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为你折腰在线阅读 - 第2节

第2节

    今天她素净着一张脸,安静时便柔和许多,可那眉眼一动,立刻生动起来。一颦一笑,皆是风情。

    颜姝得逞似的,轻轻笑出来,过分招摇。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是刚刚那个男孩子。

    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五官少有的精致立体。简单的白衬衫黑色长裤,是宋郁这个年龄没有的学生气,规规矩矩,眉眼间又揉着点儿清亮的疏离。不过——

    她伸出食指,点了点下巴。

    是乖孩子呢。

    宋郁也住在澜禾,从楠大开车到他家别墅,也就几分钟。他把车停在院子里,侧头:“到了。”

    颜姝收回神思,熟稔地解开安全带下车。她不是第一次来这儿,早些年她病情不稳定,经常过来,有时候甚至会住在这里。

    澜禾很宽阔,得有半片山,下边儿是矮层洋房,上边儿是别墅区。颜姝在洋房那边买了一套房子,离宋郁这儿有点远,需要走二十来分钟。

    这儿的别墅都是独栋,前后有花园,小区里环境挺好,自然风景的设计,正直九月,整个小区都飘散着桂花香。

    宋郁和她并肩往别墅里走,边问:“和导师报道了吗?”

    说起学习,颜姝有点儿散漫:“还没。”

    玄关处有她的拖鞋,将包放在置物柜上,撑着柜沿换鞋。

    她转过身。

    宋郁将西装外套挂到衣架上,自然地揽过她的腰,低头吻下来。颜姝几乎不需要反应,食人花一样缠了上去,眼里漫着笑,有点不怀好意。

    她唇舌上的技巧向来很好,灵活到可以给樱桃梗打结,勾过喉咙,在心脏上方拉扯宋郁的灵魂。宋郁任她主导,像以往每一次那样,心甘情愿地臣服于她。

    这恰到好处地取悦了颜姝,眼里总算有了两分兴致。

    她像只狐狸,挺翘的鼻尖不慌不忙轻嗅她的猎物,舌尖是在品尝。狭小的玄关处,头顶的灯光宛若发热体,炙热的气流在空间里跳动,木系男香与若有若无的玫瑰香味混在一起,挑逗着狐狸的食欲。

    宋郁拿捏着节奏,退开两寸,若即若离地留给恰到好处的空间,温润的眼里绕着点儿笑意。他看着她,温声问:“做吗?”

    语气平静得像在问“今天吃什么”。

    颜姝眼角轻微地挑了下,目光如有实质,轻佻地掠过他带欲的眉眼,远没有他语气这么平静。这是令她血液沸腾的征服快感,可莫名,今天的狐狸没有进食的欲望。

    她迎上去在他唇角轻吻,退开来,中指缓慢在殷红的下唇抹了下,遗憾道:“今天兴致不太够呢。”

    “是吗?”宋郁视线在她唇上停留一瞬,眉梢微挑:“最近挺稳定?”

    “宋教授可真是好医生。”颜姝看了他一眼,笑:“别说每次和我做的时候,想的都是我的病?”

    她仿佛并不在意,跟在自己家似的,踢着拖鞋歪在沙发上。

    宋郁家很符合一个独居男人的家,除了鞋架上有双她的拖鞋,几乎见不着任何女人的痕迹。电视、茶几和沙发,黑白灰的装修,简单得要命,却又十分和谐,任何人的风格插进来,都会显得突兀。

    好像听他说过,他是独身主义。

    “当然不是。”

