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总裁要毁约在线阅读 - 第24章 ?路痴本色

第24章 ?路痴本色

    面前的路非常陌生,其实那个时候锦华年说自己方向感很好是假的,她完全是属于一条路走过就绝对不会记得的人,此刻看着自己面前错综复杂的道路,她犯难了。

    刚才像是从南边的路过来的,又像是从北边的路过来的,锦华年看哪里好像都挺熟悉的,她是个好面子的人,既然刚才话已经放出去了,这个时候她就不会打电话寻求季向风的帮助。

    锦华年拿出自己的手机,本想着导个航,只是刚将自己的位置输入进去的时候她便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季宅属于私人场所,虽然它比起一般的商场都要大一些,但是它也隶属于私人场所。

    就像是你在别人家里面导航去客厅,去厨房一个意思,是行不通的。

    她从刚才的地方走到现在的地方的时候她心里就担心这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并没有绕多少路,也就转了三转到了这边,可是就是那三转让锦华年犯了难了,她现在的情况就跟一个绕了三转的魔方一样,你若是不能原路返回去,那么就只会离拼好的六个面越来越远。

    先开始你只需要三步就能回去,但是当你多动了几下之后,可能就需要更多的步骤才能回去了,所以现在弄得锦华年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她总不至于今天晚上就在这个椅背上面过夜吧,锦华年看了看那个椅子,虽说不是不可以,她也不是那种吃不了什么苦的千金小姐,但是这样子睡在椅背上多少有些不雅观,况且不舒服还冷。

    在犹豫了三分钟以后,锦华年起身了,无论如何,总得试一试看,她只是绕了三绕而已,听上去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在做出那样子的决定之后锦华年就行动起来了,终于,经过了一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她又重新回到了那个椅背的地方。

    她这天生的方向感为零也不知道是遗传了谁的,不过好在她很会看导航,一般去一个地方看看导航,多花些时间肯定是能到的,可是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也靠不住了,这叫她如何是好了。

    或许她可以等着季向风给她打电话,毕竟她是他的假冒女友,但是一想到季向风那冷漠的样子,她多少觉得自己那样的想法不是很切实。

    况且爷爷在生前就告诉过她,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或许她应该再走走,说不定能遇上个人问问路呢,不过她看了眼自己的鞋子,还是放弃了自己脑海当中所闪现了一下的想法,因为要跟爷爷吃饭的关系,所以鞋子方面为了搭配衣服选了一双高跟的,虽然不算太高,她也很擅长驾驭高跟鞋,可是穿着高跟鞋走了一个小时的路,脚磨破的地方再碰到鞋跟会很痛。

    若是她知道方向,再走个几分钟就能到的那种,她倒是愿意走走,不然漫无目的的瞎找方向的话还是算了。

    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大概就是她这样的人了。

    锦华年重新躺到了椅背上面,一如一个小时之前的模样,一阵风吹过,她不由的打了个喷嚏,看来是感冒了。

    就在这时,一件温暖的外套盖到了她的身上,椅子的旁边赫然出现两条修长的腿,熟悉的味道萦绕在了锦华年的身边,不用朝着那边看她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锦小姐倒是好雅兴。”季向风望着天上一轮明月,语气平淡的说道。

    锦华年从椅背上面坐了起来,将季向风披在她身上的衣服重新穿好,外面的风还是有些的,况且她已经能感觉到自己感冒了,这时候将季向风的外套还给他绝对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爷爷叫我过来接你。”

    锦华年抬头,冲着季向风看了一眼过去,他那话的意思岂不在说他没有带自己逛一逛季宅的事情被季老发现了,于是她郑重表示,“我会回去跟爷爷解释的。”

    季向风一双眸子晦暗不明,像是藏匿着些什么,不多时,便再次开口,“要回去了吗?”

    锦华年点头,她早就想回去了,明天还得早起去公司解决锦予曦的问题。

    “走吧。”季向风说完这句话以后便朝着一面走了去。

    看着季向风的背影,锦华年想到了爷爷当初跟她说那句话时候的后半句,爷爷说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但对方若是值得信赖的话,让她还是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好。

    就在锦华年从位置上面站起来的时候,那边的人已经走出去三五步远了。

    锦华年刚刚站起走了一步就感觉到自己脚后跟受伤位置撕/扯的疼痛,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之后快步跟上了季向风。

    就这么走了五分钟,锦华年朝着身后脚后跟看了一眼,血已经开始往外渗了,对她一个格外怕疼的人来说,破皮之后走的每一步都是煎熬,前面她还能稍微忍耐一下,可是而今这种痛感怕是不行了。

    “我走不动了……可以休息一下再走吗?”

    季向风听到声音停了脚步转过身便见锦华年距离自己大概有五米远,他看了眼自己的手表,虽然不是很能够理解女生为什么走五分钟就走不动了,但他还是同意了休息一会。

    旁边没有椅子,锦华年站着开始做心理建设,一分钟之后,她脱了鞋。

    虽然手上拿着鞋子,光/着脚走路很没有形象,但好在季宅晚上也没有什么人没人看到,若是一直拿受伤的地方摩擦鞋子的话,可能走进房门的时候,她的脚就废了。

    比起一直摩擦,光/着脚走路显然要好一些。

    见锦华年的动作之后季向风才注意到她穿着的是高跟鞋,再看向她的脚,似乎隐约有受伤,等到锦华年走到他身侧的时候,他下意识朝着人的脚后跟看了过去,一双白嫩的脚,后跟处已然通红,皮直接破了,血还在不停的往外渗。

    所以刚才锦华年说自己走不动不是因为走累了,而是太痛的缘故?

    “走吧。”锦华年见季向风待在原地没有动的意思便提醒了一句。

    “你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