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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_分节阅读_212

有什么资格和途径去管这镇上每天都在发生的事?

    慢慢地,他的心思从画画转移到曼奚镇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上,时常想应该怎么办。

    可16岁的少年,又想得出什么办法。

    在曼奚镇待了几个月之后,初来时的兴奋感已经荡然无存,他开始厌恶这里——厌恶这里粗暴无礼的男人,也厌恶这里懦弱愚蠢的女人。他买了回洛城的火车票,打算再过一周就回去。

    但在这最后一周,他失手杀了人。

    那个人叫梁超,“休”了无法生育的老婆,很快娶了一个刚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年轻姑娘,却仍是终日打骂。

    既然已经决定回家,仇罕就懒得再画画了。每天,他都坐在茶馆里发呆,思考自己的将来。

    他想,回洛城之后,一定要将在曼奚镇的所见所闻整理下来,找一个报社曝光,一个不够就找两个、三个!

    那个年代,报社具有非同凡响的影响力。

    在这里他什么都做不了,可是离开了就不一样了。城市里打着“男女平等”的标语,工厂里时常播放“女人能顶半边天”的广播,自己肯定能救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里的女人!

    少年的希望,总是那么单纯,单纯到不切实际。

    在茶馆里,他遇到了梁超,梁超正在大声议论自己高学历的前妻和年轻貌美的老婆,用极其难听的话语将她们贬得一无是处,说起房事时也毫不遮掩,下流而低俗。

    他听到了很多声“逼”、“cao”、“干”

    一帮男人们猥琐大笑,喝彩声不断,他却听得面红心跳,既尴尬又愤怒。

    他本来可以忍住,但当梁超离席而去时,他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那时,他只是想看看梁超要干什么,会不会是回去打老婆。但梁超并没有回家,而是在闲逛许久后,走进了一家歌舞厅。

    大城市里有很多装修得金碧辉煌的歌舞厅,但曼奚镇只有一家,虽然和城里的比起来相当寒酸,但和镇里其他地方比起来,还是“豪华”了不止一个级别。

    梁超在歌舞厅待到半夜,抽烟喝酒打牌,然后从后门醉醺醺地离开。

    他一路跟随,行到一个没有人的小巷,举棋不定,想上去跟梁超理论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时,忽见梁超转过身来。

    梁超已经醉了,恶声恶气地叫骂,用污言秽语问候他的女性家人。他血气上脑,将在心里憋了许久的话喊了出来。

    梁超也许听清了,也许没有,干笑道:“我cao自己的女人,打自己的女人,关你屁事?她们生下来就是被我们干被我们打的,生女孩有什么用,长大了被另一个人cao被另一个人打吗?”

    他听得愤怒难言,冲上去拧住了梁超的衣服。

    他没有想到的是,梁超居然带着一把刀。

    如果他的反应再慢一点,如果梁超没有喝酒,那把刀就将捅入他的心脏。

    他吓得肝胆俱裂,理智全失,奋力夺过刀,毫不犹豫地刺向梁超。

    一刀,两刀,三刀……

    直到躺在地上的人已经不再挣扎,只剩下死亡前夕的抽搐。

    他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杀了人。

    少倾,他木然地看着被捅死的男人,惊慌失措,想大叫,却叫不出声。

    16岁,他从一个心怀正义的少年,堕落成了杀人犯。

    仓皇逃离时,他忘了带走行凶用的刀,而刀柄上,留有他的指纹。

    当地警察未能侦破这一案子,但他的人生却因此彻底改变。

    回到洛城后,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不再画画,不愿与人接触,性格大变。他夜夜做噩梦,不是梦到梁超血淋淋的、不成样的尸体,就是梦到自己被枪毙,有时甚至梦到自己成了梁超,被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捅死。梦里的痛感居然那么清晰,他浑身冷汗,吼叫着醒来,时常对上一双充满疑惑的眼睛。那是过继到他家的远房表弟,叫白林茂。他恨这个弟弟,害怕自己在梦里说的话被对方听了去。

    很多次,他想要杀死白林茂,但一看到刀,他就发自内心感到恐惧。

    他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其糟糕,不久后从高中辍学,整日在外面闲晃。

    成年后,他的父母过世,他将白林茂赶走,将家产全部占为己有,没有分给对方一分钱。白林茂离开后,他仍是不得安生,一听到警笛、一看到警察就害怕得发抖。

    他没有在任何公司工作过,若不是父母在洛城有三套房,他大概没有办法活下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厌恶女人,将女人视为恶魔——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每每想到女人,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梁超在茶馆里说的那些下流低俗的话。他时常告诉自己,如果不是为了救那些傻女人,他不会杀人,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画家,有美满的家庭和成功的人生,还有一双可爱的儿女。

    是女人毁了他!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无法硬起来,也不想与女人接触。后来,大概是警察一直没有找上门来,他的状态好了一些,浑浑噩噩与别人介绍的女人相亲,没过多久就领了证。婚后的生活却并不幸福,他逐渐意识到,少年时期发生的事无时不刻不在影响着他,他是个杀人犯,不配拥有正常的生活!

    一年后,他与妻子协议离婚,开了个茶馆,过着无人亲近,也不主动亲近任何人的生活。

    他没有什么文化,偶尔听茶馆里的人说,刑事案件有追诉期,只要过了追诉期,即便杀了人,也不会被判刑。他喜出望外,然而上网一查,却再次绝望。

    网上的说法五花八门,有说追诉期是十年,有说是十五年,还有说恶性杀人案不管过了多少年,只要被发现,仍然会被抓捕。

    他明白,自己这一生,都将活在躲藏中。

    不过最近几年,他似乎没那么害怕了,遇上服装批发商场的老板娘王佳妹之后,甚至正儿八经地规划起将来的生活。王佳妹有个女儿,叫王湘美,长得挺可爱的。遗憾的是,他并不喜欢小孩,更不喜欢女孩。

    在王佳妹面前,他装得喜欢王湘美,还给王湘美买了不少盗版漫画书,每天接王湘美放学,努力扮演一个好父亲。

    像怪物一样独自生活了十几年,他内心里其实盼望着正常家庭的温暖。

    他没有想到,一番寻求改变的努力却最终将自己推向“深渊”。

    如果知道王湘美会被害,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奢望与王佳妹结婚!

