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男主暗恋了本座的马甲号在线阅读 -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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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又一作辑:“大人放心,有我在她活不了。”

    黎无霜上前一步,抬手捋了捋对方的鬓角:“你是我的心腹,我当然放心。”

    第3章 他的功法

    此时的方云不知道,男主的第一个救星也被自己的猪队友盯上了。

    他被青羽带到了湖边,便说好了自己回去的时间,抬手将她挥退,自己坐在了湖边亭子里吹冷风。

    姑娘,我可给了你机会,我最近几日都少在寝宫中出现,你要偷东西救男主可要快点。

    片刻后方云抬手微微拢了拢发丝,稍稍低头好奇的向水中看去。

    水面映照出了他此时的容颜,方云见了就挑了挑眉。

    果然,能迫害主角迫害到最后的男人,必然都是真绝色。

    只见他此时这张脸,皮肤光滑细腻,面颊稍显瘦削,下巴只容一握,细长的眉梢之下长了一对眼尾微微上挑的桃花眼,鼻梁高挺,薄唇微抿。

    他面如冠玉,只在右眼眼角处长了一颗红痣,带着丝丝缕缕,足以魅惑人心的媚意,却又生生被清冷的气质阻隔成了只可远观。

    是个绝世的美男子。

    方云心道这皮囊真好看,刚要再笑两下看看,就被许久没出声的202突然打断:“叮!技能加载完毕。”

    这一声过后,便有大片大片的东西涌入方云脑海之中,大约是苍九云毕生所学之功法。

    苍九云学过的东西,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堪比第一个字母组成的片子。

    方云意识过来之后没忍住老脸一红,问202:无稽之谈。有正派些的功法吗?

    202没有直接回答,只是间接道:“苍九云:本世界第一大反派,合欢魔宗宗主。”

    方云闻言默了,这就是在告诉他,身为大魔头,不配拥有哪怕半个正点点的东西了。

    方云在亭子中傻坐了小半天才又端着架子回去,他在自己的寝宫中转了一圈,默默将关着男主的笼门钥匙和几件小法器放在了显眼的地方。

    方云垂眸看着它们,心道:这几日多让青羽进来打扫一下吧。

    之后数日,方云日日端着苍九云冰清玉洁的架子,越来越适应这种拒人千里的高冷感觉,和“谁凑过来我抽死谁”的暴脾气,每日与自己座下的亲信议事也不露马脚。

    所幸几日来事物不多,方云尚且跟得上节奏,闲暇之余还有功夫去预览卷宗,对宗内大小诸多业务也熟悉了不少。

    只是他频繁招呼青羽进房,也不见那姑娘拿点什么不该拿的东西。

    而青羽只道宗主知道了她有小心思,在试探她是否有二心,更加不敢造次。

    方云怒其不争,眼瞅着下一个把男主往锅里扔的日子又快到了,他心中焦躁的不行。

    但那202每天这个“不符合人设”那个“ooc警告”的,方云也不敢亲自出马。

    这一日,方云与手下议事完毕,处理好了宗中的日常事宜,却不敢回寝宫,又百无聊赖的垫着软垫,托腮侧卧着吹冷风,心道:有完没完?怎么还不快点动了手把我东西全偷了,我给的机会还不够多吗?既然有这个心思不如就动手。

    我天天有避风的寝宫不回,有舒服的床榻不躺,我在这硬邦邦的亭子里吹冷风?我甚至特意日日告诉了你我在吹冷风不回去。

    他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就问:“我去看看他,就看一眼,总没事吧?”

    202:“ooc警告。”

    方云在心里立刻啐了它一口:我去看看我养的小畜生还活着没有,有什么问题?

    202:“符合苍九云人设。”

    祁岩就被关在炼丹房边上,方云过去的时候他本来在睡觉,听到响声一睁眼,睡眼朦胧之间见到是他,即刻凶恶了起来。

    大约是知道自己打不过苍九云,他也没逞口舌之快咒骂,就只是恶狠狠的盯着方云看。

    那眼神像还未成年的恶狼,虽然瘦弱但凶狠的厉害,仿佛只要给他打开了笼门,他就能一往无前的扑过来咬死方云。

    方云一看他这样,鸡皮疙瘩缓缓出现了,原剧情中的男主再次在他脑海中出现:废了功力喂点猪食,扔猪圈里,猪圈里去,里去,去……下周捞出来洗洗再给我送回来,容我慢慢吸。

    莫欺少年穷。

    他刚想叫人给祁岩送点吃的来,202就孜孜不倦:“ooc警告。”

    不ooc究竟有什么意义?找死吗?方云最终只是干巴巴道:“给他换个大点的笼子,这个我看着憋屈。”

    方云看了男主回来,又取了软垫侧卧在亭子中发呆,抬手下意识的卷了卷垂在自己肩上的发丝把玩了片刻。

    他思前想后还是忍不住问了:我问你,若是我现在去找男主,对男主好,怎么算分?

    202:“对男主好一次扣二百五十分。”

    你就像个二百五一样!他又问:惩罚怎么说?

    202:“累计500分惩罚一次,依次递增,第五次惩罚为:魂飞魄散。”

    沃日这么凶残的吗?这么说来他一共只有五次接受惩罚的机会,照着这个节奏,他只需要去找男主说几句好话,路子都没搭上呢就得死。

    所以说到底是现在巴结男主立刻就死,还是数十年甚至百年之后被主角当做炉鼎砍了四肢扔猪圈里等死,这是个问题。

    方云妥妥的选择了后者,现在吃好喝好坐拥偌大一个魔宫活个百年,说到底还是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