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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杨晓三十九岁,跟顾长林交往了七年,在顾长林第十三次求婚的时候,她终于答应了。 婚礼是西式的,杨晓穿着洁白的婚纱,化着精致的新娘妆,戴着头纱走向一身礼服的顾长林。 走向她的爱人。 婚礼请的人不多,不过有方子先,方子先还带了一个人过来,那是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男人,很活泼,到了会场之后就一直东张西望。 方子先端着酒杯过来找他,“阿清,你找什么呢?” “找你的前任啊。”沈清回答着,依旧东张西望。 方子先浅浅的抿了一口酒,纠正他:“我跟你说过了,他不是我的前任。” 人家根本就没有接受他。 不是,人家根本就连他表白的话都没有听完就打断了。 可沈清对这个耿耿于怀:“那就更要找了,得不到的永远在sao动。” “……”方子先没再跟他说这件事,往他手上的杯子里看了看,“你这里面是什么?” “饮料啊。”沈清说。 方子先于是把杯子端过来,把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 沈清瞪大了眼睛,“你干什么啊?” “都说了让你别做饭,你早餐做得太咸了。” 觉得自己被方子先嫌弃了,沈清原本想争辩两句,但是最后也没有争辩,只是委委屈屈的说:“那我下次少放点盐……我本来手艺还可以的,是你太久不让我做我才生疏的。” 方子先没说话了。 原本以为沈清把那回事忘了,可谁知,男人很快又凑了过来,几乎挂在了他的肩膀上,笑嘻嘻的问:“子先呀,你看到他了吗?” 方子先很冷漠:“没有。” 为了一个不是前任的前任追问了五年,沈清,你可以的。 苏子沫那一年十二岁,她是跟着苏兰嫣一起过来的。 苏兰嫣原本在跟顾长林说着话,突然苏子沫拉了拉她的手,指着一个男人问:“mama,那个是不是江叔叔?” 她太久没见江让了,怕是自己认错了。 而且这个男人跟记忆里的不太一样,虽然还是穿着西装西裤,但是沧桑了好多,也黑了好多。 苏兰嫣带着苏子沫过去,“江让,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久不见了。”江让朝着她们笑笑,目光落在了苏子沫的脸上,“这是沫沫?长大了。” 苏子沫笑得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江叔叔,我好久都没有收到你的明信片了。对了,你找到那个很重要的人了吗?” 江让眼中流露出一抹凄楚,摇了摇头,“还没有。” “啊?”苏子沫沮丧的张大了嘴巴,又觉得好奇,“那你还接着找吗?” “找啊。如果我运气好,能在今天见到他。” 江让去找了杨晓,杨晓那时候正跟顾长林一起给宾客敬酒,看到他也是吃了一惊。 就连顾长林都惊讶了。 这个三十四岁的男人经历了太多的风霜,变得跟当初很不一样了。 “江总,我没想到你会来……”太久没见江让,顾长林眼眶居然有些热。 江让只是淡淡的笑了笑,“你结婚,我怎么也该来说声恭喜。” 然后又去看杨晓,眼神里带着一丝隐隐的期盼,语气都不由的变得小心翼翼:“他……来了吗?我……我想见他,就远远的看一眼,我不打扰他……” “他没来。”杨晓说。 然后杨晓看见男人去看顾长林,见顾长林也摇了摇头之后,他眼里的那一点点期盼彻底消失,那双漆黑的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 可是很快,那双眼睛又重新亮了起来,像是燃起了新的希望,“没关系,没关系……” 没关系,这样的失望,他经历过太多次了。 很多次,很多个地方,别人听了他的形容,看了他的比划,都说见过那样一个人,在哪里哪里,可是等他找过去以后,才发现那个人根本不是。 他就只能这样重复着,他每天晚上都看慕羽的电影,听着慕羽的声音入睡,他无数次跟别人描述过慕羽的外貌,那个人的样子,早已经被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无论如何都抹不掉。 他还年轻,他才三十四岁,他还可以接着找。 他没等婚礼结束就提前离开了,天气有些阴,看来好像要下雨。 右腿隐隐的传来一阵痛感,他弯腰揉了揉,招手叫过来一辆出租车,踏上了新的旅程。 ☆、江让离婚了,一直在找你 弗克斯是北欧的一个小镇,地处偏远,很清静。 八月的弗克斯已经很凉爽了,某户人家窗子里飘出来一阵舒缓悠扬的钢琴声,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私语》。 小镇里有一颗老橡树,树干粗壮,两三个成年男子合抱才能抱拢,这棵橡树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丝丝缕缕的洒下来,照在树下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皮肤白皙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浅色的衬衣,下摆扎进皮带里,他靠在树干上,双眼闭着,睫毛卷翘又整齐,他像是睡着了,微长的头发快要遮住眉毛,睡颜看起来十分柔和。 他鼻梁高挺,可能是做了一个好梦,唇角微微的扬着,勾出迷人的弧度来。 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已经合拢了,手指被夹在正在看的那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