    怕什么来什么,他躲了警察19年,却不得不因为王湘美的死而面对警察。

    他对失去孩子的母亲根本没有耐心,抛下王佳妹,独自躲到洛观村,结果洛观村也发生了命案。而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成了数个嫌疑人之一。

    这几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快被恐惧折磨疯了,睁眼看到的是警察,闭眼想到的是梁超的尸体。

    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他感到窒息,直到他听到邹鸣的咆哮。

    他不认识邹鸣,但在派出所的走廊上见过一回。

    原来那个清秀文静的青年就是凶手。

    他捶着自己的胸膛,终于受不了了。警察们那么厉害,能将邹鸣揪出来,就能将他也揪出来!

    躲躲藏藏19年,躲不下去了!

    ??

    仇罕被送往洛城市局,不久之后,他将被移交给茗省公安,等待他的将是迟来的刑罚。

    花崇看着他的背影,叹息道:“这19年的人生和坐牢有什么分别?”

    “还是有吧。”柳至秦说:“不然他为什么抱着侥幸心理躲藏下去?他甚至还想结婚,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花崇摇摇头,“人总得为做过的事付出代价——不管以什么方式,不管过去了多久。”

    柳至秦想起在曼奚镇的所见所闻,“我如果16岁的时候也去过曼奚镇,不知道会不会像他一样冲动。”

    “你在可怜他?”花崇挑眉。

    “这倒没有。”柳至秦抿唇,想了想,“不过如果他没有杀了梁超,他的人生应该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他杀了。他是杀人凶手。”花崇嗓音低沉,“梁超肯定是个道德品行有严重问题的人,但梁超再坏,也不是仇罕杀人的理由。一两刀可以理解为‘自卫’或者‘过失杀人’,但梁超被捅了十几刀。这不是‘自卫’,是‘泄愤’。人很狡猾,有‘美化自己’的本能。杀死梁超的前因后果只有仇罕自己和梁超知道,现在梁超都死了19年了,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仇罕。他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自首,承认杀人,却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悲情英雄,难说不是想博取同情,争取轻判。他说他是因为看不惯曼奚镇重男轻女的习俗、看不惯梁超的行为,才杀死了梁超。但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他和梁超因为别的事产生了矛盾?这些已经说不清楚了,他就是欺负梁超是个死人,不能说话罢了。在我看来,他只是一个凶手而已。他杀了人,用十几刀刺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梁超重男轻女,逼邹媚打掉腹中的女儿,打骂后来另娶的妻子,但梁超该不该死,该以什么方式死,不应由他说了算。”

    柳至秦摸摸鼻梁,“这倒是。”

    此时,他们已经回到洛城,正在往陈韵所在的医院赶。

    几小时之前,曲值带领的重案组、刑侦一组成员在经过大量摸排调查之后,在邹媚位于明洛区的一套精装电梯房里找到了陈韵。小姑娘并没有被虐待,相反,她穿着漂亮的天蓝色连衣裙、蓬松可爱的公主斗篷、白色的泡泡袜,脚上踩着精致的圆头小皮鞋,头发被烫成了小波浪,左右各扎一个亮晶晶的蝴蝶结。

    屋里没有其他人,但食物和水非常充足,玩具应有尽有,其中一间卧室里甚至摆放着上百个洋娃娃。

    小时候的邹媚也许有一个公主梦,想拥有最漂亮的裙子与最好看的洋娃娃。

    她把这些“美好”送给了即将被她杀死的、无辜的女孩们。

    见到警察后,陈韵并没有哭,脸上也没有任何害怕的神情,她甚至是笑着的,而客厅的电视里正放着小孩子们都喜欢的动画片。

    她往门外看了看,眨着漂亮的眼睛问:“媚媚阿姨呢?她没有和你们一起来吗?”

    她是凶手,已经畏罪潜逃——刑警没有立即告诉她残忍的真相,她甚至不知道,如果不是媚媚阿姨的七氟烷突然丢了,此时的她已经和王湘美一样,成为了一具冰冷的、腐烂的尸体。

    ??

    “花队,邹媚失踪了!”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医院,曲值匆匆跑来,指着一间病房,“陈韵没事,刚做完体检,在里面休息。邹媚是今天中午突然不见的,最后一个拍到她行踪的摄像头在她公司附近。她手机已经关机,但通过技术定位,查到手机在她办公室。目前可以确定她没有回过市内的任何一处居所,也没有开车。”

    “七氟烷交易这条线索呢?”花崇问。

    曲值摇头,“查不到。这条线只能从她身上着手。”

    “继续查。洛观村两个案子已经基本解决,李训袁昊他们很快就会回来。”花崇说:“邹媚失踪,要么是她知道自己已经暴露,畏罪潜逃,要么是向她贩售七氟烷的人发现她已经被警方锁定,担心被她供出,所以将她劫走。如果是后面一种情况,她说不定已经被灭口。”

    曲值也想到了这种可能,咬了咬牙,“我他妈该一早就把她控制起来!这种以正义的名义对无辜小孩子下毒手的恶徒,不把她送上法庭,我他妈不甘心!”

    花崇抬起手,在曲值肩上拍了拍,“我去看陈韵一眼,马上回局里。”

    这时,陈韵的病房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两个人被推了出来,姿态狼狈,其中一人正在哭。花崇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两人是陈韵的父母——陈广孝和何小苗。

    一个打扮和街头混混没有两样的年轻男子紧跟着跑出来,厉声骂道:“你们根本不配为人父母!是你们害得小韵被恶人盯上,小韵现在不想看到你们,你们还杵在这儿干什么?滚!”

    花崇回忆一番,想起年轻男子叫甄勤,“混子中学”洛城十一中的学生,是王湘美尸体的发现人,曾被陈广孝误认为凶手。

    “和你有什么关系?警察都没说什么,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陈广孝护着妻子,“我们才是最关心小韵的人!我们生了她养了她!她是我们的家人,这辈子都要和我们一起生活的!你,你算个什么东西!”

