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恶妾在线阅读 - 第2节

第2节

    现如今,对当年有记忆的,提及云家时还会一阵唏嘘叹息,毕竟曾经是如此的灿烂辉煌,但没记忆的,譬如眼前的小姑娘,虽是她的血脉,但对云家,那个名义上的只有茫然空白。

    “娘亲别哭了,我以后和弟弟听话,一定好好孝敬娘亲。”

    愤懑,不甘,撕心裂肺过后,只剩下一阵无力感,云露华望着两手空空,遥记当年她的弟弟,云旭华,才出生不久时,因爹爹惹了娘亲生气,娘亲便躲在房中哭泣,自己也是带着弟弟在娘亲面前,信誓旦旦说,往后她会当上王妃,弟弟会很有出息,到那时就搬出府去,只孝敬娘亲,再也不理坏爹爹。

    ‘坏爹爹’听说了以后,赶不急地跑过来和自己夫人道歉,拿了一套御赐的钗环,才把自己的宝贝女儿给哄好,让她改口一起孝敬爹娘,而不是只孝敬娘亲。

    那一团软乎乎的小人儿还在襁褓中摆着小手,暗示着自己醒了,云露华强忍酸楚,拉了拉他的小手,小人儿收到娘亲的信号,腿蹬得更欢实了,咯吱咯吱笑个不停。

    婴儿稚嫩的笑声打破了室内的悲郁气氛,云露华吸了一下鼻子,“我才十六,竟然就有两个孩子了。”

    金凤一噎,提醒她说,“姨娘,您今年二十六了。”

    云露华捣鼓小团子的手停住了,她僵硬扭过头,停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赶紧趿拉着鞋子冲到了梳妆台上的葵花圆镜前。

    这镜子是未打磨全的,铜黄镜面只依稀透出一个美人面来,和二八年华时差别无二,只是相比于之前的风华正盛,那镜前人面庞上,更多了几分纤柔轻婉,如一堆轻云薄雾,落在掌中软绵绵没有半点分量,仿佛你稍不用力抓住,就要随着天边的流光霞影一同飘走了。

    说得好听,是女子独有的温顺可人,说得难听,那就是唯唯诺诺久了,眼眉间都不见活气儿了,看似活着,实则不过一具行尸走rou。

    云露华十分不满,一颦眉,眉尖上扬,有了段起伏,终于能看见一点鲜焕。

    这才是她,她是云露华。幽香闲艳露华浓,常爱鬓云松。当年她及笄时,京中传唱多日这首诗,便是赞她美貌之绝艳。

    妾又如何,云家倾覆亦如何,本就是生长在云巅处,俯览过山河众小,而今即便跌落泥池中,亦不是能被人碾压在脚下,逆来顺受的。

    病中气色不佳,云露华也不忘上过胭脂眉黛,整理仪容,方躺回床上去。

    掰着手指头算,阿弟也快有十六岁了,在大晟,男子十六岁便已经算成人了,之前她还盘算着阿弟成人时,她定要送他一份大大的礼,那个时候她也成了家,已经掌着中馈,说一不二,到时候和娘亲一道,给阿弟好好挑一个门第样貌都好的媳妇,看他成家立业,可一睁眼,十六岁快到了,却什么都变了。

    “阿弟...如今在京中吗,读书好不好,有没有考上功名?我想见见他。”

    说到她的阿弟,金凤面色有些古怪,想了想才说,“小少爷没学文,走了武,也很出息,在..刑部当差,待您病好了,奴婢就托人传话给他。”

    云露华微微直起身子,“学了武?”她摇着头,“不可能,爹爹曾说阿弟天资聪颖,来日必然是能进翰林的,怎么会学了武,刑部...刑部倒也很好,六部之一,就是整日里和那些案司打交道,怪吓人的,他在刑部当的什么差?”

