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你别凶我呀在线阅读 - 第66节

第66节

    她学过好几年国画,表演一下唬住外行人不是问题。

    班主任连连点头:“好啊,这个好。”

    她是在后台遇见的刘挽。

    彼时刘挽还穿着校服,头发理得干干净净,眉眼清俊好看,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靠着墙壁,脚尖点着地打拍子。

    学校墙壁做了造型,有镂空的部分,阳光就透过那个部分撒下来,落在少年的脸上。

    她一抬眼,看见他高挺鼻梁投下的一片阴影。

    心动了。

    几个月以后,她才看清刘挽这个人,表里不一两面三刀,简直就像是个精神分裂。

    但当时的她一点都不了解面前的人。

    她是老师们的宠儿,是同学眼里的大姐大,这么些年来,还没什么事情是委屈过自己的。

    于是她向前一步,伸出自己的手,微笑着说:“同学你好,我叫向北诗。”

    第48章 往日诗歌2

    刘挽正在听歌。

    耳机里是爆炸一般的摇滚乐。

    他一个人待在这里, 打算安安静静地回忆一下马上要表演的街舞内容。

    实际上他已经一年没跳了, 要不是学校里会才艺的同学实在太少, 也不至于被拉上来充数。

    演出就快开始, 他得趁着最后一段时间复习复习。

    在老师和家长面前永远保持优等生姿态的刘挽同学,此时此刻正是难得的烦躁状态。

    他只看见向北诗的表情,笑盈盈的样子。

    小姑娘栗色的头发烫了大波浪, 唇红齿白,漂亮是漂亮,就是不太像这个年纪的打扮。

    刘挽摘了耳机, 略带烦躁、非常敷衍地和她握了下手, 随口问道:“您是负责音乐的老师吗?”

    向北诗眨了眨眼。

    今后的生活里,她无数次被人称作“老师”。

    可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 被这样称呼。

    多年以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每听见这个称呼,都会想到那个靠着墙,耳朵里塞着耳机,皱着眉头一脸烦躁也分外好看的少年。

    又爱又恨, 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向北诗意义不明地“嗯”了一声,不是回答他的话, 更像是在思考些什么。

    过了会儿, 才声音清脆地开口:“你为什么要叫我老师?”

    刘挽愣了下。

    另一个耳机也摘下来了。

    这个时候他还没满16周岁, 学习优异, 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男生, 也是个地地道道的直男。

    直男嘛,对于化妆的认知就靠着口红。

    又是卷发又是化妆的,他自然而然就没把人当成学生,只以为是哪个年轻的老师呢。

    可她的声音清澈透亮,语调活泼上扬,话音里没有半点的忸怩做作,字字句句都透着小孩子才有的天真和直率。

    刘挽察觉自己认错了人,非常礼貌地道歉:“不好意思,你烫了头发,看着不像是学生。”

    向北诗又眨了眨眼:“你不认识我吗?是高一新生吗?”

    刘挽的五官比较立体,看着没有那么显小,再加上个头窜的早,反倒比同龄人成熟一些。

    他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向北诗又自顾自地否认:“也是,高一高二在一栋楼呀,这都大半年了,平时总该有机会见到。”

    在一群校服和黑发中,她特立独行,属于见过就不会忘记的那一种。

    同样的——

    向北诗看着刘挽,眼睛里的笑意毫不掩藏:“我要是见过你,肯定不会忘记。”

    刘挽拿起一只耳机,又塞回去,漫不经心地回应:“嗯,我是高三的。”

    他上学早又跳级,今年刚到16岁,已经上了高三,马上就要高考。

    如果不是要高考,也不会被禁了街舞和滑板。

    向北诗默默记下。

    “那你加油,快要高考啦。”她说,“等你们考完试,我再找你玩呀。”

    刘挽又看了她一眼,撞进她熠熠生辉的眼睛里。

    鬼使神差地,他“嗯”了一声。

    .

