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科幻小说 - SURVIVORS生还者们在线阅读 - 第97章 狼王再挂帅四

第97章 狼王再挂帅四

    ……

    “那畜生走了?”“真走了!赢了!”

    所有人都一下振臂高呼起来,却又不敢太大声,生怕又惊扰了新的丧尸。只是,那从阎王爷跟前溜达一圈又回来的感觉,实在是能让人激动得两天睡不着觉。

    我靠,终于完事了。

    秦默本人也猛地松了一大口气,瘫坐在地上。他是人狠,但这么鬼精的丧尸他是头一回见,面对未知,任何人都是有恐惧的。

    等等,怎么突然这么多手都抓住了自己,难不成姚完就算死了,他们也要继续迫害自己不成!

    “默哥!默哥!”

    接下来,不管是重装步兵还是弩手,还是各位旧部们,此刻无不高呼着他的名字,将他高高抛起。无数双手托举着他,让他固执的双足都离开这片肮脏的大地。

    这是……在干什么?

    已经变得麻木许久的秦默,忽然有些不解。

    不过……这种飞上天空的感觉,还挺奇妙的。

    算了,由他们来吧!

    秦默干脆闭上眼睛,享受旋风在自己耳旁回环所演奏出的轻快乐章……

    来回将他抛上天空十来回后,这些人终于是玩够了,他们将秦默小心翼翼地放下来。秦默环视着他们的表情,每个人脸上都是激动与喜悦,更有满满的崇拜。

    他们似乎……是在为自己高兴吗?

    这是秦默第一回看到部下们有这种表情。

    随后,他看见有一个重装步兵笨拙都走到了他的跟前。他个头非常高大,却是横竖一边宽的身材,穿上轮胎甲以后就显得更加臃肿了。刚才与丧尸血战,他浑身的轮胎甲上都新添了不少咬痕,摩托车盔也是血迹斑驳。

    他将摩托车盔摘下来,底下是同样肥嘟嘟的脸。

    “默哥,今天要没有你镇住场子,我们估计都得栽在这!以前我也跟你混,嫌你不待见我们,就走了……今天我看明白了,您其实才是最够劲的队长,我以后还跟您混!”

    他的声音也是肥嘟嘟的,是那种胖墩专有的,稍微尖细却不失憨厚的声音,“我好吃五花rou,别的弟兄都叫我五花rou!”

    “还有我,还有我!我以后也跟您混了!”……

    这下子,队伍里一下子沸腾了起来,把秦默逗得脸上都浮出一点笑容。他作了个停止的手势,于是独自走出队伍,走到那头被自己砍了脸的丧尸旁边,把砍刀拔出。

    “你们忘了吗?我现在可不是队长,就是个阶下囚而已。再说,姚完死了,回去以后老大要再治我的罪也说不定吧。”他端详着那把刀,似是在喃喃自语一样。

    刚才忙于应付,现在仔细一看,这可是一把好刀。即使刀刃磨得有点厉害,重新打磨也可以恢复。

    “那咱自己分家过吧,别回去了,反正那邓晨安也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

    这时,队伍中有人提议道。

    “不行。”秦默苦苦地笑了,“我还有我的人在,不能自己走。要不·,你们走吧……”

    “那像什么话?”

    此时,居然还有人高举起拳头。秦默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红鸡冠头的持弩小个子!

    “都是过命的弟兄了,默哥,我跟你回去,老大要治罪我也陪你一块挨!”

    “对,陪默哥一块挨!”

    队伍中的呼声,居然又是出奇地一致。

    秦默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

    “行啊。苟富贵,无相忘。”

    他一个人快速走下桥去。他走上战车,将那插在战车上的,象征着狼组的黑旗,拔起。残旧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我们回营!”

    他扛起旗,带领所有人往狼组大营的方向动身了。在黑旗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队伍宛如一条长龙,走在荒无人烟的街道上。

    “你,你叫什么名字?要不是你射趴下姚完,我还真没命了。”

    “我……我捡的,我没名字,只知道我家姓李,我奶奶叫我豆芽,您就叫我豆芽吧!”

    “豆芽?倒确实挺像你的。你这弩是哪来的,看上去挺好使啊。”

    “自己做的,其实它路上摔了,精度很不稳定。”

    “我去?那万一射到我怎么办?”

    “那就没办法了……”

    ……

    另一边,李光启也陪陈善丝抵达了长征门跟前。这里是全城唯一有效的出城通道,只是它现在也攥在狼组的手里。到了长征门这里,就没有什么城墙了,四周是地势陡峭的高山,直接便提供了天然的墙壁。

    而原来的高速收费站,就在这窄窄的山口——即使它早就不能用了。另一边的小山坡上则是一处抗战时期的炮楼遗迹,让炸塔了半边,但已经叫狼组放人用混凝土和砖头重新修补。

    那站炮楼上巡逻的弩手,弩上也插着黑旗,还真和电视里头的鬼子有点相似!

    “这个碉堡……不太好办。”

    侦察兵出身的赵国强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他看到那张架设在顶楼的大弩了。即使没有亲眼目睹过它发射,但从路上那辆被打穿车皮,引擎报废的小轿车来看,威力显然是很霸道的。

    还有另两台线条简陋,工艺粗糙的大弩同样吸引了李光启的注意:它不像其他弩箭,弩槽是封闭的,上方插接着一个巨大的扁平木匣子……

    这不就是……连弩吗?

