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
书迷正在阅读:[综]被迫多戏型女子、芳心纵火犯[穿书]、朱砂痣与白月光、活到游戏最后、真少爷不想继承家业、协约结婚选我我超甜[娱乐圈]、全娱乐圈都求我别嗑CP、软心骨、星光与你[娱乐圈]、肥宅一夜暴帅后
这是凤城春在下山之前,叮嘱过她和杜云歌千万遍的最笨最简单却也最有用的办法,谁让妙音门家大业大呢?没成想还真的用上了。 这不,在这家胡人客栈旁边的那家馆子就是妙音门的生意,在终于发现了自家门主的踪迹之后和杜云歌配合得那叫一个天/衣无缝,果然送来了一碗半边是有毒的苦杏仁浆制的豆腐、另外半边是无毒的甜杏仁为原材料的的糖水来。只可惜这碗杏仁豆腐在送来的路上出了点小问题,还是没能顶得住一路送来的颠簸,让含有微量能令人半晌过后晕眩的毒素的苦杏仁的那一边渗了点汁水过去,到了杜云歌的那一边。 杜云歌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就敏锐地辨别出她这一份的不对劲来了。自小到大都被娇养着的姑娘,吃穿用住的用度都是顶顶好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味觉自然要比一般人都敏锐得多,对于秦珊珊来说只是“略微有点苦”的糖水,在她的口中那就像是生吃看苦菜根、活生生啃了半截苦树皮一样难受,但是为了不让秦珊珊看出来异常,她愣是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把这东西吃完了,在成功按照计划放倒了秦珊珊之后,她就把秦珊珊给绑了起来,然后强忍着时有时无的头晕一直在楼上等薛书雁。 ——如果她乱跑了的话,薛书雁一定追不上来,两人没准还有可能失之交臂,就像秦珊珊在脑子里胡乱想的那些东西一样,当今世道是容不得一个漂亮姑娘孤身在外行走的;且按照薛书雁的秉性,她肯定自从发现杜云歌丢了的那一瞬间就开始找人了,只要她没有丢掉盛有引踪香的香囊的话,薛书雁就一定能追上来。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能无条件地信任薛书雁,即便眼下薛书雁跟她说“好生问问这人究竟想干什么”、而不是第一时间就要带走她,杜云歌也觉得薛书雁的所作所为均有道理。 “你最好说实话。”眼看着秦珊珊又要用那一套美人的理论来糊弄杜云歌了,薛书雁不想跟她过分纠缠,就干脆把雁翎刀一把拔了出来,咄地一声就插进了面前的桌子中心,入木三分却又巧妙地维持住了没有劈开最后一丝木纹,足见眼下她功力之精深了: “若有半句插科打诨,便如此桌!” 秦珊珊这才收敛了些许,那张明显异于中原人的脸上便终于带了点为难的神色出来,随即对着杜云歌的方向双手合十拜了拜。即便她的手和脚眼下还困在一起,做这个动作难得很,也要坚持把这个礼给行下去: “小门主,委实对不住。” “乌扎卡族近年来主战的人越来越多,就算我有心压制,也愈发感觉力不从心。如果不赶紧做点什么的话,只怕这帮人真的会有一天带着全部族的人马,联合其他部族同样野心勃勃的人们,长驱直入,重现当年五胡乱华的惨剧的!” 杜云歌还没想明白想要让乌扎卡族的好战分子的心平复下来究竟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就听见了来自薛书雁的一声很轻的、却又冷到彻骨的笑。 她很少听见薛书雁这么笑。不管在别人的眼里薛书雁是怎样的冷面阎王、不晓人情世故的武疯子,至少在她的面前,薛书雁从来不吝表现出一位寡言少语但是又分外可靠、令人安心的温柔的师姐的形象。 杜云歌觉得这样没问题,挺好的,至少真的让她很是安心,于是便一直这样相处下去了,长久以来,她几乎都要被薛书雁在她面前一贯展露出来的无害给骗到了,真真以为她的这位师姐已经在长久的忘忧山上的生活中,消磨掉了所有来自胡人的血脉的利爪与尖牙。 然而此刻,别说噤若寒蝉的秦珊珊了,就连杜云歌都大气不敢喘,空气中的沉默与安静简直要凝成细小却尖利的冰针,往人的腠理之下狠狠刺去! 薛书雁看向秦珊珊的眼神是冰冷的,在冰冷中又带有一点的恨铁不成钢和惋惜,最后她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沉声道: “……我真是太蠢了。竟然把你当成正儿八经的对手,呵。” 还没等杜云歌反应过来呢,薛书雁就单刀直入地问道: “你是想把云歌带回塞外,好让你们乌扎卡的人知道,中原最大的财富——传说中妙音门的藏宝和唯一能够观看藏宝图的门主都已经在你的手里了,根本没有必要白费气力越过长城,对不对?” ※※※※※※※※※※※※※※※※※※※※ 【小剧场】 薛书雁·内心:我真是太高看我表妹了。我本以为她真的这么喜欢云歌呢,都正儿八经地把她当做了竞争对手,结果被我一诈就诈出来真实目的了。在追求的过程中一含有别的心思那立刻就落了下风,你还拿什么跟我抢呢,你已经输了!出局吧玛依拉!!! 表面:呵呵。 ——感觉每次的小剧场都在解释师姐的内心活动,此人颇为擅长小作文orz要是放在正文里的话只怕字数瞬间就要暴增…… 【重要通知】 今天笔记本电源烧掉了,借了台电脑写的……因为不太习惯这个键盘,所以可能有虫,虽然已经检查过了但是我还是担心会有漏网之鱼,所以如果看的时候发现有虫的话请告诉我,谢谢_(:з」∠)_ 第49章 究竟 “还请门主帮我。”秦珊珊也知道自己这事儿做得的确有点不厚道, 但是如果真的能把杜云歌带回去的话,少说也能稳下个三五年的边疆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