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乾坤
卫箴这一生,做过很多决定,几乎没有后悔过。 四年前,他刚开始决定写小说谋生时,也曾受到不少嘲笑。 他的第一部小说《雄关雪》,是一个参赛短篇,奖项可以用来申请学校奖学金,所以虽然在写的时候没有告诉过别人,领奖时却被迫被周围的同学传开了。 “很厉害啊”这种话几乎没有,相反,更多的是:“不会吧,你还真打算做个作家?”、“你觉得靠写小说能养活自己?”、“发财了别忘了母校兄弟啊哈哈”…… 类似这样,带着nongnong嘲讽意味的酸话,几乎是瞬间就淹没了他,所以卫箴没有告诉任何身边人自己的笔名。 知心朋友不是没有,亲人也偶有联系,但卫箴觉得没有必要担风险,不想知道自己的小说被他们看过后会被如何评价。 即使他有时也觉得孤独。 读者称呼他的笔名为“信大”,把他的处女作吹成神作,反而放大了卫箴精神上的空虚感,促使他急切地想要写下一本、挣钱、扬名、出人头地。 但岑雪枝听说他是个作者后,并没有对他评头论足,也没有夸赞,从未给他以任何尴尬的感觉。 所以卫箴决定,将这个故事讲给他听。 “这个故事的开端,和凡人修仙相反,”卫箴简要地介绍道,“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已经得道成仙的人,又改了主意,重新修成了凡人……” 他名叫南门雪。 凡人修仙,效法的是天地,只求长生,便要舍去食色二欲,所以第一步是辟谷,从此不食人间烟火,最后一步则是戒欲色。 岑雪枝心中一动,道:“那我们……” “我们永远也不能修成大道,”卫箴笑道,“因为我不能学太上之忘情。” 南门雪得道以后,谨遵天地教化,从不踏足人间,常年独自行走深山野林,侍弄花草鱼虫,最多与山精野怪为伴,倒也自得其乐。 一次偶然间,他还见到了一株有火灵根的宝树,十分稀奇,是一枝天灵根的梧桐木。 但百年后,南门雪听闻人间饥荒,再回来看时,却发现作祟的正是这棵梧桐。 这时它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巨木,将方圆千万里的土壤和河流全都吃尽,给人间带来了大难。 南门雪当初没有料到如今这幅画面,心中有愧,却又不能入世,于是他思来想去,最终在饿殍遍地的人间捡了一个机灵的男童,带回仙界抚育,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他。 这个男童姓任,被后世称为任公子,也就是《雄关雪》的男主角了。 “他才是主角,主角不是阿雪?”岑雪枝惊道,“是建造广厦的那个任公子吗?” “当然是他。”卫箴说,“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得了奇缘,在仙界长大,身怀绝技地回到人间,衣锦还乡,建功立业,这才是能让读者有兴趣看下去的东西。” 仙人修凡,说得再好听也是走下坡路,谁会喜欢? 但南门雪还是动了凡心。 他的徒弟出山之后,造福人间,以凡人之能砍断了那棵梧桐树。 但树已经长了百年,根系发达,人间土地业已变成了沙洲,狂风烈日与妖魔猛兽令凡人苦不堪言,任公子又率领众人,将这棵巨木掏空,躲进树木中生活,建立了广厦。 这样的人间,让南门雪既敬佩、又感动。 广厦千间无地起,灵台一片有天知。 南门雪还为自己的弟子画了一副画,用白雪调做白沙,记下了当初这一幕,墨宝如今被段三公子收在摘星楼上的屏风。 于是在听闻广厦又出了一个天灵根的孩子之后,南门雪终于决定重新回到人群中,去教育这个孩子,以免他日后如当年的梧桐树一样,滥用自己的能力。 身为一个凡人,任公子的故事很快就结束了。那个从仙界越雄关、来时披着一身积雪的少年,为凡人带来了希望和故事,又骑着碧驴、带着心爱的人隐居去了。 