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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又砸又摔,使客人气恼,换来一顿殴打?他的脸上也已经满是血污了,许多地方淤青红肿,看上去一碰就会疼。 这话说到含沙射影,煜恣风便愈发别扭,捏住了自己的裤腿,连手心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低声道:“谁甘心做个奴才?!” 这话说得压抑低沉,使魏樱把住他脚踝的手一顿,脸色一怔,讪笑道:“从前他也说过这话,你这人倒是和他很像。” 煜恣风撇撇嘴,却是不信,低声道:“你说谁?御风?你是为了他来的?所以……你喝醉了也是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魏樱的手一僵,低声道:“算是吧,可惜并没有见到他,又或许见到了,我没认不出来罢了。又或许他并不想认我,毕竟萍水相逢怎盼缘分愈深?若是今日他肯见我,他说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也许我会原谅他,原谅他的那些过错,可惜他甚至不敢见我……但她没有说出口,毕竟对一个陌生人说那么多干嘛呢。 她今日真怪,也许是月色朦胧,使她心扰吧,才会倾诉欲如此之强。 她如此想着。 煜恣风听到后半句,却是心中一惊,连带着小鹿乱撞,只得小心地试探道:“真的?” 这声音很小,却似猫儿在挠痒痒,更似一个人很喜欢吃一块儿蛋糕,却舍不得一块儿吃完,就一定要含在嘴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满是珍重。 魏樱被这种语气逗笑了,道:“嗯。” 那又怎么样,又不会再见了。 煜恣风抿抿唇,道:“那你娶他如何?” 魏樱又被逗笑了,心想他这人倒是有趣,看来和御风关系匪浅,才会既熟悉他的语气,又了解御风的心愿,于是随口答道:“可以啊,有何不可?” 等这人把话头捎到御风那,哼,死无对证,又不是她亲口对煜恣风说的,到时候让御风自己恶心一下吧!反正他那么过分,还不兴让她骗他一回? 想完,她将鞋小心翼翼地为他穿上,而后一把将他横抱了起来,他的身子很轻,似是风一阵就能吹倒,很是可怜。 煜恣风被她抱住,心中颤颤,如小溪流过,湍急异常,满是心爱与眷恋,于是满心满意地看着她,尽管乌漆抹黑看不清楚,但他还是充满期盼地道:“他从小就幻想着嫁给你了,你知道吗?” 魏樱一愣,却丝毫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怎么可能!可笑,但凡他在乎她一点,又怎会不告而别,让她难受,让她惊扰哭泣? 醉意上脑,她反而低声笑道:“哦?我知道,我这不是说了娶他么?啧,他的meimei仅拖人递了纸条给我,让我帮忙找他,我就来了,你说我对他是否情真意切?!” 煜恣风只感觉自己像只幸福的小猫咪,缩在主人的怀里,听着那咚咚作响,心尖疼得发颤发烫,于是小声道:“好啊,我等你。” 一身逄红血衣,两人之誓言对月而言,幽幽清冷寂寥,似在怀中,明明两人怀揣心事,却都感到了一点儿温暖。 魏樱看着怀里乖巧的他,低声道:“我不会忘记你的。” 对于她来说,并不觉得将来还能再遇见,只是觉得这人有趣,所以才说了那么一句,既然是单纯美好的男子,出于私心,她希望他过得好。 煜恣风痴痴地望着她,道:“我也不会。” 在他心里,这就他的成亲礼,以月聘礼,以佳人之诺言为誓约,以红色血衣为礼服,以心动为交换,缠住一生。 他想,他再也不会遇见比魏樱更好的人了。 两人当时说的的确真心实意,但同时,两人都没有想过,今后生活的轨迹竟会大幅度改变。 从那以后,魏樱家族动荡,举家搬迁,而煜恣风家庭则为了逃避报复和追捕,再次决定搬迁,为报魏樱之情,便随她搬迁到她所在的小镇,并且花了大价钱复刻了一纸假的文书,自此定居,以女尊国人自称。 但代价是,前任县令以文书为要挟,逼他成为第七个小夫郎,他不从,县令便将他的户籍上盖了戳,将他全家划分为低贱人种,只准从事最低贱的小倌类事业,否则就只得坐吃山空,等死。 从前,煜恣风为黑户时,而常常受到倾轧,干得许多活,都是经由旁人介绍,比方说,那管事的将他介绍魏家,替他隐瞒身份,而后会拿走他工钱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下的钱只能勉强保证他饿不死,若不接受这种不平等条款,不仅会被举报,而且会活活饿死。 从前苦的日子过得多了,他倒是欣然接受了这种新的身份。 从前既非自己所愿,今日他自愿堕身,倒也算不得太难受,比起从前,后来已算是很不错了。 后来恰好圣上恩泽,才下了令,无论何种人种,都可参加科举,这无疑是在拉拢富商罢了,毕竟只有她们才读得起书,并且地位低下,但恰好这条隐蔽性的条件,让煜恣风又燃起了希望。 所以,就慢慢变成了今日这种情况。 前任县令已去,新任县令上任了,可他还是堕于污泥之中无法自拔,直到魏樱来,拯救他,然后被他拯救。 想到从前的种种,煜恣风娓娓道来,似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般,而魏樱就在旁边认真地听着,没有言语,没有打岔,只是仔细听着,眼眶红肿,神色愈发难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