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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壶中仙 第75节

    马蹄子也要养护,换马蹄铁并削切蹄子修整,必要时还要涂油,不然蹄子会烂,而马的蹄子就像赛车的轮胎,你轮胎都坏了,不出事就不错了,想跑得快连想都别想。

    这可是个技术活,没按表调配饲料那么简单,雾原秋短时间内想学会也不可能,但他也不太担心,六周才削一次蹄,还早得很呢,估计到时“深水乌贼”都开始参赛了,自然会有专业的马场工作人员随行,哪怕就是灵米没那么快见效,了不起再把马送来处理便好。

    他只是答道:“我日常会检查,要是需要削蹄就通知你们。”

    市力川叹了一声:“也就只能如此了。”

    他搞不懂为什么非要把马送到札幌去,那边又没有犬金院家的牧场或马场。札幌开发得太早,十九世纪就基本定了格局,犬金院家现在一时无法插手进去,非常不方便,但雾原秋坚持要带走这匹马,丽华身为马主还同意了,他们也没办法,只能多尽尽力,希望让这匹马少受点罪。

    雾原秋也尽力学,就听专家的话,这马就是他以后的印钞机,他必须伺候好了。看深水乌贼吃过了饲料,拍了拍它的脖子,笑道:“我带它去溜溜。”

    马爱动,不喜欢长时间站在马厩里,你必须经常带它出去溜溜弯,不然它又要不高兴了。

    “去吧!顺便我们再练习一下固定鞍勒,千万注意不要伤到它。”市力川和大崎山全力配合,真能说一声尽忠职守。

    “好,这次我来,你们看着。”雾原秋自然不会拒绝练习,马上去搬鞍具。

    “深水乌贼”就很安静地站在那里让他摆布,只是偶尔打个响鼻,斜着眼看看他。

    赛马通常情况下脾气都不是太好,脾气太好的赛马也不是好赛马。放到比赛中,为了争胜全力奔跑到吐了血,硬切内圈失去平衡摔翻了的,乃至把自己腿跑断还一撅一拐走向终点的,比比皆是,那有这种品质的马,特别是公马,略有不爽给人一蹄子真是再正常不过。

    它老实只是因为吃过雾原秋的苦头,被雾原秋按在地上摩擦过,而它挺聪明的,确定了自己搞不过雾原秋,也就不搞事了,只是还是会斜着眼看他,绝对没有一般马匹那么温顺。

    雾原秋也不管它是不是斜眼打响鼻,只要上了赛道它能发疯一样跑就行,平时态度不需要计较,只在那里小心装鞍勒腹带,随口问道:“今天没看到犬金院同学,是又去札幌了吗?”

    大崎山没答,跟在雾原秋后面检查,免得表面看起来没事,回头跑起来鞍具、勒带摩擦弄伤了马,而市力川也在旁边认真看着,生怕出错,嘴里答道:“是的,大小姐一早就走了。”

    丽华很喜欢和雾原秋一起玩,但身为大小姐,她也不可能来陪雾原秋铲马粪,硬陪了一天后就溜了,估计现在正和千岁、三知代以及美佐混在一起玩得正高兴——她早就想和朋友一起玩了,抓到这种机会怎么可能放弃。

    雾原秋自然不会在乎,多个人缠着美佐那小东西挺好。

    等一切准备就绪,翻身上马,骑着深水乌贼就出去溜达了——学得也差不多了,该把这马运回去了,到时装进壶里慢慢喂!

    …………

    好快乐,真的好快乐!

    这是美佐这几天的感受,三个jiejie大人还有小花梨带着她跑遍了札幌,又玩又吃又笑又闹,让她快乐似神仙。

    当然,也有让她奇怪的地方。

    千岁jiejie就不说了,这似乎是阿秋的正牌女友,或者该说两个人就差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不然早该正式交往了,那她陪同算是正常。丽华jiejie也算正常,她虽然有时喜欢充大瓣蒜,经常说一些非常自夸的话,但她本质上挺单纯的,玩得比谁都起劲,那她陪着也算合情合理,但三知代这位漂亮大jiejie整天也跟着,这就有点不太正常了,总不能她就是为了每天一起吃饭团才愿意花时间到处乱晃,她看起来也不是多热衷团体活动的那种人。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三个大jiejie,都喜欢阿秋那蠢货!