    何小苗捂着脸大哭,哭声响彻整个走廊。

    几名护士连忙赶去劝架,花崇也快步走过去。

    甄勤又推了陈广孝一把,喝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干了什么?你为了你家烧烤店的生意,把小韵的照片发到网上。发了多少张?你有没有数?你知道别有居心的人把小韵的照片转载到哪儿去了吗?啊?色情网站!还是儿童色情网站!我他妈都看到了!上面还有很多人要小韵的详细资料!一些王八蛋已经到过你家的店了!你丫关心小韵?你关心的只有你的钱!你把小韵当摇钱树,当你们家的招牌,你有没有问过她愿不愿意?”

    “你放屁!”陈广孝又愤怒又羞恼,与甄勤拉扯起来,“我是小韵的爸爸,我一把屎一把尿将她拉扯大,她妈怀胎十月把她生出来。我们指望她有出息,花钱让她上课外兴趣班,你知道那个班多贵吗?我们不关心她,难道你还关心他?你个不学无术的混子,你考不上大学,你没有前途,你将来只能当民工!你离我女儿远点,我女儿不……”

    “爸!”陈韵带着哭腔的声音从病房里传来,“你们能不能安静一些?这里是医院,不是让你们大吵大闹的菜市场!甄勤哥哥不是混子,他是我的朋友!好朋友!你和mama不要侮辱他!”

    走廊顿时安静下来,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谁都没有动。

    花崇停下脚步,忽听陈韵哭了起来,像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般,边哭边喊:“我不想天天去店里端茶送餐!我不想陪那些叔叔伯伯说话!他们拉我的手,还摸我的腿!他们亲我的脸,还逼着我坐在他们腿上!爸爸,你和mama都看不见吗?我不信!我不信!我告诉过你们,你们为什么不帮我?我也不想长大了当明星!我想念书!我想交朋友!我不想被那些人摸来摸去!我又不是玩具!”

    稚嫩的童声,让所有人颤栗。

    何小苗跪倒在地,失声痛哭。甄勤一拳砸向陈广孝的面门,红着一双眼,暴喝道:“你们就是这么当爸妈的!你们配吗?啊?你们连畜生都不如!你们把小韵当成什么了?陪酒女郎吗!你们这是犯罪!”

    花崇头皮发麻,双手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捏成了拳头。

    有太多成年人只会生孩子,而不会养育孩子。儿女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所有物罢了。

    陈韵因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就被无知的父母放在店里当客人们的“开心果”。那些叔叔伯伯们没有对陈韵做特别“过分”的事,只是摸摸她的手和腿,亲亲她的小脸而已,有什么关系呢?何必去计较呢?有陈韵在,店里的生意红红火火,家里的收入也翻了倍。

    陈广孝和何小苗一定对陈韵说过——爸爸mama这么辛勤工作还不是为了你,你听话,陪叔叔伯伯们多聊天,把他们哄好,劝他们多喝酒多点菜,我们家赚的钱将来还不是你的?你是爸爸mama的好女儿,我们爱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害你呢?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看,哄小孩子是多么容易。

    哄自己的女儿就更加容易。

    大约陈广孝和何小苗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就像无数个把自家小孩露出私密处的照片发在社交平台上的家长。在他们心中,小孩是自己生的,自己做任何事都不会害小孩,自己发照片是爱小孩的体现。小孩能有什么隐私?小孩的命都是爸爸mama给的呢,让爸爸mama秀一秀有什么错?

    一句“我们是为了你好”,就掩盖了千万家长的失职,这种失职在某些时候甚至能够被称为“罪行”。

    病房里,陈韵还在哭。从旁人的描述中,花崇知道,她是个很少哭泣的小姑娘。也许她已经忍耐了很久,身在这种底层家庭,她必须比很多同龄人“懂事”,她必须压抑自己的天性,努力给不富裕的家做贡献,让整日cao劳生计的父母轻松一点。

    但再怎么“懂事”,她也只是一个小姑娘。在跟随邹媚过了几日女孩该有的“富养”生活后,她终于扛不住了。再一次面对她的亲生父母时,从她心底涌出来的只有怨恨与不满,她甚至根本不想见到他们。

    甄勤固执地挡在病房外,陈广孝从地上爬起来,扶起妻子,继续朝病房里喊:“小韵,爸爸mama是为了你好……”

    花崇终于看不下去了,快步上前,冷冷地看了这对夫妇一眼,“陈韵是关键证人,安全目前由我们负责。”

    陈广孝不甘道:“我,我是他的父……”

    “为人父母,难道不该在子女面前做出表率?”花崇说:“这里是医院,不要当着你们女儿的面大呼小叫,其他病人需要休息。你们的女儿,也需要休息。”

    ??

    离开医院,花崇眉间紧锁,全无轻松之态,想的全是情绪崩溃的陈韵、至今没有悔悟的陈家家长、成千上万像陈家家长那样的父母、数不清的像陈韵一样的小孩,还有失踪的邹媚、将七氟烷卖给邹媚的那些黑影。

    上车后,他捂住上半张脸,头隐隐作痛,连安全带都忘了系上。

    柳至秦看了一眼,本来想提醒,动作却快过话语,直接倾身靠了过去。

    并不宽敞的车厢里,立即响起一声利落的“咔”。

    是安全带扣好的声响。

    花崇愣了,抬起眼皮,看着近在咫尺的柳至秦,眸底的光动了动,像在阳光下闪烁的湖水。

    柳至秦已经坐好,问:“回局里?”

    “嗯。”花崇轻轻吸了口气,看向窗外,“邹媚不像是自己逃走的。如果是自己逃走,她应该会留下很多可供我们追踪的痕迹。但是现在,所有公共监控都捕捉不到她。”

    “她被那些人带走了。”柳至秦将车发动起来,“被那些卖七氟烷给她的人。”

    花崇问:“那些人是什么背景,你有没有猜测?”

