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书迷正在阅读:一春尘情(1v1 H)、网恋以实物为准、我要做学渣[重生]、漂亮美人在恋综成了万人迷、穿成豪门巨佬的作精美人、武侠江湖大冒险、凤栖梧、穿成反派男妻后我靠沙雕苟活、假少爷的自我攻略[重生]、男神他不对劲[重生]
江予舟平常很忙,白天没什么时间看手机,所以闻初的信息发过去后,手机一直没什么动静。 不过看早上江予舟对待他的态度,估计也不会有太大反应。 出租车停了下来,闻初下车,看着面前简笙工作过的高档酒吧,抬脚往里走去。 简笙认识的人不多,能接触的圈子也就是这个酒吧里的人,那么知道他被包养的消息很有可能是通过这个酒吧传递的。 如果他回来工作,其他人自然可以看出他和江予舟的关系。这里人多口杂,说不定就能自动化解以后被绑架的危机。 而且还能赚钱,没了江予舟的经济支撑,他需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推开门,视线明显变暗,淡淡的酒香扑鼻而来,一首清新素雅的英文歌萦绕在耳边。 因为是白天,酒吧不像晚上那样热闹,大厅里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 正对着门的调酒师听见门响后往他这边看了一眼,顿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惊讶道:“简笙?” 闻初朝他笑着招招手,走过去问:“经理在吗?” * 五颜六色的光扑闪而过,激情的摇滚乐在耳边炸开。 闻初弯腰将一杯蓝色夏威夷放在客人手边:“请慢用。” 他转身回到吧台时,视线不经意地瞥过某处。 经理正点头哈腰地带着几个人往包厢走,从装着上就能看出非富即贵。 为首的那人在原主的记忆中出现过,林城朝,是宁希与的追求者之一。 林城朝是林家的独苗苗,被全家人宠得天上地下有无。偌大的家业等着人继承,却偏偏是个不务正业的主,别说什么继承家业,不给人添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每天不是在鬼混,就是在去鬼混的路上。 林城朝在喜欢上宁希与后,为了给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形象有所收敛,但也仅仅是有所收敛而已。 那人似有所觉地扭头,闻初还没来得及收回目光,两人视线相撞了一瞬。 林城朝眯了眯眼睛,接着又微微转身对跟在旁边的经理说了什么。 闻初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忽然有点不好的预感。 果然,过了几分钟,刚刚还跟在人旁边的经理脚步匆匆地朝他走来,压低了声音:“那边有个大顾客点名要你倒酒,赶紧跟我过去。” 第2章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闻初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跟着经理来到了包厢内。 毕竟原主和林城朝之前没什么过节,那人应该不会为难他。 房间里面闹哄哄的,酒气很浓,那些富家少爷怀里基本都抱着人,昏暗的灯光模糊了他们的容貌。 林城朝就坐在他们中间,但没人敢离他太近。他姿态随意地仰靠着后面的沙发,手里把玩着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身边的人聊天。 看到闻初进来后朝他招招手。 闻初走过去,自觉地端起酒瓶给他们倒酒。 握着红色酒瓶的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闪过一个又一个彩色的光影。 “你叫什么名字?”林城朝忽然出声问,“简……什么来着?” 闻初手上的动作没停,淡淡道:“简笙。” 面前的酒杯倒了三分满,闻初刚准备继续给别人倒,下巴忽然被一双手紧紧捏住。 林城朝带着审视的目光不断打量着他,嘴角带着笑,放在原本就年轻的脸上显出几分瘩气。 “你们哪里像呢?搞不懂江予舟为什么会包养你这样的人。” 闻初皱眉,原主的身体常年缺乏锻炼,身上没太大力气,此时下巴被林城朝扣着没办法挣动。 两人的脸又凑近了些,林城朝目光微转,看到了简笙眼尾处的那颗痣:“原来在这啊。” 他索然无味地收了手。 闻初直起身,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红的下巴。 算了,不跟这人一般见识。 “长得还可以,可惜只能做个仿冒的劣质品,”林城朝说着叹口气,撑着脑袋意味不明地看了闻初一眼,“最后还是被人家给赶出来了。” 话音刚落。 红色的酒毫无预兆的洒在了他的脸上,顺着发丝和脸颊往下流着,经过脖颈滴到白色的衣领上,又慢慢浸染上衣,画面看起来有些骇人。 周围忽然沉默下来,整个房间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凉气,一脸懵逼地看着这副场景。 林城朝第一次遇到这种事,脑子一时竟然有些转不过来,他狼狈地抬头看着闻初,别说把酒倒他脸上这种cao作了,从小到大身边连敢对他说重话的人都没有。 “你长得也还可以,可惜……”闻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多了张能说话的嘴巴。” “……” 怎么还添火呢? 坐他旁边的人看着林城朝风雨欲来的神色,抖着手把湿巾推到了他面前。 林城朝抹去脸上的酒渍,随手甩了甩,然后抽出一张湿巾慢条斯理地擦着。 他此时反倒平静下来,将湿巾随手扔在了桌子上,身体向后靠着,过了几秒钟,冷冷开口道:“音乐关了,你们先出去。” “林哥……” 林城朝语气不容置喙:“出去。” 很快,房间里就剩下了闻初和林城朝两个人。 闻初低头看着林城朝,他没什么怕的,要是真的打起来,他虽然没什么力气,但是打架的技巧还是有的,他自信两招就能把这人撂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