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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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埃菲尔德打开床头上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本书, 他抚摸着书封犹豫了一下, 还是翻开了这本书, 从里面取出了一只干花书签。 这只雏菊干花是斯贝卡送给他的,看到了这朵花, 想念着他的斯贝卡, 埃菲尔德躁乱的心终于恢复了平静, 他将干花小心的夹回书里, 之后又将书重新锁回了抽屉。 埃菲尔德枕着手臂躺在了床上,望着房间的屋顶,他决定, 忘记今天不该发生的一切。 林仙仙跟着侍女来到了管家给她安排的房间, 等完成了一系列的洗漱换衣程序后, 晚餐她是在自己的房间用的, 根据林仙仙看外国电影的经验,显然,埃菲尔德这是拒绝了和她一起用餐的这个安排。 不然她这个新鲜入住庄园的客人,这第一天的晚餐,怎么的也得和主人一起吃吧,是不是有这个礼节?!林仙仙其实也不是很确定,不过她估摸得也是大差不差了。 管家确实询问过埃菲尔德差不多的问题,但被埃菲尔德以他有事要出去,这种比较温和的姿态给拒绝了。埃菲尔德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出自于怜悯,还是其他的什么,他只是下意识的做了这一切。 用完了晚膳,林仙仙终于能彻底静下来思考进入这具身体后,这错乱的一天了。 为什么会在路边醒来,而不是在马车里醒来这一点,线索太少,林仙仙是无从得知了,这她也就不为难自己了,那么她现在唯一能思考的,就是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系统给出的任务是,或者说詹妮弗的心愿是,获得别人真心的爱恋。 爱可以有很多种啊,真心这一点就比较玄学了,突然,林仙仙脑中迸发出来了一个灵感,成为一个受追捧的人,那么多的追捧者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是真心爱恋她的吧。 那么,这个时代,做什么会受人追捧呢?!权利地位这些就算了,这里面充满了尔虞我诈,因为这个被追捧和现在这样其实区别也不是很大,毕竟人们追捧的是她代表着的权利和地位,而不是她。 那她目前的这个情况,大概就只能搞一些文娱事业了,but,演戏唱歌这两项可以刨除了,毕竟这两者在目前这个社会中,不算是受人尊重的群体,哦,也许还要加上一个画家。 文娱方面,受人尊敬的人,结合詹妮弗的记忆,林仙仙能想到的就是两个,一个是钢琴家,一个是作家。 就自身和詹妮弗的能力而言,钢琴家这个目标着实遥远了些,她和詹妮弗其实都会弹一些钢琴,但和那些从小练起来的比,那估计只能称之为一种过家家,就更别提去做什么钢琴家了。 所以,林仙仙目前能够得着的,并且可能靴微有点擅长的,大概也就只有作家这一项了。 所以,林仙仙决定,从明天开始,她要为了成为一名受人追捧的知名作家而努力! 至于为什么是明天,自然是因为,她对于系统压榨自己的行为,还是有点耿耿于怀的,所以她决定在投入工作之前,先给自己放个小假。 林仙仙躺在床上无聊放空了一会儿,便刷手机一般的刷起了系统商场,于是,那一瓶神奇的香水,又再一次的落入了她的系统储物空间之中。 而这一次,她给自己喷洒的香味,是一种清纯中又带着三分妖冶的香气,林仙仙形容不出来它的味道,就是前调闻起来,会让人联想到青春正好的少女,而后调闻起来却是有一些些惑人的余韵,仿佛那阳光清纯的少女转过头时,留给了你一个魅惑妖冶的勾人眼神。 是林仙仙很喜欢的风格,她趴在床上,摆弄研究了一会儿这瓶神奇香水,不知不觉间,便沉浸到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早起,林仙仙让侍女将早餐端到了她的房间,在自己的房间里用完了早饭之后,便跟侍女要了纸笔,准备开始她的创作。 其实她知道,如果出去用饭的话,是有可能会遇到埃菲尔德王子殿下的,并且作为一个客人,她应该对主人的收留表示感谢,但是,啊!