    “我说我怀疑系统里有内鬼,你信吗?”柳至秦说。

    花崇目光冷下来。

    “我们一开始就在查七氟烷这条线,但到现在都一无所获,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头绪。花队,你觉得这正常吗?”柳至秦语气很平静,车也开得平稳如常,“如果不是有人向对方透露了什么,我们不至于过了这么久,还一点蛛丝马迹都发现不了。”

    花崇沉默许久,没有正面回答。

    事实上,他的疑虑比柳至秦更深。当初第一次想到七氟烷可能来自涉恐组织时,他就近乎本能地不安起来。

    但他无法随便找个人说出这种疑虑。

    “这些人本事真大。”遇到了红灯,车停在斑马线外,柳至秦说:“光天化日之下,让一个被警方盯住的犯罪嫌疑人说失踪就失踪。他们大费周章,冒了这么大一个险,应该不是为了让邹媚‘暂时’说不了话。”

    花崇撑着额角,“如果我是卖七氟烷给邹媚的人,我会让她‘永远’说不了话。这才是最安全的。”

    绿灯亮起,柳至秦踩下油门,“不过我还是想把她救下来,不仅是因为她的背后藏着一群人,更因为像她这样的杀人犯,只有在法庭上被判死刑,落在她身上的死亡才有意义。”

    花崇侧过脸,看向柳至秦,“曲值也这么说。”

    柳至秦压了压唇角,“仇罕知道自己逃不了,所以选择自杀。其实他那种情况,不一定会被判死刑。一边是肯定死,一边是不一定死,他为什么要选择前者?除开一时冲动的原因,他其实是不敢直面审判。审判会给他定罪,最大程度给受害人家属带去安慰。我一直认为,让一个杀人凶手以自杀或者被更凶恶的人杀死——这两种死亡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会给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带来公道,只会让我们这些旁观者感到爽快。‘大快人心’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真正受到伤害的人身上。会‘大快’的只有旁观者而已。”

    “我连爽快的感觉都没有,只有越来越重的压力。”花崇捏住眉心,片刻后甩了甩头,“尽力吧,现在还没有消息。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不定邹媚还没有死呢?”

    ??

    重案刑警们将凶手送上法庭的希望最终落空。三天后,邹媚的尸体被找到。

    已经没有一丝生机的她穿着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所穿的职业套装。那是一套做工考究的女士西装,完美地展现着她的身体线条。她曾在很多场合,穿着这身西装周旋于男人们中,自信优雅,侃侃而谈。但现在,昂贵的布料被污血、尸水浸透,变得肮脏而难看,看上去和王佳妹那批发店里卖的任何一套低端女装没有区别。而它包裹着的身体也不再曼妙,不再被无数双贪婪的目光觊觎。

    邹媚就这么死了,面朝下,躺在淤泥和污水中。

    她出身在淤泥里,努力过,挣扎过,最终没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当死亡降临的时候,她又回到了淤泥之中。

    这个世界上,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有几人?

    第100章围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黄色的,高远的天空被沙尘覆盖,投下阴沉灰暗的影子。

    荒漠迷彩上的灰尘总是洗不干净,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g沙一?g土,汗流浃背的时候,人简直可以与灰蒙黄褐的天地融为一体。

    只有战火与鲜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里绵延,枪声与爆炸声震撼着脚下的土地,带着体温的血从迷彩中喷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泽,却将身下的砂石染成压抑到极致的黑色。

    大口径狙击步枪撕裂夜空的巨响几乎将耳膜震破,听力护具早已经不见踪影,短暂失聪的感觉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来的世界,耳边只剩下令人头痛欲裂的嗡鸣声,一切指令、呼喊都听不到了。

    可是一个人虚弱的低唤却那样鲜明,好像一双大手,狠狠将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个激灵,向声音的来处狂奔而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剧痛从腿部传来——那里的筋rou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撕裂,血将rou与迷彩黏在一起,他紧咬着牙,强忍住痛,恨自己无法跑得更快。

    迟了,还是迟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隐没于带着浓重血腥与硝烟味的狂风中,就如同那人走到尽头的生命。

    他跪了下来,尖石戳在膝盖上也全无察觉。

    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淌过,他抬起满是血与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后像再也支撑不住一般俯下身去,颤抖的拳头一下接一下捶着粗粝的大地。

    鲜血与眼泪汇集在一处,不知是眼泪稀释了鲜血,还是鲜血淹没了眼泪。

    视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烟,还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

    花崇从真实的梦境中醒来,几乎失焦的双眼睁到最大,茫然地盯着黑暗中的一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意识渐渐归拢。

    冷汗滑过脸颊、脖颈,好似当年血的触感。

    他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撑住额头,掌心碰触到眼皮,那里热得不正常,是流泪之后的温度。

    可是眼角明明没有泪。

    大约在梦里恸哭过,现实里的身躯亦会有反应。

    片刻,他抬起头,扬起脖颈,灼热的双眼紧闭,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头却痛得厉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xue,没有开灯,想喝点水,在床头柜上一通摸索,才发现没有水杯。

    喉咙干涩难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卧室外走去。

    一个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从来没有睡前在床边放杯水的习惯,半夜醒来口渴,要么忍着继续睡,实在忍不了了,才勉为其难爬起来,去客厅和厨房寻能喝的水。

    刚走出卧室,就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低头一看,是晚上刚从壁橱里拿出来的狗窝。

    二娃在徐戡那里住了一阵子,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抬脚将狗窝拨开,继续往厨房走。

    向来空荡荡的冰箱被塞得半满,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灯光明亮,他眯起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瓶冰镇可乐,一口气喝掉一半,然后盖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气凉了下来,天也亮得晚,不看时间的话,还以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没有立即将冰箱门关上,留了一道巴掌宽的缝,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经没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脑子也算不上清醒,头还在痛,只是没有刚醒来时那么剧烈了。

    头痛已经是老毛病。西北边境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难以想象。那不是什么工作、薪酬、人际关系给予的压力,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压力。

    生还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务时都会面临的考验。

    回来这几年,偶尔在面对极难攻破的重案时,他会有头痛得快要炸开的感觉。陈争、韩渠押他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陈争开玩笑,说你小子肯定是用脑过度。他懒得争辩,就当是用脑过度好了。

    但实际上,那是压力太大时的心理反应。

    目睹死亡,杀死过人,险些被杀死,他对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总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无论该不该死,无论死得极其痛苦还是没有痛苦——都时常刺激着他的神经。

    好在已经习惯了头痛这老毛病。

    他在冰箱边靠了一会儿,合上冰箱门,向阳台走去。

    一连处理了三个案子,没有工夫照顾家里的花花草草,有几盆已经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开玩笑,说养花弄草比伺候宠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宠物却不行,死了还得挤几滴眼泪,麻烦。

    但现在,养了许久的花草真的死了,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遗憾的是他对花草实在没什么研究,只知道去市场上买,问了名字也不用心记,回来就忘了,等到人家死了,都不知道人家是什么科什么属,大名叫什么。

