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唤世在线阅读 -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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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界混战,昆仑更甚。诸位初来此地,不妨先寻一处师门修炼。”

    他轻轻一挥袖,我和众妖的手中便多了一条白色丝帛。我凑近一看,上面标明了两处宫门的简介和名字:凌峰阁、曳云阁。

    这正是路上,众人所说的仙门。

    “保重。”

    白衣男子飞身,落在大重明鸟的背上。大重明鸟鸣声展翅,冲天飞去,其余数只重明鸟紧随其后。

    这……就走了?

    众妖又冲着他离去的方向跪拜,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我看着手中的丝帛,有些疑惑,这两个地方,跟他会是什么关系呢?

    我正想着,便听得旁边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大哥哥,你是哪里的?”

    原是一只还未成年的小狐狸在问,但它声音太小,白衣男子没有听见。眼见白衣男子越来越远,小狐狸急得眼泪打转:“大哥哥,大哥哥……”

    我忍不住好心帮他一回,运足灵力,朝着白衣男子的背影大喊了一声:“大神仙,你在哪个阁?”

    白衣男子回头,冲我微微一笑,犹如刹那间春回大地、百花齐放,让我不自觉陷入那清雅又灿烂、温柔又淡然的笑容里。我的心跳突然一滞,又突然疯狂地跳动起来。这种感觉有点慌,却又有点奇妙,我……竟从未有过。

    直到旁边一只小鹿不小心碰到我,我才回过神来。天际早已没了那人的身影,连那些重明鸟的羽毛也未曾留下一支。若不是这桥上,还残留着刚才厮杀的血迹,我都要怀疑,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梦?

    对了,他刚才说啥来着?

    我忙抓住旁边的小狐狸问:“他说他是哪儿的了吗?”

    小狐狸耸拉着脑袋,摇摇头。

    注:

    1、《山海经·大荒西经》:“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此山万物尽有。”/《山海经·海内西经》: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昆仑之虚,方圆八百里,高万仞。上有木禾,长五寻,大五围。面有九井,以玉为槛。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百神之所在。在八隅之岩,赤水之际,非仁羿莫能上冈之岩。

    2、《山海经·大荒北经》:“大荒之中,有衡石山、九阴山、洞野之山,上有赤树,青叶赤华,名曰【若木】。”

    3、《山海经·南山经》:“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状如韭而青华,其名曰【祝余】,食之不饥。”

    4、《山海经·西山经》:“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钟山。……钦化为【大鹗】,其状如雕而墨文曰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

    5、《山海经·西山经》:“又西二百六十里,曰邽山。……蒙水出焉,南流注于洋水,其中多黄贝;【嬴鱼】,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第5章 、初登曳云

    劫后余生的小妖小兽们,简直把手中的丝帛当成了救命神绢,加之救众人的白衣男子法力实在高强,大家便把他的话当成神谕般,赶紧讨论到底去哪阁拜师学艺。不过讨论的重点却不再是哪阁最好,而是那男子会在哪阁。到最后,仔细研究丝帛的居然只有我。

    凌峰阁,坐落绝壁山腰,功法霸道,气势凌人……曳云阁,坐落巨松之上,柔中带刚,超凡脱俗……

    我将两阁四周的地形图研究了一番,决定去方便逃命的曳云阁。若遇不测,走为上策!

    而另一边,众人还在争论着:

    “他气势慑人,肯定在凌峰阁!”

    “他超凡脱俗,肯定在曳云阁!”

    我都选好了,这些家伙还没吵出个所以然来。我无奈摇摇头,转身踏上去曳云阁的路。

    我这一走,便有众多小妖跟上来。

    “这位小友,你咋知道白衣神仙在曳云阁啊?”

    “你是不是有什么内部消息?”

    我四顾看了看,发现他们口中的“小友”正是女扮男装的我。

    我满脸问号道:“我?”

    一只小妖凑近:“你放心,我们不会告诉别人的,你刚才问他的时候,他是给你传音了吧?”

    “传音?”

    “听说仙都会传音,果然厉害啊,我们可是一点没听到。”

    我干笑两声,道:“你们这脑洞,可真是非同凡响啊……”

    我这厢还未感叹完,又被另一个小妖拉了过去。

    “我看他刚才跟你笑了,你们是旧相识吧?”

    我还未来得及说话,又被另一个人抢了话头。

    “旧相识?!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带你走啊?”

    “是啊!你们是不是闹别扭了?”

    “小兄弟,老哥劝你服个软……”

    我的脸抽了抽,这脑洞可真不是一般的非同凡响啊!

    “果然被我猜中了!”一小妖见我僵住,居然做出如此结论,我勒个去!

    大家越讨论越起劲,连我们怎么闹别扭,以后怎么和好都快聊了个透。我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他们居然还养成了编故事的爱好,不去写话本,真是可惜了。

    他们聊得热火朝天,已然忘记我这个“当事人”还站这儿喘气了。也好,反正我不喜欢与他人结伴同行,正好趁机先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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