    学校的这次活动办得非常成功。

    结束以后,几个在台上表现出色的人,一下子就被同学们记住。

    学校是个容易传流言和八卦的地方,而且越传越神乎,很快整个高中就流传起了几个传说。

    作为传说之一,向北诗早就习惯了。

    她被不少同级的学生表过白,高一新生刚来,倒是都挺老实本分。

    高三的学生都在一栋独立的教学楼上课,背靠高一高二和cao场,与世隔绝,平时几乎不掺和这些事情。

    结果元旦晚会结束以后,那个笑吟吟地在舞台上画山水画的小姑娘,一下子成了高三学子们的梦中女神。

    尤其是理科强化班,平时面对的是书海,全班只有个位数的女孩子,还都是学霸。

    乍一看见舞台上的女孩子,暗地里沸腾起来。

    向北诗在高三也出名了,表面上没什么人提,背地里,大家都叫她“小学妹”。

    一提到小学妹,就知道是在说她。

    刘挽莫名觉得有些不爽起来。

    离高考还有一百多天的时候,刘挽正在教室里整理错题,他前桌的同学忽然动了起来。

    两个人拱来拱去,差点把桌子上摞成“堡垒”的书给拱倒了。

    他前桌的小平头用胳膊肘推了推同桌戴眼镜的,语调暧昧:“看不出来啊,你也对小学妹芳心暗许呢?”

    “瞎几把用什么成语。”被拱的男孩子推了推眼镜,“这叫一见钟情,情有独钟。”

    小平头晃了晃手里的手表:“这就是你给人小姑娘送钟的理由?”

    眼镜男瞪大了眼:“卧槽,什么叫送钟?你他妈知道这手表多贵吗?认得牌子吗?”

    小平头:“认得啊,据说她上上周发完说说,到现在都收了五个了。”

    刘挽抬头看了一眼。

    小平头手里拿着块女士腕表,怎么看都跟向北诗平时又仙又少女的穿衣风格南辕北辙。

    最重要的是。

    他动了动手腕,从校服袖口露出半只手表。

    ——和小平头手里的那只,是一对的。

    刘挽深吸一口气,用笔尾戳了戳小平头,问道:“什么说说?”

    小平头和眼镜男都吓了一跳。

    刘挽同学还是第一次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来,两个人对视一眼,竟是都有点受宠若惊。

    “就是那个小学妹,小学妹你知道不?元旦表演在你后面一个的。”小平头说,“好多人喜欢她那个。”

    刘挽皱眉,追问:“然后呢?”

    “这小子想追他。”小平头又拱了下身边的眼镜男。

    眼镜男还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小声说:“我就是想送她礼物,她说想要的。”

    刘挽又问了两句,小平头直接摸出手机,点开企鹅,摸出向北诗的空间给他看。

    向北诗上周五发了条说说,配图就是小平头手里的那块表,说说的内容是:我是不是不适合这个?/委屈/委屈/委屈。

    底下一大排都是说合适合适好看好看的,还有的说喜欢就戴,戴什么都好看。

    当时还没流行“舔狗”这个词,不然评论的各位同学,谁都别想继续做人。

    刘挽看了两眼,就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把手机推了回去。

    *

    向北诗这段日子过得更加风生水起。

    她找人打听了高三有没有什么帅哥,问来问去最后终于问到了刘挽。

    这个人好像家世不错,平时成绩也好,虽然不太和同学相处,年纪也比同学小一两岁,但是人品没什么毛病,人缘不算好,也不差。

    玩得好的朋友是没有的,讨厌他的人也不存在。

    中规中矩的好学生。

    向北诗不信,这人的街舞跳得那么好,据说还喜欢玩滑板,那天第一次见面,他耳机里还放的是特别炸耳的摇滚乐。

    当时的她也挺中二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这人规规矩矩的表象底下,肯定也有跟她一样放荡不羁的灵魂。

    要想了解他,总要先接近他。

    之前害怕打扰他高考,如今听说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几乎稳坐年纪第一,老师做题的正确率都不一定有他高。

    向北诗就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