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女配把老公碾成渣 第23节
书迷正在阅读:替身仙子想回家放牛、小门小户、[一拳超人]奶香、[综漫同人]穿上我的白毛马甲、炮灰霸总没有世俗的欲望(穿越)、燃烧( 1v3 高干 高H)、都市之千万别跟我比身份、大唐:最强军火商、万人迷的朕只想咸鱼[穿书]、医妃凰途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红衣少女,让徐凝珑微微一愣。 她的目光在对方那张漂亮到近乎刺目的脸上扫过,心里瞬间开始警惕起来。 不能让这个凭空出现的红衣少女,抢占了她的机缘。 她徐凝珑,必须努力成为渡劫境修士的弟子! “爷爷可真善良,又救下一个漂亮jiejie。” 是以,徐凝珑稍作怔愣,先是夸赞了农夫一番,然后冲着阿筝笑盈盈的说道:“jiejie家是哪里的,我和爷爷一起送你回家好不好呀。” 第14章 014 得罪 得罪?那还是我得罪你吧……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白天午时。 阿筝随着车潜一起去了浮空山,整个洗剑峰里一片静谧。 绿茉吃过午饭,按照阿筝姑娘的嘱托,去了她的房间。 梳妆柜台上,果然留着一张字条,旁边放着一个纳戒。 “绿茉,看到字条后,带着这个纳戒离开剑宗吧。好好一个姑娘家,凭什么要在这破宗门里做个剑侍委屈自己。” “纳戒里放着车潜这三年来给我的一些丹药、法器、符篆,有了这些东西护身,你应该能过得不错。” “不用担心jiejie的安危,若是有缘,他日自会再相见。” 虽说只有寥寥几句话,但绿茉能想象到阿筝姑娘写这字条时候的表情。 眉眼含笑,自信沉稳。 这短短两日,阿筝姑娘性格变化很大。 但莫名的,绿茉更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纳戒里的东西很多,纵然是车潜随意给的东西,对于小剑侍来说,都是难得的珍宝。 她坐在阿筝姑娘的房间里发了会儿呆,然后简单收拾了些生活用品放进纳戒里,悄然离开了剑宗。 阿筝姑娘说得对,剑宗就算再强大,在这里做剑侍终究也是没出路。 倒不如去外面闯闯。 因为浮空山那边阿筝和车潜大婚,几乎吸引了整个剑宗的目光,是以绿茉非常轻松就离开了宗门。 但她没走远,时刻留意着剑宗的动静。 再然后,小剑侍就目睹了剑宗上空的九天罡雷,以及洗剑峰被炸的恐怖画面。 这些……该不会是阿筝姑娘搞出来的动静吧! 虽然明知道阿筝是个凡女,但不知为何,绿茉就是有种直觉。 先前那些毁天灭地的动静,一定是阿筝姑娘做的。 这剑宗待她不公,所以她便要向剑宗讨个公道! 单是想想那个画面,绿茉就觉得心跳加速,血液沸腾。 其实,绿茉还想再留几日,打听下阿筝姑娘到底有没有成功逃离剑宗。 但思索再三,她终究是没敢停留。 若是阿筝姑娘成功逃离了,那剑宗必定会第一时间抓住她绿茉,作为威胁阿筝的把柄。 这反倒是给姑娘添乱。 若是姑娘这次没逃离…… 这么想着,小剑侍眼圈一红,险些掉眼泪。 但她终究是忍住了。 以后没有阿筝姑娘护着,就算是掉眼泪,也不会有人给她撑腰。 绿茉自幼便被养在剑宗里做剑侍,没有爹娘疼爱,又因为天赋低微,在这仙门大宗里活的战战兢兢。 唯独在阿筝姑娘这里,感受到了被呵护的温暖。 对此她心存感激。 但绿茉不知道的是,有一个叫做阿筝的女配,一生遭遇天道厌弃,被人各种磋磨下场凄惨,也唯有她绿茉,对那个可怜的姑娘伸出了援手。 结善因,得善果。 这便是因果。 所以阿筝在离开之前,替绿茉谋好了将来。 只是让阿筝怎么都想不到的是,在她看来柔弱胆小的绿茉,竟毅然决然选择了另一条出路。 “我记得,阿筝姑娘在凡世还有个家,家里父母双亲健在,还有个尚未成年的弟弟。那地方,应该叫做榕城,我以前听姑娘提起过。” 