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页
可是便宜了他,“咻咻咻”几下,闪电出手,两只野鸡倒在地上,拎起野鸡,挥动手,两只野鸡就出现被别的动物咬过的伤痕,作假完毕扔进背篓。 在山林里转悠了一个多小时,背篓里面塞满了野鸡野兔大部分都是一些蘑菇。 下山的时候,直接去了岳父家。 进院子,就听到屋里传出来的欢语声。 他清楚的听到了妻子蔡红梅的笑声,看来是睡好了。 “爸,妈,新姑父回来了,还背着篓子。”在外面玩的蔡晓东,蔡晓南兄弟俩哒哒的跑进屋报信。 “姑父就姑父,什么新姑父,别胡说。”蔡红军呵斥儿子两句。 “爸,妈,哥,嫂子,等久了吧。红梅睡好了没有,等哥嫂走了以后,你接着再睡会儿。” 嘴巴原本就会说的韩君越换了芯子的韩君越更是会说,更知道说什么。 “来,坐,坐。”蔡母对于女婿早上的所做所为很是满意,看来这懒女婿也不是一无是处。 “哎。” 满脸含笑的韩君越靠着蔡红梅的边上坐下,篓子放在炕沿下。 “哟,妹夫收获不小嘛?” 第60章 七零软饭男(02) “运气好, 之前想着哥嫂下午要回城。想着上山捡些蘑菇带回去也能做个菜, 没想到遇到了三只被咬伤的野鸡还有两只自己撞伤的野兔, 也没有别人看见,我就捡了回来。 给爸妈一只野鸡, 哥, 嫂子你们带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回去,还剩一只,我就自己留下,给红梅补补身子。” 一次性说了一大串, 说的蔡家一家人心里头热乎乎的。 看来, 这位懒女婿(懒妹夫)也不是那么差劲。至少知道心疼人,目前看着还行。 结婚的第二天,韩君越成功的俘获了蔡家人的心,至少有了百分之五。 从负印象到好感都百分之五,真是不容易。 全家人最骄傲的就是蔡红梅,她也不是傻子, 知道父母兄嫂都看不上丈夫, 知道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知道找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在日常生活上, 帮不了她。甚至会是她的累赘,可她甘之如饴,她在心灵上是愉悦的。 她就是喜欢这个没用的男人, 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要每天都能看到他, 苦点累点她都愿意。 她知道屯子里的人怎么说她都, 说她明知道是个火坑,她都愿意跳下去。 火坑就火坑吧,她就喜欢跳火坑。 “爸,妈,我家君越不错吧,他只是做不了多少体力活。但他人不懒,知道心疼人。” “算啦,你自己愿意的 ,我和你妈不管。回去回去,别总回娘家。”蔡父不耐烦的挥手让闺女回自己的家。 但那黝黑的老脸上泛起不易察觉的红晕。 唉,老了,自己看走了眼。那孩子还是不错滴,虽然他上山捡猎物不充公,但不是大的猎物他也不好多说。 看俩孙子和儿媳那样,他都不好意思说上交的话。 “爸,您可真有意思,就住隔壁,让我不要常回来可能不?” 说完,扭着腰嬉笑着走了出去。 “死丫头,就知道怼你老子。”蔡父貌似狠狠的瞪了一眼不听话的闺女。 转眼就是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韩君越也对妻子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个不计回报追寻虚无缥缈爱情的傻女人。 青山屯的社员们,已经开始准备猫冬,秋猎的人选已经选好。 瘦弱的韩君越没有被选上秋猎队,只能待在家里。 待在家里的韩君越也没有闲着,一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反正蔡家人不晓得。 “君越,吃饭了。”蔡红梅做好晚饭,对着隔壁房间喊了一声。 “哎,马上。” 房间内的韩君越,停下手中的锤子,解下身上的围裙,走了出来。 他在做一个小玩意,希望能帮助家里改善生活条件。原主韩君越除了痴迷文学诗歌以外,他还有一个异常的天赋,他的手灵巧极其会做各种手工。 前世原主回沪市以后,进的就是机械厂,他能进去凭借的就是真本事。回城的知青多的如过江之鲫,他为什么能找到工作,那就是他的小爱好,喜欢自己组装一些物件,还能自己做一些小发明。自己改造,原本他就是高中毕业。 也学了一些知识,他还自学了一些机械方面的知识。也跟着弄堂里的一位在机械厂上班的邻居伯伯,学了不少东西。 他现在做的就是前世原主自己的一个小发明。 只是到了后世几十年后,科技日新月异,他的小发明不算啥。但放在现在,是很有搞头。 他大算另辟蹊径,自己在家里猫冬搞发明创造然后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 前世的原主,可是一个人做了不少的小发明创造。每次手工弄出来一个小物件,他就一个人偷着乐,也没有想着拿出去怎么样。 这些宝贵的经验还有一些切实际的发明现在都属于君越,也会在七十年代绽放出属于他独特的光芒。 “红梅,最近辛苦了。等我把东西做出来,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韩君越看着妻子白天上山捡山货,回来以后还照顾自己,他很是心疼。 “不说这个,我支持你。咱俩是夫妻,不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