    虽然长得确实丑,但毫无疑问,这样的大杀器足矣拦截数倍的人员,一但被它打中,在这个缺少医疗的环境下将会必死无疑!

    炮楼在一处坡上,整个地势还比较陡,丧尸不大量聚群是上不去的。它位于整个路口的左侧,面前非常空旷,没有任何用于掩护的东西。而人想要冒着楼里人员的火力冲上小路,显然要作出巨大牺牲。

    不过万幸的是,他们似乎也有随时要撤退的打算,所以并没有将路彻底堵死,只是推了一辆尚还完好的汽车横在路中间而已。再加上一圈铁丝网和三角钉,就是全部的障碍。

    可毫无疑问,想在炮楼的打击下清除这些东西是基本不可能的。如果到时候成功攻克炮楼了,将这辆车推开,车队就能畅通无阻地出去。

    “喂,怎么才来啊,你们管辎重的是废物啊!”

    收费站里,翘着二郎腿晒太阳的小队长不耐烦地扭回了头,冲这边走过来。

    烦死了,这几天唯一的乐趣就是截住不知死活的幸存者,把他们生吞活剥,或者拿大弩射汽车,在轰鸣的爆炸声中寻找快乐。

    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不是福利好,谁还想在这当看门大爷,早就自立先走一步了!

    “对不起对不起,路上有点事情。”陈善丝忙一个劲地冲他鞠躬,随后忙把一车辎重拉到他跟前:“这是你们这个星期的吃的,一百发连弩用的箭和十发重炮弩用的箭……”

    一百发!

    听到这个数字,李光启不由得心底咯噔了一下。

    “哟,我说,你这小妞我之前没见过啊。”

    说话间,小队长居然已经走到了她的跟前。那散发着淡淡腥臭味的左手捏着她的下巴。他的眼中也浮出一丝欲望与躁动一色的目光来,“不得不说,还真是个极品。爷也无聊了很长时间了,你们今天又来得这么晚,太不像话。要不陪我……”

    “喂,我说你,手拿开。”

    李雷攥住了那根手指,“别对我们队长动什么歪心思!”

    “靠,你谁啊?”那戍边队长的兴致被打扰了,一股子火气一下子冒出来:“老子可是邓晨安亲自赠送狼旗的戍边队长齐不群,你插什么嘴?”

    “咳。还是劝你别乱动。”

    另一只手也搭了在他的肩膀上。这只手是李光启的。漆黑的墨镜遮挡不住那锐利的目光,他的口气亦是冰冷异常。

    “狼旗这种东西不是什么稀罕玩意,我都不知道玩过几面了。这其他十多号弟兄接下来可是要和你们一块守在这里的。你嘴里这个小妞对他们很好,你这个戍边队长可不要触了众怒。”

    “你!”

    齐不群下意识就提起了拳头,可当他发现面前这个人的手劲也骤然增大之后,他还是没有轻举妄动。他看了看那些重装步兵和弩手,果然脸色都不是太好,个个死死地瞪着他。

    似乎是在提醒他,手安稳一点。

    “得得得,快点完事走吧。老大可都说过了啊,不管调过来那支队伍都是归我管!”

    “是是是,归您管归您管!”见对方的气势收敛了一点,陈善丝忙连连点头,尽量显得更加低调。

    “那,大家就留在这吧!我以后还会回来看你们的。”

    “善丝队长再见!”

    “队长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我们爱你!”

    只是,陈善丝知道,没有以后了。

    她只希望,到时候能多有几个人放下屠刀,回头是岸。可陈善丝知道,这基本是不可能的。邓晨安派驻过来的都是自己的心腹,有着近乎绝对的忠诚。

    在卸下全部的食物之后,她带领辎重队,往反方向走去。李光启也带领“先锋小队”,与她同行。旧街虽偏,路却并不遥远,不一会儿,就到了原先的丁字路口了。

    在这里,陈善丝和李光启道别。

    “不好意思啊,陈善丝队长,我们还有别的任务,不能护送你们回去了,剩下一段路一定要注意安全。”

    李光启紧紧握住了陈善丝的手,彼此的温度相交融。

    “别忘了,有人还在牵挂你。”

    “嗯,您也要保重。”陈善丝的眼中也闪过一丝不舍。虽然只是认识了半天的功夫,但她已经可以感觉得到,这个陌生的大哥带给自己一种牢靠的安全感。

    可没有太多时间的。

    太阳已经开始往地平线的方向移动了。仅仅是下午五点,天已经不可避免地黑了下去……

    落日余晖褪残霞……

    与君长决,休牵挂。

    两队人分离开来,往两个不同的方向各自走去。

    而此刻,已经有一支队伍走到了狼组大营的铁门跟前。看着为首那挑着黑旗的秦默,负责放哨的弩手下巴几乎要砸到地上。

    “你你你……”

    “你什么你,不认识老子吗?我是秦默。”秦默满不耐烦地将旗帜往旁边地上一插。

    “森镰不是说你已经死了吗?”

    “他才死了妈!马上开门!”

    “这……”

    “开门吧。”

    门的那头,传来一个释放着威压的平静的声音。

    是邓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