绿茉压下眼泪,辨别方向后,向着榕城出发:“若是姑娘真出了不测,那我便去做她家的女儿,替她给双亲尽孝。对了,修炼也不能落下。” 这辈子,绿茉从未有现在这样自责,自责自己天赋不够,靠着吃丹药,才有了练气境的修为。 一个练气境的低等修士,如何有能力给阿筝姑娘报仇? 是的,报仇。 纵然心中再怎么觉得阿筝姑娘很厉害,可绿茉也很难说服自己,姑娘能在连青衫和车潜等人眼皮子底下逃离。 但报仇岂是容易的事情? 要知道仇人可是修仙界第一大宗门剑宗啊! 可回想起前几日,阿筝姑娘作为一个凡人,愣是敢站在洗剑峰前单手执剑训斥那些强大的修士,绿茉便觉得心里有了力量。 练气境怎么了,一天不行就一年,一年不行就三年,三年不行就一百年。 只要她咬牙努力修炼,将来未必就不能有大仇得报的那一天。 这人啊,只要心中有股劲儿在身上,未来就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在这茫茫修仙界里,没有人知道,一个叫做绿茉的不起眼低等修士,红着眼咬牙在心里,悄然将修仙界第一宗门剑宗,视为毕生仇敌。 或许现在她还很稚嫩,很弱小。 但将来的某天,她一定会提剑杀回来,替一个漂亮jiejie,跟这恶心的第一宗门讨个公道! - 此刻在稻城的阿筝并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以为她死了,为她落了泪,还要替她赡养双亲,咬牙为她复仇。 被农夫带着逃离剑宗后,她只觉得心神疲惫,终于能有个喘息的时间。 这些天作为一个凡女在剑宗各种折腾,随时面临生命威胁,她的压力不可谓不大。 好在,终于安全了。 但还没等阿筝缓口气,便听到了徐凝珑那番茶言茶语。 按照剧情,这个时候的徐凝珑,应该已经开始计划着怎么打动农夫,让对方收她为徒。 《凝珑》这本书虽说狗血玛丽苏,但女主徐凝珑却并非恋爱脑小白花。 相反,她天资绝伦,很懂得为自己谋利,颇有心计。 所以在看到农夫又救下一个女孩以后,她想也没想,便主动出击。 阿筝看着虽然模样妍丽,但观其眉眼,显然年纪不大,而且徐凝珑只是稍微一感应,便发现这红衣少女是个凡女。 既然是个凡女,那显然对她没什么威胁。 但为了保险起见,将这少女尽早送回家才是最好的选择。 “别叫我jiejie,我们不熟,也没有回家的打算。” 阿筝扯了扯嘴角,目光淡淡的看着徐凝珑:“若是你想回家的话,可以自行求助这位老先生。” 徐凝珑闻言脸色一僵。 她倒是没想到,眼前这个红衣少女竟这般尖锐。 旁边。 农夫手里拿着糖糕,笑吟吟的又吃了一口,似乎半点没有察觉到两个小姑娘之间微妙的氛围。 怼了一把徐凝珑以后,阿筝转过身,瞧见了农夫手里的糖糕。 她伸出手,非常自然的将那块糖糕取走,轻声道:“老先生,既然东西不好吃,就别为难自己吃下去。毕竟吃了以后,难受的还是自己。” 农夫闻言微微一怔。 他目光惊奇的看了一眼阿筝,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只是笑着摇摇头。 怪哉。 这是农夫今天发出的第二次感慨。 相比于徐凝珑的天眷命格,眼前这个叫做阿筝的小姑娘,竟然是天厌之人。 按道理来说,他那块道牌,是不可能落入阿筝手中的。 也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但同一天内,天眷、天厌之人,同时出现在身边。 饶是农夫活了这么多年,都忍不住有些惊奇。 “你怎么这样,爷爷救了你,你不道谢便罢了,反而抢他的糖糕。” 看到阿筝的动作,徐凝珑顿时生气道:“而且这糖糕,爷爷方才明明说喜欢吃的,你……” “好了。” 见徐凝珑这样,农夫笑呵呵的打断她:“天色不早了,你俩先跟我回去,明日再商议你们的去处,可好?” 凡是高等修士,脾气都比较古怪。 徐凝珑不敢忤逆对方,只得委屈道:“听爷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