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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两人齐齐翻个白眼,心道‘这可不仅仅拜董家所赐,你自己也功不可没。’ 第四十四章 董坤几人惊叹林方旭来历不凡的时候, 浙江会馆众位举人已经讨论完毕, 归结而言是不怕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自信? 其他人是看解元郎信心十足,而心下安定, 解元郎则是开了挂, 所以自信,这辈子还不知道, 但上辈子会试头名是商师兄,也是殿试状元, 榜眼是位三十多岁, 来自江西的举子,探花是孔阁老嫡孙孔昭。 由此可见, 董坤这京城第一才子的名头有多虚,说起来林方旭上辈子也勉强算是个董派朋党,为什么说算是, 因为他不是自愿的。 林方旭上辈子中进士时, 孔董两派正斗得如火如佘,各种拉帮结派, 很多没背景的新进士都不可避免的卷入其中,林方旭上一世名次在二甲第六, 算不得出类拔萃, 但也算优秀,董派试图拉拢过他,但都被他用各种方法拒绝了。 可能是因为祖上名声太大, 董派一向处事圆滑,估计也不想要一个动不动敲登闻鼓之辈,最后便算了,林方旭得以安稳地在翰林院呆了两年。 结果第三年的时候,刘明珠的胞兄,莫名其妙地被董家看中,将偏房庶女嫁给了他,自己也就莫名其妙地在别人眼中被打成董派,以至于不得不远避云南。 后来被调到苏州,又不可避免的在董坤手下做事,为董家继承人的政绩出谋划策,当着任劳任怨地老黄牛,最后还被人丢出去背黑锅。 林方旭三人回到武安侯府,说好明天一起出发后,便各忙个事了,林方旭想着前世的经历,在武安侯府前院闲逛,转过假山时,遇见提着红缨枪的姜世云。 小哥儿估计刚从演武场回来,穿着大红色练功服,额头脸颊还留有细密晶莹的汗珠,脸色更是绯红娇艳,看见林方旭时愣了一下,转身想躲,又想起这里是武安侯府,作为主人不能这样不礼貌。 林方旭好笑道:“在下是洪水猛兽不成,让少郎一见到便躲。” 姜世云暗骂自己一句‘没出息’,面上不好意思道:“哪有躲……我只是突然想起来,有东西落在了演武场。” 林方旭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见着了他,哪能轻易放过,装作好奇道:“在下在侯府借住多日,还未有幸见识过侯府演武场,不知可否同去?” 姜世云本能的想要拒绝,却见林方旭微笑的看着自己,眼睛里藏着戏谑,心里堵了堵,负气道:“你一个书人,去演武场干什么!” 林方旭挑了挑眉,笑道:“我虽说不是十八班武艺全会,但还是会一两样的。” 姜世云好奇道:“你除了会外祖父的那几招剑法,还会什么?” 林方旭目光深沉道:“不管我会什么,若是我赢了少郎,少郎可否回答在下一个问题。” 姜世云见他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深吸了口气道:“有什么不可以的,哼……,我除了长枪,刀剑长弓可都使得,看你拿什么赢我。” 林方旭不可置否的跟着他来到演武场,径直去武器架上取了一副弓箭,拿在手里观察比划着。 林方旭当然是有备而来,君子六艺,在府学时就学习过射,前一世在云南任职时,又认识了当地一位弓箭之术十分了得的猎户,跟着钻研过一段时间,自认还是拿得出手的,能赢最好,不能赢至少多待了一会儿,多说几句话不是。 林方旭选了一副合适的长弓,羽箭上弦,拉满弓,对着七十米外的立靶射了出去。 姜世云只听见嗖的一声,羽箭稳稳的钉在了红靶上,心里大感意外,随意取下一副长弓,对着同样的靶子,也是一箭中红心,两只羽箭紧紧挨在一起。 姜世云对着林方旭挑眉道:“这点本事,可是赢不了我的。” 林方旭见他自信飞扬的样子,微微一笑,满眼的温柔包容,指了指演武场边上,一颗高大的红梅树,说道:“我们下一场就比,谁将那朵绽放的红梅射下来吧。” 宽阔的演武场周围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将近两人高得红梅树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北平的梅花开的晚,在满树花骨朵的映衬下,枝头顶端的那一抹红,显得格外美丽娇艳。 姜世云不想让林方旭抢了先,弓箭上弦,举手便射,箭矢离弓时,忽然刮起一阵北风,吹弯了梅花树枝,那一点红在枝头左右跳跃,仿佛要乘风离去。 风停过后,羽箭独自躺在墙角,红梅依然屹立枝头,只剩下红衣小哥儿,惊讶地微微瞪着眼,回过神后,又懊恼的跺跺脚,沮丧地嘟着嘴道:“该你了……” 林方旭忍着笑,拉开弓弦,瞄了一会,确认无误后才松手,好在没有刮风也没有下雪,只见羽箭呼啸而去,最后箭头上带着一点红,飘落在皑皑白雪中。 姜世云见林方旭走过去,拾起雪中红梅,朝自己走来,初见时还是在杭州簪花宴上,不到舞象之年的少年,站在一群留着胡须的新晋秀才前面,显得格外矮小,像个小屁孩儿一样。 如今,当初的小屁孩儿似乎已经比自己还要高一些,脸上稚气全无,长得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杭州辩论时,只以为他文才出众,常人所不及,现在看着他指尖的一点红,才发现解元郎的武艺似乎也不凡。 林方旭捧着梅花,走到姜世云面前,微微低头,对上那双如水般的明眸,用低沉的嗓音缓缓说道:“在下前年在西子湖畔,见过一朵红花,甚美,心悦之,辗转思之。可鲜花长在高枝,触之不及,只敢站在树下仰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