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页

    --------------------

    作者有话要说:

    林家村的事情写完了~~~~谢谢大家喜欢~~~~我会继续努力哒。

    第24章 成为石狮子的第二十四天。

    晕倒前的最后记忆涌入她的脑海里,她当时回到了石狮子的心脏里,然后意识就不自控的沉沉消失了,消失之前,她还听到那少年哭着骂她多管闲事。

    要不是南晓实在顶不住那突如其来的变化,她真的要起来踹那不知好歹的家伙两脚。

    南晓除了不能动不能说话,其他的倒跟在石狮子里面的时候没有区别,她看向四周微微透过来的光,感受着包裹她的温暖,她很快意识到自己是被人握在手中。

    南晓:???所以是有人偷走了她的心脏,哦,不是,是偷走了她本身,到底是哪个邪门的家伙,能从那么多石头里精准摸到了自己,下一秒,南晓就听到了对方的声音。

    是听了一整年的读书声,南晓哪怕变成小石块也不会不记得,路时闫有些压抑的声音通过肌rou跟空气同时传入了她的耳中:“父亲,那我先回房了。”

    南晓:就离谱,怎么又是你!

    “路时闫。”路志业看着这个面色苍白的男孩子,转头回看他的时候,脸上的五官跟妻子一模一样,这样的面容,又刺痛了路志业的心脏,他刚才的心寒又消失了,语气也软和下来,“我听方秘书说你在林家村的时候,他们没有让你上过一天学,但是以你现在的年纪其实应该读初三了,但是如果你现在去学校,可能无法跟上其他同学的进度,你先看着方秘书给你的书,过段时间我会给你请一个家教,你尽量跟上其他人的进度,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在家教不在的时候你也可以问问你弟弟。”

    林路握着石头的手又紧了紧,可是面上依然毫无表情变化,他点了点头,退出了路志业的书房,等进到他的房间时,他脸上的冷笑才露了出来。

    “弟弟?”路时闫靠着房门,半弓着身,一只手挡住了脸,也掩盖不住他疯狂的笑容,他回到路家,就发现路家早就有了新的女主人,而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只小一半岁的弟弟,这说明什么,他又不是傻子,难道看不出来!?说明他跟母亲在失踪半年后,他爸就立刻又找了个女人,生了孩子。

    这就是有皇位要继承的家庭?路时闫虽然没有在任何人面前露怯,可是他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第一次看到这栋别墅的时候,心里有多震惊,这跟他原来的生活,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底下,就在他母亲被埋在乱葬岗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他的父亲,搂着别的女人,有了别的儿子,过得开心快乐得很!

    他松开手里的石头,石头的棱角把他的手割出了大大小小的伤口,伤口渗出了血,血染红了石头,变得面目狰狞。他愣了片刻,就拿着石头进了房间浴室,他小心的把石头放在水龙头下,仔仔细细的清洗起来。

    那个蠢神慈悲到连坏人都不杀,大概也很讨厌血,路时闫看着石头,胸口有些疼。

    而从石头里看到眼前人的南晓,却是一脸震惊的张大了嘴巴恨不得大声感慨:握草,你谁啊?!!我的脏兮兮的小伙伴呢,你把他弄哪里了?

    要不是南晓不能说话不能动,她此刻早就用石头砸对方的头了,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少年夺了别人舍,不然声音怎么会一模一样!

    可很快,南晓就发现,这人就是那少年本年,而且她还知道了少年的另一个名字——路时闫。

    也是,怎么都不可能再跟那些杀人犯姓。

    只是不知道在她睡着的途中发生了什么,这家伙怎么就突然找到家人了,而且看起来还是个富贵人家,比原来那里好了不止100倍,虽然她现在动弹不了,但是看在条件不错的份上,她在自己漫长的石生之中陪陪他也不是什么大事——倒不是因为她动不了哪都不能去。

    南晓看着路时闫仔仔细细清洗自己的模样,内心有一瞬间一闪而过的内疚,对方一定是觉得是他害自己被砸的,是他害死自己的,但是这内疚也只有一点点,很快南晓就想起自己种种倒霉的事情,也坚定了跟他一样的态度:对,就是他害的,所以她要在这里做个废石头度假!

    路时闫洗了一会儿石头,就听到房门外有人敲门,门外的人是家里的保姆,保姆看了一眼路时闫,带着嫌弃的脸色说:“少爷,晚饭煮好了,请下楼吃饭。”

    路时闫嗯了一声,把手上的石头在直接放进口袋里,一起带了下楼。

    保姆看到他对一块破石头如此珍惜的样子,脸上的神色更加鄙夷。

    路家吃饭的桌子是长方形的餐桌,路志业坐在主位上,左边坐的是他的后妈邹雪,右边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路景明,而路时闫则被安排坐在了路景明旁边,也是离路志业最远的位置上。

    吃饭的时候,路志业还会问路景明功课的事情,路景明会说自己在学校里又参加了什么兴趣活动,这次的月考又是全年级第一之类的,邹雪还会在旁边夸奖自己儿子乖巧懂事,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仿佛坐在另一个位置上的路时闫是个透明人,跟这一家人毫无关系。

    不过路时闫并不在乎这些。

    他正在不动声色的跟眼前的牛排做斗争,没有人注意到他,本来应该从来没有吃过西餐的人,第一次使用刀叉居然用的这么熟练,只要路父多加关心就会知道,路时闫的自然才是最不自然的,甚至连旁边的保姆阿姨都没注意到这一点,他们一心想看这个小孩的笑话,可是过了三天,他们也看不到一点想看的东西,除了路时闫有时候会一言不发的看着旁边的人以外,这个小孩,太过安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