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不当乖乖女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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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也在单位加班的沈工突然接到宋时的电话,宋时在电话里告诉他,苒苒在外面逛街吃饭,自行车被偷,恰好遇到宋时,宋时把沈苒接到单位,等把单位的事情处理完,就和沈苒一起回家。 沈工挂断电话,心里感慨,宋时真是个好人。 加完班,已经是凌晨,沈工为了不给小胡增加工作量,就在单位宿舍休息。同时也把沈苒自行车被偷的事情告诉小胡,让他记得明天提醒自己,先去买辆自行车,再回家。 小胡满脸笑容地说:“沈工,虽然说苒苒的自行车被偷了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不过也可以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从今以后,苒苒骑的车就是爸爸给她买的,而不是她的宋叔叔买的啦!”而且还是个野路子的叔叔。 沈工果然被成功地说服,之前为女儿郁闷的心情,瞬间好起来。 第44章 小胡的好事 沈苒最终在宋叔叔的书架上取了一本书,也不知道看了多久,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醒来的时候,沈苒睁开眼睛还迷瞪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几秒钟后反应过来,自己竟然躺在宋叔叔的床上! 沈苒瞬间清醒,一下子坐起来。 接着就看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的宋叔叔,只见他脸上还有水珠,一看就是刚刚洗过脸。 “宋叔叔,你为什么没有叫醒我?”沈苒简直没办法想象自己是怎么从趴在书桌上的姿势变成躺在床上。 她绝对不会梦游,也不致于迷迷糊糊地爬到床上自己都不知道。 唯一的解释就是宋叔叔把她抱到床上。 沈苒不敢相信事情是这样的走向,毕竟几个月前还在南市的时候,她还是个连睡觉都睡不踏实的人。特别是在电厂家属院打地铺的时候,她需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动静。那个家容不下她,万一睡得太死,一觉醒来,已经被赵老太太给弄到乡下,被拘谨在那个傻子家里怎么办。 正是因为需要时刻堤防,所以她睡觉的时候,根本不敢睡得太死,赵佳佳想趁她睡着搞的小动作,几乎从来没得逞,也是因为她警醒。 曾经那样的她,还不到半年的时间,竟然把以前的习惯改得那么彻底,睡得那么熟,连被人抱到床上她都没醒。 怎么可以这样! 她心里已经惊涛骇浪,可宋叔叔表面上却是风轻云淡,他那双深邃的深眸,含笑看着她说:“你睡得香,叫不醒。” 沈苒张大眼睛,为自己睡得那么死倍感羞耻。就在不久前,宋叔叔可是专门教育她,要学会保护自己。她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吗? “而且只有两三个小时就天亮了,把你叫醒,然后再一起回家?没这个必要。哦对了,我还担心你会趴在桌子上睡呢,没想到你还知道躺床上。挺好,万一你趴感冒了,沈工还不得心疼坏了。好了,苒苒,你去洗把脸,然后咱们去吃早餐。” 沈苒站在卫生间,满脸震惊——我昨晚是怎么到床上的?难道这会成为她人生的未解之谜? 宋时看着卫生间那扇关上的门,露出狡黠的笑容。 吃完早饭,宋时就带沈苒去一个贸易行,很顺利就买到和之前她那辆一模一样的自行车。可是沈苒觉得,还是不一样。那辆车,可是沾了爸爸气息的车。 该死的小偷!沈苒再次忍不住在心里骂小偷。 小胡从来没买过自行车,所以一大早就起来做“功课”,他满单位去问最近刚买自行车的人,在哪里买的自行车,是否要自行车票。 有人说是让人带的,有人说买的是二手货,有人说是从贸易商手里买的。当然也有人是拿着自行车票去百货商场买的,只是百货大楼的自行车款式比较老旧,不适合年轻的女孩。 小胡觉得,最好还是去找贸易商买,价格高一点也没关系。就是要买辆比之前更好看的车,把宋博士这个野路子叔叔比下去! 然而,最后小胡的买车攻略最后并没有用上,因为他们刚到贸易行附近,就撞上了小偷。 沈工刚从车里下来,一眼就看到对面有个人推着他家苒苒的自行车。 “大哥,买自行车吗?这是我meimei的车,我妈生病了,要花很多钱,不得不把自行车卖掉。你看,这车还崭新的呢,要不是不得已,我们也不舍得卖。” 刚说完,马路对面就跑过来一个气质和普通市民很不一样的人。 那人牢牢抓住卖自行车的男子,眼神里满是愤怒,“小偷!” 到底是做贼心虚,被人抓住的瞬间,小偷脸色骤变,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他奋力甩开对方,“你胡说八道什么!