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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51节

    巴顿将他踹开:“你走开一点,没人打算骑你。”

    元菱:“其实我可以自己御剑……”

    看到他们和谐的背影,爱格伯特觉得很不高兴。

    他站在窗边,看那两名身材高大的雄性将少女夹在中间,他们的气味讯息那么堂而皇之,几乎路人皆知了。

    他紧紧抿着唇。

    玻璃上倒映出一个少年的身影。

    ——而他的外表,还是个半大孩子。

    爱格伯特垂下眼,红色光芒在眸中一闪而过,他需要快点‘长大’。

    寂静的房间里阳光渐渐黯淡,最后变得昏黄不可见。

    从各个角落的阴影处,仿佛凝胶一样,渗出一滩滩漆黑的液体。那些液体不停地蠕动,然后迅速拔高,变幻出类人的形态。

    黑色液体聚拢成两个戴着鹿角面的高级属魔。

    他们缓缓跪倒在地,恭敬俯首:“陛下,阿甲和阿乙在这里,听候您的调遣。”

    爱格伯特没有回头,“情况怎么样?”

    “从白花草原离开的夜魔大军没有往鞑靼城来,反而袭击了西边的凤兰城和周围的二十多个村子,距离这里大约五百里。”属魔说。

    “而且它们还在继续前进。”

    “太近了……”爱格伯特沉吟,“继续监视行踪,随时汇报。”

    “是。”

    阿甲双手托着什么呈上:“陛下,这是一只低等魔族在白花草原捡到的。”

    爱格伯特一愣,将东西握在了手心。

    那是一截红绳,像是女孩子会用的饰品。

    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但上面满满缠绕着的都是一个人的气息,似乎还浸染了她的喜怒哀乐。

    他低下头,闭着眼将红绳抵住下唇。

    小小的女孩梳着圆溜溜的发髻,在草丛里追逐蝴蝶。

    再大一些,她在山崖顶端扎马步,因为疲惫熬得眼睛通红;

    蜕变成少女以后,剑林就是她最常呆的地方。从青葱欲滴到红叶纷飞,舞剑的身影从未停下。

    每一个片段都好像陈酿佳酿一样美丽,又好像出现在他的梦里的泡沫,难辨真假。

    爱格伯特觉得这一小截红绳价值千金。

    *

    元菱三人离开后,一小拨人趁着黄昏,靠近了这间普通的小旅馆。

    如果仔细辨别就会发现他们是白天那波纵马伤人的恶徒。

    一名男人小声问:“有没有人在家?”

    “没有,我亲眼盯着他们出去的,现在房里只剩下一个小鬼头,他们住了那么久旅馆肯定很有钱!”

    男人挑眉:“那小鬼多大?”

    手下回忆:“大概十四五岁,又白又瘦的,老大一只手可以干翻三个!”

    男人哼了声,在心里完全没当回事:“走,杀了他抢钱!”

    强盗们很快行动,他们熟练地劈晕在柜台打瞌睡的老板,拿着武器蹬蹬瞪冲上了二楼。

    没有听到门内的动静,为首的男人一下子踹开门:“把钱交出来!饶……”

    话未说完,他忽然发现面前不是手下说的‘瘦弱纤弱’的十四岁少年。

    有三个黑漆漆的家伙站在窗边,听见动静,他们回过头来,闪着红光的眼睛看死人一样望着他。先不说人类的五官,甚至连人形都是液态模糊的。

    男人后退半步瞪大眼,“啊啊啊!”他身后的其他强盗也疯了一样往后跑。

    “救命!救——”

    他们的声音戛然而止。

    房间很快恢复了寂静。

    作者有话要说:

    *《养神诀》

    魔王的老对手精灵要来了。

    现在四缺一,阿布你在哪里?

    第37章 绿茶维

    鞑靼城往北, 有宽阔的平原和肥沃的土壤,从这里开始,陆地上像群星散落辐射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城池和村落,密集得如同烟火。

    土路不论大的还是小, 人群都来往络绎不绝, 他们将消息和资源带到昆伯勒大陆的每个地方。

    一队骑兵顶着风沙穿过白花草原, 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

    这些骑士一个个身材修长, 全身都包裹在麻布斗篷之中,他们露出的手背覆盖软甲、双脚踩着皮靴,周身全副武装。

    但即便如此,依然能看出他们个个劲瘦的腰肢和绝佳的身材比例,四肢充满力量。

    维尔斯骑在马上,他登上一块高地朝下看去, 灰扑扑的小城坐落在山脉环抱间。

    他唯一露出来的的蓝眼睛里正酝酿惊涛骇浪。

    “快要到了。”

    【等着我,我来见你了。】

    鞑靼城门口,守城士兵的兵力赠加了近一倍, 他们拿着铁质长刀, 拦住大批衣衫褴褛的流民。

    “走走走, 滚开,别挡着道!”

