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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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助理一贯对于瑾惟命是从, 可这个方案闹到今天的局面,已经无形之中影响了很多人的利益, 他们眼下是暂避风头, 可那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于瑾,只要抓到一丁点破绽, 便会迅速跳起来反扑。 方案的价值显然抵不过潜在危机。 陆助理正犹豫着要不要再劝说一番,于瑾的眼神却沉了下去,是发火的前兆, 难道我做事需要你点头? 不对不起于总。 对不起这三个字在于瑾这里非常的不值钱, 她丝毫也不给陆助理留情面, 不管是论学历还是论能力,在谭氏集团总部,比你强的实繁有徒,你应该清楚我为什么选择用你,如果你连这仅有的优势都失去, 就趁早给我走人。 我明白了于总 见陆助理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离开办公室,秦秘书眼神微动,倒了杯水过来,于总,消消气,其实陆助理也是一片好心,没别的意思。 闻言,于瑾抬眸看向她,迟疑了片刻,忽然问道,你们俩在谈恋爱? 啊?这这哪有啊,没有。 于瑾了解秦秘书的性格,她从来只顾自己的分内之事,别人闲事一概不理,这会冒着惹火烧身的风险给陆助理求情,实在很不寻常,谈恋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影响工作就好。 饶是秦秘书化了精致的妆容,脸颊也不禁微微泛红,真的没有起码,现在还没有。 从于瑾办公室里出来,秦秘书走到陆助理的工位前,轻轻敲了敲他的桌子,卖人情似的说,把心放肚子里吧,我帮你在于总面前美言了几句,她不会怪你了。 陆助理没得到安慰,反而更加萎靡不振。 秦秘书道,干嘛,真受打击了?这么脆弱? 陆助理道,就是突然恨自己长得丑。 寒冬已过,新的一年,温暖的春天是恋爱的季节。 于瑾开口说恋爱无罪,秦秘书和陆助理就戳破了那层窗户纸,整天在办公室里眉目传情,自以为很低调,实际上那粉红泡泡四处弥漫,让人难以忽视,也让于瑾感到非常闹心。 尤其是愚人节、劳动节、五四青节年、儿童节,这些在情侣看来都很值得庆祝的节日。 不管是不是法定节假日,每到这种时候,于瑾都会给自己放一天假期,回到公寓里待上一整天。 不是逃避,是眼不见为净。 可即便是如此,她也没有好过多少,谭米雪的身影就像魔障一样盘绕在她的脑海中。 事实上,自从谭米雪离开京城前往伦敦,她的失眠便比之前更为严重,有时一整夜都难以入睡,但相较失眠,梦境才是最可怕的。 梦中的谭米雪情绪总是十分多变,一会笑眯眯的紧挨着她,一会哭喊着将她推开,那种突然的转换,使得于瑾常常惊醒。 当然,偶尔应酬多喝一些酒,于瑾倒不会再做那些复杂的梦,但睁开眼睛之后,她会陷入一种半清醒的浑噩状态,总想着要抓紧起床,趁谭米雪去上课前把早餐买回来,等双脚踩在地上,才猛然想起谭米雪与她相隔着足足八小时的时差。 那一瞬间心底所涌现的巨大失落感,是让于瑾最为煎熬的。 仿若钝刀子割rou。 这一天是周末,许久未联系的夏蓉打来电话,说自己刚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想要请她吃饭。 对于这个自己亲眼看着成长起来的女孩,于瑾内心深处有种特殊的情感,刚巧手头上没什么工作,自然爽快应约。 吃饭的地点在一家日本料理店,环境不错,私密性也很强。 夏蓉。 欸,你来啦,快坐! 一年的大学生活让夏蓉脱胎换骨,这种脱胎换骨并非衣着和妆容的变化,而是她身上那股朝气蓬勃的精气神,半点看不出她曾经窝在烟雾缭绕的小网吧里做兼职。 夏蓉看于瑾,也觉得有些陌生,你怎么了?没精打采的。 有吗? 其实单看外表,于瑾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她个子高,生得匀称,连最寻常的运动服穿在她身上都那么挺括服帖,有种说不出的干净利落,可她的眼神里却是nongnong的倦意,最近工作太累吗? 于瑾笑道,工作累是一方面,睡眠不好也是一方面,我正打算去找医生开点药。 于瑾上高中那时睡眠质量就不太好,夏蓉没再深究,只很热情的招待她点菜,今天我请客,你千万别帮我省钱。 达了? 达还不至于,就是第一次赚钱,有点兴奋! 哦?做什么了? 给小朋友做家教! 于瑾听她这么说,不禁心生感慨,因为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也曾给人做过家教,钱或许赚不了太多,倒是成就感满满,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 两人坐在一处说了会话,夏蓉忽然提到了高中时的往事,在她和于瑾短暂的几次相处中,谭米雪的存在感极强,因此话题很快就转到了谭米雪的身上。 