谁偷了!这是我meimei的自行车。” 沈工愤怒,“我家苒苒才没有你这样的哥哥!小偷!” 小偷恼羞成怒,双手握住自行车把手,狠狠地瞪了沈工一眼,“让开!” 沈工当然不会让,他就站在对方的面前,“把车还给我。” 小偷抬起腿,使尽全身力气,准备朝沈工踹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小胡赶到,看到对方抬腿要踹沈工,小胡整个人就像是飞起来一样,一跃而起,在对方踹到沈工之前,把他踹倒在地。 小偷倒地后,很快爬起来,明显是身经百战的人,他再次想踹沈工。而沈工自始至终的关注点都放在女儿的自行车上,刚才小偷倒下的时候,他就拽住自行车,没让自行车也跟着倒下去。 沈工对情感的敏感度几乎都给了女儿,他当然看得出来,女儿非常喜欢也很珍惜这辆车,她每周都会洗车,还专门编了一个中国结挂在车把手上。 怎么可以在外人的手里摔坏! 所以,沈工并没有注意到,穷凶极恶的小偷再一次对他下手。 “沈工!当心!”小胡再一次飞扑过来。 这一次,幸运之神没有再次眷顾小胡和他爱戴的沈工,小偷踹到了沈工的腿上,沈工摔倒在地,自行车也跟着倒地。 小胡气炸了,他怒气冲天地把小偷按在地上,双手反绑在后面,然后对周围的市民说:“帮忙控制他!” 刚才市民们不敢见义勇为,是因为听说小偷基本都是团伙作案,有人在明处,有人在暗处。暗处的人会观察周围,对见义勇为的人打击报复。 现在,大家都被小胡的愤怒情绪和对小偷恨之入骨的行为感染,一拥而上,替小胡把小偷控制住。 小胡起身,把沈工扶起来,担忧又关切地问:“沈工,你没事吧?” 自从和女儿联系上,沈工就一直非常注重锻炼身体,刚才被踢的一瞬间,他本能地采取自卫措施,所以伤得不重,就是被踹的地方有点疼。 小偷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不过是和平时一样,偷车然后销赃,以前也遇到过销赃时遇到苦主,但是也有办法脱身。可今天怎么就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刚刚被群众扭送到附近的派出所,公安分局的领导来了,紧接着市局领导也来了。没过多久,还有穿着军装的人来,如果没有看错,穿军装的人军衔上还是将星。 小胡跟各位领导汇报情况的时候,沈工在派出所的院子里摆弄女儿的自行车,又跟派出所民警借了块抹布,想把自行车好好擦洗干净。 民警哪里敢让沈工干这事,他们虽然不知道这位透着儒雅气质的男子具体是什么身份,但是从各级领导纷纷赶来的架势来看,绝对不是简单的人。两个民警连忙上去,帮沈工擦车。 沈工连连摆手说:“不用麻烦你们,你们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这辆车是我女儿的,我得亲自给她擦干净。” 听到这话,想帮忙的人也不好再动手了。所长让警员暗暗记住这辆有中国结的自行车,以后在巡逻的时候遇到,一定要保证好骑车人的安全。 宋时和沈苒从贸易行出来,没走多远,就看到有几辆军车开进附近的派出所里,车牌他还是他熟悉的。宋时的心里咯噔一下,能让那个级别的领导出动的,应该不是小事。 “苒苒,我们到对面去看看。”宋时道。 沈苒不明就里,按理说,走马路这边,一会正好拐到回家的那条路。心里虽然疑惑,沈苒最终还是跟宋叔叔一起走过去。 过马路的时候,沈苒也被对面小小的派出所门口竟然停了那么多车的画面吸引,紧接着,沈苒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只见那个身影半蹲在一辆自行车跟前,拿着抹布,像对待珍宝一样仔细认真地擦拭。 沈苒飞快地跑进去,一眼就看到爸爸大腿上清晰的脚印,鼻子酸溜溜,“爸爸!” 沈工看到女儿,立刻站起来,露出白牙,笑着说:“苒苒,你看,爸爸把你的自行车拿回来啦。就是被摔了一下,前面的地方被蹭掉以小片的漆。回来爸爸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样的颜色,来修补一下。” 沈苒瞬间明白,爸爸肯定是看到小偷推着她的车走在路上,然后不顾一切地从小偷手里把车要回来。爸爸大腿上的脚印,肯定是该死的小偷留下的。 “爸爸……”沈苒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上前抱着爸爸,哭了出来。 手里拿着抹布的沈工,顿时有些手足无措,想拍拍女儿,又担心会把女儿干净的衣服弄脏。最后只能笨拙地说:“乖苒苒,不哭不哭……一会儿爸爸给你买糖吃。” 宋时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打扰他们父女,转身进派出所里面了解情况。 一进去就听到气愤的小胡跟单位的领导告状:“一个破小偷,就敢对我们沈工动手!简直是岂有此理!万一小偷还有同伙呢?是不是以后专门蹲在某个角落,等着报复我们沈工?这伙小偷要是不一网打尽,简直是对科学家的侮辱。” 