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页
叶肖瑾在季修走了之后就一直觉得自己忘了件事,想了好几天没想起来,今天路过医务室,一拍大腿,想起来了。原是把赵一德藏在那个私囚里,忘了,也不知道这小子给饿死了没有。 跟王优美说这事的时候,叶肖瑾着实的有些不好意思,当初只给赵一德留了三四天的饮水、食物,现在已经又三四天过去了。 季修以前就经常叫王优美一声大眼怪,因着她眼大,还爱画些颇为夸张的眼妆。现下她瞪着一双大眼睛,直愣愣得盯着叶肖瑾,叶肖瑾被她看得浑身长刺似的不自在。 “你怕不是在公报私仇吧。”季修刚走那几天王优美人不人鬼不鬼得,现在知道他还好好活着,还跟叶肖瑾通过话,也便稍稍放下了些心,这几天刚有了点人气儿,能插科打诨了。 “真不是故意的,你找人去看看吧,要是活着就给送养老所去,那边不是也分区嘛,把他自己犯的事都交代清楚了,看看能关哪一区。”叶肖瑾觉得,赵一德活着的可能性应该还是比较大的。 “以前季修就不是个省心的货,现在换了你,我就是想晚点变老,怎么这么难。”王优美嘟嘟囔囔得走了。 谢沛自从上次被季修派出去,全国各地得跑,哪里有“船票”的消息就扫荡到哪里去。他从跟着他的后勤那里知道了季修的变故,特意给叶肖瑾打了电话。 叶肖瑾不愿意横生枝节,只说的确是季修自己叛逃了出去,当时谢沛也是好一阵子的唏嘘。转头跟林凡联系得时候把这事说了,林凡还把他好一顿臭骂。嫌他出任务的时候还想着些不相关的事,让他只管干好自己的活计就是,莫管那些有的没的,组长是谁也不耽误发他工资。 谢沛本以为依着林凡和季修的交情,季修就这样走了,组里突然就换成个后来者叶肖瑾当组长,林凡怎么也会多少吃味些或者因为和季修的兄弟之情而愤愤不平。他还怕林凡心里不自在要找叶肖瑾的麻烦,到时候一个是亦师亦友的兄弟,另一个更是有着过命的交情,他夹在中间帮谁也不是。没想到倒是自己小肚鸡肠了。 其实林凡嘴上把谢沛骂了一顿,心里还是承了谢沛的情的,知道他也是为了自己好。只是他与季修是从小一拨里长起来的,又是几次血海里趟出来的患难交情,季修落得这样的结局,他这心里跟拿刀捅了好几个窟窿眼似的,直感觉嗖嗖得凉风往里蹿。 可他也是见惯了生死的人,转头一想,季修找到了自己亲哥,尽管这个亲哥品行差了点,好歹对弟弟还是没含糊得,也能不再继续过这刀口上舔血的慌张日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若是日后行动组和他真对上了,自己便躲远些,也算全了这兄弟一场的情谊。 这边季修把车送回去,自己溜溜达达得找地方住下,安安生生得当了几天观光客,才等到付臣派来接他的人。 季修站在酒店房间的窗口那往下看,这酒店总共就五层,季修住在三楼,楼下就是停车场。住店他总也改不了自己的职业病,找那容易撤退的地方住。 停车场上刚进来一辆季修看着只能用“sao包”二字来形容的车,也不知道经了哪位大师的手,好好一辆粗犷狂野的吉普车,给改成这么个花枝招展的样子。那车门子上的也不知是画的还是贴的,好好地多啦A梦给弄了一脸的胡茬子,还叼着根烟,简直毁童年。 没多久,车上下来一个人,好么,跟这辆车太登对了。穿了一件亮黄色的夹克,牛仔裤上破了那么多洞,季修都替他觉得冷,还梳了一头脏辫,用一条花里胡哨得头巾围起来。 要不是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个还算挺拔的男人身材,季修都分不清这位的公母。 花杰好不容易不用守着古板守旧地付臣,能出来逍遥一趟,在着装方面,着实有些放飞自我了。 他从车上下来,抬起头一看这座酒店就知道这是内行人才会住的店,内行人也肯定会住在三层第七个房间。因为那个房间旁边在拐角处,又挨着一根雨水管道,上下左右皆可去。 果然,那间房子窗边站着一个人影,那人影影影绰绰得,一看就是让人心痒痒的类型。 齐朵儿他们留下的烂摊子,付臣派了花杰来收拾,收拾得差不多了顺便把季修接回去。付臣也知道花杰一直跃跃欲试得想见季修一面,不管是从从事的职业还是业务能力上,花杰一直把季修当做他的假想敌。 现在季修已经名正言顺的回来了,日后多多少少也得熟悉一下他手底下的人,正好把他俩放的远远地,让他们先见一面,就算是闹起来了,也不是在京里,各方面的牵扯还少一点。 付臣也不是不担心季修,只是他晓得季修的本事,又存心让季修立立威,把花杰派过去无疑是最好的法子。再者,季修若舍不得原来的职业,他若摁下了花杰,日后接手A小队,也是一项便宜。 虽然眼下付臣还不能全然信任季修,但无疑是一直在按照信任他的态度来给他铺路的。 花杰低下头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双精光四射得丹凤眼。他从小就不喜欢自己这双眼,本来是个狠厉的性格,走得也是邪性毒辣风格,偏偏因为这双眼,让人看了就出戏。 在将要面对自己的假想敌时,人通常会想什么,答案是,干死他。可假想敌成了老板的弟弟,不能随随便便干死,怎么办?花杰来的一路上,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