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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节阅读_91

    可我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件事,我还真未必是最上心的那个。

    十一月,连着下了几天秋雨,空气里渐渐有了寒意,饭店的生意每天都持续要很晚,有时候客人不是那么多,我便会让小疯子和花花先走,然后我收钱邹姐和阿秀跑堂,厨房留王勇一个人应付。

    这天更特殊,真乃天降暴雨,商业区几乎没什么逛街的人,饭店里更是冷清了,我看新闻联播说暴雨会持续到晚上,便干脆趁着午后雨不那么大的时候让花花和小疯子先回去,免得晚上天黑雨大,更不方便。小疯子二话不说欣然接受,这很正常,但花花没有坚持要留下则让我有些意外了。两个人走后,我们又坚持到了天黑,眼见着不太可能有生意上门了,我便决定提前给大家下班。王勇邹姐他们都住一起,所以我嘱咐王勇路上小心,然后自己打了个出租车回家。

    结果一推开家门,我就呆住了,原本空旷的客厅里忽然多了一张弹簧床,花花坐在床边儿上看电视,小疯子坐在床正中颠儿啊颠儿的俨然当蹦床玩儿呢。

    “同志们,啥情况?”我故意问,但其实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花花嫌跟你睡太挤,决定搬到客厅啦。”等不及花花打字,小疯子直接帮忙答了。

    我看向花花,四目相对,他冲我笑了笑,像一只很乖的大狗。

    心里某个地方忽然有点儿酸,我想也没想就说:“不是讲好了我搬出来嘛,你赶紧回屋儿,这地儿归我了。”

    花花低下头,在手机上写了个几个字,写完后抬头看我,等了一会儿,见我没走过去的意思,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最后手机被递到小疯子手里,后者直接大声朗读:“床很舒服,我不换。”

    那之后,花花再没说什么,甚至没再看我,好像电视剧比我有吸引力百倍千倍。

    我故作自然地挂好外衣,又给自己倒了杯水,直到喝到胃里发胀,终于确认花花不准备再交流了,才悻悻回卧室。

    整个晚上,我的胸口都闷闷的。事情是我挑起来的,现在如愿以偿了,我却一点儿松口气的感觉都没有。说不上原因,只是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件坏事,比如偷了一辆车,或者……欺负了谁家孩子。

    第章

    不得不说,人真的是一种忘性很大的动物,要不老话怎么总讲记吃不记打呢,选择性忽略掉不好的,古往今来都是人的本性。所以当川菜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天的生活被流水账本填塞得满满当当,我便在这充实中渐渐淡忘对花花的那一丝微妙的愧疚,甚至习惯了客厅中多出一张床,一个人。

    冬至那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儿也搞搞气氛,把阿秀邹姐还有王勇都招呼到家里来包饺子,弄得气氛和和乐乐,一家人似的。临近傍晚,饺子刚出锅,外头就有人敲门,邹姐热心肠地帮忙去开,结果我还没见到来人呢倒先听着了她的叫唤,老板,你家的新电视好气派噻!

    我不关心邹姐怎么隔着那么厚的纸箱就能看出电视气派,我关心的是收货人——尼玛小疯子又乱花钱!死孩子还振振有词,真正生活在于质量,要知道攒下的都是纸,花出去的才是钱。听听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么,要不是周铖拦着并且透露近期家电市场尤其是电视价格一泻千里所以买了也不算吃亏,我真有心踹小疯子两脚。

    花花倒是不理我们这一团乱,专注地看着送货人拆箱,安装,调试,并认真听取对方所传达的使用注意事项,待人走后,他就成了专业的,调台,锁定,排序,玩儿越来越通,不亦乐乎。

    其实花花很聪明,不论是领悟能力动手能力还是反应等等,他唯一也是最致命的软肋就在于没受过正规的教育。虽然我也是个半吊子,但起码也算把义务教育稀稀拉拉的读完了,知道写字一笔一划的顺序,知道英文有二十六个字幕,知道《友邦惊诧论》出自鲁迅,知道什么是黄赤交角,知道植物有细胞壁而人只有细胞膜,知道水能分解成氢和氧,知道中国是从什么时候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知道拥有一个进水口和一个排水口的游泳池同时进水和排水要多久才能蓄满……这不是掉书袋子,也不是显摆知道这些有多优越,只是一个人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所处的高度。我在底层,花花比我还低,我很羡慕过小疯子的头脑和周铖洞悉世事的智慧,我相信花花只会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曾经不止一次地这样想过,如果花花在本该接受教育的岁月接受了教育,他会变成什么样?还会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后厨里给人打下手?我想一定不会。或许他没办法像小疯子那样创建公司,也没办法像周铖那样熟练炒股,但他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技术骨干,或者工程师什么的,他有常人没有的仔细,和吃苦耐劳。

