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爱上百万搬砖女子在线阅读 - 第285页

第285页

    “你什么时候那么有正义感了?”他笑着反问道。头顶的镭射灯太闪,我压根就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她撬过我的人啊,我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你是想让我当你男朋友吧?”凌卫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还将脸凑近了我,害我差点失态。我直接就给了他一掌,警告他不要太自恋。他喝下了杯中的金汤力,轻轻地说了一句“done”。

    我当时开心得都快飞起来了。然而他帮我报复了前女友以后,很自然就疏远了我,就像完成什么使命似的。我很失落,以前失恋要喝两三天酒才走出悲伤,现在喝足一两个星期,心里还是很憋屈。

    他很快又交了新女友,虽然表现出你侬我侬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没有多少真爱的成分。我就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看看他到底要演到什么时候。等他不需要再演的时候,我再找他。

    我万万没想到,我被何起红截胡了。

    凌卫邑挑的都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女孩子,唯独她是吃可恶多长大的。

    她顶多就是6分的长相,先天不足后天还失调,不怎么注重保养,还经常熬夜和做粗活。人倒是不坏,也没刻意跟我抢东西,只会为了她的砖雕跟我做交易。我也不知道凌卫邑喜欢她什么,难道是广告天赋?总之他就很迷她。虽然他的借口想得很好,说跟她在一起是为了凌云和凌峰的事业,但喜欢这东西是藏不住的,尤其是我这么喜欢他,所以对他的喜欢尤为敏感。

    可惜何起红喜欢的是凌云皓,对他的示好一点都不上心。我有一次特别生气,因为在凌云看到他跟何起红搭讪,他半开玩笑地对何起红说道:“你要不摸一下我的头发?我的头发才叫发质好。”

    他怎么可以诱导她去摸头?难道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吗?那为什么找她不找我?最气人的是,何起红很嫌弃地拨开了他的脸,让他别妨碍自己工作。他笑得很开心,被拒绝了还吹着口哨为她泡咖啡。

    真的气死我了,狗男人。

    叶倾市(四)

    这狗男人真是越来越让我难过了。

    明明服装线才启动不久,为了跟程修宇较劲,又斥巨资开了一家不知所谓的“饮料”店,这糟糕的店名还是何起红随口起的。我真的好想跟他说一句,你这人好像一条狗啊。

    他挤走了凌云皓,又挤走了程修宇,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在何起红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我却替他担心,怕他得意忘形,非但没法完成他的夙愿,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原形。那个谨小慎微的他像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我担心他迟早会出事。

    果然,他出事了,比我预料的还要早。

    何起红有守护她的英雄,你非要逞强,那谁守护你呢?

    没有人守护你,她终将淡忘你,陪伴她老去的是凌云皓。

    一想到这些,我就好难受。

    “Hey,一个人喝闷酒?”我的思绪被一个陌生人打断了。他一看就是Monster or Master的VIP,对这里的路都很熟悉。Monster or Master现在归庄司管,变成了一家规规矩矩的大型酒吧。以前的熟客都会回来,但之前的两个老板都看不见了。

    “不是,你没看到这里有个人吗?”我指了指旁边的空气。那男人愣了一下,耸耸肩笑道:“没有,你应该是喝醉了,要送你回家吗?”

    “我没醉,我男朋友等下就过来了。”我直接拒绝了他,他也识趣地走开了。我对着空气抱怨了一句,凌卫邑,你怎么才来?

    你不在了,我就脑补出一个你继续过。

    我正喝得起劲,男管家就给我打了个电话:“叶小姐,我看到一些不良言论,说你因为私生活混乱而染上恶疾,还出现了一些奇怪的p图,说你脸上有痘、身体有不明伤痕之类的,需要我帮你控评以及发律师函吗?”

    “唔……我觉得我上一趟《恶评之日》就行了,我也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洗白之日’到底是不是这么牛,顺便会一下旧友。帮我跟节目组打声招呼,我明天就要上节目。”我明白是怎么回事。

    没人敢在网上造我的谣,因为这事一直由专业的团队去做,一发现源头就扑灭。这个团队原先是为凌卫邑准备的,但现在完全从属于我。为什么男管家能这么早发现苗头?那只能是因为这苗是他种下的了。

    我养了一只狼诶。

    要不是他做事也像凌卫邑,我真的会对他动手,不过这个事以后再说吧。

    现在比较急的是,明天要穿什么衣服,搭配怎样的妆发、饰品以及鞋子。之前也有不少女明星和女网红上过《恶评之日》,我一定要艳压她们,然后发通稿告诉全天下。

    也顺便准备一下怎么去应对恶评吧……不过我一向都不care的,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又不会拉低我的颜值。不过说来气人,《恶评之日》居然比我之前做的任何一档真人秀的热度还要高,凌云皓的技能点未免也太多了吧?

    叶倾市(五)

    “你……确定不用换身衣服吗?”何起红一开门就被我惊艳到了。我特意没吃晚饭,把自己塞进了小一码的高开叉抹胸裙里,显得身材特别婀娜多姿。我还特别别了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蜀绣大耳环,与脚下的红底鞋相互映衬。妆容是特意让毛戈平修的,把我修得国色天香,典雅大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