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页
书迷正在阅读:炮灰原配重生了[豪门]、穿成祸水后昏君逼我暴富、穿成蜗牛后我把毁容大佬的脸治好了、重生之小木匠、退休魔尊养夫日常[快穿]、重生成男主的最强外挂、逼婚白月光后恢复记忆了[穿书]、年代文里做上门女婿、八零之女配逆袭记、我为天命(女尊nph)
颁奖台上,所有灯光聚集的地方,强烈明亮的光从上至下打在骆城云身上,他周身沉淀的是历经磋磨散发的光芒,反倒比台上的灯光更加耀眼。 主持人还在说着NYT的事迹,骆城云恍惚间和他们一块举起奖杯,共同庆祝那刻,他的手恰好和简珩碰在一块,目光交错间,他们之间,多了份别人都没有的默契。 颁奖结束,他们在后场碰见其它战队,台上是对手,台下是朋友,尤其是常巡,作为NYT的交际花结识不少别的战队选手,其中有个人假借找常巡之名,混进NYT,磨磨蹭蹭开口道:“简神泽神,你俩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那人是隔壁STC的新选手谭奇,今年刚满18,从二队选上来的,还是头一回参加正式比赛,年纪轻,偷偷粉一下隔壁战队,也不算什么。 “你小子好样的啊,不怕你们队长削你?”常巡一胳膊横卡在谭奇脖子上,打打闹闹的架势缓解了谭奇的别扭。 “嘿嘿,没事,队长不在意这个。”谭奇有些憨地笑道。 “可以。”既然是常巡相熟的人,简珩极好说话随手扯了张纸签在上面,而后将纸笔一同递给骆城云。 骆城云签在简珩旁边,落笔的起点恰好是简珩写完后随手一点的位置。 拿到签名的谭奇还有些困惑,为什么他们两人连名字凑在一块都能这么和谐? 或许,这就是同一支队的影响吧。 常巡:“小兔崽子,不要我的签名?” 他好歹也是NYT的一员,就被谭奇这么忽视了。 景立群早习以为常,摆摆手当自己不存在:“没事,我不介意。” 和熟悉的人说话口吻自然放肆不少,谭奇不给面子嫌弃道:“你的那破字能值几个钱?” “就这张签名一放出去,无价之宝。” 还真被谭奇说中了,自从他发了条微博秀自己要到的签名后,评论里多得是出高价求购的。 骆城云一战成名,论坛里被讨论他和简珩的帖子屠版,两人势头并驾齐驱,他的签名更是一度被炒到高价。 有个女生发帖回复道:[我这儿有泽神的签名。] 她上了张图,夜晚拍照的桌面,辅导书被推至一旁,在手机的阴影下能看见纸上龙飞凤舞的字迹,明显的折痕,纸张边缘还沾了点水渍,这是她前两天垃圾桶里掏出来的签名。 本以为这一波cao作能卖出高价,结果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在泽神还是个主播的时候,我见过他的签名,根本不是这样的。] [楼上就是个卖假货的,大家别上当。] [泽神的字不长这样,比这丑多了。] 发帖人哭唧唧回应:QAQ爸爸骗我。 经理给他们定了桌庆功宴,为了庆祝他们首战告捷,隔壁市的黄炜开车赶了过来,为了等他,这餐饭推迟到深夜。 “老黄这也太慢了,让他提早过来他不肯,这还吃什么晚饭,待会儿吃夜宵得了。”景立群抱怨道。 常巡在一旁啃着面包:“得了吧,是谁一定要等他的?” 战队里,景立群和黄炜关系最好,当初是黄炜一手将他提拔上来,给了他这个机会,虽然黄炜因为年纪退役,不过在他们心中,黄炜永远是NYT的一员。 除了他们,骆城云和简珩也一直饿着肚子在楼上没下来。 “队长和阮泽干吗呢?”景立群又问道。 “不知道。” 如果说是黄炜对景立群有知遇之恩,那么将骆城云从直播平台发觉的简珩,对他也有着不一样的恩情。 两人待在屋子里,简珩盯着手机里的某张照片出神,眼睛都不眨一下。 “在看什么呢?简神。”骆城云出声询问。 简珩回过神:“没什么,在看NYT第一次拿到冠军的时候。” 那是三年前,一次小比赛的冠军就能让他们乐上好几天,从一直默默无闻的小队伍到闯荡至国内最强队,简珩感慨:“还好我的选择没有出错。” 天选赛的胜利,证明了骆城云进队是正确的,而不是他一意孤行的决定。 骆城云觉得今天的简珩不像他,鬼使神差地握上了他的手,微笑着:“既然简神肯选我,那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简珩耳边突然回响起常巡初见骆城云评价过的话:“不行,不能多看,你这样子看多了容易心动。” 说的一点没错。 “咚咚咚。” “你俩好了没?黄炜到了。”门外队友的催促打散一切气氛。 简珩避开视线,在骆城云肩上轻轻一拍,以玩笑的语气说道:“好好干,队长看好你。” “好。”骆城云笑着答应,不知为什么,话语间听起来带了点温柔。 庆功宴气氛热闹,兴奋下他们每人都喝了不少酒,偶尔的放纵格外珍贵,包间内乱成一团,连简珩都被感染得喝醉了。 视线模糊,好几个人影在他眼前重叠。 他迷惑地抬起头,望向眼前的骆城云,整个人晕头转向:“你怎么有好几个?” “什么时候学会的分身术,怎么不告诉我?” 酒精的刺激下,骆城云神志不复往日清醒,他的视线一直盯着简珩的唇,很艳很红,随着简珩开口问话,唇间一张一合,带着说不出的蛊惑。 简珩离他的距离很近,片刻就能触碰的界限,骆城云眼神涣散,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