    这样临时怯场的事情,Eli经历得太多了,他总是怀着或赞赏,或鄙夷,或漠不关心的态度看着这些初露头角的女孩子们,但不知为什么,G却可以叫他心头一颤。

    一晃到了七月,他找了个机会送她去巴黎工作,却在她离开之后体会到一种奇特的感受,他以为那不是思念,只是她在他身上激起的一种即时的欲望,而消退欲望的办法只有一个。

    两天之后,他也到了巴黎。那是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熟悉那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她工作间隙,他带她去了很多地方,去那些俗气热闹的旅游胜地,去看广场上的露天电影。他们经过街边鳞次栉比的精品店,他暗示她可以进去看看,绝大多数情况下,礼物总能让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也更容易。但是,不知是粗心或是故意,她无知无觉,只是在圣路易岛上吃了一支青苹果味儿冰激凌,又在塞纳河边买了几本旧书,他记得其中的一本,是火车站候车室里常见的那种薄薄的、大小刚好能放进口袋的十法郎丛书,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只要一块钱,卖得比杂志报纸还要便宜。

    那两个礼拜,G跟十来个陌生的女孩子挤在一套四间卧室的公寓里,他则是住在旺多姆广场上的丽池酒店,回纽约的前一天,他终于下决心要把G带到他住的地方去。那是个古雅美丽的地方,而且他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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