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小叔叔在线阅读 -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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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宏远吸了吸鼻子,声音颤抖,几乎是低不可闻地说,“mama,mama走了。”

    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问,“走?走哪去?你mama大概是出去送客了吧。”

    周宏远没吭声,只是哭着。刚开始尚用力控制,到最后,整个人都在剧烈的颤抖着,让人担心下一秒就会跌倒在地。

    程毓心中不忍,将周宏远往怀里揽了揽,说,“不哭啊,不哭,mama一会儿就回来了,宏远乖……”

    周宏远起先将手撑在程毓胸前,不愿与他贴近,慢慢的,接二连三的悲痛让他失去了对这个远道而来的年轻叔叔的芥蒂,进而牢牢地被程毓抱在怀里。

    这个怀抱好温暖,又好踏实,让他几乎忘记了今日是谁的葬礼,又有谁落荒而逃,一瞬间,竟不知今夕何夕。

    程毓本来打算丧礼结束就走的,这里也着实没什么值得他留念的,是以来的那天就在车站定了今天傍晚回省城的车票,可怀中这孩子实在可怜,他从下午等到晚上,等到夜色乌黑,等到更深露重,都没见着李艳华进家门的影子。

    程毓心想,这形势不对,哪有新丧夫的寡妇撇下儿子在家一个人跑出去的道理?心一横,在周宏远的带领下,来到里屋。

    这屋子程毓十几年不曾来过,满屋陈旧潮湿的霉味,乍一进却只觉得胸闷气短。

    程毓虽不愿踏足这里,更不愿窥探李艳华与自己已逝兄长的生活,但无奈今日着实事出反常,只得硬着头皮进了他夫妻二人的卧室。

    周宏远只肖得朝里瞅一眼,就摆了摆头,说,“她的东西都拿走了。”

    程毓这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这间卧室竟已然没了居住的痕迹,那些常见于女性卧房里的瓶瓶罐罐,全都不见了。

    周宏远拉开柜子,却只剩下了周云伟的衣物和几件陈旧的女衣。

    答案昭然若揭,一时间,程毓也没了主意。

    一大一小叔侄俩颓然坐在沙发上,客厅里,摆放的老式钟表一圈圈儿走动着,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在钟声响了第十下的时候,程毓挠了挠头,说,“天大的事儿也要先休息,宏远,你先去睡觉,剩下的叔叔来想办法。”

    周宏远却不依。mama都能跑路,这个出现仅仅两日的便宜叔叔又如何靠得住?他眼中精光微现,片刻之后,冲程毓摇了摇头。

    程毓虽然外表看上去粗,心思却细腻,对周宏远的担忧心知肚明,他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发,温声说,我就在旁边看着你,明天一早,你还能看着我。

    周宏远这才磨磨蹭蹭的带程毓一起去了自己的卧室。

    程毓乍一进周宏远的屋子,不觉一惊,心想,宏远的卧室比起客厅与兄长夫妻的房间,明显要洁净的多啊,这小伙子收拾挺利索的啊,再定睛望去,书本整整齐齐的码在桌子上,衣服叠好了放在枕头边,屋子虽小,却干净整洁,明明是洋灰地,却偏偏让程毓生出几分“纤尘不染”之感,不由得啧叹。

    程毓三步坐到床边儿,周宏远则站在边儿上,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也没说话。

    程毓摸了摸脑袋,说,“你上床睡觉啊。”

    周宏远又皱了皱眉头,他欠了欠身子,拿起床边儿的大裤衩子和汗衫,又瞅了程毓一眼。

    程毓这才明白过来,周宏远是要换衣服呢,心道,这小家伙年纪不小,懂得还挺多,一边想着,一边暂且退出了周宏远的卧室。

    等到估摸着周宏远换完衣服,才大摇大摆的走进来,“怎么,跟叔叔还害羞啊。”

    周宏远没吱声,蜷在被子里,又换做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程毓心软,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儿,说,“睡吧,什么都不用想,一切有叔叔呢。”

    周宏远不喜睡觉时有陌生人在,可他此时孤苦无依,能抓住的,也只剩下这么一个仅仅见过两面的便宜叔叔而已。他不敢睡过去,更不敢睁开眼睛,连呼吸声都是小心翼翼。

    程毓看出了他的不自然,搬椅子坐得近了几分,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搭在周宏远窄窄的肩头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轻拍着,还间或低声说,“别怕,我一直在这儿。”

    “你明天睁开眼了,还能瞧见我。”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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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周宏远是被周云伟和李艳华从小打到大的。

    周云伟脾气暴躁,又喜怒无常,这些年,愈发传承了他老子喝酒必打人的传统,可他打不得李艳华,这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主,姘头从街头排到巷尾,周云伟管不了这个,谁让自己整日不着家又爱玩呢?不过,他也不在乎,反正给睡就行了,全镇人耻笑他们一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反正这么些年,他早就不在乎了。他打不得李艳华,打了这女人是要跟人跑的,连老娘都这幅德行,媳妇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这样一来,周云伟便只能打儿子,开心了打儿子,不开心了还打儿子。打得周宏远三天两头的带伤,偏偏这孩子自尊心又强,再不敢赤身示人,唯恐被人耻笑了去。

    周宏远无数次的想着,爷爷当初是喝醉了酒一头栽河里死的,照理说周云伟该收敛些,可周云伟却不,自老子死后,愈发踏上条不归路,纯是个过了今天不顾明天的主,吃喝嫖赌,三折腾两折腾,不仅把开超市赚得那点儿钱败坏得一干二净,还把一整条命,都奉给了酒色二字。倒也算死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