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他送我玫瑰在线阅读 - 第 61 章

第 61 章

    沈煜把人带去教打桌球,其实就是想秀技术。

    他把温离围在怀里,握着她的右手,轻揽她腰调整站姿,又握住她的左手,带她摆好正确的手势,最后故意与她贴近。

    温离身体敏感,察觉到细微的情况,脑中思绪紊乱,手臂越发僵硬,视线也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沈煜覆着她的手,把面前的球打进洞,而后咬着她的耳尖寻夸奖,“厉害吗?”

    “……”

    好厉害哦。

    温离身上穿了两件外套,现在有些热。她小力的动了动:“离这么近你不热吗?”

    “热啊。”沈煜说,“但离得远更热。”

    他在说什么啊。

    温离垂着头很是困惑,被人紧紧的锢住,动弹不得,她感觉不对了。

    “你干嘛啊?”

    沈煜咬着她的耳朵,实话实说:“散热。”

    “?”温离侧头时下意识抬起了点身子,这下好了。

    碰到了。

    她有点羞了,想推开他,但他故技重施的叫她老婆。

    温离忍着。

    周围全是人,虽说都在抽烟喝酒吃东西,但这地方台球桌就三台,其他两台上都有人,距离又近,万一被看见岂不是要完?

    正要把他推走,就感觉到后面没东西了,随后肩膀被人压住。温离心里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受折磨了,耳边过了几秒传来一道轻笑。

    他叫第二遍:“老婆。”

    -

    沈煜正人君子,回去的时候没提半句跟他走的话题,开车平稳的将温离送到家,并且附赠了一个额心吻和一句晚安。

    这倒是让温离没想到,但这样也好,毕竟明天要上学,再请假的话,那老师肯定要怀疑了。于是温柔的摸了摸沈煜的头发,也说了句晚安,随后就拎着书包走了。

    背影很好看,是坠入爱河的样子。

    沈煜今天有正事,等人完全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内,上车启动车子朝着某地去了。

    半小时后。

    “煜少,您上次要的款式都在这里了,您先看看?”

    沈煜手搭在桌面上,眼神粗略的扫了一下,拿起看的稍稍顺眼点的仔细的端详了下,没多久就放进去了。

    她不喜欢复杂的,这个不行。

    耳边聒噪的声音不停,有点分散他的注意力,但那人说的又不是废话,于是耐着性子听人说着,目光随意的瞥向旁边的展柜,过了几秒眼神定在了某地,随后出声打断店长的话:“从这看倒数第二排,中间那个玫瑰形状的,拿出来我看看。”

    店长赶忙的朝边走去,然后带上旁边人递来的手套,小心翼翼的把那款戒指拿出递在沈煜的面前。

    沈煜凑近看着,戒指其实很简单,素白的颜色,纯银的质感,之所以挑中,无非就是因为上面的装饰过分讨喜。

    店长是个聪明人,见他似乎很感兴趣,于是出声介绍:“煜少,这是前几天刚进的新款,是由国外的著名设计师设计的,风格简约大方,上面的玫瑰是有含义的,意味着热烈的激情和唯一的爱恋。而且这是限量款,不然也不会被我们放在那个位置……”

    热烈,唯一。

    沈煜对别的话并不关心,但这含义倒是恰中他的心,散漫的敲了敲桌面示意差不多了,等人的声音停住后,语气直截了当:“就这个。”

    店长笑的乐开了花,果真是大客户。当时上头吩咐的时候还以为听错了,在云城并未闻见沈煜要结婚的风声,后来问了句才知道,这是给他未来老婆的。

    这戒指属于店里的高档货,刚进过来的时候不少人看中,但一听见价格就面露难色,随后尴尬的去向了另一个柜台。这种画面他们见多了,但在心里还是多少有些看不起的,做久了这行看人就会准,而沈煜这种人就属于上流阶层,很少有人能攀上。

    这位传说中的老婆,到底是何方神圣,以后结婚后想必会在新闻中见到。

    -

    跟沈家齐头的家族,很少。

    有些公司试图把把自己女儿塞给沈煜,可总是被拒绝。每塞一次,公司收益就少一半,于是慢慢从中探得了一些事情。

    一个家庭背景雄厚,在万人敬仰下长大的人,如若不碰色,除了心里有人和不愿落尘,也没别的理由了。

    但沈煜明一看就是风流少爷,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有嚣张无比,对于这方面如何能做到清心寡欲呢?或许显露在外面的样子是装的,但都是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们并不相信沈煜真是如此,所以一直在暗里尝试着。

    在外面喝酒或者泡吧的时候,沈煜的旁边总能坐上人。妖娆的妖娆,清纯的清纯,各个风情万种,每人都有每人的不同。

    但无论她们如何暧昧挑逗,也得不到他半分的视线。

    他总是那副慵懒样子,靠在沙发上抽烟,桌上的酒杯永远不会空,因为总有人会满上。

    沈煜不发一言的做着自己的事情,等旁边人的香水味弥漫到鼻腔后他就会开始烦躁,太难闻了,没有她好闻。于是低着声问她们谁送来的。得到了答案后就会让她们带一句话:

