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婚礼
“……不不不,你听我说,婚后还是得回上海住,在这里你要去适应和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改变习惯,和别人磨合,不知得受多少苦,又不方便,爸妈真舍不得你呀,之言……” 是曾之言mama的声音,一边说一边哽咽,听起来非常难过。 原来不是不介意,只是在外人面前把所有对女儿的心疼都藏起。 曾之言安慰道:“妈,你知道努库阿洛法是什么意思吗?Nuku‘alofa,努库是‘居留’,阿洛法是‘爱’,找到一个喜欢的地方留下,带着最大的爱意去生活,我是为爱留在这里,塔卡对我很好,他的家人也很好不是吗?你不用担心,回归这种自然朴实的生活挺好的,况且我又不是不回去了,呆一段时间我们就回去探望你们……” 于月桐一直在外面站着,用毛巾擦湿湿的头发,等她们聊得差不多时才敲门进去。 叁人随意唠嗑几句后,曾之言mama回房间,曾之言去洗澡,于月桐则吹头,她一边吹一边给徐宸熙发微信,讲了一些今天的奇遇和发了几张图片,主要是分享人文风貌和食物。 如她所料,徐宸熙没有及时回复,但她不着急,她知道他在忙,她不过是有点想他而已。 当曾之言洗完回房时,于月桐从迷迷糊糊中醒来,她几乎睡着了。 曾之言躺下来,问道:“我们俩上一次睡同一张床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大四时的毕业游。” “那这次也算是毕业了,从恋爱研究所毕业,踏入婚姻的学堂。” 于月桐浅浅一笑:“毕业快乐。” 但笑容很快消失,她问曾之言:“你有多爱塔卡?” 曾之言沉默了一会,缓缓地回答:“不知道呢,可能月亮代表我的心吧。” 于月桐说:“今天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你,会愿意放弃上海的一切来到这里吗?值得吗?” “哪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甘不甘愿罢了。” 值不值得是求结果,甘不甘愿是问内心。 “那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工作?” “可以给来这里旅游的人当翻译。” “你难得在兜转中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职业,也已经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同传,以后只当旅游翻译员不觉得可惜吗?” “可能上天让我误打误撞选择了当翻译,就是为了让我在那场商贸活动中遇见他吧。别说我了,那你呢?从英国回来不也是放弃了一些东西?” “我现在还是做着我喜欢的事情,而且我是为了我爸妈回来。” “多多少少也因为徐宸熙吧。”曾之言扭头看于月桐,黑暗里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但她知道提到徐宸熙,于月桐肯定会变怂一些。 “……那时没想着复合……” “真的么?” “……” 不作声已经表明了答案,曾之言不再逗于月桐,两人又聊了些明天婚礼的事项,渐渐就睡着了。 凌晨叁点左右,于月桐和曾之言就被楼下和庭院的嘈杂声吵醒。 两人打着哈欠起了床,洗漱后下楼,庭院里有很多人,都是塔卡的亲朋好友,在忙着烤乳猪和准备各种各样的菜肴。 烤乳猪是汤加的“国菜”,于月桐看见有两个大汉拿起一根直径约5厘米的铁棍子,从乳猪的屁股捅进去,刺穿它的身体,再从嘴巴出来,整只小猪就被串了起来,被悬在炭火上烤。场面实在有些残忍,于月桐不敢再看下去。 为曾之言和塔卡化妆以及弄发型的两个女孩已经到来,她们是塔卡meimei的朋友,擅长做婚礼造型,于月桐也一起帮忙。 曾之言换好婚纱后,开始化妆。这里的人的肤色比较黑,女孩们带来的化妆品不是很适用,但曾之言自己把最好最适合的化妆品都带过来了,最后弄了个比较符合中国人审美的桃花妆。 在女孩们给曾之言卷发时,于月桐去换了伴娘服,是当地的服装,上半身是丝绸材质的方领衬衣,下半身是砖红色的印有花草图案的树皮裙,然后自己化了个淡妆,绑一条低马尾,不到半小时就完事了。 有伴娘自然得有伴郎,塔卡的伴郎朋友很高大,但不胖,头发很短,穿着白衬衫,系了黑色领带,腰间围着淡黄色的草裙,相比于月桐所见到的其他汤加人,他还挺帅。 天逐渐亮了,新郎新娘的父母收拾妥当,被烤了叁个多小时的乳猪表面呈金黄色,终于能从铁棍上下来,一切准备就绪。 婚礼在离塔卡家不远的教堂举行,也就五六百米。其实原本曾之言只想在海边办个戴戒指仪式,家人好友作证就好了,但塔卡父母认为还是要庄重一点。 教堂很普通,不过是淡绿色的墙面上挂着十字架,棕色和白色交加的地毯也是用树皮制成。在等候的宾客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每个人身上的树皮衣都不一样,图案、颜色各异,印着鱼鸟虫草,头上的鲜花一个赛一个娇艳。 音响师奏响婚礼进行曲,新郎率先进场,塔卡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剃干净了胡须,看起来是个精神小伙。 当花童在前面引领着,曾之言披着白色头纱、穿着仙气感十足的公主婚纱、一手拿着捧花一手挽着她爸爸的手进场时,于月桐才实实在在感受到——最好的朋友真的嫁为人妻了。 曾之言的手被转交到塔卡手上,塔卡眼含热泪,而曾爸爸背过身用衣袖抹了一下眼角。 神父主持和两人宣誓都是说汤加话,于月桐完全听不懂,但不影响她为之感动。 她莫名想起许多年前的某天,还在读大一的她和徐宸熙在逛街时,旁边的公路上一连二叁十辆车都是婚车,阵仗很大。 于月桐心里嘀咕的是“这周围的路都得被堵得水泄不通了”,徐宸熙却无端端握紧她的手,正儿八经地对她说:“以后我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她怔住了。 说实话,高中时她怕早恋耽误学习,所以她当初答应徐宸熙时压根没想过能和他在一起多久,纯粹是他那天攻势太猛还耍赖演戏搞得她脑子一热就答应了。 她一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觉得像徐宸熙那样的男生终究会喜新厌旧,又或者她会厌倦他,她在心底里设了保护层——别太认真。 年轻时的誓言听听就好,谁当真谁就是傻子。 可是当他主动提及婚礼那么遥不可及又神圣的事时,她开始动摇——也许他不是玩玩而已。 纠缠着纠缠着就走到了今天,十年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爱情长跑的结局往往令人唏嘘,像曾之言和塔卡这样谈了不过一年的反而常能修成正果。 人重要,时机也重要,但感情这门课太复杂,再多的句子都是假命题。 塔卡在发言时除了说汤加话,还特地讲了中文。 他深情款款地看着曾之言说:“我去过很多地方,走过很多路,见过很多人,直到遇见你才有了想要结婚的念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余生,请你多多指教。” 天空响起了雷声,开始下起毛毛细雨,大概上天也被他们的爱情打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