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页
书迷正在阅读:不死的梦兰花[综]、我的狗带人生、小可爱[快穿]、饕餮吃崩了剧情[快穿]、女配不背锅[快穿]、信仰收割者[快穿GL]、这个炮灰有点苏[快穿]、和反派养孩子的那些年[快穿]、快穿之幸福世界、快穿男配不是备胎
当然一切都只是猜测。 她并不能钻进对方的脑袋里看清楚他的每一道思维,也不能看破他的心脏中暗藏的任何一种想法。人与人的隔阂就在这里,无论靠得多近,你始终不能了然只隔着薄薄一层胸膛的心脏究竟是如何模样。 对方出于什么原因愿意跟随她出来坐在这张桌子边,她也不是太明白。只不过她是觉察到对方的情绪跟态度松动之后,突发奇想去邀请了,而对方也就这么以行动表示接受了邀请hellip;hellip;事情的发生与经过就是这么自然而然。 是吗,并不知道名字呀?rdquo;恩利斯太太惋惜地看了一眼旁边安静呆坐在椅子上的人,显然她们的对话并不能触动他,以至于他虽然出现了,但这么长的时间他既没有参与对话mdash;mdash;哪怕是表现出一点倾听的模样,也没有兴趣喝茶吃点心。 他与俞雅之间的交流仅限于不久前的那一次,除此之外,也就只有俞雅说话对方沉默的常见状态,以至于俞雅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先生rdquo;这个不会出错的称呼就一直沿用至今。 不过hellip;hellip;我总觉得hellip;hellip;rdquo;恩利斯太太再次望向他的眼睛,从眼睛扫到整张脸,从整张脸扫到全个人,脸上的困惑非常浓郁,我总觉得hellip;hellip;眼熟?也不是hellip;hellip;总觉得有种莫名的印象hellip;hellip;这样的眼睛hellip;hellip;rdquo; 拥有这样稀奇的感官的眼睛,确实极为少见,如果见过一眼,大概就永远也不能忘却了。但是真要让她说出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如此熟悉,她也没办法确切地道出自己曾在哪里见过。人的记忆就是那么深刻又模糊的事物。 不!我一定在哪见到过!rdquo;恩利斯太太笃定地说。 于是这回是俞雅用好奇的眼神注视着她了。 这位流浪汉先生所说的话并不多,但已经足够显示出他加州南部独特的口音。俞雅对于语言极其敏感,就像是天赋技能一般,她本人就会多国语言,无论有多嘈杂,那些声腔与语调都像是音符一样能在她耳朵里被梳理得极为清晰,极其容易辨认。所以她听得出这位先生来自何处。老式的语调就像是上个世纪的电影中所展现出来的声腔,并不含糊,但是低郁又磁麻,就像是声音在琴弦上打滑。 而据她所知,恩利斯太太从未离开过东部,她的半生都在东部几个城市里兜兜转转,上学工作结婚主妇,甚至没有去别的地方旅行过。那她为什么如此笃定自己见过他? 俞雅又看了眼流浪汉先生,忽然微微一挑眉。 这么说起来hellip;hellip;唔hellip;hellip;有些东西一点破,好像瞬间就涌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hellip;hellip;那凌乱的毛发掩盖的,这个人的原貌理应是十分英俊的。俞雅曾经因为修剪胡子时的失误,不得不把他的胡子刮光mdash;mdash;虽然没几天就胡子拉碴而且窜得更加纷杂mdash;mdash;她一直与之较劲以至于忽略了其余问题,但是她确实是感慨过的,即使苍白瘦削地几乎脱了相,但他的五官与容貌依旧是可以预见的俊美hellip;hellip;是的,一种忧郁的俊美。 俞雅仔细回想了一下。 高加索人种的高鼻深目,但五官轮廓又稍显柔和,并非刀凿斧劈般的棱角分明,而是一种较为平缓优雅的面貌,颧骨较低,颚骨较平,鼻挺唇薄,发色是比较深的金黄,但是虹膜的颜色却极淡,是很明显的天蓝mdash;mdash;大多数白种人随着年龄增长,虹膜和毛发含有的黑色素会逐渐增多,所以成年期相对于儿童时期的虹膜和毛发会比较深一些,真正在成年期还金发碧眼的人是很少的,尤其是这样的浅蓝色眼瞳mdash;mdash;哪怕就这方面来说,他的特征都是很明显的,何况这双眼睛,足够称得上是独特的魅力。 那么要追溯他的过往hellip;hellip;其实并不是难事吧。 能让恩利斯太太觉得印象深的人,大概率不是一闪而过的路人。毕竟人对与自己无关的事物并不会特意在大脑中留出空白来记忆,那么什么情况会使一个陌生人停留在记忆里呢?若非经常出现,就是极其特殊,想忘也忘不了。 俞雅的第一反应是电视或者广告,只有这样的重复轰炸能让一个陌生人留下足够的印象。综合她对他曾从事某种艺术行业的判断hellip;hellip;好像已经能得出什么结论了。 圈定他身份的范围hellip;hellip;就更加狭小了。 恩利斯太太捉摸了很久,还是想不起来那怪异的熟悉感究竟出于何处,她振奋的精神也就慢慢缓和起来,遗憾地说:真是可惜啊hellip;hellip;如果我能想起来什么,没准可以借此追寻到你的来路,找到你的家人或者认识你的人呢hellip;hellip;rdquo; 她一直认为流浪汉先生是因为精神问题而导致流落街头与生活不能自理。自去年秋冬一来这位先生的精神障碍已经在她脑袋里根深蒂固,以至于她完全忘记了早年最先见到她的时候,他还是有足够的理智的。 柯西睡了一觉,发现茶话会还没结束。抖了抖自己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毛发,懒洋洋站起来,直起上半身巴在桌子边扫了一圈,脑袋就转向蛋糕塔与点心篮,俞雅挑了些小曲奇跟松塔酥饼,又给了它一个橘子。柯西吃完点心,冲着金子叫了一声。 大概狗类中有些沟通的特殊能力,金子马上抬起头,先看了一眼自己依然安静坐着的主人,又看了一眼俞雅,受到她肯定的点头之后才站起来,准备跟柯西一起去遛弯mdash;mdash;临行前俞雅也塞给它一个橘子,跟柯西的理所应当不同,它总是很有礼貌,会用鼻尖碰碰俞雅的手背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