    “哎。”叹了口气,他弯下腰,将枯枝败藤从花盆里拔出来,扔进垃圾口袋时还着实心痛了一把。接着给幸存的植物浇水、灌营养剂,又把阳台空着的地方好好打扫了一番。

    做完这一切,天终于亮了,空气干爽清冽,有种秋天特有的萧条感。

    他伸了个懒腰,回到卧室。

    晨光洒在飘窗上,超大号玩偶熊正乐呵呵地看着他。

    记忆里,那个11岁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有些模糊了,他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记得她被伤害后无助的眼神,以及康复后弯起的唇角。

    她是不幸的,被一群未成年人渣肆意玩弄,身体虽然无恙,心灵却蒙受了巨大的伤害。

    但和另一些小孩相比,她无疑是幸运的——她的父母对她照顾有加,她自己也足够坚强,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伤害给予她的是强大。

    同样是小女孩,王湘美、张丹丹、陈韵远没有她幸运。王湘美和张丹丹已经死了,身体或完好或惨遭蹂躏,从此都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凶手是否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她们来说毫无意义,她们最后的记忆是疼痛、绝望、孤单,或许还有刽子手的脸。

    至于陈韵……

    陈韵比王湘美和张丹丹走运,最后关头被救了下来,还有可以期待的未来。但警察能救下她,却不一定能让她“正常”地成长。

    她得回到自己的家庭,陈广孝和何小苗也许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许不能,到最后,生活又会回到原来的轨道。

    家庭给予人的影响巨大且不可磨灭。一些富有且理性的父母每逢周末都会带着孩子驾车出游,途中讲述各种有趣的故事,以身作则收拾掉落的垃圾;陈广孝牵着陈韵挤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为挤开老人而抢到一个座位高兴欢呼,似乎抢到一个座位,就是天大的好事。

    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两种截然不同的父母,教出来的小孩怎么可能拥有相同的品行与视野?

    陈韵救回来了,但陈韵的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人说得清楚。

    在重案组待得越久,这种落差感就越大。

    重案刑警确实能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侦破多年未破的重大命案,抓住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解救命悬一线的受害者。

    但实际上,凡是需要重案组出手的案子,不可挽回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在未来,那些伤害给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因为命案告破而消弭。

    说到底,警察不是神通广大的拯救者,却必须时刻扮演拯救者的角色。

    花崇抖开被子,叠好。

    叠被子的习惯是支援反恐那两年养成的。和边防部队一同生活,战士怎么做,他也有学有样,回来后懒得改。虽然家里的被子太松软,无法叠成豆腐块,但也要叠一叠,松散铺在床上总感觉不对劲。

    时间不早了,小区里传来车行的声响。花崇这才打开家里的灯,拿出几个鸡蛋,准备做早餐。

    一会儿柳至秦会来,一起吃早餐,然后出门。

    今天是说好“赔毛衣”的日子,他毛毛躁躁洗坏了柳至秦的毛衣外套,不赔一件说不过去。

    洗坏的毛衣已经是他的了,贴身穿很舒服,没有刺人的感觉,绒绒的,软软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老是觉得比正儿八经的居家服穿着还合适。

    油烟从煎锅里腾起,“呲呲”的声响在清晨格外响亮。他将打好的蛋倒进去,迅速向后退了一步。

    上次柳至秦站在一旁看他煎蛋,笑说:“你这动作也太利落了。”

    “油溅到手上痛啊。”他握着锅铲,小心翼翼地翻着蛋。

    “我来。”柳至秦靠近,将锅铲拿了去,站在灶台边,边煎边吩咐道:“帮我洗两个盘子。”

    锅铲能握的地方就那么一块,他的手被柳至秦碰到了,恰好一滴油溅起来,落在他手背上。

    烫!

    他摸着被油溅到的地方,却发觉灼热感是从另一个地方传来的。

    取出盘子后,他顺道冲了冲手,甩水的动作太大,几滴水洒进了锅里,热油与水相遇,溅得那叫一个激烈,柳至秦连忙避开,仍是被油溅了好几下,手背迅速变红。

    “哎……”花崇立即拧开水龙头,“我的错我的错,赶紧来冲!”

    锅里的油还在噼里啪啦地溅着,那声音和水池里的哗啦水声重叠,分明有些吵闹,却完全不让人心烦。

    柳至秦边冲边笑,“和你一起待在厨房,风险比我想象的大。”

    “呲呲”声将花崇从回忆里拉回现实,满屋油香与蛋香,走神的几秒,蛋的一面被煎糊了,他拿锅铲戳了两下,见没有糊得特别厉害,便夹起来盛在碗里,继续煎剩下的。

    煎最后一个鸡蛋时,外面传来敲门声,不急也不响,一听就是柳至秦的风格。

    “来了!”他关掉火,趿着拖鞋跑到客厅,一边开门一边找出拖鞋。

    可门开了,站在外面的却不是柳至秦。

    物管小王笑嘻嘻地摇着二维码:“我来收这季度的物管费。”

    花崇回屋拿手机,扫完码问:“怎么这么早?”

    “不早了,这都过好几天了。”

    “我是说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工作了。”

    “嗨,没办法啊。你们个个早出晚归的,白天根本找不到人,大晚上也不回来,只有早上家里才有人。”

    花崇缴完费,关门时瞄到小王敲对面的门去了。

    一早见到的不是柳至秦,居然有点儿失望。

    ??

    此时,柳至秦正坐在工作台边,单手支在额前,眼神沉沉地盯着电脑显示屏。

    就在刚才,他亲自编写的防御系统发出警报——有人正在入侵。

    他立即警觉起来,启动了数个追踪、破译程序,可对方只是匆匆留下一条信息:你认识林骁飞?

    是那个黑客!小欢,傅许欢!

    柳至秦马上反应过来,迅速回应,对方却再也没有动静。而追踪程序很快发回反馈——已抓取入侵者IP。

    柳至秦看了看那IP地址,皱起眉,心跳渐渐加速。

    傅许欢回国了,此时此刻居然正在宗省泽城!