    令人难以置信啊,没想到阿秋那蠢货竟然还会受欢迎,原本以为他会在札幌孤苦伶仃,饥一餐饱一顿,结果他在札幌过得这么舒服。

    而且这也太令人惋惜了,明明这三个jiejie都这么好。

    千岁jiejie性子聪敏,做事有条有理,能把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

    丽华jiejie性子娇憨,傻傻的却也单纯有趣,而且家里超级有钱;

    三知代jiejie很有教养,待人礼貌,颜值还特别高,跟在她身边回头率都能上升100。

    这三个人无论是谁都配得上阿秋那蠢货,没想到竟然都和他一腿,真的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好白菜全让猪拱了。

    美佐吸着果汁,真想背刺雾原秋一下,拆穿他的真面目,但又有些犹豫,毕竟要真有三个这样的嫂嫂,那她以后可是爽翻天了。

    不行,不能背刺阿秋,要让他把后宫开起来!

    美佐一握小拳头,再次坚定了决心!

    第一百二十一章 真正的金子

    美佐很想和雾原秋讨论一下多吃多占的好处,告诫一下他明明有色心就别装什么大尾巴狼,还是坦诚一点面对本性比较好,但雾原秋哪里有空理她这个小祸害,连面都不露,就忙着养他的马。

    当然,也就是他还不知道美佐又要给他惹事了,要知道了肯定要抽时间去给她两脚,但现在他就关心钱,别的不考虑,也顾不上考虑。

    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先抓了四狐来当苦力,在山谷外面修建了一座简易马厩并平整出了一大片可供溜马的场地,直接把四狐累了个半死。

    然后他又返回黄金马场,以丽华的名义将“深水乌贼”运到了札幌并偷偷装进了壶里,顺便还运走了大量干饲料和马具,把自己又累了个半死。

    过程还是相当麻烦的,为此还租了一个临时仓库当中转,但为了掩人耳目也没办法,总不能在久木市就把所有东西都装进壶里,那傻子也该觉出不对了。

    好在一切顺利,最终风平浪静地把这一切都办完了,为下一步强化“深水乌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壶里一天顶三天,效率翻三倍,想来最多养一个月(壶外时间)就能初见成效。

    “深水乌贼”对突然换了个世界,还是重力有差异的世界当然感到十分震惊,但它不会说话,马缰还在雾原秋手里,只能用不断甩头、不断打响鼻来舒缓情绪,甚至因为恐惧表现得比较暴躁有攻击性,不过这在雾原秋拎来小半袋“灵米”给它撒在了饲料中后,它瞬间就老实了,立刻甩着舌头又舔又嚼,吃得很嗨,根本顾不上管自己在哪里。

    雾原秋也是松了好大一口气,拍拍它的脖子,欣慰道:“多吃点,以后我吃rou还是吃糠,就全看你了。”

    “深水乌贼”斜眼看他,似有鄙视,然后接着埋头大嚼,还很机灵地咬着干草抖一抖,只把抖下来的“灵米”舔走,干草就直接扔在了一边。

    它也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东西,但它就是想吃,控制不住地想吃,算是一种铭刻在基因中的本能。

    “主上,就为了它……才让我们干了三天累活吗?”月娘、风娘也凑在一边看,语气间颇有些愤愤不平。在壶里刨三天地外加修一座马厩可不是个轻松的活,雾原秋还时不时钻进壶里来催一催,指挥一下,和催命鬼一样,真把她们折腾得不轻。

    至于“主上”,则是在经过“老爷”、“大爷”、“贵人”等一系列称呼后,刚搞出来的新头衔,她们不习惯直呼雾原秋的名字,哪怕是假的也不行,总觉得是种冒犯,非要加个尊称。

    雾原秋现在也懒得纠正她们了,只是在那里用力点头,笑道:“没错,之后你们的工作就是轮班照顾它,两人一组,时刻盯紧了,尤其注意千万别让它跑进了鬼树妖森林里。”

    森林和山谷之间有或长或短的荒地,从灌木丛到荒草地过渡,雾原秋挑的这地方离鬼树妖的森林有差不多两公里的直线距离,只要注意着点儿别往森林那边跑,鬼树妖也不会离开森林来打人,足够溜马了——围着石山溜,地方有的是,就是要平整好地面,伤了马蹄可不行。

    容娘明白这匹马的重要性了,但还是忍不住问道:“它有什么用?”

    雾原秋笑道:“能印钞!”

    “印钞?”

    “对,总之要照顾好它!”雾原秋也不做更多的解释,解释了容娘她们也听不懂,挽了挽袖子又说道,“照顾它有不少讲究,我们先把锅架起来,这家伙有些饲料要煮。”

    他驱使着四狐又行动起来,开始在这里搭建营地,支起帐篷,垒灶架锅,毕竟要在这里长期驻扎了,基本的生活条件也要有,不然不太方便。

    等营地也修好了,然后就是伺候“马大爷”的日子了,雾原秋也不能一甩手就走,起码也得教会月娘她们几个怎么养马才行,哪怕他自己也只是粗通,但怎么洗马、怎么擦马、怎么防止马感冒、怎么煮马饲料、多久喂一次,等等这些细节方面的事,都要和月娘她们说明白。