    “回去回去,我们不接收难民!”

    就在半个月前,西边的凤兰城和周围几十个村落遭遇了夜魔入侵, 死了不知道多少人。那些东西徘徊在原地不走,时间一长,凤兰城的土地被彻底污染无法耕作, 数不清的难民奔逃,大量人口分散进了四周的城市。

    但绝大多数城市都只能维持已有的城民温饱, 哪里有能力接受那么多流浪人呢。

    他们被迫紧闭城门,用武力驱赶这些人离开。

    鞑靼城距离凤兰城大约五百里,虽然有道路畅通,但依然路途遥远隔着山川大河。

    天知道这些手无寸铁的人是怎么历尽艰险到这里来的。

    “大人,行行好吧,孩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

    “求求大人可怜可怜我们,给一口水喝吧。”

    “一路过来没有肯收留的城,求您让我们留下来,我们可以做工,不会白吃白喝!”

    这些灰头土脸的男人大多都是青壮年,年老的早就在跋山涉水中死去了。同样的,人群里也几乎找不出一名女性。有能力娶妻的家庭,也不至于沦落成难民。

    守城的士兵用刀指着远处的草屋,“看到了没,那是难民营,要去就去那里,别想趁乱混进城!”

    如果让这些饥饿的人进城,恐怕会导致许多严重、混乱的后果。

    他们搬出几个巨大的木桶:“城主和神院慈悲,给你们准备了一些水,这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自己也吃不饱,没有多余的粮食给你们。”

    “走走走,别来门口捣乱!”

    像这样类似的话,流民们从凤兰城一路过来已经听了很多回。他们拿出随身的碗,争先恐后地去打水,唯恐少了一口。

    男mama们小心翼翼将碗凑到孩子嘴边,干裂的唇才被湿润。

    难民营是流浪者们自己建的,就在城边的空地上。因为有了栖身之地,混乱的人群稍稍安静了一分。

    因此在这个时候,整齐的马蹄声响起时,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一人惊呼:“快看,那是……”

    高大健壮的马匹训练有素,骑马的人身姿挺拔,绝不可能是流浪人。

    维尔斯走在最前,原本拥挤的人群为他分开一条道。

    他拉紧缰绳,将头顶宽大兜帽摘下,金色的长发自领口散出,宛如日光流淌,再加上那张神明亲手雕琢的脸,周围纷纷响起抽气声。

    附近的人们小声议论着:“竟然是精灵!”

    “他们长得真好看。”

    “精灵的部族不是也被夜魔攻击了?看样子怎么不像……”

    除了好奇的张望,暗中也有不怀好意的打量。

    维尔斯敏锐地看过去,目光如电,他有意无意地露出腰间装备的长刀,还有背后的长弓、箭矢,瞧那锋芒就知道绝不是玩具。

    精灵族并不像矮人一样乐意和其他种族交往,他们的武力和美貌一样,令人惊惧。

    因此那些暗中的视线发现维尔斯不好惹之后主动退下了。

    守城士兵们窃窃私语,他们商量之后推出了一名士兵出列——就是被爱格伯特的名字灼瞎了一只眼的那位。

    这名士兵看着面前这一队全副武装、腰细腿长的精灵战士,为首的那个甚至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禁不住大腿颤抖起来:“那什么,你们、你们……”

    维尔斯扔给他一袋铜币:“这是我们的进城费。”

    独眼士兵一愣,下意识掂了掂,袋里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太多了,进城费是一人一枚铜币,你们只需要十几枚就够……”

    维尔斯面色不变,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坐或作站的流浪人:“剩下的,就请你给他们准备一些食物吧。”

    话音落下,附近面黄肌瘦的流民们忽然眼中亮起了光。

    “谢谢您、谢谢……”

    独眼士兵摸摸头,他总感觉类似奇怪的事情发生得有些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