注意了,重点是:她!不!愿!意!哼哼! 而埃菲尔德在听到侍女对管家的这个禀报的时候,面上不动声色,但他那蠢蠢欲动想要轻咳的嗓子,和忍耐着没有抬起来去摸鼻子的手,却是说明了,他略有些尴尬讪讪的小情绪。 看来这位小姐现在这是还在生气啊!至于气的是什么,埃菲尔德下意识跳开了另一种可能,只觉得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那番话惹到了人家。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后,埃菲尔德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今天他和一些贵族子弟约好了,要去看一场歌舞剧,自从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白天到各处游玩跑马,晚上去参加一些宴会,两年过去,他能感觉得到,叔叔对他的监视与戒备,已经开始放松了,而相应的,他眼中的轻视却是越发的浓郁了。 临走之前,埃菲尔德吩咐管家,“照顾好莱特小姐。” 老管家冲着他恭敬的弯了弯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这位老管家,明面上是埃菲尔德的管家,实际上却是国王派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而国王不知道的是,这老管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前国王的隐秘心腹,所以,破开他套娃一般的伪装,他本质上,其实还是埃菲尔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终于带了女人回来,老管家的心情还是非常的欣慰的,因着这个原因,即便是没有埃菲尔德的吩咐,他对林仙仙也是不会不尽心的。 所以,给林仙仙端来了纸笔的侍女,同时还给她端来了各种水果和糕点,甚至姿态恭敬的让林仙仙有事儿尽管传唤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态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丝熟悉的谄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么吗? 林仙仙瘪了瘪嘴,决定不去想它,不过心里的气却还是消下去了几分。 她拿起羽毛笔,新奇的在纸上写了两个单词,说实话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实不太好用,一个是羽毛杆有点细,不太好抓握,再一个就是羽毛笔的笔尖,写出来的字笔墨不太均匀,这可能和她用得还比较生疏有一定的关系,不过对于林仙仙而言,它确实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觉得,用这样的笔,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便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只基础百变笔,这支笔的舒适度和好用程度都是达标的,甚至可以说,肯定比她原生世界里买到的笔好用,除了这个基础的特点外,它还能够在使用感不变的情况下,变幻外形伪装成各种笔,最关键的一点是,它够便宜。 而且,它笔体里的自带笔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绍上面说,就算是一直不间断的用,也能用上个一千年。 当然,想用当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只要让它的笔尖接触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动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没用完,就想要更换墨水,你也可以先选择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干净之后,再去吸你想要更换的墨水。 