    不容易的,这马天天要洗澡,洗澡水要刚好23摄氏度,洗完后要擦干,擦干完了还要放在马厩里晾半小时,绝对不能吹风,而晾完半小时还得让它小跑一阵子重新热起身,不能让它就这么站着便睡着了,不然有可能感冒,真就是一只“马大爷”。

    顺便也是让“深水乌贼”和月娘她们熟悉起来,没熟之前月娘她们往马厩里钻,容易挨踹,这怎么也要花个三五天的时间。

    当然,壶里没有黑夜白天之分也是个问题,为了防止“深水乌贼”作息紊乱,影响了身体健康,他还要掐着表给它戴上眼罩哄它睡觉。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日后的资金问题,雾原秋也算是拼了,从穿越者立地转职成马夫,就兢兢业业地伺候“马大爷”——纯血马全是近亲结婚的产物,往祖上数,就是三匹公马和七匹母马一代一代繁衍出来的,就是娇气你也没办法。

    当然,黄金马场选纯血马当赛马也是没办法,这种马就是为竞速培育的,就是跑得快,最容易出成绩,而且曰本中央竞马协会也只允许纯种马参赛,也就是英纯血、澳纯血、曰本纯血、阿拉伯马等纯种马加入比赛——各赛事要求不同,大多只要纯血,但像是十力拽胜赛,则只要纯种不要纯血,倒是曰本地方竞马协会的赛事,有些会放宽到半血马也可以出场跑一跑,不过那些半血马很难取得很好成绩,基本没有几个能在赛马史上留下大名的——半血马就是纯血公马和其它纯种母马繁育出来的后代。

    一时之间,“深水乌贼”占用了雾原秋大量时间,什么“量子中间态女友”、meimei、大小姐朋友、黑长直美少女暂时全靠边站了,他就围这匹马转悠,努力喂好它,让它适应壶里的环境,强壮它的身体,增强它的灵性,日子过得繁忙又紧凑,直到狐村又来交易才告一段落。

    …………

    相比上一次,狐村这次来了更多的人,足足有四十多名壮丁,还是黄太公和胡备带队,不过这次黄太公是给人背着来的,神色疲惫,精神萎靡,白胡子都有些打卷了,完全没了以前土地公公那种仙风道骨的样儿。

    雾原秋一见他就大吃了一惊,连忙关切地问道:“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

    黄太公坐在马扎上叹道:“不服老真的不行了……”雾原秋吩咐的很多事只能他亲自出面去谈,在壶里这近一个月的时间,他根本没就住过脚,四处奔波,真的累惨了。

    “为了我真是辛苦老丈了,其实完全不必这么急的,我再等几天也没关系。”雾原秋说的是大实话,狐村来得比他想象中要快很多,这个假期还没过完就到了。

    黄太公摇头道:“不关贵人的事,是孩儿们等不及了。”

    上次他带回去的样品在狐村引起了巨大轰动,雪白的精盐比他们自煮的井盐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糖、香料、火腿肠更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品,而像是现代产的斧头、菜刀简直是神兵利器,铜剑铜矛根本不堪一击,甚至就连个酒瓶子都是一代至宝,足够打出两三条人命。

    仅公平分配上次所得就差点让狐村内讧——要不是雾原秋还能持续提供更多,说不定就真内讧了,而替“狐村尊贵的友人”搜集药材、上古文献立刻就升级成了狐村的头等大事,全村集体出动,壮年妇女以及少年儿童负责近距离,成年壮丁负责远处,四散奔波,穷搜山野,自主加班,整月无休。

    以前他们是没这些精力的,肚子都吃不太饱,哪怕知道灵药对身体有极大好处,也不可能全村集体出动去挖去找,毕竟那些东西只能强壮某个个体,代替不了粮食,但现在有雾原秋在后面托底,那一切都好说了,只要能把东西找回来就可以换粮食乃至无数好东西,那为什么不找?

    以前非洲土着能50美分卖掉一块钻石原石,能用一块狗头金换一把铁剑,能用一筐象牙换一面镜子,狐村就敢用灵药换一匹布、换一袋糖。

    这两者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也就雾原秋不够黑,要够黑能把狐村的骨髓都榨出来。

    就像狐村无法想象现代工业文明造就的物资大丰富,雾原秋也想象不到狐村村民对现代工业制品的迷恋,见狐村这么配合,提前数日就送了东西来,倒是对狐村好感 100,连声道“辛苦了”,并赶紧命令月娘她们烧水、炖rou、煮饭。

