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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眼眸微亮,“季meimei实在是个好姑娘。” 齐琛淡笑,“好在何处?” “直爽大方,不见花花肠子。”明玉想了片刻,又悄声,“三爷日后若要添姨娘,找那样性子的姑娘罢,好让妾身省心。” 齐琛摸摸她脑袋,“又说胡话。” 明玉抬眉看他,“三爷别总将这话当成胡话。我爹与我娘举案齐眉,也像三爷那样对明玉好,但他……是有外室的,只是我娘身体不好,爹爹才没敢让那外室进门。后来爹爹死了,那外室也自此没了下落。” 齐琛不与她多说,这种事,发誓也不能教人安心,“等过了十年二十载,你再看看。” 明玉垂眸淡笑,这无关信与不信,即便他真不愿,但位高权重的人要塞他个女人,他能拒绝?如今跟他说,不过是为了日后,别拒了姑娘得罪权贵——虽然她心头不舒服,谁愿将自己喜欢的人与别人同分。 只顾着说家长里短,明玉倒忘了正事,“那孟二可有寻您麻烦?” 齐琛见她甚是紧张,笑道,“没有,他的本意是来澄江府与我有个照应,怎会故意寻我麻烦。我若有出了纰漏,以他的脾气,大概会还会替我遮掩过去。毕竟他还是将自己当做齐家人,自然不会让我堕马。” 明玉想想也是,不由松了一气。 孟平璋从医馆出来,看着映照在石阶上的强光,再抬头看看那亮的都辨不出轮廓的烈日,叹气,“为何要来澄江府,京城此时都已是秋风乍起,凉快得很了吧。” 手上拎着两包药,撑伞走在烫脚的街道上,又重叹一气,“微服私访这法子到底是何人开的先例,要命啰。” 邓州百姓里男子哪里有撑伞而行的,偏他又生的高瘦白净,更是多看几眼。孟平璋丝毫不在意那灼灼视线,只想着快些去平日和衙门打交道的店家那走一圈,然后回官舍吃西瓜。 想到从深井里拿出来的西瓜,便觉身心愉快,还没愉快至全身,就见前面有个姑娘甚是眼熟,从旁经过不由注目,“哟,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顿,转身看他,一眼就瞧见了伞,顿时笑弯了腰,“你一个大男人撑什么伞,笑死人了。” 孟平璋满脸黑线,“京城来的人,哪里像你这般粗生粗养。” 季芙轻笑,“京城病夫,身体不好就赶紧回家里抱着西瓜睡觉,还到处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气,晕倒在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声音都没了雄壮之气,“黑泥姑娘费心了,在下好得……得……” 见他昏昏欲倒,季芙脸色一变,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还嘴硬,赶快找个阴凉地方坐着。” 孟平璋两眼泛着昏黑,青色绿色的小点在眼前转溜。季芙忙喊路人帮忙,却无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楼给了银子,想让小二去扶他进来。 谁想他拿伞不稳,guntang强光刺来,直接受不住,双腿一软,倒在街道中央,周围人群顿时散开。 孟平璋恢复神智时,就见一张粗糙黑汉子的脸看来,醒来第一眼看见汉子,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将他扶起,松了一气,“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这昏睡一晚,我们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头,“这儿是……” “庆福酒楼,我们这只管吃不管住,还好您在打烊前醒了。这天热,您若是身子不好,还是别外出了。” 孟平璋干笑两声,真是听不得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谢过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谢我,是有个姑娘给了银子。只是那银子不够,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这位公子和她认识,何不妨将簪子赎回呢?” 孟平璋脸一扯,“是个长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气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还是挺水灵的……”掌柜笑笑,打开方帕将簪子递过,“是这支。” 孟平璋拿来一看,瞧不出竟还是个好货色,“你要多少银子?” 见他要赎回,掌柜脑门登时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两。”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来衙门找齐大人拿罢。” 掌柜一愣,听着腔调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听闻新上任的知州大人来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净,那送他来的姑娘也一口一个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贵吧。不由一咽,”这……其实也是举手之劳,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轻哼一声,将簪子裹好握在手上,这才颠着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赶紧将簪子和银子还她,早早撇清。 他这刚走,季芙就气喘吁吁回到了酒楼,掌柜一见她,转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银子来,快将簪子还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会逼她将簪子暂时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银子,一边跑一边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让他将银子还自己,连本带利。谁想掌柜是个贪财之人,只想早些拿钱,从那富贵公子身上捞油水。结果油水没捞到,反而让那人拿走了簪子,这会季芙来讨,哪里拿得出来。 季芙见他言辞闪烁,瞪眼,“你该不会是将簪子拿去卖了吧!” 掌柜急忙摆手,“这可不是,你前脚刚走,那公子就醒了,还将簪子强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门找他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