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导演是个神…棍!在线阅读 - 第68节

第68节

    在一旁,他的徒弟赵小宝听完了整个过程,此时不禁略有些担心的凑了过来:“师父,咱们真的要跟魏老总彻底撕破脸,闹僵成这样?”

    “他毕竟是娱乐圈里面举足轻重的公司老总,就算以后失势了……但如果他把咱们违约的事情捅出去,咱们以后还怎么在圈子里混下去,还怎么从那些大老板身上挣钱……”

    “钱钱钱!你小子眼皮子这么浅,就只知道钱!”吴庸看不上自己徒弟这么一副见识浅薄的蠢样子,顿时心生不耐,又是一脚踹了过去。

    “你也不想想,咱们现在已经搭上了教主的线,以后是要跟着教主到国外发展,是去做人上人的!”

    “既然咱们以后不在国内的圈子里混了,还用得着伺候这些脾气暴躁的雇主?还用得着担心得罪这些公司老板?”

    又一次因为惹师父生气而被当成狗似的踹了一脚,赵小宝自觉的滚到一边,畏畏缩缩的喃喃道:“可是、可……”

    “算了,现在没工夫跟你这蠢货计较,快收拾东西咱们离开这里。”

    吴庸再次不耐烦的说道,目光在赵小宝收拾出来的行囊上一扫而过,不禁又皱紧了眉头。

    他质问道:“我让你收拾行李,你都收拾出了什么鬼东西?全都是现金钞票?咒法书和各式法器呢?”

    赵小宝缩着脖子,胆怯的说道:“现代社会这不是无钱寸步难行吗?这些书和法器咱们先藏着,反正别人也不要,以后安顿下来再回来找……”

    “你脑子抽筋了?”

    吴庸顿时气得仰倒,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冲着赵小宝的心窝又是一脚狠狠地踹过去:“你小子是掉钱眼里了?”

    “这些你眼里的‘破烂东西’,才是咱们看家吃饭的本钱,有了它们,以后想挣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你明不明白?!”

    被吴庸一脚正中心窝,赵小宝一个没站稳,顿时“叽里咕噜”的就从楼梯上滚到了二楼。

    等到心口上那阵疼痛过去之后,他趴在一楼肮脏凌乱的木板上,不住的大口喘息着。

    他疼得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口角边隐隐有一丝血迹,是他刚才跌下楼梯时,不小心磕破了嘴唇弄得。

    赵小宝趴伏在地上,暂时没有起身,只是一双眼睛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透露出一种阴狠又屈辱的神情。

    他的确贪财,因为他就是个底层卢瑟,他以前穷疯了!

    反正他连个害人的恶咒都学不好,拜了师父之后照样被别人看不起,现在除了钱,他还能抓住些什么?

    他又何尝不想做一个挥金如土、受万人敬仰的大人物?

    那些身家丰厚、天赋卓绝、功成名就的天才们,他是真的嫉妒…恨……

    “你还趴在地上做什么,还不快起来?”

    吴庸此时也走下楼来,皱着眉头,瞪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瞧着自己的徒弟,伸脚踢了一下赵小宝的屁股。

    赵小宝顿时收敛起自己怨毒的眼神,像触电一样立即从地上弹起来,不顾自己心口此时隐隐的疼痛,在师父的威逼下,马上去利索的重新收拾行李。

    即便心里面有再多的哀怨,但他现在还要在自己师父手底下讨口饭吃,自然绝不敢把自己的怨怼表现出来。

    于是,吴庸看着自己虽然蠢笨、但是还算听话的徒弟,同样也满意的笑了……

    就在吴庸师徒在自家小楼里收拾东西准备跑路的时候,首都的另一边,被吴庸挂断了通话的魏建天,此时却也是不好过。

    瞪着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头发斑白的魏建天,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难以置信的盯着自己手里的手机。

    此时的魏建天,距离几个月前的模样,像是突然又老了几十岁一般。

    他的头发几乎已经完全花白,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一双眼睛因为这几个月来的熬夜,此时浑浊又充满血丝。

    他整个人都颤颤巍巍的勾起背,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看这模样,有谁还能认出,这就是以前叱咤商场的魏氏娱乐集团掌权人?

