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伪装好人那些年快穿在线阅读 - 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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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宁回家的时候都在念念不忘这次的回家之旅。

    宋宁这一世过的很幸福,父母和自己和解了,和娘家的关系也好了起来,甚至多了一个整天在自己面前晃悠的弟弟,单纯的和一只小金毛一样,这种家庭的温情让宋宁开始留恋这个世界,留恋这种温暖的感觉。

    这一年,宋宁二十七岁,有朋友,有家人还有一个爱自己的老公。

    二十八岁那年,宋宁怀孕,孕期整个人娇气的不行,幸好楚语谦把这些不好的地方全盘接受。

    二十九岁,宋宁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楚安,安,和宋宁的宁字,刚好组成了安宁二字,是楚语谦对儿子一生的美好祝愿。

    楚安五天的时候,宋宁的房间里面只剩下楚语谦在陪床,楚安哇哇大哭,楚语谦怕吵到宋宁急忙去哄,结果情急之下站起来了,不过就是那么五分钟,然后就抱着儿子栽倒在轮椅上了。

    三十岁那年,楚安一岁,楚语谦终于能摆脱陪了自己很久的轮椅,开始正常走路了。

    三十一岁那年,楚语谦突发奇想要创业,带着宋奇直接下海,不过不得已的事因为集团的事务繁忙,他还是得担任现有的职位,变成了一个大忙人。

    三十五岁那年,楚语谦和宋奇创办的网络公司成功上市,两个人变成炽手可热的商场新贵,或者说,楚语谦变得更加的贵气了。

    三十八岁那年,宋宁高龄产女,楚语谦爱女成痴,给小女儿取名楚宁,直接取了妻子的字,以表达对妻子的深深爱意。

    五十五岁那年,宋宁和楚语谦送走了楚家的两位老人,他们二位,寿终正寝,安详的闭上了眼睛,没有什么遗憾,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六十岁那年,宋宁送走了自己的父母,同年,楚语谦退休。

    六十二岁那年,因为楚云天一生未婚,祖传的公司交给了长孙楚安。同年,楚语谦把自己创办的网络公司的全部股份交给女儿楚宁。

    六十四岁那年,宋奇退休,把股份折现交给自己的儿子。宋奇的儿子宋归不是个踏实得下来的性子,不得已,宋奇只能为他提供闯荡商场的资本——资金。不过宋奇还是留了一点点的立志,没有把全部的股份让楚宁折现,还留了百分之十给儿子作为以后的生活依靠。

    六十五岁那年,楚宁出嫁,楚安终于结束了和妻子的二人世界,宋宁和楚语谦喜获龙凤胎孙辈。

    六十八岁那年,宋宁和楚语谦开始环游世界。

    七十八岁那年,楚语谦离开了这个世界,临终前拉着宋宁的手,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了你,我希望,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

    到这里,宋宁的任务就圆满的完成了。

    八十岁那年,宋宁在家人的哭泣声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寿终正寝,完成了自己一生最圆满的任务。至于当初的那个狼狈为jian的职业经理人,宋宁站到了高处,自然有办法让他一辈子就是一个小职员。

    后来,当楚宁和楚安回忆起自己的父母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我们的父亲,就是一个谦谦公子,待人有礼但是疏离,只有面对母亲,才会真正的亲近起来。

    我们的母亲,温和美丽,总是不动声色的关心鼓励父亲,父亲的成就,父亲没有因为当初的病而颓废,完全是因为母亲的开导。”

    虽然说的有失偏颇,但是大面上还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到此为止,宋宁最终完成了这个时代了任务。

    宋宁留恋这个世界的温暖,多停留了一会,但是,她还有任务在身,最后,还是转身离开,离开的一瞬间,所有感情化为乌有。

    第27章 贵妃

    一睁眼, 又是黑漆漆的一片,宋宁已经习惯了这个样子,自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这次又是古代, 一看到这个架子床,宋宁就完全的确定了,没错的,就是古代,但是这环境又有点不一样, 上次是普通的木架子床,虽说做工讲究,但是到底也没用的上金丝楠木。

    宋宁半梦半醒间正在打量着, 往左边微微一歪头, 便看到有一个长得俊朗的男人躺在自己的旁边,眉清目秀的。晚上醒来不是头一回,但是男人倒确实是头一遭啊。

    饶是宋宁这个心里的接受能力, 也不得不说一声不行啊,臣妾做不到啊!

    但是不行也得行啊!已经躺了,宋宁能怎么样啊, 当然是,接受他啊。这男的也不丑,自己饱饱眼福,也不太吃亏。

    正在那里想入非非呢,被系统的一段记忆打回了原形。宋宁只好强迫自己接受这段信息量颇大的记忆。好了,第一分钟宋宁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大庆国唯一的皇贵妃。

    所谓大庆就是一个新兴的王朝,原主的相公也就是成康帝莫离是大庆的开国皇帝,而原主,就是这位开国皇帝唯一的妃子了。原主自小长在乡野,在微末时嫁给了当时还是一个普通生意人家的莫离。

    后来,前朝草菅人命,视人命为草芥,收重税,与邻国玩命打仗,整个国家的男子能拿的起武器的,恨不得全都让上了战场,百姓们生灵涂炭,流离失所。刚好莫离的家中有些钱财,他自小便知道自己出身商贾人家,是不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自小就开始习武了,总归是个男子,习武这种事情也是可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一种方式。

    习武之人,大约身上都有那么一腔热血,于是,莫离就在这么一腔热血的支持下,起义了,起义军都是些不满前朝的平民百姓,甚至是久居山野的强盗都参加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前朝已经不得人心,起义军顺势而为,成功的几率当然就是很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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