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李总明天不是要去北礼市出差?”纪正初保持着一贯笑意,“不如待会儿把钢笔交给我,由我给欢欢,反正她们小姐妹在一起,见面的机会多。” 纪正初说完,看了眼迟欢,后者立刻接话:“是啊,我跟书书每周都要见面的,不如交给我,李总善解人意,懂得我们姐妹情,一定不会拒绝。” 两人一唱一和,把李黎逼到这个份儿上,他无法说出一个“不”字,只点头,说好。 出了购物广场,李黎原本还想要把张书书送回家,被纪正初挡了下来,理由依旧是小姐妹情谊深厚。最后李黎放弃,决定先回公司准备要合作的文件,以及张书书的钢笔。 上了车,张书书终于松了一口气。纪正初今天坐的是迟欢没见过的七座车,座位很宽敞,为了两位女士有足够的空间聊天,纪正初主动坐到了副驾驶。 迟欢和张书书坐在最后排。 张书书全程紧紧拉着迟欢的手,直到车子开动,确认李黎没有追上来的机会,松了口气。 这本原著里,男女主互相爱慕,男二默默守护多年,最后当了旁观者。但现在女主张书书对男主的态度完全不同,没有喜欢和爱,全部都是逃避和不喜。 迟欢小声问:“书书,你跟我说实话,李黎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 张书书愣住:“没,没有的,我只是……” “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奇怪,而且,好像一沾上他,我就没什么好事发生,就想离他远点。” 想来还挺奇妙,迟欢一而再再而三用一些手段阻挡男女主相爱,没想到加速了女主对男主的反感情绪。 头脑清醒,选择正确。 当年迟欢看小说时就痛心疾首,恨不得穿书告诉宝贝女儿张书书,要远离这个哄得你团团转、最后嫁进来让你当家庭主妇的男人。 如今她真的穿书,也真的能帮助她做到。 “那只钢笔,对我很重要,”张书书抿了下唇,说道,“那是我一个初中同学送给我的,他后来转学了,我们再也没见过。” 迟欢拍拍她的肩,许诺似的:“放心,钢笔一定能拿回来。” 张书书又一次道谢。 车子停下,先把张书书送到小区,再启动,送迟欢回家。 张书书下了车,纪正初坐回中排位置,拿出旁边放着的平板电脑,开始看国外最新更新的财经新闻。 迟欢也挪到中排的座位,跟纪正初保持着小小过道的距离,看看窗外,又看看他。 纪正初看资料很认真,让迟欢想起以前上大学时一位上了年龄的老教授,最喜欢在傍晚时坐在学校的湖边,拿着一本外国文学细细地读,湖边有音乐社的学生练琴练合奏,也不能打扰他分毫。 纪正初就像个老教授。 迟欢完全忘记自己盯着纪正初看了多久,还在回忆那个认真的教授,在学习上帮了她很多,她很感激。 “想问什么?” 纪正初没抬头,感受到她的视线,“问吧,我们之间不需要拐弯抹角。” 迟欢一时语塞。 纪正初替她说:“想问我为什么帮张书书?” 被他这么一说,迟欢也顿觉疑惑。 纪正初从没接受过任何一个记者的采访,所有有关公司的采访都推给了副总裁陈辰,张书书没有机会接触到他,两个人也没机会认识。 “以后这种问题不必问,”纪正初看完手边新闻,把平板放回原处,看向迟欢,“如若她不是你的朋友,我绝不会帮。” 这句话在迟欢脑子里盘旋好久,直到到达目的地,她还在细细品。 如果不是因为她,张书书与他不过就是个过路人,他没必要掺和李黎和张书书两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只是因为迟欢,纪正初才有去做的理由。 迟欢笑了笑,第一次体会到原来被男人哄是真的能让人飘。 即使这话不是表白。 被人放在心上,也很好。 迟欢下了车,左手撑着要关上的车门,歪着头看里面正襟危坐的人:“你还没夸我呢。” 纪正初:“什么?” “今天好看吗?” 纪正初屏住呼吸,把她又细细看了一遍,突然笑了。 “好看。” 大约是如此简洁的词让纪正初过意不去,他立刻想到上学时,海王同桌经常夸女生的话,纪正初双手拢了拢外套,正经到像是身处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我看来,南雅市市花非你莫属。” 迟欢:“……” 话是好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 一进门,迟欢迎面遇上要出门的爸妈。两人打扮漂亮精致,尤其是迟母,化了妆不说,还特意涂红指甲,正在从柜子里取出一双高跟鞋。 看见进来的人,迟母保持着弯腰拿鞋的动作,眼睛一直盯着她,不确定地喊:“欢……欢欢?” 迟欢把垂下来的卷发撩到而后:“爸妈,你们出去逛街吗?” 她把脚下的小皮靴脱了,放在鞋柜里,“方便的话,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个蛋糕?” 迟母一把拉住她,左右看看:“真是我的欢欢?” 长久的直发变成卷发,气质轻熟,刘海被夹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个人的气场都大变。 确认真的是大女儿,迟母欣慰又高兴:“好好好,从头做起,人嘛,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