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娇宠大太监在线阅读 - 第19章 金大腿

第19章 金大腿

    蔡景南见林朝雨目光诡异的看着他,满意的点了点头。和煦的道:“夫人,这些人都是干净的。我知道督主没办法满足夫人,夫人瞧瞧有没有喜欢的,我可以送给夫人。若是夫人都喜欢,我全部送给夫人也都是可以的。”

    说完之后,还暧昧的跟林朝雨眨了眨眼睛。

    林朝雨还没有yy完,乍然听到这么一番话。只觉得被震得头晕眼花,这特么是什么发展节奏。

    莫名其妙的冒出来一个男的,要给送她一堆男的。

    她尼玛看上去有那么饥渴吗?

    虽然她活了三十多年,但是很抱歉啊,她真的没有那么饥渴啊!

    她声音有些僵硬的道:“多谢蔡公公了,我不需要。”

    蔡景南压低声音道:“你放心,这些你养在外面,不带回封府,督主是不会知道的。”再说到后面这一句话的时候,他扫了一眼碧月几个丫鬟:“你们说是不是。”里面的威胁之意十分明显。

    碧月她们害怕蔡景南得很,闻言除了拼命的点头之外,哪里还会反驳。

    除非她们真的是蠢得不想活了,才会跟蔡景南说,我们都是督主的眼线。

    林朝雨看着蔡景南这一种老鸨一样的表情,扯了扯嘴角道:“这不是督主知不知道的问题,是我搞不来红杏出墙这一套。蔡公公的好意,我心领了。”

    蔡景南见林朝雨笃定得很,知道一时半会儿说不通,只得遗憾的道:“哎……,当真是可惜了。”

    言罢,他便失了兴趣,端了端茶,林朝雨知道,这是可以走人的意思了。

    她便起身福了福身道:“多谢蔡公公的茶,我还有其它事情,就先告辞了。”

    蔡景南垂眸品茶,并不言语。

    林朝雨暗骂,没礼貌啊!

    然后就领着碧月等人转身离开了。

    林朝雨却觉得十分神奇,蔡公公头一遭见她便要给她送人,话说他们的关系并没有要到送人的地步吧!

    但稍稍一想,她便想通了,给她送人不是目的,而是在侮辱封云深,讽刺他不行呢。

    一个太监,讽刺另一个太监不行,林朝雨觉得她有点理解无能。

    出了茶楼,碧月惊魂未定的抚了抚胸口。

    她们竟然能安然无恙的出来,当真是佛祖保佑了。

    待上了马车,碧琴见她们什么事都没有的就出来了,也有些惊讶。但她却没有表现得太明显,只是缩在角落,一副肚子疼得不行的样子。

    林朝雨并未询问碧琴的身体。

    而是直接对车夫道:“可以走了。”

    马车缓缓的动了起来。

    碧月暗中瞪了碧琴一眼,想开口跟林朝雨说些什么,但最终选择闭上了嘴。碧琴这样,她都看得分明,更何况夫人呢。

    从前,她或许还会觉得夫人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现在么,碧月可不敢看轻林朝雨了。

    碧琴则在心中暗自盘算,想必今日回去林朝雨定然会发落她的,她似乎知道自己肚子疼是装的,她需得想个法子。

    到了花鸟市场之后,林朝雨选了两只出生不久的鹦鹉,一公和一母。

    一只的话,她觉得有些孤单。

    碧枝在一旁细细的将如何喂养鹦鹉,如何教它说话的法子全都记了下来,不敢有丝毫的怠惰。

    对于林朝雨,她们都看不懂。

    若说夫人是个性子好的,可在面对花姨娘的时候,直接就说得花姨娘哑口无言;在面对可怕的蔡公公的时候,竟然那般镇定,还敢出言拒绝蔡公公。

    虽然蔡公公送的东西委实难以启齿,但一般的女子,亦或者说是男子都不敢拒绝蔡公公的。

    但若说夫人是个性子不好的,可却从未出言骂过她们,对谁都是和善的。

    而且也不争不抢的。

    所以对她们而言,看不懂的人,一定要好生伺候着,旁的心思便不要有了。

    买了鹦鹉,林朝雨就决定去吃中午饭了。

    她今日出门在章嬷嬷那里支了一百两银子,买鹦鹉花了三十两,付了方才喝茶的钱二十两,还剩五十两是够吃一顿中午饭了。

    为什么要付二十两茶钱,林朝雨表示,她虽然茶没有喝两口,但是不愿意占人便宜。那茶钱一共四十两,aa制,一人一半,谁也不欠谁的。

    免得以后有了什么借口和理由,让人掰扯起来麻烦。

    林朝雨在章嬷嬷那里支的钱,便是衣服和首饰折合下来的钱。

    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些东西折合下来,每个月竟然有三百两左右。

    这让林朝雨再一次感叹,自己是被人包养了,抱上了一条金大腿。

    她觉得她自己若是不努力,那一个月三百两的钱,她根本就霍霍不完。

    碧月很想跟林朝雨提议回府用膳的,她怕在遇到什么意外。但看这林朝雨兴致勃勃的问外面有什么好吃的,她又把话吞了回去。

    她依着剩余的银子数量,给林朝雨推荐了一家酒楼。

    酒楼正好离花鸟市场这边不远,林朝雨看着明媚的阳光,便提着两只鸟准备溜达过去。

    碧琴扁了扁嘴,这新夫人哪里有一丝贵夫人的样子,这提这个鸟逛街的样子,活脱脱的就像个纨绔子。

    林朝雨上辈子走路是个自带气场的,如今走路自然还是跟从前一样。但宁朝女子都是迈小碎步,出生好一点的女子,或者是地位尊崇的女子还讲究走路衣角都不能动这一套。

    在府中的时候,林朝雨还是会随大流的踱着小碎步。

    如今在外面,她觉得就没有必要各种装模作样了。

    是以那走路的样子,的确不怎么斯文秀气就是了。

    待林朝雨吃饱喝足从酒楼出来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人一把将一个书生推到在地,指着书生鼻子大骂:“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想偷老子的钱。”

    书生似乎极为孱弱,被他推了一把之后,竟一时间有些爬不起来,只能扯着他的衣角,气虚不足的道:“这是我的钱,是你抢了我的钱。”

    林朝雨啧啧,根正苗红的祖国花朵啊,就被人这般摧残了。她的一颗姨母心瞬间就泛滥了,当然并不是她的侠义心肠作祟,而是这书生长得实在是好看啊!

    这种好看,跟蔡景南的那种好看又不同。蔡景南是偏柔美娇媚,而这书生是清秀俊俏,身上有一种nongnong的书卷气,一看就是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