    金凤不由垂下头,声音低了两分,“小少爷..在都官司曹司郎手下当差...”顿了顿,添笑道:“听说当的十分好,很得曹司郎看重呢。”

    云露华面色沉了下去,即便她是个闺阁女子,但也听说过刑部都官司的‘恶名’,都官司隶属刑部四司之一,但却因为主掌刑徒流放,反谋株连刑罚的差事,即便是刑部尚书自己,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刑部的主牢就设在都官司,里头听说简直是人间地狱,惨不忍睹,都官司的任务,就是把进来的人好好招呼一通,管你三七二十一,先上几个刑再说。

    就像云言询,最后便是腰斩死在了都官司手下的斩刀下。

    所以有人又说,但凡在都官司当差的,那都是八字带煞,天生命硬,能压住这些冤魂索命的,但若是死后下地狱,那就是会被拔舌剥皮滚油锅,永世不得超生。

    虽都是些民间传闻,但久而久之,便给都官司又蒙上了一层纱,云露华虽然从小就见过官场上大大小小的人,知道官职无尊贵卑贱之分,但依旧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得司郎看重算什么好事,那种地方,根本就不是阿弟该进去的。

    “回头见了人,我要好好说说他,好端端的书为什么不读,跑去做那种...”她想说‘脏事儿’,又忍了下去,“那种沾人命的事,不该是他能做的,还是老老实实读书,当初爹爹可是...”

    说到这里,话音戛然而止,云露华想到什么,又自嘲笑了笑,“也是,爹爹曾经乃是士林大家,却被状告是舞弊案主谋,天下士子见着我们云家,只恨不得啖其rou饮其血,怎么会让阿弟再涉足仕途呢。”

    恰在此时,窗外响起叩声,金凤开窗去看,原是白致。

    金凤慌里慌张打脸出去,蹲了蹲礼道:“白公子。”

    白致面色淡淡,朝金凤微微颔首,递来一只镂花锦盒,“三爷知道云姨娘落水,差我送些药来给云姨娘养身子。”

    金凤捧着接过去了,谢了恩后,又揣揣道:“姨娘说病好后想见云小少爷。”

    白致语气没什么变化,“想见便见,回头和门房说一声便是了。”

    得了这句话,金凤才安心下来,今时不同往日,在安乐侯府做妾,就是要处处看人脸色,若没有白致这句话,门房那起子拜高踩低的,根本不会替你传话。

    白致隔着窗子往里看了一眼,“郎中来看过,云姨娘可有大碍?”

    金凤摇头说没有,“身子骨倒还好,郎中说吃两副药去去寒气便可,只是...”她停了一下,“姨娘落水醒来,仿佛不记事了,连燕姐儿和慎哥儿也不记得了,还问奴婢如今是不是永安十七年....”

    白致稍紧了紧眉头,“你的意思是,云姨娘不记得永安十七年以后的事了?”

    金凤点了点头,又开解道:“想必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待病好了也许就记得了。”

    落水会不会引起失忆,这个白致还真不清楚,而且永安十七年...他敛去神情,只说,“你先看看,过几日还是想不起来,再请个郎中瞧瞧。”

    金凤嗳了一声,觑了觑人,“那您...要进去坐坐么?”

    客气话罢了,白致虽被安乐侯府上下尊称一声白公子,但也明白主奴有别,更何况男女本就是大防,他隔窗叩声,也就是避免被人说闲话,又怎么会进去。

    白致说不必,朝金凤一拱手,便飘然离开。

    金凤看着他身影好大一会儿,暗叹了口气,其实白公子人很好,这些年来也前前后后帮了她们不少忙。

    第3章

    一连好几日,云露华也渐渐适接触了如今这天差地别的新生活。

    譬如她知道了陆渊有一妻二妾,正妻王氏乃是镇国大将军之女,除了她以外还有个姨娘姓姚,本是秦淮河畔的卖花女。

    陆渊子嗣上面单薄,长女陆皎,次女陆皊,还有一子便是慎哥儿,因着没满周岁,还不曾冠上大名。

    二女一子皆是妾室所出,正妻王氏入府七八年了,肚皮一直没动静,为此安乐侯夫人杨氏没少抱怨嘀咕过。

    金凤忧心忡忡的和云露华说,夫人怕是瞧上了慎哥儿,想抱过去养。

    笑话,从她肚皮里出来的孩子,怎么会任由他落到旁人手中。

    云露华冷冷一笑,“做她的青天白日梦去,活这么大还没人敢跟我抢东西。”

    诚然慎哥儿是个rou乎实儿的小人,可不是什么物什。云露华虽不记得这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却知道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rou,这么可人疼的糯米团子是她的儿子,若真叫别人夺走,她也不必活了,干脆一条白绫抹了脖子,早些见爹娘吧。