夏蓉问道,你现在和她有联系吗? 于瑾端起酒杯,嗅到一股子腥甜的恶气,犹豫了一瞬,将其饮尽,方才笑着说道,她到伦敦以后就换了所有联系方式,所以她不主动联系我,我也联系不到她。 这两句话看似漫不经心,可夏蓉却听出了一点懊恼和沮丧,处于某种人类的劣根性,夏蓉觉得十分解气,因为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被同样的情绪困扰着,这滋味不好受吧? 幸灾乐祸?像话吗? 不是幸灾乐祸,我真的好奇。 于瑾习惯性的抿唇,没有正面回答她,只说道,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夏蓉叹了口气,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和谭米雪不太合适,你们两个的人生观念就不一样,你呢,心里总有一个目标,做任何事情,任何决定,都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很明确,也很坚定,而谭米雪 其实于瑾并不喜欢这个话题,甚至有些排斥,可她太久没有听到有人谈论谭米雪,几乎是下意识的问,谭米雪怎样? 嗯说实话,我挺羡慕谭米雪的,她命好,她想要的东西,往往不需要努力就可以得到,所以很轻易的就能满足,如果不是因为你,她应该会很轻松自在的过完这一生,不会像现在这样被推着向前走。 于瑾摇摇头,不认同夏蓉的观点,在物质条件上,她确实比你有优势,可也谈不上命好,陈安娜是爱她,可那种爱并非是将她看做独立的个体,更像是要把她打造成升级版的自己,通过她来弥补自己所有的遗憾,比如,让她成为自己没能真正成为的豪门太太。 你认为那时活着的是谭米雪,还是陈安娜的化身。 那现在活着的人是谭米雪吗? 起码她有权利选择她的人生。 夏蓉笑道,好吧,看来你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于瑾从来不为自己的决定后悔,是因为她自觉在做正确的事,除非哪一日满脸褶皱的于瑾从天而降,亲口告诉她,她生命里有一项重大失误,让她至死的耿耿于怀,或许那时她才愿意承认,自己真的做错了。 但在那之前,她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影响。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XD系列手机出了一个又一个,外贸项目也做了一个又一个,在于瑾年满二十四岁这天,老爷子以她的名义在谭家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宴,邀请了诸多富豪权贵,并当众宣布,将谭氏集团百分之六十二的股份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 这让于瑾在谭家拥有了绝对的话语权。 对此,于瑾深感意外,她原以为老爷子会把股份攥到死,用遗嘱结束这长达几十年的统治。 不过看谭宽和谭伟面若死灰的模样,也就明白了老爷子的用意。 老爷子是不愿意看到两个儿子在最后关头殊死一搏,干脆趁着自己的身体还能支撑,彻底绝了他们的念想,以免给谭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出手够狠,够果断,不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留有余地。 敬佩油然而生的同时,于瑾忍不住开玩笑似的问他,爷爷不怕我拿到股份以后翻脸不认人? 老爷子脸上挂着一种云淡风轻的笑,我自然是放心你的。 于瑾可不觉得老爷子会完全信任她,这一份与狡诈相辅相成的警惕,使得于瑾在如洪水一般涌来的恭维和奉承里仍时刻保存着冷静。 虽然手握大权的每一个失眠夜里,她都想要把谭米雪带回身边,但老爷子那句话时刻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警惕和冷静成功帮她抵挡住了诱惑。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于瑾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是老爷子给她最后的考验,如果她没能通过考验,老爷子大可以采用一种极端的方式,为她制作出符合心意的遗嘱。 第102章 从惊蛰至白露, 这短短几个月时间,老爷子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精神状态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在衰败, 可他究竟得了什么病, 谭家上下毫不知情。 