    我知道这些“如果”都没有意义,但我就是克制不住地要去想,结果等我想完,群众们早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我这才发现小疯子买的是液晶,和当年监狱里那台长得就像亲哥儿俩。我调侃道,你是故意的么,缅怀过去?小疯子不以为然,当年只能看新闻,现在想看啥,老子说了算。我恍然,这是花钱买痛快来了。但我还是那句话,扁得人看着难受,最后还要调成四比三,于是脱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小疯子翻白眼,你懂啥,现在都开始换数字信号了,早晚主流信号得变成十六比九的。周铖淡淡插话,再搬几个小板凳,真跟当年一模一样了。我和小疯子面面相觑,分明听见了彼此的心声——这话都没法儿接!

    周铖多数时候都是靠谱的,唯独时不时冒出一句让你不知道是正经话还是冷笑话的毛病,真让人纠结。

    要说那天一切都挺和谐,唯独邹姐时不时的暗示让人头疼,阿秀和王勇也帮着敲边鼓,我没辙,只好东拉西扯的装傻。哪知道我装得太成功,邹姐以为我真傻,于是直接挑明了,大大方方地问:“老板,你有没有想过找个女人成个家?”

    这下傻子都不好意思再傻下去了。

    周铖微微偏头,嘴角弧度微妙;小疯子双眼放光,一副看好戏的架势;我偷偷用余光去瞄花花,他正低头吃饺子,好似没听见一般。

    我进退两难,说不想吧,这话我自己都不信,大老爷们儿哪有不想女人的,以前没条件不敢想,现在条件也有了,人也奔四十了,还没给冯家续个香火,能不急么。可我要说想,那不正中邹姐下怀,不怕丢脸,我是真的打心底怵这大姐。

    灵机一动,我找了个囫囵话:“唉,这个东西不像做买卖,可能你努力半天徒劳,转过身儿就碰见对的了,随缘吧。”

    其实我这话有点儿婉拒的意思了,可邹姐还是不死心:“那老板你中意啥样子的?”

    话到这份儿上,我只能绞尽脑汁地应对:“呃,没啥具体的,就……人好,善良,顾家……嗨,其实真看对眼儿了哪有那么多讲究,碰见就知道了嘛,哈哈!”

    邹姐脸上有掩不住的失落,但还是很大方地陪我笑,王勇和阿秀有些尴尬,但我本尊都给他们修台阶了,他们自然也借坡下驴,开始讲店里的事儿。我在心底长舒口气,想低头喝口饺子汤,却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看我,下意识转头,正对上花花平静的眼。

    这一次花花没有躲,也没有掩饰,就直直地看着我,像一个不动声色的观察者,要挖掘出我全部的隐藏信息。

    其实我没什么可隐藏的,之所以不挑明,只是怕伤害,不论是邹姐,还是他。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心虚,这种心虚毫无理由,但却直接表现在我没办法和他对视超过五秒上。老子喜欢女人,老子迟早会组成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多铿锵有力啊,可我他妈就是说不出口,连在心里想想,都他娘的有负罪感。

    明明就是他有问题,为嘛倒落得像我犯了错呢?

    花花后来又观察了多久,我不知道,反正我努力无视,自顾自大快朵颐起来。

    本以为送走邹姐他们后,花花会和我说些什么,可直到我洗漱完毕,又以喝水为名到客厅溜了一圈儿,花花都没任何反应,就坐在弹簧床上切水果,切得专注而投入,我没敢靠近,单凭动作和声效推断,应该是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那之后我有点儿防着花花了,其实说防着也不恰当,毕竟他没做任何事情,甚至没有要做什么事情的任何征兆,但我心里就是拉起了防护网,连带的,日常一些行为举止也有点被束缚,比如以前懂不懂就勾肩搭背掐脸揉头发的,现在我都会尽量避免,哪怕特别怀念卷毛的手感。