    金凤在安乐侯府是奴颜卑恭十年,已经惯了,早没了当初跟在自家主子身后耀武扬威的风采,唉声叹气道:“夫人有镇国将军府撑腰,咱们拿什么和她争。”

    镇国大将军是正二品的武衔,别看名头好听,是响当当的‘镇国’,但在京城这地界上,真的镇不住什么。

    大晟繁荣昌盛了近两百年,除了开国时重武轻文,稳固根基后,再往下数几代武官的实权都是被削了又削,等到了当今圣上这一朝时,这些大将军已经在京城扎根了,老巢都筑全了,便成了一个富贵闲散人,一辈子连兵都没领过,又算什么大将军。

    所以这镇国大将军乍一听唬人,但云露华却没当回事。

    她将手从泡着各色花瓣的水中抽出来,捻起架上的巾子一角,从掌到指仔仔细细擦干净,再将巾子扔进铜盆中,开始上香膏。

    这是她在云府里打小养成的习惯了,金凤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天知道自从姑娘被抬进安乐侯府后,就再也没这样精细养过。

    也不是不养,实在是一个心死之人,养或不养,又有什么区别呢?

    云露华凑近嗅了嗅那一团乳白色的香膏,捏着鼻子摇头,“这膏质地太差,去换成天香阁的百花膏。”

    金凤愣了一下,而后很为难的忸怩道:“姨娘,天香阁的百花膏一盒五十两,咱们...咱们换不起呀。”

    这个倒真不在云露华的考虑范围之内,但想到自己如今处境大不相同,只能撇了撇嘴,“那我自个儿想法子。”

    她只能勉为其难用这膏擦着手,手背贴在一块摩挲时,突然说了一句,“那个陆渊真不是个好东西,从前就不喜欢他,到底我现在都是他的人了,落水几日了,连个人影都瞧不见。”

    她讨厌陆渊,没什么好遮掩的。

    至于这讨厌因何而起呢,那还要往里追究一段陈年往事,掐指一算,还是云露华始龀那一年的事儿了。

    当年都是半大孩子,女孩们常爱聚在一块玩儿踢毽子捉蝴蝶,只是云露华打小的玩伴们个个都是身份顶尊贵的人,要数关系最好的,还得是康宁公主。

    康宁公主乃是先皇后所生,和废太子一母同胞,当时皇帝还没册新后,她就是唯一的嫡公主,而云露华的父亲又是太子老师,常常出入东宫,因着这层关系,皇帝亲指了年岁相仿的云露华进宫,陪着康宁公主玩耍解闷。

    二人性子合得来,又是贪玩的年纪,一来二去,云露华和她越来越好,便不满足只是在宫里那几处玩儿了,有一回,康宁和她从一处拱门的小洞里猫着身子钻过去,私自溜出了宫去。

    而两个衣着华贵,面容娇俏的富贵小姑娘,在京城大街上东奔西走着,自然是引起了人牙子的注意,使些哄骗的小计,轻而易举就把她俩带走了,人牙子要将她们卖到青楼,也就是在那青楼里,云露华第一次碰见了陆渊。

    陆渊当初也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小少年,却跟着兄长已经开始混迹在风尘之地,云露华瞧见他第一眼,他便对自己动手动脚的,说瞧上了她,要买回去做小媳妇。

    这她怎么能忍,自然是和陆渊吵嚷起来,直到五城兵马司的人火急火燎寻来,她还在和陆渊争了个面红耳赤。

    二人同为京城上流阶层的贵女贵子,少不得打交道的时候,云露华才瞧不上他一个侯府公子,每回见到都要讥讽几句,陆渊呢,刚开始还毕恭毕敬忍着,到后来非得和她拌嘴几句,气得她回回都吃不下饭,直到豆蔻之年,开始要拘在闺阁中学刺绣女红,养女子贞静,又要端庄持重,才不负她的才名美名,和陆渊这才渐渐淡了这份‘仇怨’。

    到了要论嫁娶时,隐隐约约有几句‘安乐侯家的三公子是个风流人物’,‘是那些楼里娘子的常客’云云传到云露华耳中,便会招来她一句嗤笑:往后也不知是谁家女儿,这样倒霉要嫁给陆渊。

    没想到,这个倒霉的居然是自己。

    更没想到,嫁他时,自己还只是个妾。

    她甚至私心觉得,云家落难时,陆渊趁人之危强讨自己,就是还记着当年那一句‘要买她回去做小媳妇’。

    越想越气,她咬牙切齿,怒拍桌案,“好一个薄情寡义的陆渊!真真是小人行径!”