    “公司要是不想开下去,就继续送。”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发生过这种事情。

    但这事情并没有被解决干净。

    那天沈煜十八岁生日,酒刚倒,门就被推开了,往门边一看,有些发怔,来的人太像她,连气质都十分类似。

    十八岁,这是她走的第四年。

    四年,一千多个日夜,他像一个找不到发泄口的怪物,他被四周的墙壁堵在里面,根本就出不去。

    痛苦,崩溃,思念,懊悔。

    众多中情绪包裹着他,所以他信了。

    女生走过来的时候,沈煜的酒意上涌,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可当人坐他面前时,脑中顿时就清醒了。

    不是她,眼尾没痣。

    沈煜最厌恶的,就是别人模仿她。

    所以那次他疯的彻底,捏住女生的下巴就开始冷声质问谁让你来的。

    女生怕极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突然就变得如此暴躁,她本以为事情会有惊喜,却没想到是一场空。

    她许久以前打探到了沈煜十四岁时接触到的人,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个,名字叫温离。

    她想尽一切办法接近沈煜,就算是最做低劣的事情也无所谓,只要能攀上他,跟他上一床,那以后的未来便是广阔无边的。

    可是,这件事情似乎很难,没有丝毫的机会。

    女生感受到下巴的劲越来越大,于是脱口而出:“温离!你不喜欢吗?!”

    沈煜脸上冷意骤时深重,声音寒到了骨子里。

    他说,别学她,你不配。

    包厢里没有人敢说话,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沈煜这幅样子,就像是一道无人知晓的伤口在无意间被撕开,散出来的浓烈感情太灼热,让旁人一看就觉得恐慌。

    第二天,他们听到了消息。

    女生家的公司。

    倒闭了。

    在场的人并未听清那个名字,但都能从女生身上里窥探出沈煜喜欢人的模样。

    清纯,冷傲。

    也可能不止这些。

    一中的人并不知道沈煜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一致认为他不过是因为沈家撑腰才能这样硬气,况且他喝酒抽烟打架逃课样样都碰,日后怎么可能继承得了沈氏。

    可沈煜就是要营造这种样子。

    沈方立懂他,所以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条件支持,从来不制止。因为他做事有度赏罚分明,不给人留下不好的话柄也不给别人反击的机会。

    干净利落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沈方立。

    这些事,沈煜并不打算告诉温离。

    如今既然已经回来,那日子就该是快乐自在的。

    过去颓废且混迷,并不是能分享的东西。

    要是说了,她会不开心。

    而沈煜唯一的愿望就是她开心。

    她若是好,他便收敛脾性善待世界做个普通人。

    她若是不好,他就算万劫不复也要跟世界斗上一斗当名恶灵。

    -

    沈煜拿着东西坐上车,闭眼靠在座椅上。

    什么时候送,怎么送,送的时候说什么……

    问题贼他妈多。

    难搞。

    他点了根烟放嘴里,开了车窗散味。这片地方繁华喧闹,夜晚已至,人越越来越多。车子和他都太过显眼,不一会儿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凉风四起,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冬意渐浓,寒了树上的叶子无法生长。

    沈煜吸了几口烟,往外面弹了弹烟灰,抽烟的样子太魅惑人,又加上长得实在优越,旁边顿时就站了好几个女生。

    各个都跃跃欲试却不敢上前。

    他偏头扫了眼,神情寡淡,眉间满满的都是倦气,这幅样子当下正招女生喜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姑娘都喜欢坏男孩。

    沈煜对这种探究的视线有些烦,掐烟的时候听见路过的人说了句话,手顿时停住,过了几秒开门下车。朝某个位置看了眼。

    啧,是那逼开的。

    手机震动,有人来电话了。

    他看了眼,挑了挑眉,表情终于带了点笑意。

    “怎么?想我了?”

    那头人声音温软,问他到家没。

    沈煜语气如常的扯谎:“到了。”

    旁边鸣笛声倏的响起,让他稍微有点尴尬。

    空气凝固了。

    “到家了啊?”

    沈煜如实招来:“在外面有点事。”

    那头没再纠结这个问题,跟他说起了别的话题。

    沈煜听话的认真,偶尔冒几句荤话,最后在她道晚安的时候问:“阿离,你名字,有什么含义?”

    “含义啊……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吧。”

    “嗯。”沈煜亲了口音筒,嗓音低沉磁性,说,“我爱你,记得梦到我。”

    -

    既然有想法了那便就要做。

    这是他老婆教的。

    “请问您需要纹什么样的?”纹身师问。

    这家店开了很多年,技术很好。有时候客人说的东西可以即时就纹出来,不需要画稿。当然,这是对与普通纹身来说的,而那些复杂的图样,需要等上几天才能过来纹。

    里面的人很多,但沈煜一进来就有人招待,除了长得帅,还有一点是因为这家店,是他认识的人开的。店员都眼熟他,但却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他应是天上人。

    沈煜坐在沙发上,将要纹的东西说出口。瞧见纹身师是女生,加了句:“男生帮纹。”

    纹身纹了一夜。

    挑的位置够牛逼。

    够疼。

    来的时候完完好好,走的时候血痕累累。

    这就是遭爱情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