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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清欢 第16节

    于德利更加感慨,这妇人,当真是个心思练达的。

    他招呼着孟掌柜,走出账房,细细吩咐了几句,孟掌柜点头应了,匆匆赶下楼去置办。

    他转身见沈馥之携了甥女也步出账房,似要告辞,忙劝道:“两位留步。二嫂,我于德利名人不说暗话,伙计跟得再久,也还是伙计,有时候,咱们做东家的,不得不多留个心眼儿。我不是不信孟掌柜,但他是个老好人,我怕他也是叫底下的人给坑了。二嫂此番舍了大恩给明月楼,容在下多留一刻令甥女,帮俺这明月楼把把关。”

    沈馥之一听就明白了:“于先生,酒楼饭铺,后厨是最不该同行去看的地方呀。”

    于德利哂然一笑:“自然是俺去张罗上来,二嫂和姚大姐儿在此处稍候即可。”

    言罢,也未招呼其他伙计,顾自噔噔噔下了楼。

    第三十章 见手青

    半炷香的工夫,于德利拎着一只不大的竹笸箩,又跨进账房来。

    姚欢偷眼瞧去,于德利的面上,已经若隐若现抹了一层凝重之色。

    姚欢心道,人到中年的男老板,做的又不算小买卖,哪朝哪代,都不会真如自谦的那样,对自家产品线不了解。

    这于德利,在孟掌柜跟前无非是不动声色,外加哄几句,其实心里头,定是有数的。

    果然,于德利微叹口气,将账簿子挪开,从笸箩里掏出半捧菌子,摆在桌案上,向姚欢:“姚大姐儿,还真叫你说着喽,俺家今日的野蕈,有蹊跷。来,你帮俺瞧瞧。”

    姚欢上前,一眼看出,桌上有两种菌菇。其一,是类似今日在曾府由魏夫人款待的如白灵菇一样的菌子,姚欢穿越来后已经吃了好几次这种模样的蕈子,估计是中原一带常见的野生食用菌。

    而另一种,菌伞并非向上张开如亭亭荷盖,而是往下包拢,菌帽颜色白中带了浅黄淡红,只有菌柄是白色的。

    姚欢上辈子,每到五六月,就巴巴儿地盼着去云南做项目,因为可以吃到菌子宴。

    一席稍微靠谱些的菌子宴,至少得包括:鸡油菌、松露、老人头、松茸、羊肚菌、虎掌菌、牛肝菌

    牛肝菌,其实是个大类,颜色有白、黄、黑多种,形状也各有差异。但是资深的云南老饕告诉过姚欢,在当地人眼里,牛肝菌中无毒的那些,甭管什么颜色,也甭管长得像不像一块儿牛肝,都可以被称作牛肝菌。

    而可能有毒性的那种牛肝菌,只有一个名字见手青。

    在姚欢残留的记忆里,见手青非常好吃,许多做菌子宴的饭店,都仍会将见手青与其他菌子同煮,认为煮得够熟就会去除毒性。饶是如此,因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店家会在菌子锅煮开、食客们下筷子之前,来提取一试管的菌菇汤备样。倘使这桌客人离店后发生食物中毒,试管中的样汤必须接受相关部门检验,以排除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可能。

    此刻,姚欢分别拿起一颗白色的常见蕈子和一颗淡红色菌帽的蕈子,对半掰开,又置于案上,目不转睛地盯着。

    “你在看什么?”

    沈馥之和于德利不约而同问道。

    “看它们,一个会变戏法儿,一个不会。”

    姚欢答道。

    话音未落多久,但见淡红蕈子掰开后雪白的菌rou部分,已开始发暗,渐渐地变成了闷乎乎的青绿色。

    姚欢道:“于先生,姨母,这定是我听说过的那种不煮熟就可能有毒性的蕈子了,一切开即变成青色,所以叫见手青。”

    沈馥之望着于德利:“俺做了这多年饭食买卖,菜市熟得像自家灶房,从未见过开封城卖这种蕈子呐。”

    于德利默然须臾,低头道:“二嫂须信得在下,在下先彻查俺明月楼几个采买伙计,若发现这种蕈子竟已能在菜市上买得,在下明日便邀了二嫂与令甥女,去报知东水饭食行行首。”

