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失忆后我被前任搞到手了在线阅读 - 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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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清竹道:“好。”

    曾经她作茧自缚,自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救世主,甚至为了这些孩子、为了这些管理层所说的话而放弃了自己数次的进修机会。

    已逝的院长劝过她,也骂过她,可那时候她执拗的很,根本没听过。

    现在想来,院长又何尝不是为了她好呢。

    可她那时候自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那些孩子唯一活下去的绳索,即便再累也要咬牙撑住往下走,实际上回头看看,简直是可笑至极。

    她也并没有那么重要,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太恋旧,自己太把自己当成一回事罢了。

    因为有了她这么一个固定的资助对象,导致养了管理层一群酒囊饭袋,不思进取,不主动去找资助,又油嘴滑舌,惯会坑蒙拐骗。

    说他们坏,他们也不坏,毕竟做的一切说到底还是为了福利院。

    可他们却把她算计的渣都不剩。

    院长活着的时候没能打醒她,走后却让她认识了些什么。

    不能说好,却又不能说不好。

    似乎人总要在失去些什么东西之后才能长大,才知道一些事情有多重要,才知道有些事情即便舍去了也没什么。

    白清竹睁开了眼睛,望向了她和余故里交握着的手。

    就像是余故里。

    她失去过余故里一次,所以在之后度日如年,更知道余故里的珍贵。

    这是让她心安和有归属感的人,她想。

    白清竹忽然伸手捏了捏余故里的手。

    余故里低下头,说道:“怎么了?”

    “没事。”白清竹没动,面不改色的说:“手有点不舒服,签字签太急了,好像有点抽筋。”

    “签字?”余故里一愣。

    “嗯。”白清竹不动声色的说:“人在过度紧张下血流速度会飙升,出现兴奋地状态,我当时精神绷得很紧,连着签了太多文件,手就不行了。”

    “真的假的?”余故里狐疑的说。

    就算是连着写了半小时的作文也不至于抽筋吧?

    还是医生的职业病?

    她怎么记得医生的字都是毛毛虫体呢……虽然上次白清竹给她开的药是电子处方,压根没写字。

    “假的,我骗你的。”白清竹笑了。

    余故里声音都消失了一瞬间,就听白清竹飘了口气出去,轻叹着说:“但是手的确不舒服。”

    白清竹的手的确在抖。

    余故里一下就心软了。

    “我给你揉揉。”余故里握了握她还冰凉的指尖,当下就给白清竹摁了摁。

    白清竹重新闭上眼睛。

    过了会儿,她又说:“你平时也帮盛溪这么按吗?”

    “溪溪?”余故里疑惑的‘嗯’了一声,尾音上扬的厉害,“我没事儿给她按手干什么?我自己还给自己按不过来呢。”

    “嗯。”白清竹唇角弧度开始变大,“那真是谢谢了。”

    “不客气。”余故里觉得白清竹的情绪似乎好了点,赶紧顺杆子往上爬,“你以后要不舒服我还能帮你按,给你泡在温水里按都行……这么按舒服吗?你上次好像就是这么帮我按摩的,手法对吗?”

    “舒服。”白清竹轻笑了一声,又把头埋得深了些,喃喃道:“多按会行吗?我还是觉得很累。”

    “行的。”余故里很认真的点头,嘟嘟囔囔的说:“你还可以闭着眼睛睡一会儿,睡饱之后会好很多,你这几天经历太多事儿了,大脑就需要休息,不然负荷过度把身体憋坏了就不好了,你还是个医生呢,怎么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呢……”

    白清竹又搭上了一只手。

    余故里十分自然的抓住她那只手,捏了两下说,“听见了吗?说你呢。”

    “听见了。”白清竹睁开眼睛,笑着说:“我听见了。”

    余故里还想说什么,却硬是被逗笑了,觉得自己喋喋不休的模样也很奇怪,然而话已经说出去了,也没有让她穿越回去重来的机会,脸上有点挂不住的说,“你休息会吧,我再给你按按。”

    作者有话要说:  越崽:我还在后面呢,你俩注意一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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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也更~

    这两天差不多都是两三章合一啦。

    按照一章两千字算,我今天可算是三更了!!(叉起腰)

    第四十九章

    余清越从床上艰难的跪坐起来, 娇小的身体正在努力的和床上盖了两层外加两个大外套的沉重被褥做斗争,终于在观摩了一会儿白清竹的脸色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余清越:“mama, 姨姨好像在发烧。”

    她打开了自己的可视手表,手臂拧成了一个十分不可思议的角度,看着上方出现的余故里的脸,盯了会儿, 把手背对着白清竹的位置, 头也抵在她旁边,嫩生嫩气的用气音说道:“姨姨的脸好烫哦,还很红,比越越的脸烫。”

    余故里之前把白清竹送回家安顿好之后, 看她已经睡着了,便留了字条出了趟门。

    她没好贸贸然的联系荆澜, 就先直接去了一趟普罗市这边的律师事务所, 身旁还有两个大将陪同——李锦绣跟何佳佳俩人大约是因为有了同样不堪一提的遭遇, 导致相见恨晚惺惺相惜,做了三年都没升起多少的同学情谊,在一次同学聚会后迅速升温, 拖着一个名为‘男朋友’的电灯泡开始了为期一周的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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