直到临近中秋的这天, 胡管家忽然联系了四散在外的谭家人, 说是老爷子的意思,让他们回来过一个团圆节。 不等过年,偏要在中秋团圆, 显然老爷子自知熬不到年关。 即便谭氏股份几乎尽数交到了于瑾手里,可老爷子那还有数不尽的房产钱财, 哪怕感情不深厚, 众人也急急忙忙的回来了。 陈安娜有于瑾的一个承诺,更清楚在老爷子手里得不到什么, 赌着一口气留在了白城, 而谭震毕竟是血缘至亲,过往有多少积怨, 在生死面前都显得无关紧要了,他独自一人回了京城。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反正回京城过中秋的, 老爷子都笑脸相迎, 于瑾也不得不暂时放下工作, 陪在老爷子身边装孝子贤孙。 她如今是名副其实的谭家掌门人,手里握着众人的生计,那些伯父伯母,姑姑姑夫,堂兄堂姐, 侄子侄女,不管谁见了她都要殷勤的谄媚几句,一时间让她成了一个比老爷子还至关重要的人物。 谭宽遭受前所未有的冷遇,总免不得酸言酸语,倒是大伯母能屈能伸,既然陈安娜不在,她就摆出一副母亲的架势来,对于瑾处处关怀体贴,时刻嘘寒问暖,简直比对自己的儿女还要好。 三房那边看了,也跟着效仿,就连一贯和于瑾不对付的谭谷枫谭梦云两兄妹,都主动放下面子同于瑾缓和关系。 于瑾并非不识好歹,她既然当了这个家,自然不会再像之前那般独来独往,何况所有人都捧着她,浸润在祥和的空气中,从早到晚没什么不痛快的,便收敛起锋芒,迅速融入到这一派虚情假意里,把这个团圆的中秋节过的宾主尽欢。 之后没过两个月,老爷子就病重卧床了,医护人员携带着诸多精密仪器频繁的出入谭家,让谭家毅然成了个小型医院。 正所谓人多嘴杂,到这会众人才知道老爷子是患上了癌症,且再无回天之力,医生们所能做的,只是帮他减轻痛苦,尽可能安详离世。 而在老爷子身上,似乎感受不到丝毫对死亡的恐惧,不论何时见到他,他总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于瑾原以为,他是一生过的风光无限,故而临了不留任何遗憾,便是死也能瞑目,直到十二月份的某天,已经深夜了,胡管家脚步轻轻的来敲门,说老爷子情况不太好,想要见她一面,交代一些事情。 于瑾深知是要交代后事,也没有惊动任何人,跟着胡管家悄悄的到了老爷子的病房,一进门,就在病床旁的柜子上看到了一张略显陈旧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一位发型和打扮都十分摩登的妙龄少女,虽面容有些模糊,但从优雅的姿态上看,应当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于瑾扫了一眼,便收回视线,坐在了老爷子的床边。 这一个月以来,老爷子消瘦的特别厉害,不能说是皮包骨,可也没比皮包骨好到哪去,脸上挂着薄薄的一层rou,褶皱骤然增多,明明还不到八十岁,却有种九十岁才有的老态,不过那双眼睛在此刻仍未有浑浊,是非常清醒的,只是力气不剩多少。 因此他振作起来,就简单和于瑾说了两件事。 第一件便是遗嘱相关,各地不动产以现有市价分为七份给各个子女,而钱都在私人基金会里,同样是分成七份,由谭家的律师和于瑾共同保管,若谭家子孙有创业的需求,可以向于瑾申请取出这笔钱,或到了万不得已时,用这笔钱来救急,除此之外,谭家主宅包括宅子里的古董珠宝都留给于瑾,无论何时都不得变卖。 第二件是老爷子的身后事,他有两任妻子,一个原配,一个续弦,原配那边的儿女一直惦记着让母亲和父亲合葬,而续弦这边的儿子们则强烈反对,双方已经为此争执了好几次,老爷子始终没开口,现在他明话告诉于瑾,自己早就选好了墓地,不管谁有什么意见,他都要葬在那块墓地里。 于瑾说到底白捡了谭家这么大一笔财富,老爷子的遗愿必然要遵循,便很爽快的都应承下来了。 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又对她说道,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尤其是感情,往后对谁都别掏心掏肺,凡事留个后手,总归错不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即便这话听起来冷漠,可在老爷子那,绝对是苦口婆心的嘱托。 我知道了爷爷。 老爷子大概是疲倦极了,没再多说什么,转过头拿起柜子上的照片,看着看着,叹了口气,接着就不太清醒了,可能是药效到了时候,身上开始疼了。 胡管家叫护士进来给老爷子打针,领着于瑾出了病房,满面哀愁道,医生说,老爷可能过不去今晚。 于瑾回忆起自己第一次见老爷子,也是颇为感慨,但更多的是好奇,爷爷手里那张照片是谁? 胡管家作为老爷子的奶兄弟,打小就跟在他身边,对过往那些事都了然于心,以前不敢说,是顾忌老爷子,如今眼看着要换主人了,便也不多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