留在人间的南门雪的故事却没有停下,而是后续又客串了卫箴的第二本书,《梅梢月》。 岑雪枝眼神亮了亮,问:“这本书的主角是连吞吗?” “不是,”卫箴摇头道,“是他的父亲,一条真正的苍龙。” 故事还从南门雪讲起,因他活了不知几千年,见过的奇珍异兽数不胜数,不止与那一棵梧桐树有缘,还与龙凤相识。 龙凤都是天地造化的神兽,生来与天地同寿,凤鸟与凰鸟司古往今来,把持日升月落,而龙则掌管风霜雨雪,爪下雷电交加,这也是现在日月只剩其一、神鸟动如身参商的原因—— 峥嵘佐以夜归人特殊的灵根,创造了一个里世界,却没能创造出多余的神官,只能硬生生将仅有的凤凰二鸟一分为二了。 “阿雪竟然与他们认识,”岑雪枝担忧地说,“夜归人不会不知,怎么还……” “他必然知道,肯定是在瞒着南门雪了。”卫箴说。 画中世界的凰鸟明显被限制了神力,任由灵通君揉捏,身为一种原应高傲的动物,竟然会当着陌生人的面落了眼泪,甚是可怜,明显过得很不舒心。 只有将这世上最后一副图撕毁,才能把凰鸟解救出来。 “事不宜迟,我们明天就启程,”岑雪枝当机立断,“早回不周山,跟他来个了断!” 卫箴点头同意:“等这件事成了,我们再慢慢玩不迟。” 化神修士的寿命,够他们将人间仙界转上几百个来回、踏遍每一处山林了。 南门雪过得更久,更是阅历丰富。 他与凤凰二鸟的交情,起源于《箫韶九成》,第二个故事里的苍龙,也是因为这首琴曲与他结识的。 这首曲子写的是百鸟朝凤,自然会得凤凰的喜欢,凤凰还与南门雪定下约定,日后此曲一起,必定赴约前来,用凤鸣为这首曲子收尾,可天性暴戾的苍龙与凤凰不同,听不出曲中阴阳和谐的真意,因而心有怨怼。 南门雪于是指点他道:“未成曲调先有情,你若也想听明白,需得先入世修行,到人间去。” 于是苍龙化名晚来,隐藏身份,如张白纸般,带着一身戾气与可通天地的大能,混到人群中去辗转,拜师学琴了。 不过这个故事,与其说是晚来学琴,不如说是晚来在学做人的同时,利用自己的实力教其他人做人,身体力行地使人类教学相长,与当年的任公子是一样令读者喜闻乐见的套路。 并且在这过程中,晚来遇见了女主角,是一个姓连的琴师大夫,也就是梅梢月的主人。 晚来能听懂她的弦外之音,逐渐懂得了什么是情,并最终爱上了她,同她诞下连吞,第二个故事也就这样结束了。 在这一部小说中,南门雪也迎来了自己的结局,却不像主角那样美满。 他当年因一个天灵根的孩子重回人间,但最后却不得已亲手杀死了这个孩子,从此隐居山林,在严寒与白雪中,独自等待着不久后自己大限将至的那天。 岑雪枝听懂了,问道:“那个孩子,就是段晟吧?” “是的,”卫箴道,“段晟和段应识一样,是火灵根,也是这本书里的反派。晚来主战、南门雪辅助,在焚炉那里打了最终战,先把火焰冻住,再由晚来用龙爪,一爪掏进段晟的丹田,才将他杀了。” 岑雪枝听到这里,总觉得有一丝抓不住的什么,一闪而过。 “段晟如果是阿雪从小看大的,为什么会变成反派?”岑雪枝问,“段应识是因为中了情毒,孟无咎则本身就是个情种…… “等等,情种!” 卫箴立刻意会到岑雪枝想到了什么。 “你是说,孟无咎的体内本身就有情根?” 岑雪枝缓缓摇头道:“不对,她是天灵根,万物相生相克,一草一木皆在她掌控之中,不应当解不了情毒……” 明知自己中毒已深,却不为自己解毒,只能说是人生自古有情痴,此事无关风与月吧。 “反正她的事我不太清楚,段晟长歪的原因我倒是有一个猜测,”卫箴顿了顿,道,“他和南门雪的关系绝对不正常。” 岑雪枝已经料到他会这样说。 虽然段应识否认,但孟无咎与边池柳就曾是师徒,也出了这样的事,所以如果是段晟对阿雪有不敬之心,才犯下错来,导致阿雪杀了他后又一心求死,听起来也合情合理。 “不过我也不太确定,”卫箴补充道,“因为第三本书是我写的,第四本书却不是。” 