    “好、好……好!连这种江湖杂鱼都敢挂我的通话……”

    已经快要被逼疯的魏建天,此时颤抖着手,咬牙切齿的说道:“现在谁都敢来随便踩我一脚了?!”

    他付出了金钱和寿命,最后居然被对方就这么给坑了。

    如果这一次他不下狠手给予警示的话,只怕日后在商场上,谁都敢骑到他头上。

    魏建天喘着粗气,嘴角都吐出了一点白沫,脸上的神情越发激动,抖着手指想要拨通其他手下的号码,叫人去给吴庸师徒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

    可是他此时仿佛全身的精力都已经用尽了一般,整个人都在剧烈的情绪波动下,不断的颤抖着,手指更是抖得根本没有办法按准手机屏幕。

    站在他身边伺候的生活助理,眼见自家上司这副模样,不禁在心中暗叫一声不好。

    魏总的身体状况在这几个月里突然急剧恶化,越来越糟糕,他们这些心腹手下都劝他尽快详细检查一下身体状况,可是魏总却总是不愿意。

    也许是心里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魏建天总是本能的逃避去做全身检查,不管是谁来劝他,他都会翻脸。

    而魏建天也总是在心底里安慰自己,他不过只是被拿走了两年的寿命而已——反正自己现在也才六十岁左右,还有几十年好活,肯定撑得住!

    但如今,显然这些自我安慰,已经失去了作用。

    生活助理小心翼翼的凑上前,劝道:“魏总,您别太激动,先歇息一下再说其它的……”

    眼看助理又来劝自己,魏建天立即本能的暴怒,毫不顾忌形象的怒吼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嫌我老了、没用了、不能掌控全局了吗?我告诉你,我……”

    话还没说完,他便突然在自己的嘶吼声中感觉到一阵窒息,浑身上下都开始麻木无力,糟糕的身体终于彻底支撑不住。

    魏建天涨红着脸,口中却发不出一句话,脑海中一阵嗡嗡作响,猛地一头栽倒。

    “魏总……魏总!”

    助理看着突然倒下的魏建天,茫然的唤了两声之后,顿时倒抽一口冷气,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等到昏迷的魏建天被送到医院之后,检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胃癌晚期,发现的不及时,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如果病人积极配合治疗,一切都采用最好的医疗设备,最多也就延长两年寿命……”

    医生扶着自己的方框眼镜,皱着眉头说道:“怎么会发现的这么晚?病人也实在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以前就没到医院做过检查吗?”

    “算了,病人的家属在哪里,过来签字。”

    听了医生的话,一众手下不禁面面相觑。

    呆立了好半晌,才有人结结巴巴的说道:“我去找魏大少爷过来。”

    魏建天的独生子魏浩,之前因为在家里面憋闷了好几个月,此时一得到出门的机会,就自顾自的寻欢作乐去了,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躺进了医院里。

    而魏建天本人,在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之后,面对自己诊断书上的“胃癌晚期”那一行字,一直都是呆愣愣的不说话,整个人都僵住了。

    “胃癌晚期……最多还有两年好活……”他恍恍惚惚想起医生的话,又突然回忆起,自己三个月前去找吴庸的时候,付出的就是自己两年的寿命。

    顶多只剩下两年可活…自己为了杀人付出了两年的寿命…自己的身体状况这几个月急剧恶化,好像马上就要死了一样……

    顿时,魏建天突然明白了,他竟然将自己最后两年的寿命,亲手主动给了别人!

    他已经没几天可活的了!

