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南邻锦里(H)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两下,松了一口长气,总算找到了,他想。

    一圈阴影慢慢将他笼罩,面前的地上有一双干净的球鞋,他慢慢抬头,看见吴酝噙着笑的嘴角,手里抱着个篮球,戏谑地,“嘿,季少,玩球吗?一对一?”

    吴酝背对着太阳,光线在他身后缝了一层边,居高临下的脸罩在阴影里,头发剃得很短,显得整个人十分野性,“怎么?不敢啊?放心吧季少,我会放水的。”

    季正则突然有些不合时宜地钻牛角尖,他想,这个人为什么要和方杳安一个发型,他讨厌别人和方杳安一样,好像他们两个才是一对。

    他对吴酝的恶意,就像吴酝对他的恶意,不知从何而起的,无由来地针锋相对。

    他站了起来,和吴酝面面相觑,他才十六岁,比吴酝要矮一些,刚到他额前,他坦然地笑了,眼睛眯起来,像一片粲然的桃花,对上他的挑衅,“好啊。”

    那些一起打球的男生,听见他们打对抗,拍着手大声地叫嚣起哄。

    吴酝虽然从属校篮,但街球的一套却学个十成十,横冲直撞地,又猛又狠,暗地里给人使绊子,季正则防守时吃了他两记拐子,闷哼一声,右腹火烧火燎地疼。

    吴酝和他交换攻守时方,笑嘻嘻地走过来,拳在他肩上锤了一下,“很结实嘛,季少,佩服。”却在擦肩而过时,压低了语气,有些得意地嘲讽,“读书我不行。”又轻蔑地笑一声,手指顶着球转起来,“可篮球,你不行。”

    季正则偏过头,对上他倨傲的眉眼,两个人的视线陡然绕在一起,像带着火花,锋利又直接的交汇。

    吴酝从这个自带光环的优等生,高人一等的官二代眼里,再一次看到那种冷薄的,疏傲的,不以为意的漠视,像一柄寒光凛凛的冷剑,锋芒毕露,伤及他本该高高在上的自尊。

    这两天会更得勤一点,然后下周我应该直到周五都没空更了,所以这两天多码一些,我想尽快写内she啊!!!!

    对了,隔壁霍阑久我写不下去了...不好意思(跪

    第十二章

    “干什么,欺负谁呢?”方杳安的声音响起来,同时有什么东西划过空气,飞速而至,吴酝吓了一跳,连忙丢了球,抬手一接,原来是一瓶橙汁。

    他扭头回方杳安,嘴硬道,“怎么了?谁欺负人了?”

    近些的小超市关门了,他只好绕了远路去买,一来一回耽误了时间,谁知道一来就看见这一出,“少给我在这装蒜!”

    吴酝嬉皮笑脸地,朝季正则挑眉,“我和季少是合理切磋,是不是季少?”

    季正则看他一眼,又去看方杳安,垂着眼帘,点头,“嗯。”一看就是受了委屈。

    “我就说了嘛!”吴酝得了便宜还卖乖,拿着手里的橙汁叫唤着往方杳安那跑,“我不喝这个啊,换一个换一个。”却一不小心绊到季正则伸出来的脚,顿时前倾摔了个狗啃屎,手里的橙汁飞出去老远,好半天起不来,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地抽气,“嘶,我cao。”

    方杳安立马跳了下来,挡在季正则面前,“一报还一报,就这样了啊。”又转头去问季正则,“他打你哪了?”

    季正则委屈起来,指着腹部,嘴抿着,眼里水雾雾的,“肚子。”

    方杳安抚慰性地在他腹部摸了摸,“好了,好了,不痛了。”又看了一眼

    他端好菜回桌的时候,季正则已经帮他把牛排切好了,正一脸期待地朝他招手,桌子上放了满满一桌,吴酝和刘松山尤嫌不足地还在端。

    胖子叫刘松山,穿了一件黑T,不太高,却实在敦实,汗得整个背都是湿的,坐在吴酝边上真像座小黑山,“我找你们半天好吧?他们几个都去补课了呀,谁像我似的,随叫随到。”

    他坐进去,把左手放进季正则的掌心里,闷声不吭地拿起叉子把牛排往嘴里送。

    他权衡了一下,夹了起来,明显感觉到小姑娘心跟着一起悬了起来,眼睛直跟着他的夹子走。他笑了一下,把那只猫爪烧小心地放进小meimei的盘子里,“给你的,拿好哦。”

    季正则笑了起来,有些外溢出来的怡悦,乖顺地像只绵羊,“没事,你给我买新的。”他喜欢方杳安挡在他面前的样子,这种不在乎对错的,躯体先于头脑的,下意识的护短。

    吴酝当下拍板,“走,去吃自助。”

    小孩子眼睛和嘴巴一起睁得圆圆的,腮帮子圆粉可爱,两只手高捧着盘子,生怕摔了,“谢谢哥哥。”她咯咯地笑起来,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瞳孔亮得像藏了星星。

    季正则说,“

    方杳安扶他一把,啐他,“叫你使坏,活该。”

    吴酝自己爬起来了,眼睛眉毛都挤在一起,身上没摔破,就是磕脏了,恶狠狠地,“你可真狠啊!”语焉不详地,不知道在骂谁。

    太阳毒辣起来,那伙打球的已经回去了,剩下他们三个在树下面等,因为吴酝在,他们也没什么单独讲话的机会,他的心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吊着,想开口道歉,又觉得唐突。

    新开的自助餐店,客源不多,主营的是牛排海鲜,装修得很好,四个人进去找个大桌子坐下,分头去端吃的。

    “没关系。”他看着小女孩蹬蹬蹬地跑走了,精灵古怪地,多像他们家方晏晏,缺了牙一样可爱。

    方杳安逛了一圈,端着盘子看见糕点区有猫爪烧,小小一只,做得很可爱。他记得季正则小时候很喜欢这种东西,正想夹,就看到后面排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正两眼发直地盯着那最后一只猫爪烧。

    “行行行,算我自作孽。”吴酝抢他手里的袋子,“赶紧给我喝口水,可干死我了。”

    摔成水沫的橙汁,“啧,橙汁是给你的,摔没了。”

    吴酝他们两个半点没看出来,胡吃海喝地,生怕吃不回本,吴酝边吃还边挑,老神在在地,“这个没我爸做的好,嗯,扇贝还可以,不过我爸做的更好。”

    吴酝不屑地“切”了一声,胖子大起声来,生怕他不信似的,“我可是偷跑出来的,早饭都没吃,饿死我了。”

    等了半天,才看到胖子一个人急急忙忙来了,一头是汗,过来就抢了吴酝手里的水,狠灌了一口,“累死我了,怎么找个这么偏的地啊?”

    季正则的手指在他手心挠了挠,痒痒的,像一只坏猫趴在鱼缸上抓鱼,并不扑进去,只在水面上划出一圈圈涟漪,自得其乐地撩拨着,把鱼吓得够呛。

    他含着汤被痒得猛呛了一下,季正则连忙给他顺背,刘松山这时候才发现季正则用左手吃饭,边吃边好奇地问,“呀,季大学霸是左撇子啊?诶,我听说用左手的人比较聪明,是不是真的啊?”

    吴酝假踢他一脚,“来得这么慢你好意思说?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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