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在线阅读 - 第66节

第66节

    江妙妙问:“怎么样?”

    “你还没吃?”

    “你是大功臣,最好的东西肯定先给你呀。”

    陆启明翻了个白眼,“我看你是想拿我试毒。”

    她的用意被戳穿,不好意思地笑笑。

    “味道到底怎么样?我做了大半天才做好的,桌上还有一堆没下锅蒸呢。”

    “你吃过面疙瘩吗?”

    “嗯。”

    “这就是个大号的面疙瘩,吃倒是能吃,就是粘牙,堵嗓子。”

    江妙妙闻言忍不住也尝了口,表情立刻变了。

    呸,什么馒头啊,难吃得要死。

    不松软就算了,味道还不好。

    忙了那么久就忙出这种玩意儿,过两天的饭菜依然没着落。

    她沮丧极了,捏着馒头靠在墙上不想动。

    生活太难了,呜呜。

    陆启明本来很嫌弃,看见她这幅模样,伸手去拿馒头。

    江妙妙瞥了他一眼。

    “你干嘛?”

    “吃饭,味道是奇怪了些,不过还挺合我胃口。”

    “真的?”

    她狐疑地看着他,只见对方一口接一口地吃,似乎真的在吃什么美味。

    陆启明这么给面子,她都不好意思了,赶紧抢回来,放在盘子里端起来说:

    “我拿去加工一下。”

    “怎么加工?”

    “放点油煎煎看。”

    她没把握能把它变好吃,但下限已经在这儿了,总不可能更糟糕。

    陆启明点点头,“好,等你回来。”

    江妙妙不想辜负他的期望,打起精神下楼继续忙活。

    陆启明仍然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伤口痛得他动都没办法动。

    他想抽烟,可烟盒与打火机放在挺远的地方,伸长胳膊够了半天够不着。

    江rourou从旁边经过。

    他喊道:“傻狗,过来。”

    傻狗白了他一眼,用屁股对着他,坐在旁边挠痒痒。

    陆启明气得要死,只好自力更生,使劲把手往前一伸,牵动伤口,痛得直吸凉气。

    江妙妙听见动静跑上楼,看着他问:

    “你乱动做什么?伤口还没好呢,不要命了?”

    “我想抽烟……”

    他没有底气,弱弱地说。

    “想抽烟跟我说啊。”

    她帮他把烟盒与打火机拿过来,点燃一根塞进他嘴里,想了想,将别墅里所有的烟与打火机都搬到他身边,还放了个碗当烟灰缸用,方便他随时都能想抽就抽。

    做完这些,江妙妙又去厨房忙活了。

    陆启明抽着烟,神气地冲江rourou哼了声,想到江妙妙关心他的样子,心里美滋滋的。

    她总是嘴上说得冷酷,其实放心不下他,唠唠叨叨的,像个小媳妇。

    他无所事事地抽了三根烟,睡着了。

    醒来时闻到一阵香喷喷的味道,睁开眼睛,发现江妙妙就坐在旁边,正在喂江rourou吃东西。

    那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脆脆的,被狗牙齿咬得嘎嘣响。

    陆启明稍微一动,她立刻回头,脸上洋溢着笑容。

    “你醒啦?快尝尝。”

    不等他回答,一片硬邦邦的东西就塞进他嘴里。

    陆启明皱着眉,小心地咬了口。

    嘎嘣一声,满嘴酥脆油香,让几个月没怎么吃过油水的他为之惊艳。

    江妙妙观察着他的表情,问:“怎么样?好吃吗?”

    陆启明把没吃的半片从嘴里拿出来,看了看问:

    “这是刚才那玩意儿?”

    “是啊,我把它们切成小片,放在油锅里煎脆,出锅后又浇了点蜂蜜。味道不错吧?嘿嘿。”

    陆启明忍不住又咬了口。

    又甜又香,热量很高,给人满满的幸福感。

    江妙妙看他喜欢,把盘子端过来,放在二人中间。

    她下午没干别的,蒸馒头煎馒头,做出了几大盘。

    两人一狗拿这个当晚餐,又冲了点速溶奶茶,饱餐一顿,吃完舒服地躺在被子上。

    吃饱喝足,心情就好。

    心情一好,就觉得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他们静静地躺着,江rourou打了个小喷嚏,江妙妙用脚尖挠了挠它的肚皮,软软的。

    光线又开始变暗,夜晚即将降临。

    她爬起来,接了盆热水帮陆启明擦身体,自己也去隔壁房间简单地洗了下,开始为夜晚做准备。

    喷消毒液,抹除他们生活的气息。

    关掉屋内一切有光有声音的电器,锁门堵门,封窗户。

    做完这些,她躲进被窝里,抱住陆启明,闭上眼睛,不去想屋外的事。

    丧尸可怕的叫声穿透墙壁,吵得他们无法安睡。

    半夜里陆启明发起高烧,身体剧烈颤抖。

    她给他喂了退烧药,用身体温暖他,紧紧抱着他不松手。

    对方烧得意识不清,嘴里模模糊糊地说着什么,脸埋在她胸口,呼出的气息非常灼热。

    不知过了多久,他安静下去。

    江妙妙松口气,用毛巾擦擦他汗湿的头发,很快睡着了。

    早上六点,阳光重回大地。

    陆启明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咂巴了两下嘴,神清气爽。

    腿还是动不了,但不影响他自恋。

    他只穿着一条大裤衩,金鸡独立地从江妙妙身边绕过去,来到洗手台前。

    镜子里映出他几天没好好收拾的脸,肤色苍白胡茬多,看起来就像个流浪汉。

    他刷了牙,拿起自己的宝贝,在下巴上刮来刮去。

    江妙妙被一阵嗡嗡声吵醒,还以为有蜜蜂进屋了,睁眼一看,陆启明正在身残志坚地刮胡子。

    她惊道:“你怎么站起来了?”

    陆启明单手撑着洗手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再不起来,我这张脸不知道要被你糟蹋成什么样。”

    江妙妙喊冤:“我哪儿有糟蹋你?明明照顾得尽心尽力。”

    “是吗?”他冲角落里的脸盆抬抬下巴,“那里面的毛巾是你昨晚给我擦脸用的,没记错的话,之前你一直用它擦桌子来着。”

    江妙妙脸一红,“当时天太黑,我没看清楚,又不是故意的。”

    陆启明没跟她计较,一来伤口太痛,不想说话。

    二来……昨天她一个人干了很多活,忙得晕头转向,估计实在是顾不上了。

    江妙妙自己从来没受过那么严重的伤,总感觉一不留神他就会死。

    为了让自己唯一的同伴继续活着,她等他刮完胡子就赶紧扶他回去躺下,叮嘱道:

    “在伤势彻底痊愈之前,你不许乱动。”

    肚子都破了口子啊,一动,肠子流出来怎么办?总不能徒手塞回去。

    陆启明倒跟个没事人似的,还有心思开玩笑。

    “那要是丧尸来了,你冲过去跟它们拼吗?”

    江妙妙摇头。

    “不拼,我又不是你,强得跟蟑螂一样,我冲上去是送死。”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

    “要是丧尸真的进来了,我就一把火把这栋房子烧掉,跟它们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