    但最让他惊讶的并不是傅许欢突然回国,而是对方轻而易举地暴露了真实IP。

    他曾经两次在网络上追踪傅许欢,此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对方的动向,但都一无所获。他非常清楚这个年轻男人在反追踪方面的能耐。可现在,傅许欢却直接将位置“共享”给了他。

    这只有一种解释,傅许欢看到了《永夜闪耀处》封面“风飞78”旁边的“小欢”。

    冒着被抓捕的风险回国,傅许欢一定是想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会和林骁飞的笔名并列在一起。

    那封信,傅许欢是否已经拿到?

    眼底映着显示屏的光,柳至秦发觉自己有些矛盾。案子早已移交给特别行动队,不归洛城市局管了,现在傅许欢突然出现在当年与林骁飞一同生活过的地方,是控制起来的最佳机会。

    该通知沈寻吗?还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闭上眼,太阳xue一刻不停地跳着。

    突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花崇”两个字闪闪发亮。

    心脏蓦地轻了一下,紧皱着的眉悄悄松开,他接起电话,还未来得及出声,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起来没?”花崇问。

    他站起来,走向窗边,虚眼迎着窗外的光,“起来了。”

    “那就赶紧过来。我蛋都煎好了,凉了不好吃。”

    “又煎了蛋?”

    “吃腻了啊?我只会做这个。”

    “没有。”他笑道:“你不是怕油吗?”

    “怕油也得煎啊,不然吃什么?”

    他想了想花崇煎蛋时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松快许多,“行,等我几分钟。我马上就来。”

    挂断电话,他又看了电脑一眼,然后在手机上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沈寻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一听就是还在睡。

    “傅许欢在泽城。”柳至秦说:“消息我告诉你了,接下去该怎么做,你们特别行动队自己拿主意。”

    即便是在睡梦中被吵醒,沈寻也保持着平日的风度,连惊讶都是恰好到处的。

    柳至秦没有明着问“你想怎么办”——他以为沈寻就算不说,自己也能从对方的语气里听出方向。

    然而狡猾的狐狸只跟他说:“谢谢,知道了。”

    倒是隐约听到乐然在一边喊:“我cao!真的假的?”

    结束通话,他略感无语地捡起掉在地上的毛毯,收拾完毕后关门下楼。

    ??

    “傅许欢回来了?”花崇都比沈寻反应大,停下将煎蛋往荞麦馒头里塞的动作。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联系我。”柳至秦拿着一个夹好煎蛋的馒头,“他回来得半点动静都没有,特别行动队手头的案子多不胜数,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行踪。他回来肯定是因为书上的署名。《永夜闪耀处》上为什么会有他的名字,他向林骁飞的母亲一打听便知。但他故意联系我,还直接把IP暴露给我。这是想干什么?”

    “他可能已经看到林骁飞留给他的信了。”花崇叹了口气,“得知林骁飞没有被网络暴力击溃,只是输给了疾病,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种心情。”

    “他想自首?”柳至秦说。

    “他也许还在犹豫。不过自首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花崇终于裹好自己的馒头煎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煎得不错,老嫩适中,上次太老了。”

    “上次你也这么说。”柳至秦笑,“上次你说上上次太嫩了,上上次你又说上上上次太老了。”

    “停停停!”花崇连忙打断,“你意思是其实我每次都煎得特别糟糕,然后贬低过去的自己表扬现在的自己?”

    “我是说你一直煎得很好,但是提到过去的自己时,总要自谦一番。”

    花崇眨了眨眼,顿觉自己被撩得不轻。

    他咳了两声,别过眼,“刚才说到哪里了?沈寻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还真不好处理。”柳至秦摇头,“傅许欢没有杀人,他只是教唆杀人,凶手不是他,取证非常困难,他的身份也很特殊。”

    “沈队没跟你透露点儿什么?”

    “他?精得没边儿,套不出话来。”

    “那过阵子看看通报就知道了。”花崇几下啃完馒头,“横竖不是我们管得着的事。”

    柳至秦点点头,目光落在扔在沙发边的毛衣上。

    花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毛衣,“赶紧吃,先去接二娃回家,然后给你买衣服去。”

    “真赔啊?”

    “啧,你这不是废话吗?难得赶上休息,错过这村可没这店了。邹媚的案子虽然移交给省厅了,但是后续说不定还需要我们配合,清闲不了几天。”

    听花崇提到邹媚,柳至秦眉心蹙了一下。

    那天在城郊发现邹媚的尸体时,所有人都很沮丧。七氟烷贩卖渠道这条线索因为她的死而断得干干净净,王湘美的父母永远等不到她被判刑的那一天。

    她的后心被一枚口径5.8mm的子弹打穿,身上没有别的伤痕。不知因为涉枪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案件由省厅接管。陈争罕见地没有争取什么,只是拍了拍花崇的肩,轻声道:“也好,这段时间大家都累狠了,再查下去我估计你们个个都要透支。好好休息一下,给我养足精神回来。”

    休息日聊案子未免煞风景,柳至秦抛开脑中的团团疑问,“我吃好了。”

    “那你帮我收拾一下。”花崇指了指桌上的碗碟,“我去换身衣服。”

    这话说得挺自然,回味起来才觉得太不客气了。

    花崇换了身机车装,在镜子前愣着,越想越觉得耳朵发烫。

    柳至秦收拾完桌子,洗好碗,见卧室半天没动静,喊道:“花队?”

    “啊?”花崇回过神,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推门而出的瞬间,就与柳至秦的目光撞上。

    “你……”柳至秦不经意地挑起一边眉,不确定道:“今天坐我的车?”

    他的车是摩托。

    “要接二娃,怎么坐你的车?”花崇说:“开我的车啊。”

    “那你穿成这样?”

    “这样怎么了?”花崇低头看了看,这套衣服是去年特警支队几个老兄弟送的生日礼物,据说是从哪哪代购的,价格不低。他试了一回就放柜子里了,这还是头一次穿着出门。

    小柳哥那表情,难道是不好看?

    不会啊。他半展开手臂,瞅了半天,自我感觉还不错。

    “第一次看你穿成这样。”柳至秦笑,“挺新鲜。”

    “帅吗?”花崇扯了扯衣领。

    “帅。”柳至秦说着一竖拇指。

    “那就行。”花崇松一口气,将钥匙手机钱包通通往配合这身衣服的背包里一扔,“走咯。”

    “要不我们还是骑摩托?”去车库的路上,柳至秦建议道。

    “你在前面骑,我在后面抱着二娃?”花崇不干,“那不行,二娃胆子那么小,这阵子又被徐戡喂成了猪,我抱不住它。”

    “不是。”柳至秦解释说:“我们先开车去接它,然后再骑摩托去买……去赔衣服。”

    “你也有机车装?”