    陡然间明白了这一点之后,魏建天再也支撑不住,顿时一阵剧烈咳嗽,口中血腥味弥漫,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生生呕出一口鲜血来。

    他承受不住这血淋淋的真相打击,顿时又一次昏了过去。

    “魏总、魏总……”看护他的众多手下慌了,一群人围了上去,连声呼唤道。

    只可惜,昏迷中的魏建天一声都听不见。

    众人见状,不由得互相对视一眼,虽然都没有说话,但是一种诡异的气氛却开始在病房里弥漫。

    毕竟,自己一直跟随的老板眼看着就要不行了……等到魏建天死后,魏浩那个蠢材可不像能撑起大局的样子。

    如果自己以后依然盲目的衷心效力,那么等到将来魏浩惨败到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己可是同样捞不着半点好处。

    人嘛!总是要为自己和家人打算的……

    于是,此时魏建天的众多手下,不由得就开始起了小心思。

    就在自己父亲病危、手下人心浮动的关键时刻,此时的魏浩,依旧还没有得到消息,继续着花天酒地,丝毫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

    玄翊并不知道,吴庸和魏建天两人之间,刚刚发生了什么。

    只不过当他循着恶咒的气息,一路追到城郊外的二层小楼时,才发现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只剩下一片凌乱的灰尘和院中荒芜的杂草。

    住在这里施恶咒的人,像是提前预见了危险的发生,在他到来之前,就已经逃走了。

    恶咒的气息追到这里,同样也中断了。

    环视四周,只见空荡荡的破旧屋子里,还随意丢着几口黑色的皮箱。

    当玄翊冷峻着眉眼,用脚尖将皮箱给踢开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箱子里面,满满当当摞着一层又一层的现金。

    随着屋外一阵轻风吹来,箱子里的钞票也被吹起来,随之散落了一地。

    看起来,是因为这里住着的人,因为转移的太过匆忙,无法带走所有的东西,所以就将这些钱财给落了下来。

    玄翊冷冷扫视了一眼满屋的钞票,再次用足尖将地上堆积的钱扫到一边,露出了地板上一块小小的血渍。

    像是曾经有人流着血,从木质楼梯上滚落下来,不小心将血液洒在楼梯口附近,即便事后清理过几遍,但在此处却依旧残留了一小块痕迹。

    这块血迹浸染在一楼肮脏凌乱的地板上,又被一叠叠现金遮挡住,非常的不起眼,如果不是玄翊眼神清明锐利,只怕也是会忽略掉这条微小的线索。

    玄翊俯下身子,伸出修长的指节,在地板上的血迹处一抹而过。

    他皱着眉头微微思索了一下,便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衣兜。

    已经凝结出实体的童童,则是从他的口袋里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眨巴着大眼睛,问道:“大哥哥、大哥哥,你叫我出来做什么?”

    玄翊凝结着冷意的眼眸中,终于划过一丝温和,他将自己沾染着血腥味的手指,凑到衣兜边,问道:“童童能嗅出这个人血液的味道吗?”

    只见三寸大的小人,抱着玄翊的指尖,仔细的闻了闻。

    然后他又从口袋里面跳出来,迈着自己短短的小腿,跑到地板上的血迹附近,再次凑上去认真的嗅了嗅。

    “我闻出来了!”

    童童再三确定之后,便高高兴兴的蹦跶起来:“我嗅得出来,这滴血属于一个老头,但是他现在不在附近!”

    玄翊闻言,又追问道:“那童童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对于血腥味,鬼要比人的感觉敏锐许多。

    有不少冤魂恶鬼,有时候单单凭借着仇人一滴血的味道,就算时隔多年,也能追踪仇人到千里之外。

    所以一般的修道人都知道,在与冤魂厉鬼这些东西交手的时候,千万不能让它们有机会记住你鲜血的味道。

    如果这次不是吴庸师徒走得太过匆忙,又想不到玄翊身边竟然聚拢着这么多妖修鬼物,只怕也不会留下这么大的一个纰漏。

    听到玄翊的问话之后,只见童童在空中飘了一圈,左嗅嗅、右嗅嗅,最后看准了一个方向:“这滴血的主人,此时正在向更远更偏僻的地方跑。”

    “他离我们大约二十里左右,现在依旧在移动中。”

    “谢谢童童,你真棒!”玄翊一边温声夸奖他,一边捧着心里美滋滋的小家伙,重新放回了自己的口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