    金凤捂她嘴都来不及,只得枯着眉说,“其实..三公子待您不差的,前几日还差白公子送...”

    话音未落,帘外骤然响起一道尖锐女声,“云露华!谁许你咒骂夫君的!”

    疏帘被猛地拨开,帘珠噼里啪啦撞在一块,进来一行人,为首的是个身着暗玉紫祥云纹的圆髻妇人,中上姿色,面容白净,正是陆渊的嫡妻王氏。

    王氏旁边是站了个身着蕊香红琵琶袖的鲜艳女子,看不出年纪,满头珠翠,细眉细眼,颇有楚楚之姿,和王氏站在一块,分明是同辈,瞧着王氏倒比她老气了十岁有余。

    这便是金凤口中的姨娘姚氏,先前云露华落水,听金凤说,当时姚氏在莲渠碰上了人,几句话不称意就想动手打人,结果没得手,竟起了歹心,直接把她推进了渠中,而刚才那道剑拔弩张的问责,也出自她口。

    好呀,她没去找这姚氏的麻烦,人到自个儿送上门来了。

    云露华侧眼略打量了一行人几眼,也算是明白金凤为什么之前说她们在安乐侯府是极不受待见的了。

    不仅分的居室偏僻狭小,笼统一个二等丫鬟,两个三等丫鬟,三个洒扫粗使,除却金凤这个二等丫鬟贴身伺候不提,其余五个人,竟都是死的,任由王氏和姚氏不声不吭的闯进来,连声通报也没有。

    看来她病养好了,也要下手整顿整顿规矩了。

    按理说妾见正妻,合该行礼,尊称一声夫人或者主母,但云露华没有向别人行这个规矩的习惯,慢吞吞斟了盏白水,兀自坐下来,抱盏小口啜着,掀眼道:“夫人和姚meimei怎么不打声招呼就来了,这正在病中,连碗茶都没准备周全呢。”

    也不是没有茶,只是分到她这里的茶皆是些陈茶旧沫,她入口吃不惯,索性叫人把壶里都换成了水。

    王氏和姚姨娘皆是一怔,两两对目。

    这云氏莫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她们面前这样放肆了?

    要知道从前,但凡她们站着,就没有云氏坐着的理儿,即便她们坐着,那云氏也得伺候在旁边。

    王氏也就罢了,到底是正妻,姚姨娘跟着王氏身边久了,惯会作威作福,又仗着陆渊往她房中去的次数最多,平日里做派风头压得云露华可远远不止一头,多数时候连王氏这个正妻都没她能摆谱儿。

    姚姨娘眉一沉,上前两步,“云露华,谁许你坐着不行礼的,还有,你方才还敢咒骂夫君,简直是放肆!”

    抱盏的那只手打了个转,从她嘴边到姚姨娘那头,再突然一泼,大半盏水好巧不巧泼在姚姨娘的衣襟上,将蕊香红染成了深色,云露华掩了掩唇,很诧异的模样,“呀!手没拿稳,不小心把姚meimei的衣裳弄湿了呢。”

    姚姨娘猝不及防,啊地一声,跳起来手忙脚乱擦身上的水渍,双眼狠狠剜人,“云露华!你居然敢泼我!”

    噙在嘴边的那抹笑渐渐转冷,云露华将盏一搁,瓷底叩案,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响,“泼你又如何,没把你头按在莲渠里,让你好好吃一通生水,那都是我仁慈了。”

    她懒懒起身,却是对王氏说话,“不知夫人今日前来,是有什么指教么?”

    王氏眼从姚姨娘那濡湿的衣襟上挪开,暗道这云氏怎么突然变了个人,难不成先前这些年的伏小做低都是装出来的不成?

    不过她并不会为了姚姨娘去打抱不平,本身就是姚姨娘推人落水在先,云氏心中有气,如今挨了她一顿泼,倒也合情合理,两妾相争才是她想看到的局面,最好是底下斗的你死我活,方才显出自己这个正室的好来,从前她就有些嫌弃云氏是个软柿子,一棍子打不出个闷响来,活像团棉花,而今见她也有气性,反倒更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