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
陆如音不讲究这个,而且村里也没那么多食材供她讲究。于是就各种米类和豆子随便都来上一点,也不讲比例,简单磨碎以后直接煮就行。 再摘几颗菌子,和蔬菜一起切碎,放进锅里煮软煮糯,最后加一点点盐。再也没有人说天天喝白粥嘴里没味道。 最后再拣上一碗院子里腌的泡菜。这泡菜是另一个年长知青用野菜腌的,主要是想佐粥,但是野菜性苦,又涩,老知青腌菜的功夫不到家,所以大家起初也就随便夹上几口吃个咸盐味。 但后来陆如音往里面加了野辣椒、野花椒和野姜,泡菜味道便好起来。一个多月的功夫,一整坛子的泡菜就见了底。 今天的饭菜很简单,也没什么油水,但是胜在开胃,知青们吃得不亦乐乎,连盘子底都扒拉干净。 * 叶予安和助手住在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家,两个人都不太会做饭,平时又忙着寻找镰翅鸡的踪迹,中午就喝水就杂面馒头对付一口,晚上赤脚大夫做饭,他们就在旁边打打下手。 赤脚大夫在附近的十里八村也是小有名气,谁家有个病啊痛啊的都来找他。 但是他老婆孩子却都在十年前病死了,所以这些年一直都是一个人。现在忽然有两个小伙子还都是城里的文化人来陪自己,自然是高兴。 何况因为两个人住在自己家,上面还拨了不少粮食过来。他乐得给两个孩子当厨子做饭。但是前天晚上隔壁生产队有人摔了腿,他便连夜赶了过去,今天传话来说,要过个三四天才能回来。 “叶教授,我给你送饭来了,小音jiejie做得土豆饼金灿灿,杂米粥也可香可香。” 狗蛋拎着个小篮子,也不像平时那样跑跑跳跳了,而是小心翼翼在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慢慢走,生怕把杂米粥洒出来。 叶予安有点不好意思,自己这么大个人了,还让一个孩子帮忙送饭。他本来打算和助手随便弄点吃的凑合一下就行,反正他们常年在外面研究动物,基本的煮饭生活还是会的,只是做出来不大好吃。 但是陈东方知道以后却摇摇头,说:“你们是城里的老师,下乡帮咱们乡亲们的忙,哪能让你们随便凑合。” 陈东方态度的转变主要源于两件事。 第26章 第 26 章 一个是前些天队里有…… 一个是前些天队里有头老母猪忽然病了, 本来他们也每当回事,只以为是老母猪吃多了。结果叶予安却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那头老母猪是患了流感, 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剩下的几头大白猪也要一起遭殃。 另一件是叶予安给大队长说了想办扫盲班的事。大队长掐了掐胡子, 觉得这是个好事, 虽然困难重重, 但叶予安显然已经有了初步计划。陈东方觉得这个年轻人不简单,怪不得年纪轻轻就是教授。 两件事加起来,陈东方对这个城里来的教授好感大大提升。 农村里有专门送饭的小篮子, 里面垫着蓝花布,上面还有一个竹编的盖子,轻便又保温,严严实实的比城里的不锈钢保温桶还好使。 叶予安掀开盖子,便扑面而来一股酸酸辣辣的香味,光闻着就很开胃。 篮子里有两只粗瓷大碗,一只里面盛着土豆丝,另一只是足够两人喝的杂米粥,盛粥的大碗上还架着一只盘子, 里面是酸辣可口的泡菜。篮子缝隙里塞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纸包,打开是几个金灿灿的土豆饼。 “这饭闻着就香。” 郭子嘉吞吞口水, 肚子叫出了声。他和教授对于厨房的了解程度仅限于能把饭煮熟吃不死人而已,赤脚大夫的厨艺也一般般。 说实话, 他已经好多天么没闻过这么香的饭了。 叶予安舀起一勺杂米粥, 只见各种米类和豆子都磨得很碎,中间夹着碧绿色的青菜末,煞是好看。他家境优渥, 前些年别人家吃不起粮食的年月里,叶家大米白面这种细粮吃都吃不完。所以叶予安还真没喝过这种穷苦人家才喝的杂米粥。 杂米粥入口糯软,米香和豆香经过研磨和熬煮充分发挥出来,最令人惊艳的是那一点点盐和菌子,极大提升了米粥的鲜味,喝着竟然有点深圳水蟹粥的滋味。 叶予安不自觉地想起和陆如音第一次见面。女孩儿捧着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在并不明亮的报刊铺子里仔细读着。 窗子漏进来一点光,恰好洒在她颀长的颈子和乌黑的发辫上,于是女孩的上半身便好像被镀了一层细细的金粉,令人产生错觉,以为时光就此停止,全世界的美好都凝结在她身上。 * 酸辣土豆丝开胃,杂米粥又极鲜极糯,知青们胃口大开,把土豆饼全吃完了,连中午剩的两个杂面窝头也被拿去沾了土豆丝的汤汁吃。除了半筐生野菜,厨房里可谓是半点吃食也没了。 这就是何采薇醒来时候发现自己面临的情况。 她睡了一下午,睁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厨房里的灶都冷了,更别提吃的。也没人给她留饭。 “一群猪猡。”何采薇不屑地撇撇嘴,她回到和王金金的宿舍,拿了饼干和麦乳精,让沈云波在院子里支了张小木头桌,就着莹莹星空吃晚饭。 沈云波自然也没赶上晚饭,心里有点懊悔,麦乳精和饼干的味道固然不错,但是毕竟比不上现出锅的热汤热饭不是?不过当他听说晚饭是土豆丝和杂米粥,一点荤腥都不见以后,也就没那么后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