林仙仙觉得,这个功能以后备不住还能当个储水功能来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携。 林仙仙拿到了这支笔后,便将它的外形给设置成了羽毛笔的样子。 做戏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纸笔一并端过来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故事。 可是,选什么题材好呢?!哎呀!选材有点多啊!选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玄幻的还是现实的,热血向还是爱情向呢?! 林仙仙参考了一下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剧目,大多都是一些类似《茶花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爱情悲剧。 类似这样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写不出来,只是这个和她习惯的文风区别太大了,风格也太压抑,简而言之,写类似的小说,对她来说是个hard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一定能够将小说给写好。 同时,林仙仙觉得,这一类小说的市场应该已经饱和了,写一个类似的出来,难免会被人给拉来比较,她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优势啊!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不说,说不定还会攒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见的,选这种题材的话,她写文写的不会太开心,权衡之下,林仙仙还是放弃了这条被别人给验证过的路。 第171章 不过, 也许她可以打打擦边球,写个短篇沙雕小甜文出来,先给自己练练手。 选择短篇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她写的多是电影剧本, 篇幅都不是很长,如果一上来就选题大长篇的话,她怕自己hold不住, 而且,她还想早点杀进市场试试水呢,所以, 短篇无疑更为合适她当前的这个状况。 既然已经选定了题材, 林仙仙便开始考虑具体的故事框架,首先, 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涉及到的现实问题太多了, 林仙仙到底不是本世界的土著居民, 虽然她有詹妮弗的记忆, 但许多观念,她们两个是截然不同的, 这很可能会体现在她的作品中, 所以, 林仙仙打算避开这个雷, 往轻了说,是不想自己的作品中出现什么明显的bug,往重了点说, 万一她的作品中, 哪里不小心触犯了社会禁忌, 使得她的小说成了封禁作品, 那她不是白忙活了。 所以男主角的话,林仙仙打算搞得猎奇一点,她想了想,很轻易的便想起了后世非常迷人且吸粉的吸血鬼男主,而吸血鬼当下在人们的认知里,还属于传说中的恐怖生物,所以选择吸血鬼当男主角的话,她的这部作品应该能够很轻易的,就吸引到爱读小说群体的眼球,毕竟她够新奇嘛。 不过当下传说中的吸血鬼形象,是长相有些类似于猴子,但面容却长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里还留着口涎的丑陋又恶心的怪物,林仙仙当然不会将自己的男主角给设置成这种形象,不然那真的是在劝退而不是在吸粉了。 她打算走后世描写吸血鬼的常规套路,什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啊!