    华灯初上,正是汴河畔大小酒楼饭馆卯足了劲、做好今日黄金时段生意的时候,明月楼的掌柜老孟,却夹着一包物件,转入厨堂和柴房之间的窄道,悄悄地出了后门。

    他在鸡肠似的街巷里绕了一番,便到了丰豫邸店门口。

    出现在孟掌柜眼前的这处客栈,选址闹中取静,门口的柱子粗壮又光洁,泛着乌沉沉的光泽,一看就知,从树龄到工艺,均非小店能置办得起。门楣上的“丰豫”二字,显是取自周易的“丰亨豫大”笔力遒劲饱满,气骨均佳,应也是城中名家之笔。

    孟掌柜抖了抖袖子,捧起怀中那装着极品茶饼和一块银铤子的无漆食盒,踏上丰豫邸店的台阶。

    里头当班的小郎刚刚要站起相迎,沈馥之饭铺的伙计阿四,已经从一旁阴影中的椅凳上跳下来。

    “孟掌柜。”

    阿四逊着嗓子作个大揖,脑门都快低到肚子下头了。

    “哦唷阿四,快莫多礼。”

    老孟忙又将茶盒一夹,扶了把阿四。

    此番算来,明月楼欠了沈家饭铺一个大人情,老孟自知,与这愣头青上回那芝麻绿豆般的过节,简直不值一提了。况且,这小家伙今日倒还有几分晚辈后生仔的样子。

    “孟掌柜,客人在里头歇着呐,俺好一番劝,那个没病倒的,才气顺了些。”

    阿四压低了声音道。

    孟掌柜拍拍阿四的肩膀,另一只手顺势掏了银角子,塞到他手中。

    阿四默默地捏了,悄悄掂掂,莫看银角子小,值个一贯铜钱没问题,赶上自己一个半月工钱了,到底是明月楼哇,出手阔气。

    做个爷们可真好,美团不适合送男客,当不了这趟差,否则自己哪捞得着这份意外之财。

    阿四的谦卑于是越发掺了殷勤,一边引着孟掌柜,一边向邸店的当值小郎道:“那位绸商客官在京城的亲戚,可算是得了消息赶来了。”

    小郎点点头,体恤地合掌,行个安康礼。

    两位绸商客人入住后,赏起钱来挺大方,今儿一早去游河,日落时分忽地狼狈回还。送来的郎中说是其中一个起了急症,幸已用药、无甚大碍。那郎中与这小伙计,都斯斯的,一瞧就是体面人家出来的作派。

    “无论主客,在这丰亨豫大的繁华京城里,举手投足皆有一副好模样,才是我国朝骨子里头的风仪呐,岂是北方那些契丹西夏蛮子能学得会的。”

    当值小郎撇嘴笑笑,如此嘀咕道。

    丰豫邸店门外,亭亭古槐下,伫立在阴影中的邵清,望见阿四接到了孟掌柜,方觉放心地舒了一口气,慢慢往巷外闹腾的街市踱去。

    继而,他又有些小小的失望。他原以为,说不定能见到沈馥之和姚欢,陪着明月楼的人一同来到邸店。

    算了,知足吧,自己今日,已经见过她两次,而她今日

    邵清不能去猜度她今日遇险时的情状,一去想,就觉胸口一阵烦乱。

    出了邸店所在的巷子,置身灯火通明、喧哗热闹的大街上,邵清却更感到没来由的一阵孤独。

    他漫漫然走了一阵,看到街旁一溜叫卖各种吃食的小摊头。

    “这是何物?炸蛤蜊?”

    他停在其中一个食摊前,指着串在签子上的金色物什问道。

    摊主都是眼力见儿了得的,一瞅邵清那身质地上乘的袍子,赶忙满脸堆笑地拔下一根签子:“大官人尝一个?尝一个不要钱,觉得适口再买。这呐,是俺家娘子想出的新奇顽意儿,叫假蛤蜊,拿新鲜的鲈鱼片下rou,切成蛤蜊大小,蘸酱裹粉,现炸了吃,香,没有刺儿,又比真的蛤蜊嫩。您尝,尝一个”

    邵清拗不过摊主的热情,接了签子咬下一片鱼rou,确实外脆里嫩。

    长身玉立的年轻郎君站在这摊头前站着吃串儿,挺扎眼,果然为摊主又吸引了些客人来。

    邵清看摊主生意见旺,也不免开怀了些,掏钱买了十串假蛤蜊,乐得摊主千恩万谢。

    忽地,身后传来个娃娃的声音:“我要吃蛤蜊串子。”

    邵清回头,只见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袱,额头渗汗,甚是狼狈。他牵着的娃娃则约莫五六岁年纪,似乎刚大哭过,两个眼睛肿得塞桃儿。

    “不哭不闹,就快到你阿姊家啦,她那里什么好吃的都有。”