卫箴所著的系列第三本书,也就是以岑争为主角的《蜃楼风》。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夜归人和岑争之间的新仇旧恨,根本没有南门雪出场,而且按照上一部的结局来看,南门雪早就已经死了。 但是卫箴写了一个开放式结局,所以仍有相当一部分读者不肯承认南门雪这个角色已逝,坚信“信大没明说,就还有机会”。 而《蜃楼风》的同人——《□□花》——的作者一枚汤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在自己的文中,把绝大多数男配角都配给了岑争,独独留下一个夜归人,一开始还令卫箴有些困惑,直到卫箴看到结尾,才知道,原来她也是南门雪的粉丝,私心留下了夜归人给南门雪拉郎配…… 不过这本书,卫箴只在开始看得细致,发现是all男主之后就越来越排斥,后面几乎一目十行,并没有注意到南门雪和夜归人这两个毫无交集的角色是如何发展感情的。 不过只是分析,也能大概分析出来。 因为如果让卫箴来写,他也就只能想到一处能让这两人产生交集的地方,那就是段晟的身世—— 他母亲是个泉客。 夜归人本体是条白龙,最初的设定是一尾跃龙门关悟道结丹的银鱼,而非如晚来般天生地养的神兽,所以才会更加暴戾不安,完全容不下同一片海域里的第二条龙,主动劫杀连吞。 泉客鱼尾,与鱼妖虽有不同,但多少还是容易引人遐想。 如果一枚汤勺将夜归人写成了重生归来的段晟,这一切就合情合理了。 “那样的话……会很棘手吧?”岑雪枝为难地按住卫箴的手背,问他,“夜归人本身灵根特殊,段晟又是火灵根的天灵根,你能应付得来吗?” “不确定的话,我会带你回来吗?”卫箴安慰地摸了摸他的后脑勺,道,“更何况,我们还带着段应识呢。如果真起了冲突,让他们段家的人自己清理门户就好。” 岑雪枝自幼就活在夜归人的阴影下,虽然担心阿雪,自己又喜欢对夜归人恶语相向,但却怕卫箴逞强,而且火灵根是最强的灵根,若是真的实在凶险。 他忍不住再三劝说:“阿雪能活着总归是好的,左右他也不敢对阿雪如何,可是你却不一样,段应识又还是个毛头小子……” “宝贝,”卫箴笑着打断了他,“我已经决定了,你就放心吧。” 大雪冰封了落月楼的那天,卫箴倒在岑雪枝的怀里,陷入了昏迷。 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中,他与自己对话,与自己博弈,最终选择了一个铤而走险的方法,好能保护好这个有岑雪枝存在的世界,自己也能永远留在这里—— 重回现实,重著命运。 “你确定吗?” 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声音曾这样告诫他。 “这个办法太过冒险,不建议尝试。” 有可能再也无法回来,也有可能去到另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 “为了一个虚假的世界,和一个虚假的角色,值得吗?” 卫箴却坚定地说:“我决定了,就这么办,绝不后悔。这本书是我写的,这个世界要不要存在下去,也应该由我来决定,我有把握。” 他睁开了眼睛,从漫长的沉眠中醒了过来,猛得起身,来到电脑前。 将双手放在键盘上时,卫箴发现枕边放着不停闪烁的手机。 “喂,”他接起编辑了电话,冷静地抢白,“抱歉,是我一时冲动了,现在我打算把商用版权免费授权给那个同人作者,用来感谢她。” 编辑莫名其妙地问他:“你刚骂完人家,又谢什么?” 卫箴低头一笑:“不好意思,之前说过的话,我都收回,我后悔了—— “谢谢她写出了这么好的男主角,我很喜欢。” ( 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与妻书。 )