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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年呢?” “在屋里玩电脑呢。” 程斯年听到外面对话的声音,动了动身子,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将麻木的双腿挪下来,等着那种酥麻感过去,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程父朝里面看了一眼,正巧对上她转过去的目光。 “怎么不开灯?” “爸爸。” “嗯,别玩了,起来活动活动,眼睛都玩坏了。” 程斯年应了一声,程父就关上门出去,眨了眨眼睛,将里面的水光敛去,腿上的酥麻感已经过去,只是还有些无力,撑着电脑桌站起身来,程斯年想,老天既然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不会让那些事情重蹈覆辙。 不论是她的父母,还是她的人生,亦或是,黎清兮。这一世,她会拼了命保护她想保护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基调轻松, 前期会慢热一点。 感谢小可爱的支持! 笔芯! ☆、逃课 吃晚饭的时候三人围坐在客厅的茶几上,程家父母被程斯年看的浑身不自在,问她怎么了她又不说,两人只能又将视线放到电视上。 程斯年收回目光,专心吃饭,太多年没有吃过程母做的饭,所以晚上多吃了一碗,差点让自家老爹饿肚子。 程斯年在牡城的二中就读,而程家在牡城下面的小镇里,所以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要收拾东西,坐车返回学校,拖到不能再拖,程母催第三次的时候,程斯年终于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她12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出去上学,即便她们当地也有初高中,但因为她自小就是沉闷的性格,不爱说话也不爱学习,程家父母明知道送她出去上学会让家里压力变得更大,还是义无反顾的将她送了出去,哪怕那时的她学习成绩提升不上来,但至少别再养成更沉闷的性子。 不过也好在父母有远见,早早的将她送出去上学,虽然她如今性格仍旧不讨喜,但到底比之前开朗了许多,而父母两人倒也真的攒下了钱,在她升高中那年买了楼房,还给她的房间装了电脑,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两天假期她也愿意往家里跑的原因。 坐了两个小时的客车进了市里,又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学校附近,因为二中的学生宿舍较少,而且都是八人寝室,所以父母在外面给她找了管吃管住的公寓,不过在高二分文理班之后,她跟傅汎一起另换了地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房东常年不在家,把房子租给她俩。 傅汎跟她一样,也是借读生,学习成绩跟她差不多,两人交好还是因为一个冰淇淋。 高一的时候两人就同班,但两人并没有什么交集,因为班主任是语文老师,而她的语文成绩向来都是年级第一的存在,所以她也算是一直坐在好学生堆里的前排座位,而傅汎却一直在中后排的位置徘徊,有一次晚自习前她去超市,傅汎在楼上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说想吃冰淇淋,她转身就去买了,可其实她只是在开玩笑,上了楼之后,她跟傅汎说请她吃的,结果第二天她就请了回来。 说来也巧,分了文理班之后,两人又是同班,而分班后的第一次月考要按照成绩排座位,她的总分加起来跟傅汎一模一样,两人顺理成章的成为同桌。 程斯年到小区楼下的时候已经快两点了,傅汎打来电话得知她到楼下了,便挂了电话在客厅里等着,听到开门声跑出去,见到程斯年就扑了上去:“橙子,我等你好久了。” 程斯年退了一步站稳身子,乍然看到好友十年前的样子让她有些想笑,昨晚一直翻来覆去不敢睡,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没多久就惊醒了,感觉不到一丝实感。 傅汎高考考了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当了老师,那时她身上多了些为人师表的姿态,成熟又稳重,不像此刻,在经过杀马特时代之后,她这一脑袋鸡窝头也实在是算得上黑料了,其实在这个时候,她这个发型还算得上是流行,因为爱打扮,倒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和情书,在高中时期就已经换过两任男朋友了。 “我收拾一下再去吃饭。”看到好友青涩的脸庞,久违的记忆也回笼,自然知道她此刻为什么等在这里。 因为已经升入高三,即便是周末的晚上也要上晚自习的,两人去学校不远处的店里吃麻辣烫。 看着傅汎碗里红通通的一片,程斯年再次笑了笑,她这种吃麻辣烫把辣椒当主食的人还真是挺少,看着她吃的开心,程斯年也拿了辣椒罐想要加一点。 “你干嘛?”傅汎伸手拦住她,阻止了她的动作。 “我就是想尝尝。”程斯年收了手,忘记她这个时候还饱受胃病的折磨了。 两人吃完饭就去了学校,二中虽然算不上最好的学校,但在常城也是不差的,在这度过的日子还是很怀念的,程斯年像是第一次来一样,眼睛四处乱看,跟着傅汎走进班级之后就尴尬了,她忘记她如今坐在哪里了。 不过好在傅汎拉着她八卦了一会,她这才想起来,朝着前面的几排走去,然后目不斜视的坐在一个人的身旁。 她之所以想起来,还是因为如今的这个同桌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 她之前的座位是在班级的后排,这次能调到前面一点还是因为原本这座的同学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这才把她调到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