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在线阅读 - 第4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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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没走多久,就遇见了人,那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带领着羊群放羊,大概是附近村庄里的居民。

    阿洛找他问路,想知道从这里去城镇还有多久。

    少年一看到她,眼睛就直了,呆呆站在路边,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发红,嚅嗫着道:“只要走两刻钟就够了,小姐。”

    少年个子很高,身材瘦削,有着棕色头发和碧色眼珠,麦色肌肤让他看起来充满了乡间的质朴,有种原始野性的美感。

    阿洛还没来得及道谢,旁边突然飞来一只乌鸦,飞到少年的身上啄他的头。

    少年被啄地捂住脑袋,狼狈不堪地躲避。

    阿洛惊诧地看着这一幕,连忙上前帮着少年赶走乌鸦,乌鸦被驱赶着飞到旁边的树上,一双黑豆眼仍然直直盯着少年。

    在美丽的少女面前出丑,少年脸更红了,看都不敢看阿洛。

    阿洛也很不好意思,她觉得那只乌鸦是故意的,虽然不知道缘由,但她就是有这种感觉。

    跟少年分别后,她找了个机会把乌鸦抓到手里,翻来覆去地检查。

    她还用上了光明术,可光明术显示这就是一只真正的乌鸦,并未如她想象的那样在光明术下化为灰烬。

    被她用光明术探查过的乌鸦似乎感知到她的怀疑,阿洛一松开手,它就“嘎”的一声怪叫,然后哗啦啦飞了出去,不再跟着她了。

    接着又走了一刻钟左右,大概快到城镇时,后方突然传来奔马声,一队穿着圣骑士团的骑士追了上来。

    远远瞧见骑士团的白马和盔甲,阿洛心情一下子激动起来,圣骑士团!

    她站在路边向那些人招手,骑士团奔驰到近处,速度渐渐放慢,队伍最前面带队的是一位红衣主教,主教身后跟着圣女爱莎。

    “抱歉,可不可以劳烦你们带我一程,我想去最近的神殿……”

    主教原本不想理这个路人,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带领援军消灭森林里的魔物,可众人去到古堡,却发现其中空无一人,那位邪恶的黑巫师早已逃跑。

    他们不得不追逐着黑巫师的气息,势必将其铲除。

    爱莎的一句话让他改变了主意:“她的身上有浓郁的光明气息。”

    圣骑士团带上阿洛,她被允许与圣女爱莎同骑一匹马。

    爱莎有着极为纯正的光明之体,她看起来冷静而沉默,一双棕色的眼眸总在观察着什么,神情里总是带着思索的味道。

    阿洛与她同骑,对于阿洛的身份,爱莎似乎有所猜测。

    她说:“即将抵达的城镇信仰春神,春神的地盘,不会允许光明神殿出现。你是要去那座城镇,还是寻找光明神殿?”

    神明都在争夺信仰,为了能更长久地生存下去。

    阿洛并不喜欢其他神明,神明们为了自己的信仰,时不时就会催发战争,对艾力大陆和生活在这里的人类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最重要的是,光明神的信仰也被分散了,如果整个艾力大陆都信仰光明神,巨大的信仰之力汇聚,祂一定能够醒来。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想过要改变这个世界的剧情。

    女主建立国家,消灭诸天神明,为这片大地带来和平与安乐,对光明神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洛伊娜信仰的是光,是父神,只要是对父神有益的,她就会去做。

    父神最想看到的,一定是自己创造的世界美丽祥和,他的造物们其乐融融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常年战争不断,人类被神明驱使,成为神明长生久视的工具。

    诸神消散,这是必定的结局,光明却会永存。

    阿洛最初想做的,不过是把堕神摘出来罢了,可惜还是失败了。

    “我要去光明神殿,你可以多带我一程吗?”

    爱莎点点头,她轻声道:“我会送你过去。”

    果然没一会就到了城镇,一般圣骑士团经过城镇,总会迎来人民的热切观望,这个城镇却不一样,人们看骑士团的目光很平静。

    骑士团并未选择在这里休整,众人买过一些面包,便继续出发。

    阿洛观察到,这些人目标很明确,爱莎cao控着一面镜子,镜子能给她指明黑巫师的方向。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往黑岩山脉走。”

    主教皱着眉道:“他要去做什么?”

    爱莎:“我想,他应该是想进入深渊。他已经被我们追踪,只要被追上,我就可以召唤大天使将他消灭。除了深渊,他没有别的选择了。”

    主教恶狠狠道:“我们一定要尽快抓住他,狡猾的黑巫师!”

    打伤那么多骑士,圣子斯图尔特至今昏迷不醒,若是还叫他跑了,教廷的名声都要扫地。

    无人知晓,那位黑巫师还胆大包天地囚禁过一只天使,那只天使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第254章 第十四章

    要问阿洛圣骑士团最大的优点,那就是这里面的骑士,每一个外形都很出众。

    大概挑选骑士的时候,身高和长相也是入选的条件之一,所以能进入骑士团的,就没有丑人。

    比如爱莎的守护骑士埃蒙德埃蒙德,也就是书里的男主,他的外貌自然不会太差。埃蒙德是标准的忠犬式男主,这本书写的是爱莎的大女主之路,作为男主,他不能喧宾夺主,因此并没有多出彩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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