    宋郁接了两杯水,递给她一杯温的,自己仰起头喝完整杯凉水。

    颜姝懒懒散散地靠在沙发里,视线直白不掩饰,从他吞咽的喉结,扫到解开了两颗扣子的领口,意味不明地笑了下。

    男欢女爱,你情我愿,不谈将来。无疑,她喜欢这样的游戏,喜欢掌控各样各色的欲望,瞧着他们衣冠楚楚,失去理智,撕掉那层虚伪的人皮,化身最原始的野兽。

    宋郁将空了的水杯搁在茶几上,咯哒一声。对上她的目光,温和的眼底似有无可奈何。

    颜姝有一双漂亮到得天独厚的眼睛,无论是狐狸一样上挑眼尾,还是弯着眼像两弯月亮,都极其容易,让人一不小心就沉溺进去。玻璃球一样的眼珠,暖褐色富有层次地四散开去,一层一层复杂而迷惑的光晕,包裹着她想要魅惑人心的情和欲。

    聪明人都知道,不该多看。

    因为那双眼里,无论多浓重的情——

    都是假的。

    宋郁坐到颜姝身边,问:“最近有复发吗?”

    窗外溜进来一阵凉风,将刚才的暧昧和欲望卷走了一干二净,仿佛没有存在过。

    颜姝坐没坐相,像有多动症,脚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玩儿着拖鞋,闲散回答:“没有。”

    这也和她的“病”有关,总是安静不了,集中不了注意力,喜欢搞小动作。

    她漫不经心的态度,似乎不怎么在意自己是不是会复发,总之也无伤大雅,消耗掉多余的精力就好了。

    “那就好。”宋郁目光似有似无地落在她不停穿脱拖鞋的脚上,说:“其实你可以住在学校,多和同学一起相处,说不定有意外的收获。”

    “别那么排斥。”

    颜姝抬起眼皮,话里带了点玩味儿:“不怕我和她们吵架啊?”

    略顿,她陡然灿烂地笑出来,轻声细语:“然后打起来,娇俏的小jiejie可打不过一个疯子。”

    她轻巧地说出疯子两个字,仿佛说的不是自己。很难想象,这是从一个吃穿用度要精致到头发丝的大小姐口中说出的。

    宋郁看着她,笃定:“你不会!”

    从接手她到现在,她伤别人的次数屈指可数。

    反倒……

    他语气少有的严肃:“颜姝,别这么消极。”

    他很少连名带姓地叫她,颜姝满不在乎:“宿舍床位我留着,不方便再住学校。”

    实际上,澜禾离楠大这么近,哪有什么不方便。

    宋郁纵使不太赞同,也无可奈何,说多了只会激起她的逆反心理。

    作者有话要说:  粥粥又开文惹!第一次写这种女主,怕被骂,先排个雷:

    女主有过非常多的床嗯伴(姝姝又浪又渣又疯),洁党读者们,可以不看惹!

    身为女主控的粥,不喜欢女主被骂的,所以如果排了雷还有人骂(很过分那种),粥粥会删评~

    谢谢点进来的读者支持,鞠躬~

    本章还是评论红包哦,mua

    第2章

    周日终于晴了起来,温玉从学校跑来颜姝这儿。

    温玉跟颜姝差不多大,初中时生病留过级,所以现在颜姝上研究生,她还在大三。

    她来的时候,颜姝在花园里摆弄相机,给凯撒拍照。凯撒是她养的德牧,一条大黑背,走哪儿都带着,宝贝得不得了。买的房子就在一楼,前后都有花园,方便凯撒活动。

    如今她刚搬进来,花园里什么都没种,墙根花坛里是新翻过的土,角落里放着一个黑色大铁笼子,是凯撒的豪华单狗套间。隔壁不知道有没有人住,总之她到现在还没见着人。

    温玉有她家密码,进来就直奔后花园,抱住凯撒,“啊啊啊凯撒!好像没见了!依旧是这么帅气!”

    颜姝笑了下,举起相机,给一人一狗拍了张照。凯撒被她抱着,十分嫌弃地拉着大黑脸,梗着脖子,坐姿端正。

    温玉和她不一样,从小父母娇宠长大,几乎没有任何烦恼,笑容纯粹没有杂质。二十一岁的她,跟十六七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爱好也十分少女,一身精致的jk制服,在花园里像只花蝴蝶。

    她看了眼照片,调笑:“谁家姑娘走错门儿了?今晚留下来。”

    什么话经由她的嘴一说,总能变成似有似无的调戏,调戏中还能诡异地给人这话里有两分真情的感觉。是男是女都扛不住,当真就输了。

    温玉哎哟一声,跑到她身边看照片,边说:“可别调戏我,小心哪天真赖上你。”

    话落,她又问:“你什么时候报道啊?”