    花花似乎毫无所觉,依然勤勤恳恳地在后厨帮忙,依然对我言听计从,好似一切还跟从前一样。

    临近年关,周铖姐过来找这个唯一的弟弟回家过年。当时我和花花在饭店,就小疯子一个人目睹了全过程。给我们说是周铖坚持不回,理由是jiejie要去姐夫家,他一个小舅子跟着去没道理,也尴尬,最后女人没说过弟弟,拿着弟弟给大外甥的压岁钱,不太痛快地走了。我告诉小疯子这事儿过去就算,最好当没发生过,免得周铖尴尬。小疯子嗤之以鼻,说他有那根儿纤细神经么,你也太小瞧那家伙了。我自觉退下,以免被战火波及。

    小年儿过后,商业街的店铺陆陆续续关门歇业——即便老板是本地的,打工的也要回家嘛——但商业区采买年货儿的人潮却越来越汹涌,以至于饭馆儿供不应求,生意火爆。阿秀邹姐王勇也在几天前回老家了,但我有点儿舍不得这几天的生意,所以召唤来周铖,稳定住小疯子,花花则在后厨重cao旧业成了掌勺,凭借打下手时的耳濡目染,做的菜虽不及王勇,也算能凑合。

    这天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天上从一早就开始洋洋洒洒地飘雪花。好在雪不大,落到地上没等积攒呢就让行人踩化了。

    许是天气原因,又或者还没到饭点儿,店里几乎没客人。花花猫在后厨不知道鼓捣什么,我则和小疯子窝在收银台算这几天的流水,周铖无堂可跑,便随意扯过张椅子坐下,变戏法似的弄出一本硬皮书,低头读起来。

    吱吱咔呀——

    冬天的北方室内外温差巨大,所以即便开张迎客的也不敢我家大门常打开,通常是关得严实,客人进门自己推就好。饭店二次装修的时候怕破费,大门就没换还是从前的,转轴百叶那里因为年头有些久了,开合时总会发出极具特色的摩擦音,所以一听这声音,就是有客推门。

    “客人几位?”

    我这刚抬头,周铖已经起身迎过去了。要不是害怕大材小用,我真有心雇他永久跑堂。

    来客是两个男人,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一个穿着皮夹克,一个穿着商务风衣,看起来挺有派头,其中一个手里还晃荡着宝马车钥匙。

    不过就算他开保时捷,来到我这种店能做的贡献也有限——他要是想吃个万儿八千的,得组个加强团过来。所以一看周铖招呼了,我也就没上前。

    “你找这什么破地儿啊!”刚一进来,穿皮夹克的就不太乐意了。

    商务风衣没好气道:“有吃的就不错了,谁让你非得这破天气出来得瑟。”

    “cao,这不是等不及想试试新车么,明儿就得进贡给老丈人了。”

    “他牙都掉光了还开跑车呢?”

    “作死呗。”

    俩人根本没搭理周铖的问话,自顾自找个地方坐下,暴发户的气息扑面而来。

    若在以往,周铖肯定淡定自若,继续用我的真心换取你的笑容。可是今天,他有些反常,眼见着俩人坐下,他愣是站在原地没上前,更别说问对方想要吃点儿什么了。

    这可不像周铖,我微微皱眉,刚想开口,皮夹克也急了:“嘿,服务员儿你木头啊,点菜!”

    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闪过周铖眼底,没等我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他已经从容地走过去:“两位客人,这是菜单,看你们想吃点儿什么?”

    皮夹克接过菜单就开始粗鲁地翻,商务风衣和周铖对视的一刹那,愣住了。

    “周……铖?”不确定的语气中,更多的是惊诧和不可置信。

    皮夹克闻言刷地抬头,表情先是和商务风衣如出一辙,但很快就变成了nongnong的敌意。只见他把菜单一扔,怪异地笑了下,语带嘲讽:“哟,你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哥儿几个好去接你啊。”

    周铖微微颔首:“多谢,有这份儿心就够了。”

    皮夹克笑得更开心了,只是笑意没传达到眼睛里,细细瞧,发冷:“听说里头可乱得很,你那后面现在还能用吗?”

    周铖叹口气,不紧不慢道:“徐可还好吧,我听说他后来得艾滋了?唉,你看你,玩儿也要玩儿个安全的嘛。”

    皮夹克变了脸色,腾就站了起来,力道之大直接撞翻了凳子:“妈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叫人把你店给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