什么长生不老、能力出众啊之类的特质,都往她的男主角身上堆一堆,至于吸血鬼血腥残忍的一面,这方面可以通过同族之间的争斗来表现嘛,届时也可以稍稍描写一些男主敌对阵营的吸血鬼对人类的迫害,来稍微强调一下吸血鬼这个种族的特质,这样一来,把男主放在了正义一方的同时,也给吸血鬼这个身份增加了一层禁欲色彩。 女主角的话,初始身份还是人,这样更方便带入,毕竟爱情小说的读者和受众,女性的占比还是要多上那么一些的。 女主角要具备吸引吸血鬼的特质,最好也拥有吸引男人的魅力,而男主角在种群和人类之中的地位最好也是高高在上的,这样才更方便苏苏苏,甜甜甜嘛。 艾玛,看看这个人设,虽然老套了点,但整理完了之后,林仙仙自己都有些刺刺挠挠的想看了呢! 人设搞定了之后,林仙仙开始捋剧情。 开场男女主的出场,林仙仙打算来一套在她看来比较老套,但在当下还是比较新颖的美女就英雄。 讲的是善良而又美丽的平民女主爱丽丝,在农夫的锄头下,救下了遭遇属下背叛,受了重伤而变身成了猫头鹰,奄奄一息毫无反抗之力的男主霍尔德,并且对他悉心照料,对他讲自己的小心事,总之,铲屎官对猫主子做过的事情,她都对霍尔德做过了。 这里林仙仙之所以把霍尔德的原型给设置成猫头鹰,是因为怕有些较真的读者真去养蝙蝠,虽然蝙蝠也是动物世界的好好公民,但它的身体里储存着许多的病毒也是事实,这要是一不小心传染到了,再来个大面积的传染……,林仙仙是想都不敢继续往下想。 霍尔德从最开始‘在心里一口一个卑微的人类,愚蠢的人类’,到最后‘看到爱丽丝去撸别的毛绒绒会吃醋的在心里嘀咕,这这那那都不及他寄几可爱,甚至会在晚上,爱丽丝睡着了之后,去呲牙恐吓那些小动物,但又因着爱丽丝对它们的喜欢,而最终没有对它们做什么。’的变化,可以说尽显了傲娇本色。 而这种真香桥段,林仙仙打算多加一些沙雕搞笑的元素进去,比如霍尔德霸气起飞,准备教训教训那个胆敢和他争宠的毛绒绒,结果没发现这一幕的爱丽丝突然杀出,转身抱走了毛绒绒,直接导致失去了目标,又扭头没看路的霍尔德啪叽一下撞到了墙上。 类似这样的沙雕搞笑桥段,会在这段剧情中穿插出现。 等读者们适应了这种无厘头的搞笑风格后,林仙仙打算让男主帅一次。 就在这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女主青梅竹马的平民恋人费佳德,毅然决然的扛起了制造戏剧冲突的大旗,他与一位风流多情的贵族寡妇安莎莉勾搭成jian,并成功籍此以画家的身份跻身贵族宴会,迅速攀上了一位贵族家的大小姐。 而爱丽丝一直天真的相信,恋人和安莎莉只是精神层面上的好朋友,类似画家和粉丝的关系,后来费佳德彻底不回村子了,爱丽丝为了寻找他,去询问了安莎莉是否知道他的下落。 安莎莉见爱丽丝如此天真,半是不忍心,半是有些报复快感的将费佳德背叛她的事情说给了她听。 爱丽丝深受打击,但也不愿听信安莎莉的一面之词,最终在安莎莉的帮助下,见到了正与那贵族小姐调·情的费佳德。 她上前质问恋人的背叛,令费佳德感到很是难看,而与费佳德在一起的贵族小姐曼丽莎,对于爱丽丝则是非常的不屑,甚至不屑于与她对话,只用那高高在上的眼神看着费佳德。 费佳德却是感受到了来自曼丽莎的压力,于是对爱丽丝说了很多伤人鄙夷的话。 这样的剧情发展如果放在后世读者的眼中,百分之八九十的读者都能猜到,接下来就是喜闻乐见的打脸情节了。 期间包含女主遭霸道公爵强制换装,一键切换宴会最美,与传闻中集权利与财富于一身的神秘帅气公爵,来一场羡煞旁人的大型秀恩爱现场,帮女主在凤凰男和目中无人的贵族小姐那里把场子和面子都给找了回来,顺便还狠狠的扇了一个大巴掌回去。 如果说第一段是让读者喜欢上男主,那么这一段,就是男主的大型圈粉现场了,这样能可爱沙雕,还能霸气侧漏的男主,在目前的市场上来说,还属于一个全新的类型,想必对少女心的杀伤力,也能一鸣惊人,甚至是一骑绝尘……的吧。 林仙仙就此展望了一下美好的畅想,虽然不知道男主适配程度究竟如何,反正林仙仙是挺喜欢自己笔下的这个男主角的。 女主角林仙仙当然也很喜欢,不过前期她比较小白,后期等她与霍尔德的爱情历尽磨难,她被转换成吸血鬼,性格和能力都得到成长之后,她会慢慢飒起来的。 这就要涉及到后面的吸血鬼大战这一幕热血又刺激的剧情了,而这部分,林仙仙打算把它们分册到后面。 而第一册 就以宴会后,爱丽丝目送男主背影的消失作为结尾,因为霍尔德并没有将自己的身份告知爱丽丝,所以此时的爱丽丝还觉得,自己仿佛是做了一场美梦,而公爵离开了,她的梦也就要醒了。 