    “周一。”

    颜姝关了相机,回屋磨咖啡,凯撒摇着尾巴紧紧跟在她身后。

    客厅里有一张专门用来吃茶点的条形桌,桌上的棕色玻璃瓶里闲散地插着几只野玫瑰。咖啡刚端上桌,她的手机便振动了起来。

    瞅了眼来电显示,她眼里明显划过一丝浮躁,点了接通,“有事?”

    手里搅拌着咖啡,没有放糖,她端起瓷杯喝了一口。苦涩直达舌根,强烈地刺激她的味蕾,她却着迷于这般苦味,提醒着,她是一个一个有味觉有感官的,活人。

    温玉瞧见她的表情,大概猜到是谁的电话,默不作声地保持了安静,搅拌咖啡的勺子都不敢碰到杯子。生怕发出一丁点声音,就会引爆那定时炸.弹一样的人。

    电话是颜姝爸爸颜城打的,他说:“什么时候和邵家那小子见一面,把你们的事儿定下。”

    他语气仿佛在吩咐下属完成一件工作,两人之间的气氛几乎是冰冷的,丝毫没有属于父女的亲情。

    颜姝早料到,冷笑:“不去。”

    颜城却仿佛没听见一样,说:“邵扬会和你联系,你们自己约时间。”

    电话挂断的“嘟嘟”声响起……

    颜姝余光扫了眼对面的温玉,拼命压制住从心头直冲头顶的戾气。她不能将唯一一个亲近的人,再吓跑了。

    “阿姝。”温玉若无其事地笑:“待会儿我带你熟悉一下楠大吧。”

    颜姝扯出一丝笑:“好。”

    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和,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温玉继续说:“学校里有家酸菜鱼,特别好吃,就在那儿解决晚饭。”

    “好。”颜姝点头:“正好带凯撒出门走走。”

    两名妙龄少女,牵着一条威武霸气的德牧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无疑是百分百。甚至有人偷偷地拍照,今儿学校的论坛话题都有了:#美女与猛犬#。

    温玉给颜姝介绍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她听得仔细。其实根本不用了解这么多,她不住学校,几乎是上课回家两点一线。

    路过上回等宋郁的五教,温玉要上厕所,颜姝只好在教学楼门口等她。

    凯撒乖巧坐在一旁,温玉不在,颜姝摸出一根烟,想发泄一下压了一路的躁意。她四处张望,目光落在不远处花坛边儿上立着的“禁止吸烟”牌子,啧了声。

    手机震动声响起,她瞥一眼来电,挂断。

    她在考虑是否也去厕所抽根烟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拿着一沓资料的男生。她挑了下眉,挺有缘啊。

    等他走近,颜姝舌尖一卷一弹,清脆响亮的声音,顿时将人的目光拉了过来。

    对方瞧见她,明显怔了下。随即淡定地收回目光,加快脚步走进教学楼。

    其实沈遇书也早就看见了她,没人发现他的呼吸骤停,遂又装作目不斜视。对方的眉眼像一条发了疯的雄鹿,毫不客气地猛撞他的心脏。同样一个人,为何模样能差别能如此巨大,仍旧是温婉的旗袍,绿色带有刺绣。今天是天晴,没有搭外套,左手手腕上仍旧系了条丝巾。

    只是化了妆,就能判若两人?

    眼尾画了上挑的眼线,让他一瞬想到,山林里狡诈的狐狸。许是她旁边坐着条烈犬,总觉得她今天看起来,有些许攻击性,仿佛自己是那狐狸看中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