    不过因狐村来得太过突然,炖rou煮饭有些赶不及,雾原秋就先从山谷里往外搬罐头、火腿肠,并弄了几十袋速食拉面先让月娘她们煮上,好歹让这帮狐人壮汉们先垫垫肚子。

    很快,山谷前就充满了方便面的味道,足够令大部分现代人引起本能的生理不适——说真的,方便面如果常吃的话,闻到味真就够恶心反胃了,但对狐村村民来说,奇怪又有弹性的面条,布满油花的面汤以及那些稀奇古怪的酱料,再配上两三根口感滑嫩的火腿肠,真是难得的美味。

    黄太公自然也分到了一碗,他小口呷着咸咸的、热乎乎的面汤,感觉十分惬意,而连喝了三碗面汤,他才多少缓过来一些,放下碗冲雾原秋拱拱手:“又劳贵人费心了。”

    他是觉得雾原秋真是够豪气的,哪怕他人老成精,相当聪明,也不敢想方便面唾手可得,火腿肠到处都是,除非他能去二十一世纪逛一逛,开阔一下眼界,但那明显不可能,暂时除了四狐,雾原秋不准备放任何妖怪出去,除非他实力强到一定程度。

    拱手这礼节,黄太公还是跟雾原秋学的,雾原秋也拱了拱手回礼,笑道:“哪里的话,就是不知……这次所获如何?”

    他其实急得都想搜老头的身了,但架子得撑住了,不能显得太急迫,而黄太公也没让他失望,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赶来。

    黄太公笑着说了一声“幸不辱命”,然后就一招手,示意胡备过来,而胡备正在那里吸溜吸溜吃速食拉面呢,吃得满头大汗,一时竟没注意到,等黄太公连叫了两声才反应过来,端着碗送过来一个竹篓。

    雾原秋向他点头致意,目光落到了他腰间别着的精钢斧头上,发现原本该劈柴的斧子现在已经血迹斑斑,明显已经成了凶器,也不知道是砍过妖怪还是杀过猛兽。

    看样子狐村这次四散出击,也没少遇到凶险,估计很是发生了几次械斗。

    胡备也向雾原秋和善一笑便又回去了,现在雾原秋在村子里其实声望颇高,几乎所有狐人都知道他就是“传说中的狐族贵人”,而他这个连续来混过两次饭,上次交易最大得益者之一,自然对雾原秋印象更好。

    他回去了,雾原秋的目光自然又转回到了黄太公身上,而黄太公从竹篓中先是掏出了一些破破烂烂的竹简木板,又掏出了一些花花绿绿的锦帛以及一些奇怪的皮,依次递给雾原秋,客气道:“贵人,这是暂时搜集到关于上古魔物的记载。”

    这就是请雾原秋估价的意思了,而雾原秋简单翻了翻就放下了,无奈说道:“这些……还请老丈读一下,两界相隔太久,这些字全都不认得了。”

    别说字了,锦帛和皮上是不是字都不好说,看起来更像是图画。

    黄太公也不意外,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

    雾原秋又望向了竹篓:“那关于人族修行的功法,不知这次是否有所收获?”

    “自然是有的。”黄太公也知道这才是雾原秋最关心的部分,也是最能卖得出价钱的东西,又从竹篓中掏出了三大卷竹简,直接递给了雾原秋,“贵人请看,这就是鲛人大巫一直保存着的人族行修之法,只是原稿他们不肯交换,我只得重录了一份……请放心,我仔细核对过多次,绝无任何错漏。”

    雾原秋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伸手接过了竹简,只感觉重如泰山。

    两年半了,终于找到超凡之路的钥匙了,终于在炼妖壶中挖出了真正的金子。

    第一百二十二章 学习笔记

    三卷竹简,总计一万一千余字,与其说是一部人族修行功法,不如说是在记述某人的言论,格式非常像是《论语》,但明显没有经过仔细整理,显得片段零碎,而内容则是对天地的认识、对灵气的利用,疑似灵气初生时期,某位人族强者一边摸索自己前进的道路,一边在教导子弟。

    这大概率是一份“学习笔记”,只算是粗粗有个体系,也不知道是怎么落到了鲛人手中,还被当成“圣物”一代一代传承了下来。

    当然,雾原秋对鲛人怎么弄到的这份“学习笔记”不感兴趣,将来有机会也许会问问,但现在他不关心。

    等黄太公大概给他读了一遍后,他在那里反复沉吟了良久——主要是大部分没听懂,古人说话太过简约,真的惜字如金,听一遍没用,感觉很像天书,需要细心揣摩才行,但就听懂的那部分来说,对他也已经弥足珍贵。

    灵气啊,看不见摸不着,似有似无,或许会天然亲近某人,或许让有些人终身只能望而兴叹,而那位远古人族强者就是在想办法让人族能尽可能地亲近灵气,感受灵气,接受灵气,并且利用灵气锤炼自己的身体,从而拥有对抗邪魔之力,不再是被单方面屠宰的羔羊,为天地也为人族争出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