    “当然有。”

    花崇乐了,“不早说!”

    两小时之后,终于回到家的二娃兴冲冲地叼起牵引绳,以为主人要带它出去遛弯儿,花崇却只是蹲下来,大力揉了揉它的脑袋,“乖,好好看家,不准啃阳台上的花。”

    第101章围剿(02)

    洛城人气最旺的购物中心在南边的洛安区,而花崇和柳至秦所住的画景在北边长陆区,两地之间隔了接近20公里,跑一趟得花不少时间。

    其实长陆区也有两个购物中心,虽然比不上明洛区的,但是两个男人逛一逛,买几件秋冬季节的衣服也足够了。

    可这话两人谁都没提。

    以前地铁没修好的时候,从长陆区到洛安区,最快捷的方式是开车上绕城立交。虽然这条线会绕很大一圈,但基本不会被堵在路上。如今有了地铁,最便捷省时的自然是乘地铁,二十来分钟就到了,也许还有位置坐。

    可这话,两人也都没提。

    ??

    正常工作日的上午,早高峰已经过去,绕城立交上车辆稀少,畅通无阻。

    一辆摩托迎着秋日的凉风疾驰,两个穿着相似机车装的男人一前一后骑在摩托上,头盔挡住了他们的脸,但单看那一身酷炫的装扮,就相当引人注目。

    花崇扶着柳至秦的腰,掌心寸寸发热,呼吸间是机车装惯有的浅淡气味。他吸了吸气,感到身子有些僵硬。

    第一次坐在柳至秦的后座时,他没好意思抱柳至秦,双手没地儿放,只好撑在后面。那个姿势太不舒服了,虽然他平衡感非常出众,在特警支队时专门进行过“浪板”平衡训练,但坐久了也觉得别扭。

    后来是怎么抱住柳至秦的来着?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坐过几次后,骑上摩托就搂腰已经成了习惯动作。

    可明明已经习惯,身体还是会绷得紧紧的。身体一绷紧,手臂就会不自觉地加力。

    毕竟心里有鬼,跟别人装淡定容易,向自己装淡定难。

    正心猿意马着,忽听柳至秦喊:“花队。”

    花崇一怔,手臂本能地收紧,“啊?”

    柳至秦笑:“在想什么?”

    没想到是这个问题,花崇视线一转,看向绕城立交外,“没想什么,无聊四处看看。”

    “那你松松劲儿。”

    “松松劲儿?松什么劲儿?”

    “手的劲儿。”柳至秦空出一只手,在花崇手背上拍了拍,“你越抓越紧,我还以为你想到什么了要跟我分享。”

    花崇低头一看,柳至秦的外套已经被自己勒出一道可笑的痕迹,于是连忙松开手,心念电转,大剌剌地推锅,“你刚才开太快了,还左右拐来拐去,我这就是条件反射,下意识地一勒,没勒痛吧?”

    柳至秦骑车开车都很稳,虽然有时速度太快,但从来没干过“拐来拐去”这种没素质没道德的事。

    在大马路上“拐来拐去”的多半脑子不太好使,高手炫技都不是这种炫法。

    柳至秦顿时觉得自己很冤。

    花崇拍了拍他的肩,又“教育”道:“开慢一些,好歹是警察呢,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对吧?”

    不对。柳至秦心道我又没超速,嘴上却只是“嗯”了一声。

    花崇松一口气,又低头看了看,想起自己不是头一回勒柳至秦的腰了。“勒腰”好像已经成了一种改不掉的习惯,扶着扶着就会加大力气,有时勒一会儿就松开,有时越勒越起劲,比如刚才。

    这么一想,耳根就有些发烧。

    得说点什么把这事给抹过去。

    下了绕城立交,花崇说:“小柳哥,跟你打个商量。”

    “嗯?”柳至秦一瞥后视镜,“怎么?”

    “回程让我开。你经常开我的车,我还没开过你的摩托。”

    “行啊。不过你开得惯吗?”

    “啧,我马都骑过。”

    “……”

    “不信啊?”

    柳至秦心里好笑,“不是,骑过马和开得惯摩托有什么逻辑上的联系吗?摩托又不是马……”

    “我的意思是,我骑得惯马,肯定也骑得惯摩托。而且我有证,只是挺久没骑了。”

    柳至秦还是觉得无语——重案组的老大在分析命案时逻辑无懈可击,每一个看似天马行空的猜想都基于并且落脚于现实,但在日常生活中却时常语出惊人,道出几乎没有前后关联的话。

    这要么是逻辑推理的本事全用在了案子上,要么是平时懒得过多动脑子。

    柳至秦相信是后面一种情况。

    花崇突然在他腰侧一拍,“说定了啊,回程让我开,你坐后面。”

    大概是受了花崇“懒得动脑子”的影响,柳至秦脱口而出:“那我手也勒你腰上?”

    花崇唇角一抖,刚才还在发烧的耳根突然有点痒,“勒……勒呗……”

    柳至秦解释道:“我没搭过别人的摩托,不太习惯坐后面,手不知道往哪儿放。”

    没事,一回生二回熟——花崇把嘴边的话咽下去,改口道:“我以前也没怎么搭过摩托。”

    除了你,好像没勒过别人的腰。

    下了绕城立交后,沿途车辆明显多了起来,柳至秦放慢速度,品味着花崇的话,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悸动。

    花崇说:“有人在拍我们。”

    柳至秦往旁边瞄了一眼,只见一枚手机从一辆出租车上支了出来,镜头直直对过来。

    “是个小姑娘。”柳至秦说:“估计觉得我俩这行头挺酷。”

    “何止是酷。”花崇哼了一声,“先是帅,再是酷。”

    柳至秦没继续往镜头方向看,“你不说我都没发现她在拍我们。花队,你这观察力也是厉害了。”

    “小意思。我当特警的时候……”花崇说到一半打住,语气稍有改变,“算了,不提以前。”

    “当特警的时候怎么?”柳至秦问。

    “好汉不提当年勇。”

    “这有什么不能提?”

