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首辅宠妻录[重生]在线阅读 - 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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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禁让沈沅想起了她小时候养的那只小花猫,她每次想要将它逮住时,就会抓起它毛绒绒的后颈,待将那猫儿提起后,它便一点都不敢再乱动了。

    她真的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那只被主人擒住的小花猫。

    也只得依着男人的言语,乖顺地睁着眼睛看着他。

    陆之昀这时倾了倾身子,带着奖赏意味地吻了吻她的唇角。

    也不知过了多久,陆之昀终于下地去了烛台处点烛火。

    沈沅则将衾被都蒙在了头上,将整个身子都藏在了里面。

    陆之昀为她擦完了手后,便将那帕子揉成了团,沈沅也不知道他将它扔到哪处了。

    她那丝质亵衣上的蝴蝶扣子也被扯掉了几个,就躺在她的食指之旁。

    闺房内,渐渐有了暖黄的光亮。

    沈沅将脑袋从衾被里探了出来,她身上盖的衾被的被面是用木樨栀子黯花缎所制,其上是劈丝精细的顾绣。顾绣是在画上做绣,亦采取了复杂的间色和晕色之法,上面的鸳鸯蝴蝶纹样也比寻常的刺绣要栩栩如生。

    可衾被内的面料却异常的舒适柔软,她枕的也是一个极其舒适的蚕丝软枕。

    沈沅的心里是很喜欢拔步床内的地界的,但是这个由陆之昀为她打造的地界带给她的感觉却有些复杂。

    它固然精美别致,亦很舒适,却也是陆之昀能够牢牢控制她,可以欺负她的地界。

    觉出陆之昀快要回来时,沈沅又飞快地将衾被盖在了脑袋上,可她刚将自己藏了起来,男人就颇为强势地又将其掀了开来。

    沈沅只好佯装睡下,陆之昀却在她的耳侧用单手将身子撑了起来,试探性地啄了下她的柔唇。

    男人的体格十分强壮,臂膀也是极其的虬劲有力的,虽然存着一道极长且略显狰狞的疤痕,却也有着贲张孔武的肌rou。

    沈沅暗觉,陆之昀做的这个单手撑身的动作,就算她没有怀孕,她也是做不出来的,她的胳膊可真使不出这么大的力气来。

    虽然知道陆之昀是有分寸的,可他这么亲她,沈沅却还是有些担心肚子,下意识地便将纤手覆在了上面,生怕他会碰到孩子。

    陆之昀见她如此,便知沈沅并没有睡下,而是在装睡。

    他哑声低笑了一下,待躺回沈沅的身侧后,便将大手也置在了妻子纤软的小手上。

    沈沅被他甫一触碰,便将手立即移走,男人的掌心亦隔着一层薄薄的亵衣,向她隆起的肚子传递着热度。

    陆之昀是个永远都不会忘记重点的人,便趁此时,又问了沈沅一遍:“同不同意?同意的话,以后每晚都陪着你睡。”

    听罢这话,沈沅终于难以置信地睁开了美目。

    她泛着霞粉的双颊灼若芙蕖,喃声埋怨了陆之昀一句:“官人,您也太欺负人了……”

    沈沅气鼓鼓地将陆之昀的大手从她的肚子上推开,亦觉得他适才将手放在那儿,还同她说了这种话,很容易就会教坏他们的孩子。

    沈沅无奈地沉阖下眼眸后,便想,反正自己也只是入夜后才需要陆之昀的陪伴。

    京师也早就过了雨季,等过了今夜,陆之昀就会去上朝忙公务,她便不会在白日再被他欺负了。

    思及此,男人低沉的声音亦拂过了她的耳侧:“寇氏要摸你脉搏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也已派人去解决了这事,你不用害怕,我也差人同祖母说了,这几日你便待在院子里好好休息。”

    沈沅温顺回道;“嗯,多谢官人。”

    陆之昀的这番话,让沈沅的心中又安沉了不少。

    她亦突地意识到,自己还是想的过于简单了,他既是身为镇国公府的主人,那这公府的任何地界,也自是都有他的眼线。

    ——

    次日一早。

    沈沅起身后,便发现昨夜的自己是真有些糊涂了,今日陆之昀恰好休沐,并不用进宫上朝。

    她隐约听见了淅淅沥沥的落雨之音,可心口那处却一点都不难受,陆之昀好像也没躺在她的身侧。

    沈沅正觉奇怪,待艰涩地掀开了眼帘后,便从放下的床帏上,看见了陆之昀身形挺拓的影子。

    他虽坐在床帏之外,却也将大手探进了床内,正轻轻地握着她的右手。

    沈沅还未完全缓过神来,耳畔亦听见了江卓的声音。

    他的声音隔了闺房好远,不高不低,却恰能被她清晰的听闻——

    “公爷,小禄子的身体已经好转了,但是陛下虽然拔擢了小禄子的品阶,却也没惩罚徐祥,只是近来没怎么传召徐祥近身地侍奉过。”

    江卓的话音甫落,沈沅便听陆之昀淡声回道;“知道了,让御前的人关照好小禄子,徐祥没那么容易会放过他。”

    江卓恭敬地应了声是后,便离开了沈沅的闺房外。

    陆之昀觉出他掌心中那柔若无骨的纤手动了动,便掀开了床帏,看向了刚刚起身的妻子。

    见沈沅的模样有种恹恹然的慵美之态,陆之昀突地便想起了这一句诗词——“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高鹤洲最喜欢白居易的这首《长恨歌》,有次在醉中,还曾当着陆之昀的面洋洋洒洒地用狼毫笔题写了此诗。

    陆之昀一直觉得这是首靡词,也不是很喜欢这诗中描写的场景,可他却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待他扫了几眼高鹤洲题写的这首《长恨歌》后,就把这首诗给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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