这样的分册结尾设置,算是给第二册 留一个让人心痒痒的小尾巴,也是勾人的很呐! 划分好大致的脉络后,在正式动笔之前,林仙仙想了想,拿起羽毛笔,在白纸上落下了这本书的名字——《我的吸血鬼恋人》。 而就在林仙仙专心搞她的写作大业的时候,埃菲尔德那边,却是受到了昨日相约一起打猎的狐朋狗友的调笑盘问,问他怎么打猎打到一半,人没了?!又说听说他昨天带了一个姑娘回庄园,那色彩暗示得非常的明显,就差没直接问,他打猎中途离开,是不是去搞人小姑娘去了。 埃菲尔德被他们这么一问,脑海中不自觉的就浮现出了两人在马上那刺激又舒爽的某些细节,但他很快就强自跳转了思路,这些狐朋狗友的调侃倒是给他提了个醒,也幸好有莱特小姐的掩护,让这些人会错了意,不然他昨天的消失,说不准便要惹来某些人的猜忌了,即便是他中途回去了,他消失的这段时间,他那位坐在王位上疑心病很重的叔叔,恐怕也不会全然相信他给出的理由,接下来,那位对他的监视与试探只怕会更加的层出不穷。 莱特小姐的出现,倒是在阴差阳错之下,帮他化解了这一场猜忌,只是这样一来,她便是彻底和他绑在一起了。 埃菲尔德用一个男人都懂的、暧昧而又风流的笑,应付过了这场寒暄,心里却是分外的复杂。 一来,他庄园里的那位莱特小姐的身份还没有调查清楚,他不知道她是敌是友,但一想到她或许是间谍的这个可能,埃菲尔德就觉得心里发堵,他不太愿意去思考这个可能性,二来,他也着实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这位莱特小姐的关系,远又远不得,近又近不得…… 埃菲尔德略微有些烦躁的松了松衣领,舞台上演出的歌舞剧他是一幕也没看进去。 等他与贵族‘朋友’们分开,回到庄园的时候,詹妮弗·莱特的具体资料已经被老管家给呈放到了他的书桌上。 埃菲尔德随手将解下来的枪托放在了桌子上,制服的扣子敞开,露出了他穿在里面的白色衬衫,他随意的坐在了书桌旁的靠背椅上,单手拿起了资料仔细地翻阅了起来。 却原来,詹妮弗小姐是被莱特家推出来的冥神康q败n,却在临行前,不知什么原因,被她的两位jiejie给抢走了位置。 詹妮弗的身份资料其实并不难查,因为莱特家一下子失踪了三个女儿,除了小女儿的下落他们心里大概有数,另外两个一夜未归的,可是把莱特先生和莱特夫人给担心坏了,所以,莱特先生第二天就去帝都守卫队那里报案了,把俩人为什么出去,何时出去的都给交代的清清楚楚,就是骗meimei上马车这一段给稍微美化了一下,说成了是送meimei上马车。 埃菲尔德是不会误会露丝和琳达的用意的,虽然他想到过,她们这么做会不会有舍己救妹的这种可能性,毕竟冥神殿可不是什么受欢迎的好去处,但如果真的是这样,她们也不用两个都去,甚至将昏迷不醒的meimei给扔在了路边了,这好在捡到人的是他,若是换成了什么坏人,埃菲尔德都不敢想象詹妮弗小姐如今会是个什么下场,虽然被他捡到,貌似也被占了便宜,想到这里,埃菲尔德刚刚还有些愤怒的心情,默的变得有些讪讪。 就资料上来看,詹妮弗小姐还真是没什么可疑的,因为她连自己被家人卖给了冥神殿这一点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会故意设计出现在那里了,前提是,这资料上的信息全都是真的,或者,人也确实是资料上的这个詹妮弗·莱特本人。 这一份,是埃菲尔德吩咐老管家去查的,过的是明路,还有一份走的是他更信任的暗中渠道,早晨出门的时候,他已经让信任的下属去调查了。 晚餐后,终于将资料给收集齐备了的下属才回来跟埃菲尔德复命,下属调查出来的结果和老管家给出的这一份大体相同,只是更详尽的增添了许多的细节,比如莱特家那位詹妮弗小姐的样貌和性格特征。 样貌的描述基本与林仙仙相同,至于性格嘛,埃菲尔德没忍住摸了摸鼻子,不爱出门这一点,倒是挺符合的。 是的,这顿晚餐,林仙仙又没下来用。 如今他倒是不知道,她这到底是气性大,还是本性如此了,埃菲尔德拿着资料,犹豫了一下,还是来到了林仙仙的房门前。 他敲了敲房门,林仙仙以为是侍女,便直接应声说道,“请进!”视线并没有离开手下的纸张,手里握着的羽毛笔还在加紧将脑中的句子给书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