    花崇摆出领导的架子,“怕你们说我老拿过去的事逞威风。”

    聊到这里,目的地到了。柳至秦没有继续往下问,找了个地方停好摩托,一摘下头盔,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口哨。

    循声望去,吹口哨的居然是个身材高挑,打扮时髦的妹子。

    “她在冲你吹口哨还是冲我?”花崇问。

    柳至秦想了想,“冲我俩吧?”

    花崇掰过后视镜照了照,“确实有点儿招摇,不像老实巴交的人民警察。”

    “‘老实巴交’这种词真的不适合你。”

    “怎么不适合?”

    “你不这么穿也不老实巴交啊。”

    “我觉得我还挺老实巴交的。”

    “放过‘老实巴交’吧”柳至秦将包挂在一边肩上,笑:“打算赔我一件什么衣服?”

    “随便你挑。”花崇说:“倾家荡产也赔给你。”

    ??

    洛安区的泓岸购物中心由数个大型商场构成,节假日客人众多,称得上人满为患,工作日的上午竟然也有很多人,且基本上都是年轻人。

    在中庭迎接着数不清的目光,花崇默默翻出墨镜戴上,“怎么这么多人?都不用上班上学的吗?”

    “现在自由职业者多,一些行业也不兴朝九晚五。”柳至秦说:“至于学生,大学翘课多容易。”

    “我上警校那会儿,翘课想都别想。”

    “警校不一样啊。”

    花崇开玩笑道:“哟,你歧视警校?”

    “明明是夸赞警校的学生遵守纪律、素质高。”

    花崇不客气地笑了两声,往前面的人群指了指,“你知道我一看到这么多人,就会想到什么吗?”

    “分析他们是干什么的,从衣着和说话内容辨别他们的家庭背景?”

    “……那也太变态了。”

    柳至秦笑:“这不是刑警的基本功吗?我以为你难得休息一天,出来还本能地进入了工作状态。”

    花崇捏了捏鼻翼,没有否认,“也算是进入工作状态了吧——我是在想,如果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在这种地方袭击群众,会造成多大的伤亡,最佳疏散路线是哪一条,从哪里可以击毙凶手。”

    柳至秦无奈:“花队……”

    “可能是职业病了。”花崇挑着眉梢,“人流量越大的地方,越容易成为目标。我一到购物中心、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之类的地方,就忍不住看地形和周围的建筑位置。”

    柳至秦看了看花崇的侧脸,不得不说,此时的花崇虽然一身机车装,似乎完全没有警察的样子,但那种认真的神情仍旧给人一种极其可靠的感觉。

    这种可靠,可以用迷人来形容。

    柳至秦轻轻叹了口气,温声提醒:“不过花队,你今天是来赔我衣服的。”

    花崇眼角勾起,笑道:“没忘没忘,现在就去。”

    男装店的新款冬装琳琅满目,套在一米八几的模特身上,各有各的帅。花崇到了室内就不好意思再戴墨镜了,摘下挂在胸前,和柳至秦每进一个店,都会引来店里客人的目光。

    柳至秦没主动挑衣服,一副“哪件都行”的模样,倒是花崇兴致勃勃,不断从货架上取下衣服,在柳至秦面前比划来比划去,有中意的就让柳至秦去试衣间换。

    柳至秦个子高,身材也好,随便哪件衣服都撑得起,每次从试衣间出来,花崇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又加速了。

    “这件怎么样?”柳至秦站在镜子前,穿在身上的是一件长款毛衣外套,和被洗坏的那件不是一个风格,但材质摸起来差不多。

    花崇其实更想给他买之前试过的一件风衣,但这件看起来似乎也很合适。

    到底是底子好,穿什么都有派头。

    “就要这件?”柳至秦又问。

    花崇退后几步,托着下巴又观察了一会儿,“我看到别人穿这种衣服都得把脚踝露出来,你这条搭的裤子太长了。”

    柳至秦低头一看,确实太长了,整体感觉有点土。不过这裤子也就是搭着衣服试一试而已,家里有的是九分裤。

    正想说“没事,反正又不买这条裤子”,就见花崇走过来,蹲下。

    “花队?”

    “别动。”花崇说:“把裤脚挽起来看看。”

    柳至秦看着花崇的发顶,心口开始阵阵发热。

    半分钟后,花崇满意地站起来,看着自己的杰作,笑道:“这还差不多,就要这件了。”

    柳至秦一时没有动作,甚至没有反应。被花崇指尖碰到的脚踝又痒又麻,血液仿佛都往那儿汇集而去,传达着心脏的鼓动。

    “小柳哥?”花崇晃了晃手,好笑道:“哎,你这样很像希腊神话里的那个什么荷花。”

    柳至秦堪堪回过神,“荷花?”

    “就那个……”花崇想了想,“就那个被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迷住了的荷花。你刚才的表情就和他差不多,该不会是被镜子里的自己迷住了吧?”

    柳至秦:“那是水仙,不是荷花。”

    “反正都是花。”

    “……”

    ??

    速战速决,刚过中午,花崇就完成了赔衣服的任务。

    购物中心餐饮店众多,柳至秦找了一家不用排队的云南菜馆。花崇对吃的完全不挑,贵的便宜的,口味重的清淡的,基本什么都能吃。用他的话说,警察不能挑食,有得吃时就要尽量多吃、吃饱,不然任务一来,忙得日夜颠倒,想吃可能都吃不上。

    但花食神也有认栽的一天,栽的还是自己点的小米辣木瓜酸汤鱼。

    这家云南菜馆用的食材太正宗了,酸是真酸,辣是真辣。花崇不信邪喝了一口汤,顿时眼泪都下来了。

    柳至秦连忙给他倒冰镇甜豆浆,他一杯下肚,眼睛还是红的。

    “我cao!舌头都给我酸掉了!”

    说话间,他却又拿起筷子,在盛酸汤鱼的盘子里夹起一块鱼片。

    柳至秦:“还吃?”

    “点都点了,不吃浪费。”花崇脑门上渗出一片薄汗,迎着餐桌上方的暖光,看上去亮晶晶的。

    柳至秦眸光轻轻一动,像有什么从眼底滑过。

    他多次见过别人额头上的汗——几乎每一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