宋时不由得在心里再次感慨——只要涉及到沈工的问题,小胡的战斗力是无穷的。昨天他和沈苒说,治安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契机。恐怕沈工就是这个契机。 同时,宋时也非常庆幸沈工身边有小胡,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在沈苒的坚持下,沈工去医院做了检查,听到医生说是软组织挫伤,回去稍微护理一下,过几天就能好,沈苒和小胡才彻底放心。 回到家里,刚才战斗力十足的小胡,依然没有偃旗息鼓,他挑剔地看着宋时买回来的崭新自行车,阴阳怪气地说:“宋博士,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原来你除了工作之前,也挺会当叔叔的!而且是那种抢人家爸爸的活儿的叔叔。” 宋时看着气成河豚的小胡,好气又好笑,他说:“这辆新车送你了。” 小胡撇嘴,“我才不要!” 哼,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这道理他还能不懂吗?要了宋博士的东西,以后哪里好意思像现在这样,有意见就直接说。 沈苒关心完父亲,也想到多余的自行车的处理方式,她给露露。 露露其实有自己的自行车,已经是三年前的款式,她想换自行车,可惜经济条件远超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坚决不肯给她换。想换,有条件。考年级第一之类的。 露露没少跟沈苒吐槽:“我爸妈当年的成绩好像还不如我呢,非要让我向小叔的标准看齐,他们生我的时候又没给我小叔那样的脑子,凭什么让我和小叔那样优秀。再说了,太优秀也未必好,没必要爬上金字塔最尖的位置,只要比大多数人好,不就好啦。太优秀,反而是孤独的。你看我小叔,平时高冷得不行,不是他端架子,是因为能和他聊得来的人真的少之又少。小叔也不会在这种没必要的社交上浪费时间,作为一个话痨,我真的觉得叔叔很孤独。” 因为露露的话,沈苒还特意留意了一下,可是她不觉得宋叔叔高冷啊。宋叔叔和她一起的时候,分明有话说,而且笑起来如沐春风,一点也不冷。 得到新车的露露,高兴坏了。反正要送,当然要让收礼物的人高兴一点,沈苒还专门找宋叔叔对口供,让他记得别在露露面前露馅,就说是他专门给露露买的生日礼物。 露露高兴得跟小叔保证,明年中考她一定能考上叔叔高中的母校,虽然叔叔只在那个高中呆了一年的时间,就考到大学少年班去了,那也算是母校啊。 露露比沈苒小四岁,她已经把沈苒当初是最好的朋友,因为沈苒jiejie帮她辅导功课,让她学习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沈苒jiejie也会跟她说学校里的趣事,让她对大学非常憧憬,也知道只有上好大学,才会有沈苒jiejie说的那些随时能见到学术大牛。 最主要的是,温柔的沈苒jiejie能够影响到冷冰冰的小叔。哼,别以为她不知道,要没有沈苒jiejie,叔叔绝对想不起来给她送自行车。送也是送那种随手在火车站或者机场买的纪念品。 优秀的沈苒jiejie,以后会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最近迷恋海峡对岸言情小说的露露,开始幻想,沈苒jiejie应该嫁一个和小叔一样帅,像爸爸一样疼老婆,像姑父那样护着姑姑的时候特别有安全感的男朋友。 * 小胡同志被领导的秘书通知,让他去一趟领导办公室,小胡手里拿着药箱,“知道了!等会儿再去。” 领导的秘书有些无奈地提醒,“是首长啊!小胡你先把手里的事情放一下,去首长那里回来再处理。” 小胡压根不领情,他理直气壮地说:“首长那里的事情哪有照顾沈工重要!那个该死的小偷,那天在派出所,回来之前我就应该狠狠地踹他几脚。我们沈工的大腿都青了。” 回到领导办公室,秘书有些无奈地把小胡的言行一字不漏地转达领导。 领导哈哈大笑,“好!好!”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小胡才来。 一进来,小胡就说:“首长,您能长话短说吗?我还要去趟医院。” 首长问:“怎么了?” 小胡说:“我怎么感觉那天给沈工配药的医生太年轻,这都三天了,沈工的腿上还是青的厉害。我要再去找个老专家,配点好药。” 秘书有些无奈地提醒小胡说:“软组织挫伤就是这么回事,哪有什么灵丹妙药,立刻恢复如初。只要沈工没有不舒服的地方就行。” 小胡不服气,他说:“沈工又不像其他人那样,身体不舒服就直接说出来。沈工为了不麻烦身边的人,宁愿委屈自己。” 首长和秘书:有种被内涵的感觉…… “好好!我们就不耽误小胡同志的时间了!现在有个重要的消息通知你,经过组织研究决定,给你提干!请问小胡同志有什么意见吗?” 换做其他人,肯定高兴得溢于言表。只有小胡是个异类,他懵懂地看着首长,“可我初中毕业呀!我的学历那么低,没有达到提干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