    老翁嘴里哄着,脚却未停,急急往前赶路。

    那小娃倒也还听话,三步赶着两步,跌跌撞撞地跟着男子走了。

    邵清盯着那老翁的背影,只觉得眼熟,定心一琢磨,终于认出来他是谁。

    姚宅的管家。

    第三十一章 惊不惊喜又要多养个弟弟

    沈馥之和姚欢回到自家巷子的时候,已交了酉初,天际最后一抹晚霞,也消逝在暗沉沉的天幕里。

    月光倒亮堂起来。

    沈馥之看着外甥女的面庞,被月色映得莹白好看,却掩饰不住地挂满疲惫,心疼道:“今日委屈了你,又在曾府吃了个大亏。”

    “也吃了个大饱呐,”姚欢打起精神,宽慰姨母道,“那魏夫人说起话来,真里总要掺上三四分假,置办的菜肴倒是十分的好吃。姨母,咱们也可学学?”

    沈馥之撇嘴:“哎哟,欢儿,论写个酸词小令,全开封识字儿的娘子拉出来,也比不得魏夫人。但若论做菜,魏夫人那两把刷子,你姨母我难道没有?”

    她轻喟一声:“只是,咱们脚店饭铺,做的就是粗汉们的生意,你花半天工夫打出虾茸鱼泥,还劳神费力地塞进莲蓬里蒸,不卖个十可划不来吧?但那些吃猪下水的力夫船工们哪会买你的帐,牛嚼牡丹还嫌你多此一举,直接把鱼虾拿豆酱炖个大锅,岂非吃着又香又管饱?”

    姚欢点头:“饭铺的买卖,自是如此。但那日我做了鸡汤冷淘招待邵郎中,邵郎中说用山家三脆来做,更为清雅爽口,我便想,若我去将阿爷留给我的家产讨得,帮着姨母再去赁一处好市口的正店,专做吸引人雅士的精洁菜肴,才不可惜了姨母庖厨的真本事。”

    沈馥之打个哈欠,拍拍姚欢的手背:“你有大抱负,你去讨家产,这两件事,姨母都觉得甚好,但今日实在是倦了,万贯财宝咱也不去谈它了成不?回屋里吃碗点心,洗洗睡吧。”

    姚欢嫣然一笑,道声“好”赶在姨母前头去推开小院的红门。

    沈馥之揉着太阳xue,累得没了中气般,虚着嗓子唤道:“美团,去做两碗猫耳朵端来,莫忘了放火腿,还有”

    沈大厨吩咐到一半,抬头看到正厅里坐着的人,骤然哑了火。

    姚欢也惊讶地盯着一老一小两位来客这老翁不是,不是那天送亲的杨管家吗?

    不等她们有所反应,那五六岁的小男娃,已噌地跳下凳子,迈着小腿儿哒哒地跑到姚欢跟前,一头扑到她怀里:“阿姊,阿姊,mama宋代已称母亲为mama她,她不要俺了。”

    小家伙言罢,刚想嚎几嗓子,忽然抬头望到沈馥之盯着自己,怯怯地噤了声,只拿两只小胖手紧紧地攥着姚欢的裙子。

    姚欢一霎间,觉得自己变成了表情包,一脑门黑线。

    什么叫你mama不要你了?

    不是吧,我那传闻中的恶毒后妈,丢下你跑了?我不是她亲生的,难道,难道你也不是?

    姚欢一时手足无措,就任娃娃抓着自己,说不出话来,也不敢动。

    杨管家忙忙地迈出堂屋,向沈馥之行礼,苦着脸道:“她姨母,出大事了,东家她,和那个秦州的牙人相好,合起伙来,偷偷地把阿郎留下的宅子卖了,跑得没了影。俺也是,也是今日教从天而降的买主赶出门来,才知道这档子缘由。欢姐儿毕竟和这娃娃是一个阿爷,俺实在没旁的路可走,只能将这娃娃送来此地。”

    啥?

    这短短几句话,信息量也忒大!

    姚欢越发懵了,只晓得看向沈馥之。

    沈馥之的眸子里,眼瞅着就要喷出火来,但或许她今日也实在受累,一向战斗力爆表的她,此刻连爆句粗口的气力都提不起来。

    她挥挥袖子:“站在院里作甚,进屋说来。”

    杨管家一双老眼里亮光闪过,仿佛迷路的行人忽然看到林中村屋的灯火。

    他“哎”了一声,过来要牵娃娃。

    “哥儿,快过来,莫缠着你阿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